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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热处理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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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专用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国 家 职 业 资 格 培 训 教 程金 属 热 处 理 工( 基 础 知 识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中 国 就 业 培 训 技 术 指 导 中 心 组 织 编 写图 书 在 版 编 目 ( CIP ) 数 据金 属 热 处 理 工 : 基 础 知 识 /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中 国 就 业 培 训 技 术 指 导 中 心 组 织 编 写 . 北 京 : 中 国 劳 动 社 会 保 障 出 版 社 , 2004国 家 职 业 资 格 培 训 教 程ISBN 7 - 5045 - 4359 - 4 . 金 . 劳 . 热 处 理 - 技 术 培 训

2、- 教 材 . TG156中 国 版 本 图 书 馆 CIP 数 据 核 字 (2004 ) 第 022843 号中 国 劳 动 社 会 保 障 出 版 社 出 版 发 行( 北 京 市 惠 新 东 街 1 号 邮 政 编 码 : 100029)出 版 人 : 张 梦 欣*新 华 书 店 经 销 厂 印 刷 装 订 厂 装 订787 毫 米 1092 毫 米 16 开本 10 . 25 印 张 253 千字2004 年 5 月 第 1 版 2004 年 5 月 第 1 次 印 刷 印 数 : 册定 价 : 18 . 00 元读 者 服 务 部 电 话 : 010 - 64929211发 行 部

3、 电 话 : 010 - 64911190出 版 社 网 址 : htt p :/ / www . class . com . cn 版 权 专 有 侵 权 必 究 举 报 电 话 : 010 - 64911344国 家 职 业 资 格 培 训 教 程金 属 热 处 理 工编 审 委 员 会主 任 陈 宇副 主 任 陈 李 翔 李 玲委 员 王 宝 金 陈 蕾 袁 芳 葛 玮 刘 永 澎沈 照 炳马 剑 南应 志 梁焦 恒 昌楼 一 光吕 一 飞秦 克 本徐 文 彦宋 安 祥陈 寿 龙朱 庆 敏张 海 英李 智 康吴 以 平吴 伟 年王 一 飞何 春 生应 国 强朱 初 沛本 书 编 写 人

4、员主 编 李 光 瑾编 者 ( 以 姓 氏 笔 画 为 序 )马 鸣 韩 秀 英 蔡 俞主审审稿牟 宗 山欧 阳 玺 徐 德 惠前 言为 推 动 金 属 热 处 理 工 职 业 培 训 和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工 作 的 开 展 , 在 金 属 热 处 理 从 业 人 员 中 推 行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制 度 ,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中 国 就 业 培 训 技 术 指 导 中 心 在 完 成 国 家 职 业 标 准 金 属 热 处 理 工 ( 以 下 简 称 标 准 ) 制 定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 组 织 参 加 标 准 编 写 和 审 定 的 专 家 及

5、 其 他 有 关 专 家 , 编 写 了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培 训 教 程 金 属 热 处 理 工 ( 以 下 简 称 教 程 ) 。 教 程 紧 贴 标 准 , 内 容 上 , 力 求 体 现 “ 以 职 业 活 动 为 导 向 , 以 职 业 技 能 为 核 心 ”的 指 导 思 想 , 突 出 职 业 培 训 特 色 ; 结 构 上 , 针 对 金 属 热 处 理 工 职 业 活 动 的 领 域 , 按 照 模 块 化 的 方 式 , 分 初 级 、 中 级 、 高 级 、 技 师 、 高 级 技 师 5 个 级 别 进 行 编 写 。 教 程 的 基 础 知 识 部 分 内 容

6、涵 盖 标 准 的 “基 本 要 求 ”; 技 能 部 分 的 章 对 应 于 标 准 的 “职 业 功 能 ”, 节 对 应 于 标 准 的 “工 作 内 容 ”, 节 中 阐 述 的 内 容 对 应 于 标 准 的 “技 能 要 求 ”和 “相 关 知 识” 。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培 训 教 程 金 属 热 处 理 工 ( 基 础 知 识 ) 适 用 于 对 初 级 、 中 级 、 高 级 金 属 热 处 理 工 以 及 金 属 热 处 理 工 技 师 、 高 级 技 师 的 培 训 , 是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的 指 定 辅 导 用 书 。本 书 由 马 鸣 、 李 光 瑾 、

7、 韩 秀 英 、 蔡 俞 ( 以 姓 氏 笔 画 为 序 ) 编 写 , 李 光 瑾 主 编 ; 牟 宗 山 、 欧 阳 玺 、 徐 德 惠 审 稿 , 牟 宗 山 主 审 。由 于 时 间 仓 促 , 不 足 之 处 在 所 难 免 , 欢 迎 读 者 提 出 宝 贵 意 见 和 建 议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中 国 就 业 培 训 技 术 指 导 中 心目 录第 一 章 识 图 知 识 ( 1 )第 一 节 图 样 ( 1 )第 二 节 正 投 影 及 线 、 面 投 影 特 性 ( 6 )第 三 节 组 合 体 的 三 视 图 ( 10 )第 四 节 零 件 图 的 识 读

8、( 15 )第 二 章 金 属 材 料 学 基 础 ( 21 )第 一 节 金 属 材 料 的 性 能 ( 21 )第 二 节 钢 的 分 类 ( 32 )第 三 节 碳 及 杂 质 元 素 对 钢 性 能 的 影 响 ( 33 )第 四 节 碳 素 钢 ( 34 )第 五 节 合 金 钢 ( 40 )第 六 节 铸 铁 ( 53 )第 七 节 有 色 金 属 及 其 合 金 ( 60 )第 三 章 常 用 非 金 属 材 料 知 识 和 热 传 递 基 础 ( 68 )第 一 节 耐 火 材 料 ( 68 )第 二 节 保 温 材 料 ( 70 )第 三 节 热 处 理 工 艺 辅 助 材

9、料 ( 71 )第 四 节 热 传 递 基 础 知 识 ( 72 )第 四 章 金 属 热 处 理 基 础 知 识 ( 74 )第 一 节 常 用 热 处 理 设 备 ( 74 )第 二 节 钢 的 一 般 热 处 理 工 艺 ( 76 )第 三 节 热 处 理 工 艺 管 理 知 识 ( 94 )第 四 节 热 处 理 炉 的 温 度 测 量 与 控 制 ( 96 ) 第 五 节 热 处 理 辅 助 设 备 (105 )第 六 节 热 处 理 质 量 检 验 知 识 (109 )第 五 章 工 装 制 作 基 础 知 识 (113 )第 一 节 热 处 理 常 用 工 装 (113 )第 二

10、 节 钳 工 操 作 知 识 (115 )第 三 节 焊 接 知 识 (118 )第 四 节 其 他 加 工 方 法 (122 )第 六 章 电 工 知 识 (127 )第 一 节 设 备 常 用 电 器 种 类 及 用 途 (127 )第 二 节 热 处 理 电 气 控 制 基 础 知 识 (133 )第 三 节 安 全 用 电 常 识 (135 )第 七 章 文 明 生 产 与 环 境 保 护 知 识 (139 )第 一 节 热 处 理 生 产 现 场 管 理 (139 )第 二 节 安 全 操 作 与 劳 动 保 护 知 识 (141 )第 三 节 环 境 保 护 知 识 (143 )第

11、 八 章 质 量 管 理 和 相 关 法 律 知 识 (146 )第 一 节 质 量 管 理 基 础 (146 )第 二 节 相 关 法 律 、 法 规 (147 )参 考 文 献 (153 ) 第 一 章 识 图 知 识培 训 要 求 : 了 解 机 械 图 样 国 家 标 准 的 一 般 规 定 , 掌 握 正 投 影 和 三 视 图 的 相 关 知 识 , 熟 悉 基 本 几 何 体 和 组 合 体 三 视 图 的 识 读 方 法 。第 一 节 图 样一 、 机 械 图 样在 工 程 技 术 中 , 为 了 准 确 地 表 达 工 程 对 象 的 形 状 、 大 小 、 相 对 位 置

12、以 及 技 术 要 求 , 通 常 用 一 定 的 投 影 绘 图 方 法 和 有 关 技 术 规 定 , 将 工 程 对 象 表 达 在 图 纸 上 , 就 得 到 了 图 样 。 图 样 是 工 程 技 术 界 共 同 的 技 术 语 言 , 在 生 产 和 科 学 技 术 活 动 中 , 设 计 者 通 过 图 样 来 表 达 设 计 思 想 , 生 产 者 通 过 图 样 及 技 术 文 件 来 了 解 设 计 要 求 并 组 织 生 产 或 施 工 。在 机 械 制 造 中 , 将 零 件 图 和 装 配 图 以 及 其 他 一 些 机 械 生 产 中 常 用 的 图 样 称 为 机

13、 械 图 样 。二 、 机 械 图 样 的 种 类机 械 图 样 按 照 表 达 对 象 可 分 为 零 件 图 和 装 配 图 两 种 。零 件 图 是 表 达 零 件 结 构 形 状 、 尺 寸 大 小 和 技 术 要 求 的 图 样 , 它 是 制 造 和 检 验 零 件 的 依 据 。 如 图 11 所 示 为 外 套 的 零 件 图 。装 配 图 是 表 示 产 品 及 其 组 成 部 分 的 连 接 、 装 配 关 系 的 图 样 , 是 机 械 设 计 中 设 计 意 图 的 反 映 , 是 机 械 设 计 、 制 造 的 重 要 技 术 依 据 。 装 配 图 一 般 包 括

14、一 组 图 形 、 必 要 的 尺 寸 和 技 术 要 求 以 及 标 题 栏 、 序 号 和 明 细 栏 。三 、 机 械 图 样 的 规 定为 了 使 图 样 规 范 化 , 机 械 制 图 国 家 标 准 对 制 图 的 基 本 规 则 作 了 统 一 规 定 。1 . 图 纸 幅 面 和 格 式 ( GB/ T 14689 1993 ) (1 ) 图 纸 的 幅 面绘 制 技 术 图 样 时 , 应 优 先 选 用 代 号 为 A0、 A1 、 A2、 A3、 A4 的 五 种 基 本 幅 面 , 具 体 尺 寸 可 查 阅 相 关 标 准 。(2 ) 标 题 栏每 张 图 样 均 需

15、 画 出 标 题 栏 , 其 格 式 和 尺 寸 在 国 家 标 准 GB/ T 10609 . 1 1989 已 作 了 统 一 1 图 11 外 套 的 零 件 图规 定 。 标 题 栏 的 位 置 在 图 样 的 右 下 角 , 看 图 的 方 向 与 看 标 题 栏 的 方 向 一 致 。 外 框 线 是 粗 实 线 , 其 右 边 和 底 边 与 图 框 线 重 合 , 框 内 一 般 为 细 实 线 。 国 家 标 准 中 标 题 栏 的 格 式 如 图 12 所 示 。图 12 标 题 栏 的 格 式2 . 比 例 ( GB/ T 14690 1993 )图 中 图 形 与 其

16、实 物 相 应 要 素 的 线 性 尺 寸 之 比 称 为 比 例 。 比 值 为 1 的 比 例 称 为 原 值 比 例 ,如 1 1 ; 比 值 大 于 1 的 比 例 称 为 放 大 比 例 , 如 3 1 ; 比 值 小 于 1 的 比 例 称 为 缩 小 比 例 , 如 1 2 2 等 。 绘 制 图 样 时 , 应 从 国 家 标 准 规 定 的 系 列 中 选 取 。 一 般 在 没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情 况 下 , 图 样 的 比 例 采 用 1 1。 不 论 图 样 采 用 放 大 还 是 缩 小 , 图 样 中 所 标 注 的 尺 寸 均 为 零 件 的 实 际 尺

17、寸 。3 . 图 线 ( GB/ T 17450 1998 )(1 ) 基 本 线 型国 家 标 准 中 规 定 了 8 种 基 本 线 型 , 各 种 图 线 的 名 称 、 型 式 、 宽 度 及 应 用 见 表 11。表 11 图 线 的 名 称 、 型 式 、 宽 度 及 应 用图 线 名 称 图 线 型 式 及 代 号 图 线 宽 度 应 用 示 例b A1 可 见 轮 廓 线 ( 图 1 3a、 b)粗 实 线b = 0 . 5 2 m m A2 可 见 过 渡 线 ( 图 1 3 b)B1 尺 寸 线 及 尺 寸 界 线 ( 图 1 3a )B2 剖 面 线 ( 图 1 3a )

18、B3 重 合 剖 面 轮 廓 线 ( 图 1 3 a )B4 螺 纹 牙 底 线 及 齿 轮 的 齿 根 线 ( 图 1 3 c )B5 引 出 线 ( 图 1 3c )细 实 线 约 b/ 3B6 分 界 线 及 范 围 线 ( 图 1 3 c )波 浪 线 约 b/ 3 C1C2断 裂 处 边 界 线 ( 图 1 3 a、 c )视 图 与 剖 视 的 分 界 线 ( 图 1 3a )双 折 线 约 b/ 3 D1 断 裂 处 边 界 线 ( 图 1 3 a)虚 线 约 b/ 3 F1F2不 可 见 轮 廓 线 ( 图 1 3 a、 b)不 可 见 过 渡 线 ( 图 1 3 b)G1 轴

19、 线 ( 图 1 3c )G2 对 称 中 心 线 ( 图 1 3a )G3 轨 迹 线 ( 图 1 3 a)细 点 划 线 约 b/ 3G4 节 圆 及 节 线 ( 图 1 3 d)双 点 划 线 约 b/ 3 K1K2相 邻 辅 助 零 件 轮 廓 线 ( 图 1 3a )极 限 位 置 的 轮 廓 线 ( 图 1 3 a )粗 点 划 线 b J1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线 或 表 面 的 表 示 线 ( 图 1 3e )如 图 13 所 示 为 表 1 1 所 列 各 种 图 线 的 应 用 实 例 之 一 。粗 线 一 般 是 表 面 的 表 示 线 ; 细 实 线 的 应 用 较

20、 广 , 除 大 量 应 用 于 尺 寸 标 注 外 , 还 用 于 螺 纹 的 牙 底 线 、 齿 轮 的 齿 根 线 , 以 及 说 明 情 况 的 辅 助 线 等 。(2 ) 图 线 的 宽 度图 线 分 粗 线 和 细 线 两 种 。 粗 线 的 宽 度 b 根 据 图 样 大 小 和 图 形 的 复 杂 程 度 在 0 . 5 2 mm之 间 选 择 , 常 用 的 为 0 . 7 1 mm。 细 线 的 宽 度 随 粗 线 而 定 , 细 线 的 宽 度 为 b/ 3。 图 线 宽 度 可 根 据 要 求 选 取 , 但 在 同 一 幅 图 样 中 , 同 类 图 线 的 宽 度

21、应 一 致 。4 . 字 体 ( GB/ T 14691 1993 )国 家 标 准 中 规 定 , 机 械 图 样 中 使 用 长 仿 宋 体 ( 直 体 ) 的 简 化 汉 字 , 字 母 和 数 字 也 可 有 斜 体 和 直 体 之 分 。5 . 尺 寸 注 法 ( GB/ T 4458 . 41984)图 样 中 的 图 形 只 能 表 达 物 体 的 形 状 , 为 了 确 定 物 体 的 大 小 , 应 在 图 样 中 标 注 尺 寸 。 3 (1 ) 基 本 规 则图 13 图 线 的 应 用 实 例图 样 上 所 标 注 的 尺 寸 数 值 就 是 零 件 的 真 实 大 小

22、 , 与 图 形 的 大 小 及 绘 图 的 准 确 度 无 关 。 图 样 中 的 尺 寸 以 mm 为 计 量 单 位 时 , 不 需 标 注 单 位 的 代 号 或 名 称 , 若 采 用 其 他 单 位 , 则必 须 注 明 相 应 计 量 单 位 的 代 号 或 名 称 。 图 样 上 所 标 注 的 尺 寸 为 该 图 样 所 示 零 件 的 最 后 完 工 尺 寸 , 否 则 应 另 加 说 明 。 零 件 的 每 一个 尺 寸 , 一 般 只 在 反 映 该 结 构 最 清 楚 的 图 形 上 标 注 一 次 。 4 (2 ) 尺 寸 要 素尺 寸 由 尺 寸 界 线 、 尺

23、寸 线 、 箭 头 和 尺 寸 数 字 四 个 部 分 组 成 , 如 图 14 所 示 。 尺寸 界 线 、 尺 寸 线 为 细 实 线 。 尺 寸界线 由 图 形 的 轮 廓 线 、 轴 线 或 对 称 中 心 线处 引 出 , 也 有 利 用 轮 廓 线 、 轴 线 或 对 称中 心 线 作 尺 寸 界 线 , 但 不 能 作 为 尺 寸 线 。 尺 寸 界 线 一 般 与 尺 寸 线 垂 直 , 必 要 时 也 可 倾 斜 。线 性 尺 寸 的 数 字 一 般 注 写 在 尺 寸 线 的 上 方 , 有 时 也 注 写 在 尺 寸 线 的 中 断 处 。数 字 的 注 写 方 式 如

24、图 1 5 所 示 , 角 度 的 注 写 方 式 如 图 16 所 示 。图 14 尺 寸 的 组 成图 15 数 字 的 注 写 方 式 图 16 角 度 的 注 写 方 式(3 ) 标 注 尺 寸 的 符 号常 用 的 标 注 尺 寸 符 号 有 : 标 注 直 径 时 , 应 在 尺 寸 数 字 前 加 注 符 号 “ ”; 标 注 半 径 时 , 应在 尺 寸 数 字 前 加 注 符 号 “ R”; 标 注 球 面 的 直 径 或 半 径 时 , 应 在 尺 寸 数 字 前 加 “ S ” 或 “ S R”, 如 图 1 7 所 示 。图 17 球 面 尺 寸 的 表 示 方 法a)

25、 加 注 符 号 “ S” b) 省 略 符 号 “ S”在 不 会 引 起 误 解 的 情 况 下 , 如 螺 钉 、 铆 钉 的 头 部 、 轴 ( 包 括 螺 杆 ) 的 端 部 以 及 手 柄 的 端 部 等 , 省 略 符 号“ S”, 如 图 1 7b 所 示 。圆 弧 弦 长 的 标 注 方 法 如 图 1 8a 所 示 。 标 注 圆 弧 的 弧 长 时 , 应 在 尺 寸 上 方 加 注 符 号 “” , 如 图 18b 所 示 。 5 斜 度 与 锥 度 的 标 注 方 法 如 图 19 所 示 , 斜 度 和 锥 度 符 号 的 方 向 应 与 斜 度 、 锥 度 的 方

26、 向一 致 。图 18 弦 长 和 弧 长 的 标 注 方 法a ) 弦 长 的 标 注 方 法 b) 弧 长 的 标 注 方 法图 19 锥 度 和 斜 度 的 标 注 方 法第 二 节 正 投 影 及 线 、 面 投 影 特 性图 的 种 类 很 多 , 每 一 个 图 只 是 着 重 表 示 物 体 的 某 一 方 面 , 几 个 图 相 互 联 系 , 配 合 起 来 就 能 全 面 、 准 确 地 表 达 物 体 各 部 分 的 形 状 。 因 此 , 工 程 上 目 前 主 要 应 用 这 种 图 , 而 轴 测 图 和 透 视 图 等 , 则 利 用 其 直 观 性 强 的 特

27、点 , 作 为 辅 助 图 形 。 视 图 、 剖 视 图 等 是 利 用 正 投 影 法 绘 制 的 。绘 制 时 应 严 格 遵 照 投 影 规 律 的 标 准 , 所 以 必 须 要 学 习 它 们 的 基 本 理 论 、 作 图 方 法 , 掌 握 其 内 在 规 律 , 熟 悉 有 关 标 准 规 定 , 这 样 才 能 为 正 确 绘 制 图 样 和 看 懂 图 样 打 下 基 础 。一 、 正 投 影投 影 分 为 中 心 投 影 和 平 行 投 影 。 平 行 投 影 包 括 正 投 影 和 斜 投 影 两 种 。 因 为 正 投 影 能 够 准 确 表 达 物 体 的 真 实

28、 形 状 和 大 小 , 且 绘 图 方 法 也 较 简 单 , 所 以 在 机 械 制 图 中 得 到 广 泛 应 用 。 正 投 影 就 是 指 当 投 影 线 互 相 平 行 且 与 投 影 面 垂 直 时 , 物 体 在 投 影 面 上 得 到 的 投 影 , 如 图 110 所 示 。以 相 互 垂 直 的 三 个 平 面 作 为 投 影 面 , 便 组 成 了 三 投 影 面 体 系 , 如 图 111 所 示 。 6 图 110 正 投 影 法 图 111 三 投 影 面 体 系在 投 影 法 中 , 相 互 垂 直 的 投 影 面 之 间 的 交 线 称 为 投 影 轴 。 在

29、 多 面 正 投 影 中 , 相 互 垂 直 的 三 根 投 影 轴 分 别 用 O X、 O Y 、 OZ 表 示 。将 物 体 置 于 三 投 影 面 体 系 中 , 并 分 别 向 三 个 投 影 面 投 影 , 其 在 水 平 投 影 面 内 的 投 影 称 为 水 平 投 影 , 在 正 立 投 影 面 内 的 投 影 称 为 正 面 投 影 , 在 侧 立 投 影 面 内 的 投 影 称 为 侧 面 投 影 。 然 后 移 去 长 方 体 , 使 水 平 投 影 面 绕 O X 轴 向 下 旋 转 90, 使 侧 立 投 影 面 绕 OZ 轴 向 右 旋 转 90, 此 时 三 个

30、 投 影 面 处 于 同 一 平 面 内 , 就 得 到 三 视 图 , 如 图 112 所 示 。图 112 空 间 形体 三 视 图 的 形 成物 体 在 三 投 影 面 体 系 中 的 投 影 规 律 是 : 主 、 俯 视 图 长 对 正 ; 主 、 左 视 图 高 平 齐 ; 俯 、 左 视 图 宽 相 等 , 简 称 为 长 对 正 、 高 平 齐 、 宽 相 等 。二 、 直 线 的 投 影直 线 上 任 意 两 点 在 某 一 平 面 投 影 的 连 线 , 就 是 直 线 在 该 投 影 面 内 的 投 影 。 直 线 的 投 影 在 一 般 情 况 下 仍 为 直 线 。按

31、 直 线 相 对 于 投 影 面 的 位 置 不 同 , 投 影 特 性 可 分 为 一 般 位 置 直 线 和 特 殊 位 置 直 线 ( 投 影 面 垂 直 线 、 投 影 面 平 行 线 和 从 属 于 投 影 面 的 直 线 ) 。1 . 一 般 位 置 直 线对 于 三 个 投 影 面 都 倾 斜 的 直 线 称 为 一 般 位 置 直 线 , 如 图 113 中 的 直 线 A B。 一 般 位 置 直 线 的 投 影 特 性 : 三 个 投 影 不 反 映 实 长 , 长 变 短 ; 三 个 投 影 都 倾 斜 于 投 影 轴 。 2 . 投 影 面 平 行 线投 影 面 平 行

32、 线 是 指 直 线 平 行 于 一 个 投 影 面 , 倾 斜 于 其 他 两 个 投 影 面 。 其 中 , 与 H 面 平 7 行 的 直 线 称 为 水 平 线 ; 与 V 面 平 行 的 直 线 称 为 正 平 线 ; 与 W 面 平 行 的 直 线 称 为 侧 平 线 。 它 们 的 投 影 特 性 如 下 : 与 直 线 平 行 的 投 影 面 上 的 投 影 反 映 直 线 的 实 长 ; 在 其 他 两 个 投 影 面 上 的 投 影 平 行 于 相 应 的 投 影 轴 , 且 长 度 变 短 ; 直 线 反 映 实 长 的 投 影 与 投 影 面 的 夹 角 分 别 反 映

33、 直 线 对 另 外 两 个 投 影面 的 倾 角 。3 . 投 影 面 垂 直 线投 影 面 垂 直 线 是 指 直 线 垂 直 于 一 个 投 影 面 ,平 行 于 其 他 两 个 投 影 面 。 其 中 , 与 H 面 垂 直 的 直 图 113 一 般 位 置 直 线 的 投 影 图 线 称 为 铅 垂 线 ; 与 V 面 垂 直 的 直 线 称 为 正 垂 线 ; 与 W 面 垂 直 的 直 线 称 为 侧 垂 线 。 它 们 的 投 影 特 性 如 下 : 在 与 直 线 垂 直 的 投 影 面 上 的 投 影 积 聚 为 一 点 ; 在 另 外 两 个 投 影 面 上 的 投 影

34、 平 行 于 相 应 的 投 影 轴 , 且 反 映 实 长 。4 . 从 属 于 投 影 面 的 直 线从 属 于 投 影 面 的 直 线 , 实 际 上 就 是 投 影 面 平 行 线 或 投 影 面 垂 直 线 的 特 殊 情 况 , 其 投 影 特 性 为 : 必 有 一 个 投 影 重 合 于 直 线 本 身 , 另 外 两 个 投 影 在 投 影 轴 上 。三 、 平 面 的 投 影1 . 平 面 的 表 示 法由 初 等 几 何 可 知 , 不 在 同 一 直 线 上 的 三 点 确 定 一 个 平 面 。 因 此 , 确 定 一 个 空 间 平 面 可 有 五 种 基 本 表

35、示 方 式 , 其 投 影 图 也 可 用 这 些 几 何 元 素 的 投 影 表 示 。2 . 平 面 与 投 影 面 的 位 置 关 系 及 其 投 影平 面 按 相 对 于 投 影 面 的 位 置 关 系 可 分 为 : 一 般 位 置 平 面 ; 垂 直 于 一 个 投 影 面 的 平 面 ; 平 行 于 一 个 投 影 面 的 平 面 。 后 两 类 统 称 为 特 殊 位 置 平 面 。(1 ) 一 般 位 置 平 面 一 般 位 置 平 面 是 指 相 对 于 三 个 投 影 面 都 处 于 倾 斜 位 置 的 平 面 。 该 平 面 的 投 影 特 点 是 : 其三 个 投 影

36、 都 是 小 于 实 形 的 类 似 形 。(2 ) 投 影 面 平 行 面 投 影 面 平 行 面 是 指 平 行 于 一 个 投 影 面 的 平 面 。 这 类 平 面 由 于 平 行 的 投 影 面 不 同 , 又 分 为三 种 : 正 平 面 ( 平 行 于 V 面 的 平 面 ) 、 水 平 面 ( 平 行 于 H 面 的 平 面 ) 、 侧 平 面 ( 平 行 于 W 面 的 平 面 ) 。 其 基 本 特 性 可 以 概 括 为 : 投 影 面 平 行 面 的 一 个 投 影 反 映 实 形 , 另 两 个 投 影 积 聚成 一 条 直 线 。(3 ) 投 影 面 垂 直 面 投

37、 影 面 垂 直 面 是 指 垂 直 于 一 个 投 影 面 的 平 面 。 这 类 平 面 由 于 垂 直 的 投 影 面 不 同 , 又 可 分为 三 种 : 正 垂 面 ( 只 垂 直 于 V 面 的 平 面 ) 、 铅 垂 面 ( 只 垂 直 于 H 面 的 平 面 ) 、 侧 垂 面 ( 只 垂 直于 W 面 的 平 面 ) 。 其 基 本 特 性 可 以 概 括 为 : 投 影 面 垂 直 面 的 一 个 投 影 积 聚 成 一 条 直 线 , 另 两 个 投 影 是 类 似 形 ( 小 于 实 形 ) 。 8 四 、 基 本 几 何 体 的 三 视 图基 本 几 何 体 的 三

38、视 图 见 表 12。表 12 基 本 几 何 体 的 三 视 图名 称 定 义 投 影 特 征棱 柱有 两 个 面 互 相 平 行 , 其 余 各 面 都 是 四 边 形 , 并 且 每 相 邻 两 个 四 边 形 的 公 共 边 都 互 相 平 行 , 由 这 些 面 围 成 的 几 何 体 叫 做 棱 柱棱 锥 有 一 个 面 是 多 边 形 , 其 余 各 面 是 有 一 个 公 共 顶 点 的 三 角 形 , 由 这 些 面 围 成 的 几 何 体 叫 做 棱 锥圆 柱 以 矩 形 的 一 边 为 旋 转 轴 , 其 余 各 边 旋 转 而 形 成 的 曲 面 所 围 成 的 几 何

39、 体 叫 做 圆 柱圆 锥 以 直 角 三 角 形 的 一 直 角 边 为 旋 转 轴 , 其 余 各 边 旋 转 而 形 成 的 曲 面 所 围 成 的 几 何 体 叫 做 圆 锥圆 球半 圆 以 其 直 径 为 旋 转 轴 , 旋 转 所 形 成 的 曲 面 围 成 的 几 何 体 叫 做 球 体 , 也 叫 圆 球圆 环一 个 圆 绕 同 一 平 面 内 与 之 不 相 交 的 一 条 直 线 旋 转 所 形 成 的 旋 转 面 围 成 的 几 何 体 叫 做 环 体 , 也 叫 圆 环 9 第 三 节 组 合 体 的 三 视 图为 了 便 于 画 图 和 看 图 , 通 常 把 复 杂

40、 的 形 体 看 成 是 由 基 本 形 体 组 成 的 。 基 本 形 体 包 括 前 面 提 到 的 柱 体 、 锥 体 、 球 体 、 环 体 等 。 由 基 本 形 体 叠 加 或 挖 切 组 成 的 复 杂 形 体 称 为 组 合 体 。 从 几 何 学 的 角 度 看 , 一 切 机 械 零 件 都 可 抽 象 成 组 合 体 。 基 本 几 何 体 有 棱 柱 、 棱 锥 、 圆 柱 、 圆 锥 等 。 任 何 机 械 零 件 , 从 形 体 角 度 讲 , 不 论 其 复 杂 程 度 如 何 , 它 们 都 是 由 若 干 基 本 几 何 体 所 构 成 的 。 组 合 体 在

41、 三 投 影 面 体 系 中 的 投 影 称 为 组 合 体 的 三 视 图 。一 、 两 个 基 本 几 何 体 表 面 连 接 的 三 种 状 态由 于 每 个 基 本 几 何 体 的 形 状 、 大 小 、 位 置 不 同 , 两 个 基 本 几 何 体 表 面 连 接 时 的 相 对 位 置 有 平 齐 、 相 切 、 相 交 三 种 情 况 。1 . 平 齐如 图 114 所 示 的 组 合 体 , 当 两 个 立 体 表 面 互 相 重 合 时 称 为 平 齐 。 平 齐 表 面 的 周 围 表 面 可 能 处 在 同 一 表 面 上 , 也 可 能 不 在 同 一 表 面 。 由

42、 于 底 板 和 竖 板 的 前 、 后 两 表 面 处 于 同 一 平 面 上 , 所 以 主 视 图 上 两 个 形 体 叠 加 贴 合 处 不 画 线 。 如 果 两 个 立 体 表 面 不 平 齐 , 中 间 就 必 须 画 出 交 线 , 如 图 115 所 示 的 组 合 体 。图 114 表 面 平 齐 的 组 合 体 画 法 图 115 表 面 不 平 齐 的 组 合 体 画 法2 . 相 切当 两 个 立 体 表 面 相 切 时 , 在 相 切 处 不 存 在 轮 廓 线 。 如 图 1 16 所 示 的 零 件 , 由 于 耳 板 前 、 后 侧 面 与 圆 柱 面 相 切

43、 , 因 此 在 主 、 左 视 图 上 不 画 线 。3 . 相 交当 两 个 立 体 表 面 相 交 时 , 应 画 出 交 线 的 投 影 。 如 图 117 所 示 的 零 件 , 圆 柱 体 与 耳 板 相 交 , 在 相 交 处 应 有 交 线 , 在 主 视 图 和 左 视 图 中 必 须 按 照 投 影 关 系 用 粗 实 线 或 虚 线 画 出 。二 、 识 读 组 合 体 三 视 图 的 方 法画 图 是 由“ 物” 到“ 图” , 而 识 图 则 是 由 “图” 到 “物” , 它 是 根 据 组 合 体 的 视 图 想 像 出 其 形 状 和 结 构 , 二 者 联 系

44、 紧 密 。 但 看 图 与 画 图 终 究 是 不 同 的 两 个 方 面 , 各 有 其 规 律 、 特 点 和 10 方 法 。 组 合 体 的 类 型 有 叠 加 型 、 切 割 型 、 综 合 型 等 , 下 面 具 体 讲 述 识 图 的 基 本 方 法 。图 116 表 面 相 切 的 组 合 体 图 117 表 面 相 交 的 组 合 体 由 若 干 个 基 本 形 体 叠 加 而 成 的 组 合 体 称 为 叠 加 型 组 合 体 , 如 图 118a 所 示 。 在 一 个 基 本 形 体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切 割 、 开 槽 、 钻 孔 后 得 到 的 形 体 称

45、为 切 割 型 组 合 体 , 如 图118b 所 示 。既 有 叠 加 又 有 切 割 形 式 的 组 合 体 称 为 综 合 型 组 合 体 , 如 图 118c 所 示 。图 118 组 合 体 的 形 式a ) 叠 加 型 b) 切 割 型 c ) 综 合 型识 读 组 合 体 三 视 图 时 , 多 用 形 体 分 析 法 。 所 谓 形 体 分 析 法 , 就 是 假 想 把 组 合 体 分 解 为 若 干 个 基 本 形 体 , 然 后 确 定 各 部 分 的 形 状 和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 以 及 表 面 关 系 , 最 后 综 合 起 来 构 思 整 个 形 体 ,

46、还 要 返 回 已 知 视 图 进 行 对 照 , 看 是 否 完 全 对 应 。 这 一 过 程 可 概 括 为 : 划 线 框 , 对 投 影 ; 按 部 分 , 想 形 状 ; 合 起 来 , 想 整 体 。1 . 识 读 叠 加 型 组 合 体 的 三 视 图以 图 119a 为 例 , 说 明 用 形 体 分 析 法 识 读 叠 加 型 组 合 体 三 视 图 的 具 体 步 骤 。(1 ) 划 线 框 , 对 投 影先 根 据 主 视 图 , 结 合 俯 视 图 和 左 视 图 , 按 照 三 视 图 投 影 规 律 将 该 组 合 体 分 为 五 个 部 分 ,如 图 119a

47、所 示 。(2 ) 按 部 分 , 想 形 状根 据 每 一 部 分 的 三 视 图 想 像 出 具 体 形 体 , 并 确 定 其 相 对 位 置 。 形 体 为 一 轴 线 垂 直 于 侧 面 的 空 心 圆 柱 面 ; 形 体 为 一 带 长 圆 孔 的 U 形 板 ; 形 体 是 下 面 开 槽 并 与 形 体 对 应 圆 孔的 矩 形 底 板 , 如 图 1 19b 所 示 ; 形 体 为 一 梯 形 肋 板 , 起 加 强 形 体 的 作 用 ; 形 体 为 带半 圆 槽 的 支 撑 板 , 以 固 定 和 支 撑 形 体 , 如 图 119c 所 示 。(3 ) 合 起 来 ,

48、想 整 体每 个 简 单 形 体 的 形 状 和 位 置 确 定 后 , 整 个 组 合 体 的 形 状 也 就 出 来 了 , 如 图 119d 所 示 。 组 合 体 的 形 状 出 来 后 , 再 根 据 给 定 的 三 视 图 对 照 检 查 , 看 是 否 完 全 对 应 , 最 终 确 定 组 合 11 体 的 形 状 。图 119 识 读 叠 加 型 组 合 体 的 三 视 图a ) 三 视 图 b) 重 点 分 析 、 部 分c) 重 点 分 析 、 部 分 d) 立 体 图 分 解2 . 识 读 切 割 型 组 合 体 的 三 视 图图 120a 为 一 切 割 型 组 合

49、体 的 三 视 图 , 想 像 出 该 组 合 体 的 形 状 。(1 ) 对 三 视 图 进 行 粗 略 的 了 解 , 分 析 组 合 体 是 在 一 个 什 么 形 体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切 割 而 成的 。 由 图 可 知 , 该 组 合 体 的 基 本 形 体 为 一 长 方 体 。(2 ) 按 照 视 图 的 形 状 特 征 和 投 影 关 系 , 分 析 被 切 割 的 部 位 和 形 状 。 由 主 视 图 和 左 视 图 外部 轮 廓 线 1 和 1 可 知 , 该 组 合 体 为 被 切 割 的 长 方 体 , 如 图 1 20b 所 示 。 根 据 主 视 图 左 上 角 去 掉 一 个 三 角 形 2 , 对 照 左 视 图 可 知 , 该 长 方 体 的 左 上 角 切 去 一 个 三 棱 柱 。 根 据 主 视 图 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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