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章人 身 保 险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238 人身保险的定义: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标的:1 寿命:生存、死亡2 身体:人的健康、生理机能、劳动能力保险责任:1 死亡、伤残或疾病2 生存至规定时点239 人身保险的特征:1 人身风险的特殊性:风险相对稳定。2 保险标的的特殊性:a 无法用货币衡量 b 有标准体和非标准体之分A 标准体:又称“健体” 。死亡率=正常死亡率承保方式:按标准费率承保B 非标准体:又称 “弱体” 。死亡率正常死亡率承保方式:增收保费、降低保额、限制给付3 保险利益的特殊性:a 就保险利益的产生而言,产生于人与人之间的关b 就保险利益的量的限
2、定而言,一般没有量的限定,特殊情况:债权人为债务人投保,保额以 债权为限。c 就保险利益的时效而言,只要求订立合同时具有保险利益4 保险金额确定的特殊性: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后确定。约定保险金额需考虑两个因素:1 被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需求程度 2 投保人的交费能力5 保险合同性质的特殊性:人身保险合同属于定额给付性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不存在比例分摊和代位求偿的问题,也没有重复保险、超额投保和不足额投保的情况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
3、第三者请求赔偿。 ”6 保险合同性质的特殊性:7 保险合同的储蓄性:8 保险期限的特殊性:1 期限往往较长 2 保险经营容易受利率、通货膨胀及对未来 预测的偏差等因素的影响240 人身保险的种类: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241 人寿保险人身保险最主要最基本的险种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即给付保险金条件 )的一种人身保险业务。人寿保险所承保的风险可以是生存,也可以是死亡,也可同时承保生存和死亡。242 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
4、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等。243 意外伤害保险短期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按保险范围分:人寿保险、健康 3 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按保险期限:长期保险、1 年期保险和短期保险按投保动因: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按投保人数:个人保险、联合保险和团体保险按给付方式:一次性给付保险和分期给付保险按是否参与保险人利益分配:分红和不分红保险按承保技术:普通人身保险和简易人身保险险第二节、人寿保险244 有关人寿保险的常识:1 人寿保险的保险标的:人的寿命2 人寿保险的给付条件:被保险人生存或死亡3 人寿保险的费率基础:生命表中的死亡率人寿保险的种类:A 死
5、亡保险:1 定期死亡保险(特殊:团体定期寿险):又称定期寿险,是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发生死亡事故为前提而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如果期限届满,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人不再承担保险责任,也退还保险费。特点:、保险期限短、保险费率低适合对象:、短期内当然危险工作的人、经济收入低,子女未成年。2 终身死亡保险,也称终身寿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只要投保人按时缴纳保费,自保单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不论何时死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特点:、保险费率较高。、均衡保费。、受益人可领到数目确定的保险金。、保单具有现金价值。3 终身分红寿险、终身不分红寿险4 普通终身寿险、限期缴费终身寿险、保费不
6、定终身寿险、利率敏感型终身寿险等B 生存保险:1 单纯的生存保险2 年金保险:即保险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一定的周期给付保险金的保险。特点:1、定期、有规则地给付保险金2、以保险人生存为给付条件3、况体验4、费率厘订以生存率为基础年金保险是生存保险中常见的形式。C 两全保险:(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保险期限届满时生存,保险人均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两全保险将定期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两种形式结合在一起。特点:、承保责任最全面、保险费率较高、具有储蓄的性质1 普通两全保险2 期满双赔两全保险3 养老附加两全保险4 联合两全保险保险人对投保人数和保险金额的限制是为了消除投保人的逆选择
7、。逆选择是指那些风险较大的单位或个人试图以平均费率投保的行为。250 人寿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不可争条款、年龄误告条款、宽限期条款、中止、复效条款、自杀条款、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保单贷款条款、自动垫缴保险费条款251 不可争条款:1、含义:人寿保险合同订立时起,超过法定时限(通常规定为 2 年)后,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如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而主张保险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2、制定此条款的目的: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限制保险人的权利(即:约束保险人) 。3、适用范围:我国主要适用于年龄误告252 年龄误告条款: 253 宽限期条款:合同约定分期支付
8、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未按时交付续期保险费的,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给予投保人一定的宽限时间,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效力正常。宽限时间:我国保险法规定为 60 天。254 中止、复效条款:复效条款的基本内容是:投保人在停效(即保险合同中止)以后的一段时间(我国保险法规定为 2 年) ,有权申请恢复保单效力。 申请复效的条件:1 申请复效的时间:保险合同中止后 2 年内2 申请复效应尽告知义务: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3 复效时应补缴保险合同中止期间的保险费及利息,但保险人不承担保险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障责任4 复效时须还清保单上的一切借款或重新办理借款手续保险人对终止的保险合同的处理:(1)
9、投保人未交足两年保费的,保险人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2)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保险费的,保险人退还现金价值;255 自杀条款: 1 基本内容:a 合同成立之日起,2 年内自杀死亡,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b 合同成立之日起,2 年后自杀死亡,承担保险责任,按合同给付保险金。2 中止复效条款的适用:合同复效之日起重新计算二年256 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1、现金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的人寿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2、投保人拥有对现金价值做出处理的权利:a 申请退保b 减额交清:责任、期限不变,保额降低c 展期定期:责任、保额不变,期限缩短;d 垫交保险费257 保单贷款条款:1 基本内容:投保
10、人可以以具有现金价值的长期性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单作为质押,在现金价值数额内,向保险人申请贷款。2 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80%) 。3、贷款时间:(1)逾期不能归还的可以申请延期;(2)当贷款本息达到现金价值时,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保险人有权终止合同。4、在贷款期间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人应承担责任,但应从保险金扣还贷款本息。“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质押。 ”258 自动垫缴保险费条款:1、基本内容: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期限(一般为 1 年或 2 年)后,如果投保人不按期缴纳保险费,保险人则自动以保险单项下积存的现金价值垫缴保险费。2、当
11、垫缴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退保金的数额时,保险合同即行终止。3、垫缴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承担责任,但应扣除已垫缴的保费及其利息259 人寿保险的定价:1 人寿保险定价即人寿保险的费率厘定。A 人寿保险的定价基础:人寿保险保费构成:a 纯保费:预定死亡率、预定利息率b 附加保费:预定费用率生命表中最重要的项目就是死亡率。影响死亡率的因素很多,包括年龄、性别、职业、习惯、以往病史及种族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年龄和性别。国民生命表与经验生命表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国民生命表没有经过风险选择,其死亡率大于经验生命表。2 人寿保险的定价方法:1、营业保费法: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由纯保费和附加保费构成2、营业
12、保费等价公式法:人寿保险费的三要素:预定死亡率、预定利息率、预定费用率3、积累公式法:(又称资产份额定价法)4、根据利润指标进行定价目前经常使用的方法3 人寿保险的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的含义:保险人为将来发生的债务而提存的资金,或是说保险人还未履行保险责任的已收保费。自然保费的计算公式:某年龄自然保费=保额 此年龄死亡率/(1+利率)寿险责任准备金的计算:1 理论责任准备金计算:过去法:用过去所交付的纯保费的终值减去过去给付保险金的终值。终值是指现在一定量现金在未来某一时点的价值。未来法:用将来保险金给付的现值减去将来可收的未交保费的现值。现值是指未来某一时点上现金折合到现在的价值。记忆
13、技巧:“过去终了,未来再现”第三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60 意外伤害含义:意外加伤害261 意外:指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的,或者伤害的发生违背了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意外的构成要素:1、非本意:非主观愿望、不能预见2、外来:被保险人身体外部的因素3、突然:原因与结果之间仅具有直接瞬间的关系伤害的构成要素:致害物:锤子致害对象:手致害事实:锤子将手砸伤262 伤害:指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受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伤害的构成要件:只有在意外情况下发生的伤害才构成意外伤害。仅有意外而没有造成伤害,或者造成伤害但不是由于意外引起,都不构成意外伤害。263 人身意外伤害的定义: 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
14、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被保险人有因客观事故造成死亡或残疾的结果、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害的结果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使其身体残废或死亡时,保险人依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264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1 保险责任:意外导致的死亡或残疾,疾病除外 2 影响费率的主要因素: 职业、工种及所从事的活动,针对不同的情况,保险人分别制订费率。 3 承保条件较宽松: 免体检4 保险期限: 较短,一般不超过 1 年,最长 3、5 年5 保险给付:定额给付6 责任准备金的计算:采用非
15、寿险责任准备金的计提原理,按当年保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计算。265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分析:266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内容:267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死亡和残疾。268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方式: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定额给付性2 死亡保险金根据规定按保险金额支付;3 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残疾程度百分比4 几点说明:a 身体多处致残,残疾保险金可以累计b 身体多次致残,残疾保险金可以累计同样,如果发生先残疾后死亡的情况,仍以不超过保额为限269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种类第四节、健康保险270 健康保险及其特征: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
16、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271 二)特征1、经营风险的特殊性:健康保险的保险责任是伤病风险,逆选择和道德风险严重,因此核保严格2、精算技术的特殊性:考虑因素主要是疾病(伤残)率和疾病(伤残)持续时间3、保险期限的特殊性:除了重大疾病保险外,多数为 1 年短期保险。4、保险金给付的特殊性:费用型按实际费用补偿, 给付型按事先约定的保额给付;5、有成本分摊的规定: 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进行分摊;主要原因是健康保险风险大、不易控制和难以预测。6、健康保险合同条款的特殊性:(1)无需指定受益人(2)额外采用特有条款:体检条款、免赔额条款、等待期条款7、除外责任
17、的特殊性:除战争、自杀等以外,还包括堕胎、流产。272 健康保险的种类:医疗保险、疾病保险 、收入保障保险、长期护理保险273 医疗保险:274 疾病保险 :基本特点a 个人可任意选择投保,它是一种独立 的险种,通常又称重大疾病保险。b 规定有观察期:180 天c 提供切实的疾病保障,且保障程度较高 d 保险期限较长,设有宽限期。275 收入保障保险:、定义: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的特点(1)给付方式:按月、周进行补偿,给付额低于残疾前的正常收入水平。(2)给付期限:可以是短期也可以是长期(3)有免责期间:指残疾后的前一段时间、收入保障保险中关于残疾的界定(1)完全残疾:原收入的(2)部分残疾: 部分残疾= 全部残疾 (残疾前收入-残疾后收入)/ 残疾前收入276 长期护理保险: 、定义: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的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特点:a 长期护理保险保险金的给付期限: 1 年、数年和终身b 长期护理保险的保费: 平准式,有豁免保费保障;c 长期护理保险的保单:都可保证续保d 长期护理保险的特殊条款:有不没收价值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