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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学院消防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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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 财经 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工招 标 文件招 标 人: 河南财经学院代理机构: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0 年 4 月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 2 页 共 60 页目 录第 一 卷 .4第一章 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1. 总则 91.1 项目概况 9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9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 量要求 9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91.5 费用承担 101.6 保密 101.7 语言文字 101.8 计量单位 101.9 踏勘现场 101.10 投标预备会

2、101.11 分包 111.12 偏离 112. 招标文件 11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1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1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23. 投标文件 12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3.2 投标报价 123.3 投标有效期 133.4 投标保证金 133.5 资格审查资料 133.6 备选投标方案 13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4. 投标 14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5. 开标 15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55.2 开标程序 156. 评标 166.1 评标委员会 166.2 评标原则 166.3 评标

3、167. 合同授予 167.1 定标方式 167.2 中标通知 167.3 履约担保 16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 3 页 共 60 页7.4 签订合同 17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78.1 重新招标 178.2 不再招标 179. 纪律和监督 17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7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7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7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79.5 投诉 18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8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91、评标办法前附表 192. 评标方法 1

4、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0通用条款(略) 21专 用 条 款 .23附件 1: .29附件 2: .30附件 3 3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32第 二 卷 .33第六章 图 纸 .34第 三 卷 .35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6第 四 卷 .37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目 录 .40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1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3三、授权委托书 .44四、投标保证金(有效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45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6六、施工组织设计 .47附表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48附表二:拟配备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49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50附表四:计划开、竣

5、工日期和施工 进度网络图 .51七、项目管理机构 .52八、资格审查资料 .54九、其他材料 .59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 4 页 共 60 页第 一 卷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 5 页 共 60 页第一章 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被邀请单位名称):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 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活动。请你单位于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6、: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经六路26号索克豫发大厦A座6层602室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0年 4月21日9时30分,地点 为郑州市经六路与纬一路索克豫发大厦A 603 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 请于24小时内以传真或快递 方式予以确认。招 标 人:河南财经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文化路80号 地 址:郑州市经六路26号豫发大厦6层邮 编: / 邮 编:

7、450003联 系 人: / 联 系 人:黄先生电 话: / 电 话:0371-65865011传 真: / 传 真:0371-65865011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郑州市经三路支行账 号: / 账 号: 758371902699810702 2010年4月1日 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 6 页 共 60 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河南财经学院地址: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学院新校区建设指挥部联系人

8、:杨艳玲 刘欣 电话:0371-63519286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经六路26号豫发大厦A602 招标代理部联系人:黄先生电话/传真:0371-658650111.1.4 项目名称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 施工招标1.1.5 建设地点 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A、B教学楼和食堂消防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1.3.2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A、B教学楼及食堂

9、的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整个消防系统通过消防部门验收认可的一切工作;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 、破 产状态出具开户银行 资信证明和符合要求的近三年(2006年、 2007年、 2008年)的财务报表;业绩要求:有类似项目业绩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 业,或者投 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专业壹级资质的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河南省鑫

10、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 7 页 共 60 页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其他要求: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安全生产许可证、农民工工资、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自行踏勘地址: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河南财经学院新校区指挥部1.10.1 投标预备会 不举行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7日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拦标价通知

11、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7日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4月21日09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日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日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必须使用电汇或转帐,并且是从本单位汇出,交付时间:2010年4 月19日17时前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单位名称: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郑州市经三路支行帐 号:

12、758371902699810702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最近三年(2006、2007、2008年)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 8 页 共 60 页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最近三年(2006、2007、2008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最近三年(2006年1月1日之后)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 签字及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投标函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和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清单加盖造价 师(预算员)专用章3.7.4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一套(

13、U 盘,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工程量清单报价以excel格式),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装订要求 采用软皮封面,胶装,在右下角逐页编写页码。4.1.2 封套上写明投标人的地址:投标人名称: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在2010年4月21日09时30分前不得开启右上角注明: 正(副)本4.2.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10年4月21日09时30分前地 址:郑州市经六路与纬一路索克豫发大厦A 603会议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0年4月21日09时30分整地 址:郑州市经六路与纬一路索克

14、豫发大厦A 603会议室5.2 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5)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逆顺序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 标人代表1人, 经济、技术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2小时从河南省重点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个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20万元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 9 页 共 60 页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

15、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招标。1.1.2 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次招标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次招标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

16、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

17、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 10 页 共 60 页(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

18、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 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

19、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 11 页 共 60 页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

20、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21、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 问,应在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 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 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

22、工招标文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 12 页 共 60 页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 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 认已收到该修改。3

2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有);(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的要求填写相 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

24、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投标工程量清单必须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进行填写报价,不得做任何修改;投标人提交的电子版内容必须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基础上填写报价,格式不得做任何调整, 对 加密的内容不得解密和修改。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 13 页 共 60 页3.2.4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价格表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价格表进行填写,不得做任何修改;投标人提交的电子版内容必须在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价格表电子版基础上填写报

25、价,格式不得做任何调整, 对加密的内容不得解密和修改。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 应相应延长其投 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 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 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

26、,其投 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中标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未中标的投标人以银行转账的形式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扣除1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以转账方式无息退回。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而未提交投标文件;(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27、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 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6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进行编 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 14 页 共 60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

28、求、技 术标准和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 标 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 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肆份,电子版一套(U盘,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工程量清单以excel 格式);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 标记“正本”或“ 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 为准。3.7.

29、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电子版与正本封在一起),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 或“副本”字样,封套上 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30、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 15 页 共 60 页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 标人出具 签收

31、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 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 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投标人还应提供参与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的造价师注册证书或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原件。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

32、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 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宣布招标控制价;(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 标报价、质 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 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 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3、 第 16 页 共 60 页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 规定组织。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 1 名,经济、技术专家 4 名,共 5人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

34、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 评标办 法” 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规定

35、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 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 17 页 共 60 页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36、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经原审批或核准部 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

37、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 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

38、 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 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 18 页 共 60 页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中标法)1、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学院新校区消防工

39、程施工招标文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 19 页 共 60 页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标准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4.1项规定信誉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4.1项规定投标内

40、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3.1 项规定工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3.2 项规定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3.3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3.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4.1 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规定招标控制价1、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公布,投标总报价大于或等于招 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2.1.4详细性

41、评审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含的内 容1. 有可行的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2. 有保证施工质量的具体措施。3. 有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并可靠可行。4. 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5. 有与总包配合的具体承诺,承担分包合同 3%的总包配合费。6. 有保证消防验收合格的承诺和措施。2.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资格、响应 性和详细性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中评审标 准的投标人,按其投 标总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排序第2名的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序第3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投 标报价相等的,按安全文明措施费 由低向高排序。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

42、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 20 页 共 60 页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 21 页 共 60 页通用条款(略)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4、图纸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7、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9、承包人工作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1、开工及延期开工12、暂停施工13、工期延误14、工程竣工四、质量与检验15、

43、工程质量16、检查和返工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8、重新检验19、工程试车五、安全施工20、安全施工与检查21、安全防护22、事故处理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4、工程预付款25、工程量的确认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八、工程变更29、工程设计变更30、其他变更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 22 页 共 60 页31、确定变更价款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3、竣工结算34、质量保修十、违约、索 赔和争议35、违约36、索赔37、争议十一、其他38、

44、工程分包39、不可抗力40、保险41、担保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44、合同解除45、合同生效与终止46、合同份数47、补充条款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 23 页 共 60 页专 用 条 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按通用条款 “2”执行。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

45、、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河南省、郑州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法 规、条例和行政 规范性文件等。33 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按照批准的施工图纸 、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 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如有发生,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4、图纸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合同签订后 3 日内提供 6 套施工图(含 3 套竣工图);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4.2

46、”条。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 24 页 共 60 页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执行本工程监理合同中约定的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发布开(停)工令、工期顺延签认、不称职技术(管理)人员撤换建议权等监理合同中赋予监理工程师的职权。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职权: 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及协调各专业工程之间的设计、施工,控制施工质量、 进度、投资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56 不实行监理的

47、,工程师的职权: 无 7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 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施工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水、电在合同签订日由发包人指定位置,承包人负责接至施工现场。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具备。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 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 3 日以书面形式提供,并现场交验。 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省政法管理学院新校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 25 页 共 60 页(5)由发包人办 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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