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利普查经费的自查报告关于水利普查经费的自查报告xx 市水普办:为加强我县普查经费管理,规范经费用途,我普查办严格财务纪律,认真落实普查经费情况,自查情况如下:我水利普查办于 20xx 年上报普查经费 20 万元,xx 财政局批复 20 万元,目前已支付 15 万元,其中返还上年我局垫付的资金 8.19 万元,支出办公经费 2 万元,培训费 3.2 万元,差旅费 0.51 万元,用于县水利普查工作人员及乡镇普查员下乡补贴 0.7 万元,交通费 0.4 万元。以上经费使用均按照财务支出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由一把手签字,局财务室统一报帐,没有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发生。xx 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二 0xx 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