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由 发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本社于 年 月 日召开设立大会,所作出决议经全体发起人表决一致通过。决议事项如下:1同意设立 茶叶专业合作社 。2同意通过本专业合作社章程(由全体设立人签名或盖章) 。3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住为: 4同意本合作社业务范围为:为成员提供茶叶生产方面的生产、加工、包装,产品的销售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5同意本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为: 万元。 (成员具体出资情况见出资清单)6同意选举 为理事长(法定代表人) ;选举 为理事;7同意 等六人成为本合作社的成员。 (具体名单见成员名册)8同意指定(委托) 为全体成员指定代表(共同委托代理人)到工商部门办理合作社设立登记手续。全体设立人:(签名或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