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诊疗新技术准入管理制度一、进入临床工作的医务人员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 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办法和国家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取得执业资格和执业注册的医、护、药人员。在法律允许时间范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和执业注册的新上岗人员,必须在有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指导下从事临床工作。二、对患者实施各种手术(含有创检查、治疗)操作人员资格执行医院手术分级审批制度 。实习、进修医师参加各种手术时,只能担任助手。三、凡在我院首次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及临床实验性治疗项目,必须按照立项、论证、审批等管理程序,将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名称、医疗技术风险处理预案、评价制度、医疗技术损害预案、开展诊疗新技术的科室具有确保病人安全的方案或措施等报医务科组织论证批准后,方可实施。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