1、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文件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的意见 (郑政办20069 号)的要求,我局于 2006年已经初步建立了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现将经相关部门讨论的第二部分共一百项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印发给你们,至此我们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已经建立完毕。在今后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局法规监察处,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附件: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二)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罚款由裁量阶次(二)十九、房地产估价师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执行业务的(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2、1)首次发现,且无违法所得;(2)经责令即停止违法行为且未造成影响或他人损失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在限期内改正或曾有相关违法行为记录的。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 2 倍以下(含 2 倍)不超过 3 万元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 5000 元以下(含 5000 元)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拒不改正,或造成影响和他人损失的。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 2 倍以上 3 倍以下但不超过3 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
3、产估价师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违法所得 3 倍以下但不超过 3 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 1 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执行业务的。二十、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 、 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涂改房地产中介服务资格证书,未造成危害后果和社会影响的。处罚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处以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罚款。2、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转让、买卖房地产中介服
4、务资格证书,未造成危害后果和社会影响的。处罚基准:登记违法行为、收回资格证书或公告资格证书作废,处以 3000 元以上 7000 元以下(含 7000 元)罚款。3、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伪造房地产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2)违法行为造成危害后果和社会影响的。处罚基准:登记违法行为、收回资格证书或公告资格证书作废,处 7000 元以上10000 元以下罚款。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责任者给予处罚;(二)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收回资格证书或者公告资格证书作废
5、,并可处以 1 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九条第一款 严禁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 、 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 、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 。二十一、未取得资质证书、骗取资质证书、未办理资质验证手续或者超出资质证书核定范围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取得资质证书或骗取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责令退出物业管理项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 5 万元罚款。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取得资质证书或骗取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给业主造成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责令退出物业管理
6、项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取得资质证书或骗取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拒不退出物业管理项目,给业主造成较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较坏影响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责令退出物业管理项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 10 万元以下 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1、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并由颁发资质证
7、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2、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未取得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未办理资质验证手续或者超出资质证书核定范围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不具备从业条件的,责令停止从事物业管理活动,并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二、挪用专项维修基金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挪用专项维修维修资金,即时归还的。罚款基准: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严重违法行的的表现情形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经追回的。罚款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挪用数额 2 倍以下罚款。3、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挪用数
8、额 2 倍以下罚款,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理 (国务院令 379 号)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 2 倍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二十三、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违法行为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2、建设单位在限期内改正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没收违
9、法所得、并处 10 万元罚款。3、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建设单位不在限期内改正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 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4、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建设单位拒不改正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3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处罚。(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有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四、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
10、用途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物业管理企业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在限期内纠正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处以 1 万元罚款。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物业管理企业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不能按时纠正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处以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物业管理企业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拒不纠正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处以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
11、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二十五、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限期纠正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以 1000 元的罚款;对单位处以 5 万元的罚款。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不在限期内改正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以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2、拒不改正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以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扩,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
13、经营的。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 5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四)私搭乱建,改变房地产和公用设施用途的。 ”二十六、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限期纠正的。 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以 1000 元的罚款;对单位处以 5 万元的罚款。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不在限期内改正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以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
14、现情形拒不改正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以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扩,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
15、备进行经营的。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 5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四)私搭乱建,改变房地产和公用设施用途的。 ”二十七、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限期纠正的。 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以 1000 元的罚款;对单位处以5 万元的罚款。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不在限期内改正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以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拒不
16、改正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以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扩,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
17、的。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 5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四)私搭乱建,改变房地产和公用设施用途的。 ”二十八、物业管理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限期纠正的。 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处以 1 万元的罚款。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不在限期内改正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处以 1 万元以上 2万元以下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拒不改正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处以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18、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九、物业管理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接到资质审批部门限期改正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参加资质年检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接到资质审批部门限期改正通知后,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处以 1 万元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接到资质审批部门限期改正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资质年检
19、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处以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由资质审批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处 1 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上的罚款。 ”三十、物业管理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在责令限期内改正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处以 1 万元罚款。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不在限期内改正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处以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拒不改正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处以 2万以上 3 万元以下的
20、罚款。(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十一、物业管理企业不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特别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物业管理企业不按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责令限期改正,按时改正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物业管理企业不按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不在限期内改正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处以 1
21、万元以下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物业管理企业不按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拒不改正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处以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企业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十二、未取得资质证等级证书从事房地产开经营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通过公众媒体或传单广告宣传,但未形成开发事实的。罚款基准: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
22、取得资质证书从事 3 万平方米以下项目开发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处以 5 万元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 3-10 万平方米项目开发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处以 5 万元以上 8 万元以下的罚款。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表现形式:(1)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 10 万平方米以上项目开发的;(2)屡犯的。罚款基准:处以 8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
23、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十三、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经营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通过公众媒体或传单广告宣传,但未形成开发事实的。罚款基准: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2 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从事超越资质等级限制 20%以内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处以5 万元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超越资质等级限制面积 20%-100 %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处以 5 万元以上 8 万元以下的罚款。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表现形式:(1)超越资质等级限制面积 100%以上的;(2)屡犯的。罚款基准:
24、处以 8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十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或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办证前自觉纠正或按主管部门要求纠正的。罚款基准: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办理资质证书后及时
25、纠正的;(2)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未造成影响并自觉纠正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处以 5 千元的罚款;3 .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在主管部门规定期限内纠正,但未造成社会影响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处以 5 千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未在主管部门规定期限内纠正,造成社会影响的,(2)屡犯的。罚款基准:处以 1 万元的罚款。(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1、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公告资质证书作废,收回证书,并可处以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
26、书的;(二)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 ”2. 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隐瞒真实情况骗取资质证书或伪造、涂改、租借、受让资质证书开发房地产的,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尚未从事开发活动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并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3、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
27、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十五、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不及时改正的罚款基准:处 1 万元以上,一万叁仟元以下罚款。2、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不及时改正,且造成恶劣影响的罚款基准:处一万叁仟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1、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降低资质等级,并可处以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28、“第四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向买受人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的,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三十六、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在期限内办理变更手续的罚款基准: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未在期限内办理变更手续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处以 5000 千元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拒不办理手续或重犯的。罚款基准:处以 5000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1、
29、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第二款“企业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营业执照变更后三十日内,向原资质证书核发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三十七、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商品房预售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无预售证进行销售宣传
30、广告,现场解答。罚款基准:告戒,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向买受人收取预付款或定金、排号费等其他形式的预付款。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限期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的万元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向买受人签定合同(包括草签合同)并收取房款。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限期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
31、,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认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3、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开发企业
32、未按办法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明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预售,补办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已收取的预付款 1%以下的罚款。 ”4、 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万以上十万以下的。预售行为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 河南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对于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已收取的预付款 1%以下的罚款;对于不符合预售条件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
33、已收取的预付款 1%以下的罚款。 ”6、 郑州市房地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 、上街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已收取预付款 1%的罚款;” 三十八、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抵押的商品房进行预售销售,未书面告知抵押权人和买受人,或将预售、销售所得款项用于提前清偿该房的抵押债务,解除抵押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在期限内退还已收款额及利息并按规定给买受人补偿的罚款基准:已收款额百分之三的罚款。2、严重违法的表现情形未在期限内退还已收款额及利息或
34、按规定给买受人补偿的罚款基准:处以已收款额百分之三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其销 售行为无效,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已收款额及利息,按已收款额的百分之一给买受人补偿,并处以已收款额百分之三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经抵押的商品房进行预售、销售,必须书面告知抵押权人和买受人,并将预售、销售所得款项用于提前清偿该房的抵押债务,解除抵押。 ”三十九、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预售的商品房抵押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35、将已经预售、销售的商品房产得进行抵押,在限期内改正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处以抵押额百分之五的罚款。2、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不改正的,(2)屡犯的。 罚款基准:处以抵押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抵押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第三款“已经预售、销售的商品房产得进行抵押。 ”四十、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改变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涉及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内容,侵害买受人利益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一般违法
36、行为的表现情形自觉改正的,或在限期内改正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处以十万元的罚款。2、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在限期内改正的,造成后果的。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改变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涉及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内容,侵害买受人利益的,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给予买受人以经济补偿。 ”四十一、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应业主或主管部门要求,在限期内补办手续的告
37、诫。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处以 10 万元的罚款。2、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按主管部门要求,在限期内补办手续的。罚款基准:处以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拒不补办手续或重犯的。罚款基准:处以 2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将未经验收的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验收,并处 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经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四十二、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
38、阶次: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自觉反修或按主管部门责令要求反修合格的告诫。罚款基准: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反修不及时,造成房屋质量恶化或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罚款基准:处以房屋总造价的 1%以下的罚款。3 、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拒不按要求修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罚款基准:处以总造价的 1%以上 2%以下的罚款。(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返修,并处交付使用的房屋总造价 2%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购买人
39、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十三、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未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处理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未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处理的,在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内处理的,且未造成后果的。罚款基准:不予罚款。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未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处理的,在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内未能及时处理的,且未造成后果的。罚款基准:处以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
40、以下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未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处理的,拒不处理,或造成后果的。罚款基准:处以 10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的罚款。(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郑州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未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处理的,由市、县(市) 、上街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处理,并可处以 5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的罚款。 ”四十四、异产毗连房屋所有权人未经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同意,在房屋内开门、开窗、加墙和其他破坏房屋结构安全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一般违法行为
41、的表现形式按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罚款基准:处以 1000 元罚款。2、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不能按时改正的。罚款基准:处以 1000 元以上 4000 元以下的罚款。3、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基准:处以 4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郑州市城市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县(市) 、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处以 5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的罚款;(二)故意损坏异产毗连房屋共有、共用部位、设备和附属建筑的
42、,处以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四十五、故意损坏异产毗连房屋共有、共用部位、设备和附属建筑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故意损坏异产毗连房屋共有、共用部位、设备和附属建筑的,按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罚款基准:处以 1000 元罚款。2、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故意损坏异产毗连房屋共有、共用部位、设备和附属建筑的,不能按时改正的。罚款基准:处以 1000 元以上 4000 元以下的罚款。3、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故意损坏异产毗连房屋共有、共用部位、设备和附属建筑的,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基准:处以 4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
43、下的罚款。(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郑州市城市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县(市) 、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处以 500 元以上3000 元以下的罚款;(二)故意损坏异产毗连房屋共有、共用部位、设备和附属建筑的,处以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 ”四十六、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后,立即改正的。罚款基准:处以 500 元罚款。2
44、、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拒不改正的。罚款基准:处以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的罚款。(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5 百元以上 1 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十七、装修人违反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立即改正,未对房屋结构造成损坏。罚款基准:责令改正,处以 500 元罚款。2、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拒不改正的,或造成房屋安全隐患及其他不良后果的。罚款基
45、准:处以 5 百元以上 1 千元以下的罚款(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装修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5 百元以上 1 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五、装修人违反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立即改正,未对房屋结构造成损坏。罚款基准:责令改正,处以 500 元罚款。2、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拒不改正的,或造成房屋安全隐患及其他不良后果的。罚款基准:处以 5 百元以上 1 千元以下的罚款(二)罚款处罚的法
46、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装修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5 百元以上 1 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十八、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地墙体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按期改正的。罚款基准: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地墙体的,对装修人处 5 百元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 1 千元的罚款;2、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基准: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
47、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地墙体的,对装修人处 5 百元以上 1 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 1 千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1、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地墙体的,对装修人处 5 百元以上 1 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 1 千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十九、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
48、形按期改正的。罚款基准: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对装饰装修企业处 1 千元的罚款; 2、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罚款基准: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对装饰装修企业处 1 千元以上 5 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2、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对装饰装修企业处 1 千元以上 5 千元以下的罚款;五十、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擅自
49、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按期改正的。罚款基准:对装修人处 5 百元的罚款;(4)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 5 百元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 1 千元的罚款。2、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基准: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装修人处 5 百元以上 1 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3、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装修人处 5 百元以上 1 千元以下的罚款;五十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的违法行为(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按期改正的,对装修人处 5 百元的罚款,对装饰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