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砌体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考试范围砌体结构部分2 术语2.0.1 砌体结构: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砖砌体、砌块砌体和石砌体结构的统称。2.0.2 配筋砌体:由配置钢筋的砌体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组合砌体柱(墙) 、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和配筋小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的统称。2.0.3 块体:砌体所用各种砖、石、小砌块的总称。2.0.4 小型砌体:块体主规格的高度大于 115mm 而又小于380mm 的砌块,包括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
2、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简称小砌块。2.0.5 产品龄期:烧结砖出窑;蒸压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出釜;混凝土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成型后至某一日期的天数。2.0.6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与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匹配的,能满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施工要求和砌体性能的砂浆,分适用于薄灰砌筑法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适用于非薄1灰砌筑法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2.0.7 预拌砂浆: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湿拌砂浆或干混砂浆。2.0.9 瞎缝:砌体中相邻块体间无砌筑砂浆,又彼此接触的水平缝或竖向缝。2.0.10 假缝:为掩盖砌体灰缝内在质量缺陷,砌筑砌体时仅在靠近砌体表面处抺有砂浆,而内总无砂浆的
3、竖向灰缝。2.0.11 通缝:砌体中上下皮块体搭接长度小于规定数值的竖向灰缝。2.0.14 芯柱:在小砌块墙体的孔洞内浇灌混凝土形成的柱,有素混凝土芯柱和钢筋混凝土芯柱。2.0.15 实体检测:由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采用标准的检验方法,在工程实体上进行原位检测或抽取试样在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3 基本规定3.0.1 砌体结构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型式检测报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块体、水泥、钢筋、外加剂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3.0.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前,应编制砌体结构工程施工方案。3.0.3 砌体结构
4、的标高、轴线,应引自基准控制点。3.0.4 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0.4的规定。表 3.0.4 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必考)2长度 L、宽度 B(m )允许偏差(mm)长度 L、宽度 B(m )允许偏差(mm)L(或 B)30 5 60 L(或 B)90 1530L(或 B)60 10 L(或 B)90 203.0.5 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中的模板应拆除干净,不得夹有砂浆、块体及碎渣等杂物。3.0.6 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必考)1 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 L 不应小于基础底的高差 H,搭接长度范围内下层基础
5、应扩大砌筑。2 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搓、接搓。3.0.7 砌筑墙体应设置皮数杆。3.0.8 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 500mm ,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 1m。抗震设防烈度为 9 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3.0.9 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1、 120mm 厚墙、清水墙、料石墙、独立柱和附墙柱;2、 过梁上与过梁成 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 1/2 的高度范围内;3、 宽度小于 lm 的窗间墙;4、门窗洞口两侧石砌体 300mm,其他砌体 200mm 范围内;转
6、角处石砌体 600mm,其他砌体 450mm 范围内;35、 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 500mm 范围内;6、 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7、轻质墙体。8、夹心复合墙外叶墙。3.0.10 脚手眼补砌时,应清除脚手眼内掉落的砂浆、灰尘;脚手眼处砖及填塞用砖应湿润,并应填实砂浆。3.0.11 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 300mm 的洞口上部,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不应在截面长边小于 500mm 的承重墙体、独立柱内埋设管线。3.0.12 尚未施工楼板或屋面的墙或柱,其抗风允许自由高度不得超过表 3.0.12 的规定
7、。如超过表中限值时,必须采用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3.0.13 砌体完基础或每一楼层后,应校核砌体轴线和标高。在允许范围内,轴线偏差可在基础顶面或楼面上校正,标高偏差宜通过调整上部砌体灰缝厚度校正。3.0.15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分为三级,并应按表 3.0.15 划分。施工质量控制等级项目A B C现场 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人员齐全,并持证上岗监督检查制度基本健全,并能执行;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人员齐全,并持证上岗有监督检查制度;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4砂浆、混凝土强度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小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
8、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较小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大砂浆拌合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严格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一般机械或人工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较差砌筑工人中级工以上,其中,高级工不少于 30%高、中级工不少于 70% 初级工以上注:1、砂浆、混凝土强度离散性大小根据强度标准差确定;2、配筋砌体不得为 C 级施工。3.0.17 雨天不宜在露天砌筑墙体,对下雨当日砌筑的墙体应进行遮盖。继续施工时,应复核墙体的垂直度,如果垂直度超过允许偏差,应拆除重新砌筑。3.0.19 正常施工条件下,砖砌体、小砌块砌体每日砌筑高度宜控制在 1.5m 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石砌体不宜超过 1.2m。
9、3.0.20 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2、不超过 250m3 砌体3、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3.0.21 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 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有允许偏差的项目,最大超差值为允许偏差值的 1.5 倍。3.0.22 砌体结构分项工程中检验批抽检时,各抽检项目的样本最小容量除有特殊要求外,按不小于 5 确定。53.0.23 在墙体砌筑过程中,当砌筑砂浆初凝后,块体被撞动或需移动时,应将砂浆清除后再铺浆砌筑
10、。4 砌筑砂浆4.0.1 水泥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必考)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 的有关规定。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复验结果使用。3、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抽检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品种、同等级、同批号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4.0.2 砂浆用砂宜采用
11、过筛中砂,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不应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煤块、炉渣等杂物。2、砂中含泥量、泥块含量、石粉含量、云母、轻物质、有机物、硫化物、硫酸盐及氯盐含量(配筋砌体砌筑用砂)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 的有关规定。3、 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4.0.4 拌制砂浆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 的有关规定。64.0.5 砌筑砂浆应进行配合比设计。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砌筑砂浆的稠度宜按表 4.0.5 的规定采用。表 4.0.5 砌筑砂浆的稠度砌体种类 砂浆稠度
12、(mm)烧结普通砖砌体蒸压粉煤灰砖砌体7090混凝土实心砖、混凝土多孔砖砌体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蒸压灰砂砖砌体5070烧结多孔砖、空心砖砌体轻骨料小型空心砌块砌体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6080石砌体 3050注:1、采用薄灰砌筑法砌筑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时,加气混凝土粘结砂浆的加水量按照其产品说明书控制。2、当砌筑其他块体时,其砌筑砂浆的稠度可根据块体吸水特性及气候条件确定。4.0.6 施工中不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 M5 水泥砂浆替代同强度等级水泥混合砂浆,如需替代,应将水泥砂浆提高一个强度等级。4.0.8 配制砌筑砂浆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质量计量,水泥及各种外加剂配料的允许偏差为2%
13、;砂、粉煤灰、石灰膏等配料的允许偏差为5%。4.0.9 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自投料完算起应符7合下列规定:1、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 120s;2、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 180s;3、掺增塑剂的砂浆,其搅拌方式、搅拌时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砌筑砂浆增塑剂JG/T164 的有关规定;4、干混砂浆及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宜按掺用外加剂的砂浆确定搅拌时间或按产品说明书采用。4.0.10 现场拌制的砂浆应随拌随用,拌制的砂浆应 3 h 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 30时,应在 2h 内使用完毕。预拌砂浆及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砌筑砂浆的使用时间应按照厂方提
14、供的说明书确定。4.0.11 砌体结构工程使用的湿拌砂浆,除直接使用外必须储存在不吸水的专用容器内,并根据气候条件采取遮阳、保温、防雨雪等措施,砂浆在储存过程中严禁随意加水。4.0.12 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 1.10 倍;2、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 85%。注: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 3 组;同一验收批砂浆只有一组或二组试块时,每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 1.1 倍;对于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或
15、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及以上的房屋,同一8验收批砂浆试块的数量不得少于 3 组。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28d 龄期的试块抗压强度为准。制作砂浆试块的砂浆稠度应与配合比设计一致。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 250m3砌体的各类、各强度等级的普通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验收批的预拌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抽检可为 3 组。检验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或在湿拌砂浆的储存容器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现场拌制的砂浆,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 ,试块标养 28d 后作强度试验。预拌砂浆中的湿拌砂浆稠度应在进场时取样检验。4.0.13 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可采用现场
16、检验方法对砂浆或砌体强度进行实体检测,并判定其强度: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2、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3、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4、发生工程事故,需要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5 砖砌体工程5.1 一般规定5.1.1 本章适用于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实心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等砌体工程。5.1.2 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砖,应边角整齐,色泽均匀。5.1.3 砌体砌筑时,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实心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等块体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 28d。5.1.4 有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9体,不应采用多孔
17、砖。5.1.5 不同品种的砖不得在同一楼层混砌。5.1.6 砌筑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砌体时,砖应提前 l2d 适度湿润,严禁采用干砖或处于吸水饱和状态的砖砌筑,块体湿润程度宜符合下列规定:1、烧结类块体的相对含水率 60%70%;2、混凝土多孔砖及混凝土实心砖不需要浇水湿润,但在气候干燥炎热的情况下,宜在砌筑前对其喷水湿润。其他非烧结类块体的相对含水率 40%50%。5.1.7 采用铺浆法砌筑砌体,铺浆长度不得超过 750mm ;当施工期间气温超过 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 500mm。5.1.8 240mm 厚承重墙的每层墙的最上一皮砖,砖砌体的阶台水平面上及挑出
18、层的外皮砖,应整砖丁砌。5.1.9 弧拱式及平拱式过梁的灰缝应砌成楔形缝,拱底灰缝宽度不宜小于 5mm ;拱顶灰缝宽度不应大于 15mm,拱体的纵向及横向灰缝应填实砂浆;平拱式过梁拱脚下面应伸人墙内不小于 20mm;砖砌平拱过梁底应有 1的起拱。5.1.10 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灰缝砂浆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 75。5.1.11 多孔砖的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砌筑。半盲孔多孔砖的封底面应朝上砌筑。5.1.12 竖向灰缝不应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5.1.13 砖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搓处表面清理干净,洒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105.1.14 夹心复合墙的砌筑应符
19、合下列规定:1 墙体砌筑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空腔内掉落砂浆和杂物;2 拉结件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拉结件在叶墙上的搁置长度不应小于叶墙厚度的 2/3,并不应小于 60mm;3 保温材料品种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材料的浇注压力不应对砌体强度、变形及外观质量产生不良影响。52 主控项目5.2.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烧结普通砖、混凝土实心砖每 15 万块,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蒸压灰砂砖及蒸压粉煤灰砖每 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 1 批计,抽检数量为 1 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 4.0.12 条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
20、块试验报告。5.2.2 砌体灰缝砂浆应密实饱满,砖墙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 80;砖柱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得低于 90%。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 处。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 3 块砖,取其平均值。5.2.3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在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及 8 度以上的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普通砖砌体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 23。多孔砖砌体的斜槎长高比不应小于 1/2。斜槎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 处。11检验方
21、法:观察检查。5.2.4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7 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搓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搓,但直搓必须做成凸搓,且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 120mm 墙厚放置 16 拉结钢筋(120mm 厚墙应放置 26拉结钢筋) ;2、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 500mm;且竖向间距偏差不应超过100mm;3、埋入长度从留搓处算起每边均 不 应 小 于 500mm, 对 抗 震 设 防 烈 度6度 、 7度 的 地 区 , 不 应 小 于 1000mm; 4、末端应有 90弯钩(图 5.2.4)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 处。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22、检查。53 一般项目5.3.1 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清水墙、窗间墙无通缝;混水墙中不得有长度大于 300mm 的通缝,长度200mm300mm 的通缝每间不超过 3 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 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砌体组砌方法抽检每处应为 3m5m。5.3.2 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宜为 10mm ,但不应小于 8mm ,也不应大于 12mm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 处。检验方法:水平灰缝厚度用尺量 10 皮砖砌体高度折算。竖向灰12缝宽度用尺量 2m 砌体
23、长度折算。5.3.3 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应符合表 5.3.3 的规定:(必考允许偏差、检验方法、抽检数量)表 5.3.3 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项 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抽检数量1 轴线位移 10用经纬仪和尺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承重墙、柱全数检查2 基础、墙、柱顶面标高 15 用水准仪和尺检查 不应小于 5 处每层 5 用 2m 托线板检查 不应小于 5 处10m 103墙面垂直度全高 10m 20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或其他测量仪器检查外墙全部阳角清水墙、柱 54表面平整度混水墙、柱 8用 2m 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不应小于 5 处清水墙 75水平灰缝平直度混水墙
24、 10拉 5m 线和尺检查 不应小于 5 处6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10 用尺检查 不应小于 5 处7 外墙下下窗口偏移 20以底层窗口为准,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不应小于 5 处8 清水墙游丁走缝 20 以每层第一皮砖为准,用吊 不应小于 5 处13线和尺检查混凝土结构部分7.1 一 般 规 定7.1.1 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对采用蒸汽法养护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混凝土试件应先随同结构构件同条件蒸汽养护,再转入标准条件养护共28d,当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时,确定混凝土强度时的龄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 146 等的规
25、定取值。7.1.2 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用的混凝土试件的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应按表7.1.2 取用,其标准成型方法、标准养护条件及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普通混凝土力学。 (必考)表7.1.2 混凝土试件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骨料最大粒径(mm) 试件尺寸(mm) 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31.5 100100100 0.9540 150150150 1.0063 200200200 1.05注:对强度等级为C60 及以上的混凝土试件,其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可通过试验确定7.1.3 结构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张拉放张及施工期间临时负荷时的14混凝土强度,应根据同条件养护的标准尺寸试件的混凝土强度确
26、定。7.1.4 当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时,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并作为处理的依据7.1.5 混凝土的冬期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 104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规定。7.2 原 材 料主 控 项 目7.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 等的规定。(重点必考)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
27、结果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7.2.2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 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1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
28、4 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7.2.3 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和设计的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试验报告和氯化物、碱的总含量计算书。一 般 项 目7.2.4 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1596 等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7.2.5 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
29、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 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 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注: 1 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 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3/4;2 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 ,且不得超过40mm。7.2.6 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 63 的规定。检查数量: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水质试验报告。16一 般 项 目7.3.2 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
30、,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检验方法:检查开盘鉴定资料和试件强度试验报告7.3.3 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检查一次。检验方法:检查含水率测试结果和施工配合比通知单。7.4 混 凝 土 施 工主控项目7.4.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必考)1 每拌制100 盘且不超过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
31、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 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7.4.2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17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检验方法:检查试件抗渗试验报告。7.4.3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表7.4.3 的规定。 (必考)表7.4.3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
32、允许偏差材料名称 允许偏差水泥掺合料 2%粗细骨料 3%水外加剂 2%注: 1 各种衡器应定期校验,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持计量准确;2 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料的用量。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抽查不应少于一次。检验方法:复称。7.4.4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一 般 项 目7.4.5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
33、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18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7.4.6 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7.4.7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 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2 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 ;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3 浇水次数应能保
34、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4 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5 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 2 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注: 1 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 时不得浇水;2 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3 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4 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9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8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8.1 一 般 规 定8.1.1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应由监理(建设)单
35、位、施工单位等各方根据其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影响的严重程度,按表8.1.1 确定。(必考)表8.1.1 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名 称 现 象 严 重 缺 陷 一 般 缺 陷露筋 构件内钢筋未被砼包裹而外露 纵向受力钢筋有露筋 其他钢筋有少量露筋蜂窝砼表面缺少水泥浆而形成石子外露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蜂窝 其他部位有少量蜂窝孔洞砼中孔穴深度和长度均超过保护层厚度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孔洞 其他部位有少量孔洞夹渣砼中夹有杂物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夹渣 其他部位有少量夹渣疏松 混凝土中局部不密实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疏松 其他部位有少量疏松裂缝 缝隙从砼表面延伸至砼内部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影响结构
36、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其他部位有少量不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连接部位缺陷构件连接处砼缺陷及连接钢筋、连接铁件松动连接部位有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连接部位有基本不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20外形缺陷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飞出凸肋等清水砼构件内有影响使用功能或装饰效果的外形缺陷其他砼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形缺陷外表缺陷构件表面麻面、掉皮、起砂、沾污等具有重要装饰效果的清水砼构件有外表缺陷其他砼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表缺陷8.1.2 现浇结构拆模后,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进行检查,作出记录,并应及时按施工技术方案对缺陷进行处理。8.2 外 观 质 量主 控
37、项 目8.2.1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一 般 项 目8.2.2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8.3 尺 寸 偏 差21主 控 项 目8.3.1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
38、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一 般 项 目8.3.2 现浇结构和混凝土设备基础拆模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8.3.2-1、 表8.3.2-2 的规定。(重点)检查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 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 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 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 面;对电梯
39、井应全数检查;对设备基础应全数检查。检验方法:量测检查。表8.3.2-1 现浇结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必考允许偏差、检验方法)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基础 15独立基础 10墙、柱、梁 8轴线位置剪力墙 5钢尺检查225m 8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层高5m 10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垂直度全高(H) H/1000 且 30 经纬仪、钢尺检查层高 10标高全高 30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截面尺寸 +8,-5 钢尺检查井筒长、宽对定位中心线+25,0 钢尺检查电梯井井筒全高(H)垂直度 H/1000 且 30 经纬仪、钢尺检查表面平整度 8 2m 靠尺和塞尺检查预埋件 10预埋螺栓
40、5预埋设施中心线位置预埋管 5钢尺检查预埋洞中心线位置 15 钢尺检查注:检查轴线、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表8.3.2-2 混凝土设备基础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坐标位置 20 钢尺检查不同平面的标高 0,-20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23查平面外形尺寸 20 钢尺检查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0,-20 钢尺检查凹穴尺寸 +20,0 钢尺检查每米 5 水平尺、塞尺检查平面水平度全长 10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每米 5垂直度全高 10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标高(顶部) +20,0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预埋地脚螺栓中心距 2 钢尺检查中心线位置 10 钢尺检查深度 +20,0 钢尺检查预埋地脚螺栓孔孔垂直度 10 吊线、钢尺检查标高 +20,0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中心线位置 5 钢尺检查带槽锚板平整度 5 钢尺、塞尺检查预埋活动地脚螺栓锚板带螺纹孔锚板平整度2 钢尺、塞尺检查注:检查坐标、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