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课教师聘用协议书聘用单位: (甲方)聘用对象:(乙方)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临时代课教师。为了切实维护双方的权益,认真履行双方的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协议如下:一、 聘用期限:2011 年 9 月至 2012 年 7 月二、 工资福利待遇 :1、 月基本工资:1000 元。2011 年 9 月按半月发,寒假工资如实发放,2012 年7 月不足一月的按天计算发放2、基本工资按月发放,每月先发 800 元,其余 200 元作为押金,待聘用期满后甲方经过考核,奖惩等结算后一次性付清。校内奖励性工资及节日福利与公办教师同等待遇。3、 养老、医疗等保险金乙方本人承担。三、 双方的权利和
2、义务:1.甲方 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2.甲方 对乙方的工作评定与本校公办教师一样,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考核、奖励、惩罚。若乙方受到处罚,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相应罚金,3、因乙方工作失职,出现不利学校的工作情况,学校有权中途解聘,特别严重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3、乙方在校内外不慎发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乙方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5、乙方在聘期内未经甲方允许(或解聘)不得随意辞职外流,学习,离岗等,否则扣除其押金及所有未发款项。三、其他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合同期满失效。甲方: (盖章)乙方: (签名)2011 年 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