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茶叶购销合同签订时间 2016 年 4 月 8 日卖方:普洱市思茅区云渐茶庄(以下简称甲方)买方:诸葛天下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政策,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一、品名、计量单位、数量、价款、交货日期品名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人民币) 总价 交货日期普洱古树茶 公斤 350 200 元/千克 70000 元 2016 年 4 月 25 日二、质量要求: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茶叶必须为今年新茶,且茶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茶叶等级标准。三、包装要求:茶叶必须用大塑料外包,纸袋内装,外用纸箱或麻包袋装。包装费仍由甲方负责。四、交货方式及运费:由甲方直接运往乙
2、方,运费由甲方承担。五、验收方式及日期:货物到达乙方后,乙方根据有关茶叶验收规定,于 2 天内完成验收工作并确认收货。六、货款结算:乙方于确认收货 10 天以内通过银行托付货款。七、违约责任:合约签订后,如双方不能履行,在正常情况下甲方拒不交货或乙方拒付款都须处以货款 20%的罚金。甲方迟交货或乙方迟付款,则每天罚万分之三的滞纳金。甲方提供货物数量不足,则不足部分的货款按总货款的 20%的比例赔偿。甲方提供货物质量不合格,则重新酌价。如遇特殊情况,则提前 20 天通知对方,并按总货款的 10%赔偿损失费。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对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因协商不能解决,对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九、若遇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报对方,并根据有关合同法以书面形式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普洱市思茅区云渐茶庄(公章)代表人:李超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马古镇 A 区一号步行街 H104 栋开户银行:账号:电话:15912971992乙方诸葛天下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章)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