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节节高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3-993-8 网 址: 吊装合同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_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重庆节节高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特指定乙方提供 220吨汽车吊吊装设备、工具及相关人员配合甲方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 租赁内容及期限1.1 租赁车辆:220 吨汽车吊(蓝色部分根据具体情况修改)1.2 租赁期限:租赁期 2012年 _月_日 1.3 作业范围:_第二条 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2
2、.1租赁价格:贰万壹仟元整(RMB:21000 元)2.2结算方式:吊装完毕后凭发票结算第三条 安全责任3.1使用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甲方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3.2由于甲方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3.3由于乙方操作失误、违章、酒后驾驶或车辆自身的原因而造成的事故或交通罚款,其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
3、部负责。3.4施工时应严格按照车辆使用的“安全操作规范”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3.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车辆的合格有效的证件或复印件,提供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证。3.6严格执行甲方和业主有关 HSE的各项规定。第四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4.1甲方:4.1.1 在租赁期间内甲方对租赁设备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甲方有权在协议范围内按施工的需要对所租赁的设备进行指挥、调配,但不得转让、专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随意转移至协议外的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设备,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
4、部责任。4.1.2车辆在工地停置时,由甲方负责指定停车场地。车辆在工地吊装作业时,如出现占道施工,相关的占道手续由甲方办理。如因此而出现吊车被扣证罚款等情况由甲方负责。车辆在工地吊装作业时,由于甲方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4.1.3甲方有权对不合格的车辆及驾驶、操作人员予以退换。重庆节节高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3-993-8 网 址: 4.1.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各项安全工作,严禁违章作业。4.2乙方:4.2.1乙方应严格执行稳中有项安全操作规程、按甲方要求准时到达施工位置,服从甲方指挥、调配,并遵守甲方及业主的有关规章制
5、度;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已经审核过的吊装方案进行施工。4.2.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性能良好、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抢修,或更换其他车辆;在吊装过程中发生设备故障而因此导致不能正常吊装,由此造成的台班延误、设备损坏等均由乙方负责。4.2.4乙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所提供的车辆有关证件、资料真实有效,满足甲方施工生产的需要;由乙方提供不准确数据而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补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6.1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6.2甲乙双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租赁时间结束价款全部结清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磋商解决第七条 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重庆节节高起重设备安装工程_ 有限公司甲方代表(签字):_ 乙方代表(签字):电话:_ 电话:13883494949 13896129828 传真:02367644949 2013 年_月_日 201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