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2011.6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主编部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教 育 部施行日期:2011 年月日 2011 北京 前言修订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2008 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通知(建标函2008 328 号)的具体要求及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 2007144 号),由教育部负责主编,并委托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具体进行修订。城市
2、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自 2002年颁布以来,对全国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和建设起了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随着中小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对教学设施不断提出的新要求;加之原标准仅有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缺少相应建设用地的技术规定,给中小学校建设带来不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组织对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进行了修订。特别是 2008年 5月 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后,国务院领导十分强调中小学校校舍的安全性。为此,需对原标准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修订过程中,我部对各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进行了广泛的书面调查,发展规划司组织编制组到有关省、市对中小学校抽样进行实地调研,并收集了部分省市编制的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编制组在分
3、析研究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完成了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2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有关省市、部门和学校的意见后,本标准的送审稿经全国专家审查会议和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定稿。本标准共分四章,包括总则,学校布局、选址与规模,校园规划与建设用地,校舍面积。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 37号,邮编:100816),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参编单位:上海市高等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问:主要起草人:参加起草
4、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一一年月目录第一章 总则 (4)第二章 学校布局、选址与规模 (5)第一节 学校布局 (5)3第二节 学校选址 (5)第三节 学校规模 (5)第三章 校园规划与建设用地 (6)第一节 校园规划 (6)第二节 建设用地 (6)第四章 校舍面积 (8)第一节 校舍构成与建筑面积指标 (8)第二节 教学及辅助用房 (8)第三节 办公用房 (10)第四节 后勤及生活用房 (10)附录一 术语 (12)附录二 本标准用词说明 (13)附件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1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适应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现代化和教育
5、改革,促进中小学教育的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坚持育人为本,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制定本建设标准。4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用地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尺度。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扩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可参照执行。第四条 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首先保证师生安全。在抗
6、御重大意外灾害发生时,学校可作为周边地区的紧急避难疏散场所。第五条 中小学校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构建资源节约型校园。第六条 本建设标准将新建中小学校的校舍分为必配和选配用房两类,以适应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学校建设的需要。第七条 中小学校校舍建筑设计按国家中小学校设计规范执行。第八条 中小学校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第二章 学校布局、选址与规模第一节 学校布局第九条 中小学校的布局,应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分布、地形地貌、周边交通、环境等综合条件确定,合理布点。城市新建住宅区应根据建设规模、居住人口及出生
7、率,规划建设相应办学规模的中小学校。第十条 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初中就近入学、高中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方便学生就学等因素确定。与学校毗邻的城市主干道或高速车道,应设置保障学生跨越的安全设施。完全小学的服务半径宜为 500米,初级中学的服务半径宜为 1000米。第二节 学校选址第十一条 新建学校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5一、应选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地和提供设置基础市政设施的条件。二、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现行国家防护标准的有
8、关规定。三、不得建设在殡仪馆、医院的传染病房及太平间旁。与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200米。与易燃易爆场所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四、严禁高压输电线、高压燃气管、输油管道及通航河道穿越学校校园。五、教学区的声环境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不应小于 300米,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的距离不应小于 80米。第三节 学校规模第十二条 学校规模和班额宜按下列规定设置:一、完全小学:24 班、30 班、36 班,每班 45人。二、初级中学:24 班、30 班、36 班,每班 50人。三、高级中学:24 班、36 班、
9、48 班,每班 50人。第三章 校园规划与建设用地第一节 校园规划第十三条 新建中小学校应按照必配用房和教学及生活选配用房进行校园总体规划。总体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根据需要适当预留发展余地;总体规划设计必须执行“保护环境、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原则。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校园总平面应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各区之间要联系方便,互不干扰。二、教学区的教室、图书室、实验用房应布置在校园的安静区域,教室应有良好的建筑朝向。6三、体育活动场地与教学用房应有合理的间距。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和球类场地,其纵轴宜南北方向布置。四、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
10、与校外相邻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中的规划、消防、卫生防护、日照等有关规定。五、学校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应有利于人流疏散,不宜紧靠交通主干道。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场地并设置警示标志。六、校园内的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人流、车流和消防要求布置,路线应便捷、通畅。校园道路不应穿越体育活动场地。七、校园建筑应合理组合,建筑形式和风格应力求体现教育建筑的文化内涵。校园绿化应结合建筑景观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第十四条 室外给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网路等地下管线,应根据校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布置。变配电系统应独立设置。第十五条校园应设置独立的旗杆、旗台,位置宜在主要运动场区或校园中心广场的显要
11、位置。第十六条校园应设围墙或隔离设施、校门、门卫传达室,并设置安防设施。第二节 建设用地第十七条 校园规划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地、集中绿化用地和道路广场停车场用地四部分。各类用地按下列要求配置:一、建筑用地:学校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构筑物首层占地,建筑物周围的通道和小型活动场地,房前屋后零星绿地等。建筑用地根据不同规模各类学校的建筑面积与容积率之比确定。小学建筑用地容积率为 0.8,中学建筑用地容积率为 0.9。二、体育运动场地:包括田径运动场地、球类场地、固定体育器械场地,以及小学游戏场地。中小学校各类运动场地的具体配置内容应符合表 1的规定表 1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各类运动场地配置
12、表田径场场地名称200m 300m 400m 篮球场 排球场 体育器械场地 游戏场地学校类别 面积() 5394 9105 18000 608 360 150 200 300 150 200 250运动场地累计面积()24班 1 2 2 1 1 763030班 1 3 2 1 1 11999完全小学 36班 1 4 2 1 1 12657724班 1 2 2 1 1119130班 1 3 2 1 11849初级中学 36班 1 4 2 1 2135224班 1 2 2 1 1119136班 1 4 2 1 21352高级中学 48班 1 5 3 1 22420三、集中绿化用地:包括集中绿地、小
13、学自然科学园地或中学生物园地。根据国家有关城市绿化指标的规定,结合中小学校育人环境的需要,学校的绿地率应不低于 35%。为了节约用地,科学合理利用校园土地,学校绿化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中房前屋后、道路两旁的零星绿地和集中绿化用地两部分,绿地率分别为 15%和 20%。四、停车场用地:为保证校园井然有序与安全整洁的环境,加强学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停车场地。1、机动车停车位:按教职工编制数的 50%设置,每个车位面积为 29.3m。2、非机动车停车位:教职工按编制数的 30%设置;中学生按学生数的 60%设置,每个车位面积为 1.5 m。五、校内道路广场包含在各功能用地范围内。第
14、四章 校舍面积第一节 校舍构成与建筑面积指标第十八条 校舍构成:中小学校校舍由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后勤及生活用房三部分构成。各类用房分为必配和选配用房两类。学校若分期建设,首期建成校舍的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必配用房指标。第十九条 必配用房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 2的规定。表 2 中小学校必配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单位:完全小学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24班 30班 36班 24班 30班 36班 24班 36班 48班学校类别和规模1080人 1350人 1620人 1200人 1500人 1800人 1200人 1800人 2400人8面积指标校舍建筑面积 8345 9753 11387 11087
15、 12600 14937 11578 15683 19742生均建筑面积 7.73 7.22 7.03 9.24 8.40 8.30 9.65 8.71 8.23第二十条 必配及选配用房使用面积和配置标准见表 31、32、33、表 4、5、6、7。第二节 教学及辅助用房第二十一条 教学及辅助用房包括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和公共教学用房三部分。一、普通教室:每班必配一间,每间使用面积小学不应小于 66m2,中学不应小于 73m2。二、专用教室:包括实验室、科学、音乐、美术、书法、计算机、劳动、技术、选修课、史地、舞蹈教室。中小学校专用教室使用面积及配置标准应符合表 31、32、33 的规定。表 31
16、 完全小学专用教室使用面积及配置标准单位:24班 1080 人 30班 1350 人 36班 1620 人用房名称每间使用面积 间数面积小计辅房面积 间数面积小计辅房面积 间数面积小计辅房面积科学教室 86 2 172 86 2 172 86 3 258 86音乐教室 86 2 172 28 3 258 28 3 258 28美术教室 86 1 86 28 2 172 28 2 172 28书法教室 86 1 86 1 86 1 86 计算机教室 86 3 258 56 3 258 56 4 344 56劳动教室 86 2 172 56 2 172 56 2 172 56必配用房 合计 11
17、946 254 13 1118 254 15 1290 254史地教室 86 1 86 28 1 86 28 1 86 28选配用房 舞蹈教室 270 1 270 28 1 270 28 1 270 28表 32 初级中学专用教室使用面积及配置标准单位:924班 1200 人 30班 1500 人 36班 1800 人用房名称每间使用面积 间数面积小计辅房面积 间数面积小计辅房面积 间数面积小计辅房面积实验室 96 4 384 174 5 480 192 6 576 192音乐教室 96 1 96 31 1 96 31 2 192 31美术教室 96 1 96 31 1 96 31 2 192
18、 31书法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史地教室 96 1 96 31 1 96 31 1 96 31计算机教室 96 3 288 62 3 288 62 4 384 62技术教室 96 2 192 62 2 192 62 2 192 62必配用房合计 13 1248 391 14 1344 409 18 1728 409综合实验室 144 1 144 1 144 1 144 演示实验室 72 1 72 1 72 1 72 选配用房舞蹈教室 300 1 300 31 1 300 31 1 300 31表 33 高级中学专用教室使用面积及配置标准单位:24班 1200 人 36班 1
19、800 人 48班 2400 人用房名称每间使用面积 间数面积小计辅房面积 间数面积小计辅房面积 间数面积小计辅房面积选修课教室 140 210 280 实验室 96 4 384 192 6 576 256 8 768 280音乐教室 96 1 96 31 2 192 31 2 192 31美术教室 96 1 96 31 2 192 31 2 192 31书法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史地教室 96 1 96 31 1 96 31 2 192 31计算机教室 96 3 288 62 4 384 62 5 480 93技术教室 96 2 192 62 2 192 62 3 288
20、 62必配用房合计 13 1388 409 18 1938 473 23 2488 528综合实验室 144 1 144 1 144 1 144 演示实验室 72 1 72 1 72 1 72 选配舞蹈教室 300 1 300 1 300 1 300 10用房三、公共教学用房:包括多功能教室、图书室、学生活动室、心理咨询室、德育展览室、体质测试室、体育活动室、体育器材室、合班教室、室内游泳池及辅房。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及配置标准应符合表 4的规定。表 4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及配置标准单位:完全小学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用房名称24班 30班 36班 24班 30班 36班 24班 36班 48班
21、多功能教室 160 200 240 180 225 270 180 270 360准备室 28 28 28 31 31 31 31 31 31图书室 247 299 356 329 403 479 379 548 722学生活动室 54 72 90 72 90 108 72 108 144心理咨询室 25 25 25 50 50 50 54 54 54德育展览室 50 50 50 50 50 50 60 60 60体质测试室 30 30 30 40 40 40 40 40 40体育活动室 670 670 800 1300 1300 1500 1300 1500 1700体育器材室 42 42
22、52 42 42 52 42 52 52必配用房合计 1306 1416 1671 2094 2231 2580 2158 2663 3163合班教室 86 86 86 90 90 90 96 96 192选配用房室内游泳池及辅房900 900 900 900 900 900 900 900 1630第三节 办公用房第二十二条 办公用房:包括教师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网络控制室、广播社团办公室、会议接待室、卫生保健室等。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及配置标准应符合表 5的规定。11表 5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及配置标准单位:完全小学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用房名称24班 30班 36班 24班 30班 36班 24班
23、 36班 48班教师办公室 220 270 325 325 405 490 360 540 720行政办公室 112 126 140 154 182 210 168 210 252网络控制室 28 28 28 28 28 28 30 30 30广播社团办公室 26 32 38 34 40 46 34 46 58会议接待室 50 60 60 60 60 60 60 60 70卫生保健室 30 30 30 30 30 42 30 42 42必配用房合计 466 546 621 631 745 876 682 928 1172第四节 后勤及生活用房第二十三条 后勤及生活用房:包括教工食堂、学生食堂(
24、学生盒饭分餐室)、总务仓库、维修管理室、传达值宿室、教工单身宿舍、开水房、配电室、厕所。后勤及生活用房使用面积及配置标准应符合表 6的规定。表 6后勤及生活用房使用面积及配置标准单位:完全小学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用房名称24班 30班 36班 24班 30班 36班 24班 36班 48班教工食堂 78 98 118 114 142 172 130 196 262总务仓库 40 46 46 46 52 52 46 58 58维修管理室 18 18 18 24 24 24 24 24 24传达值宿室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2开水房 24 24 24 24 24 24
25、24 24 24配电室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厕所 245 306 368 282 353 423 288 432 576必配用房合计 451 538 620 536 641 741 558 780 990教工单身宿舍 每人使用面积 10.0,最大按教职工编制数的 20%配置。厨房选配用房学生食堂 餐厅厨房、餐厅每生使用面积分别为 0.6,按学生就餐人数配置。就餐人数超过1000人时,宜分二批就餐,按就餐人数的 50%配置。12学生盒饭分餐室 不建学生食堂,由社会提供盒饭,按就餐班级数,每班使用面积 1.0配置。室外厕所 按学生总人数的 15%配置,生均使用面积
26、0.2。第二十四条 有学生寄宿的中小学校,可配置学生宿舍、学生浴室、教工值班宿舍等生活用房。生均(人均)使用面积指标宜符合表 7的规定。表 7寄宿制学校生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单位:/生.人学生宿舍用房名称小学 中学 学生浴室 教工值班宿舍使用面积 3.6 3.9 0.13 10.0附录一术 语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 Urban General Middlel and Primary School指除市、区、县(建制镇)实验性、示范性、特殊教育和重点高中以外的一般中小学校。二、完全小学 Primary School指独立设置的义务教育小学段六年制的学校。三、初级中学 Junior Secondary
27、 School (JSS)指独立设置的义务教育初中段三年制的学校。四、高级中学 Senior Secondary School (SSS)指独立设置的高中段三年制的学校。附录二13本标准用词说明一、在执行本标准条文严格程度的不同用词,说明如下:(一)、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二)、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三)、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和
28、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要求)”或“应按执行”。非必须按指定的标准和其他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的规定(或要求)”。附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条 文 说 明14目录第一章 总则 (16)第二章 学校布局、选址与规模 (17)第三章 校园规划与建设用地 (18)第四章 校舍面积 (19)附表一 完全小学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建筑面积指标 (25)附表二 初级中学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建筑面积指标 (27)附表三 高级中学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建筑面积指标 (29)附表四 中小学校生活选配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3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说明了制定本建设标准的基本目的。本标准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29、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措施。随着教育现代化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对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提出了新要求,要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与育人环境,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学校建设标准,使学校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有章可循。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中小学教育的均衡发展。第三条 规定了本建设标准的适用范围(不包括实验性、示范性学校)。改建、扩建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要视学校已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绿化等现状和具体情况,参照本标准进行规划设计。经济建设条件允许、基础教育发展需要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可参照本标准进行规划与建设,逐步实
30、现城乡一体化。对建设要求较高的实验性、示范性学校,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在执行本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用地和校舍面积,并适当提高建设标准;对有特殊要求的学校,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根据使用要求,对部分用房的使用面积和数量亦可合理调整。第四条 规定了中小学校建设必须遵循的原则。中小学校校舍是师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应确保校舍建筑与师生生命安全;要体现学校建筑特点、美观大方及适用性,方便师生学习和生活;坚持勤俭建校,注重技术、经济对比,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节约建设投15资。在防御地震、台风、暴雪、洪水等各种重大意外灾害时,可作为周边地区临时紧急避难场所。第五条 中小学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先规
31、划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校园规划设计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根据学校的特点和现状及周边环境等条件统筹考虑,因地制宜地进行。应注重节约资源,构建和谐校园。第六条 新建中小学校的各类用房分为必配用房和选配用房。必配用房是每所学校为满足课程设置方案和完成教学计划所必须配置的用房;选配用房是学校根据办学特点、学科拓展、进一步提高教育设施现代化的水平和生活需要而选择配置的用房。其中,学生食堂、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应按学生就餐比例、学生住宿人数的多少配置。第八条 本建设标准是根据中小学校的建设管理、校园规划和建设的特点制定的。各类用房的配置、校舍建筑面积和建设用地等有关内容,都有较强的针对
32、性。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差异很大,因此,中小学校的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如建筑节能、环保、消防以及防御地震、台风、暴雪、洪水等)。第二章 学校布局、选址与规模第一节 学校布局第九条 中小学校设点布局,既要考虑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又要考虑使学校形成适当的规模,实行“最佳规模”办学,更好地发挥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应避免规模过小,造成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也应避免规模过大,带来管理的困难。新建、扩建、改建城镇居民住宅区时,城市规划、开发等有关部门应会同教育部门,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和人口出生率测算拟建学校的规模,并选择合适地段,按本标准规定的建设用地要求和校舍建
33、筑面积指标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第十条 学校的服务半径,要尽可能方便中小学生尤其是小学生就近上学,避免穿越高速公路、铁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城市主干道等而带来的不安全因素。第二节 学校选址第十一条 新建、迁建的中小学校,校址一定要选择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地段。第三节 学校规模第十二条 中小学校的学校规模,系根据教育部对中小学校学制和班额人数的规定以及生源、办学效益和便于教学管理等原则确定。九年制学校可参照初级中学 36班规模,完全中学可参照高级中学 36班、48 班规模。16第三章 校园规划与建设用地第一节 校园规划第十三条 中小学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
34、建设规模做好总体规划设计。其中,新建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包括必配用房和选配的教学和生活用房。总体规划设计应做到:各组成部分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系方便,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应协调一致,与校园绿化、美化融为一体,构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文景观,以便给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休息、活动、交流的环境空间。第十四条 学校宜设置独立的变配电系统,有利于管理和保证用电。规划设计用电负荷应留有余量,以满足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设备逐步增多的需要。校园内、室外各种管线宜直埋于地下或暗设于电缆沟内,以保证使用安全,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第十五条 升旗是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有效形式,校园内必须设置旗台、
35、旗杆。第十六条 为保证师生出入校门的安全,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和示划人行横道线。围墙或安全隔离设施,要有利于学校的安全管理,通透式围墙有利于延伸校园景观和视野。第二节 建设用地第十七条 说明了中小学校校园规划建设用地的构成内容和配置要求。一、建筑用地是学校校舍(包括必配和选配用房)建设必需的用地。二、体育运动场地是为学校开展体育教学、亿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所需而设置的,是培养青少年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设施。三、绿化用地是中小学校美化校园、净化环境,开展自然常识、生物教学实践的重要场所,也是师生交流、活动、休息的空间,起到陶冶情操,激发学习热情和引发联想思维的作用。四、停车场
36、地是近年来必须考虑的用地,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学校中教职工自备机动车和中学生自行车的拥有量大量增加,学校设置停车场是现状的需要,也是校园环境安全有序的需要。第四章 校舍面积第一节 校舍构成与建筑面积指标17第十八二十条 中小学校各类用房按使用面积配置,采用综合使用面积系数(K=0.6)折算成建筑面积。中小学校各类必配用房使用面积、生均建筑面积指标和教学选配用房使用面积见附表一、二、三,生活选配用房使用面积见附表四。每所新建中小学校的校舍总建筑面积等于必配用房的使用面积加选配的各类用房的使用面积除以综合使用面积系数 0.6。第二节教学及辅助用房第二十一条 教学及辅助用房一、必
37、配用房(一)普通教室。普通教室是学生在校学习的主要活动空间。其面积是由教学模式、班额、课桌椅尺寸及平面布置形式等因素确定。中小学学生的课桌按单人课桌平面尺寸 600400考虑。完全小学每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66m,中学每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73 m。 教室内设学生存物柜、清洁柜。(二)专用教室1、科学教室。主要用于完全小学科学课的演示和实验,以及开展科学技术教育活动使用。其面积是由教学模式、班额、实验桌尺寸及平面布置形式等因素确定,实验桌平面尺寸按双人单侧实验桌 1200600考虑。科学教室每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86 m。另配备辅房 1间,供存放仪器、标本、药品和实验准备工作使用。2、实验室。
38、主要用于中学物理、化学、生物课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实验、演示和操作使用,其面积是由教学模式、班额、实验桌尺寸及平面布置形式等因素确定,实验桌平面尺寸按双人单侧实验桌 1200600考虑。实验室每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96 m。实验室设置数量主要根据学校规模、教学大纲、课程设置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要求而定。根据教学改革需要还可选配演示实验室或综合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可分设力学、电学、数字等实验室。物理、化学、生物等实验室分别配备的辅助用房,包括仪器设备(药品)、储藏、实验准备、标本陈列、化学危险品、办公用房三至五个部分,供实验员办公以及做实验准备工作使用。为防危险品爆炸,应将危险品库单独设置。理化生实验室
39、配置数量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可参照附表 1。附表 1 城市普通中学各实验室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参考表单位:辅助用房使用面积 辅助用房使用面积 辅助用房使用面积 用 房名 称学校规模物理实验室间数仪器 准备 小计化学实验室间数实验员仪器药品准备 危险品库 小计生物实验室间数仪器标本准备 小计24班 2 41 23 64 1 6 23 18 8 55 1 37 18 55初级中学 30班 2 41 23 64 2 12 23 21 8 64 1 41 23 641836班 2 41 23 64 2 12 23 21 8 64 2 41 23 6424班 2 41 23 64 1 12 23 21 8 6
40、4 1 41 23 6436班 2 73 23 96 2 12 38 38 8 96 2 41 23 64高级中学48班 3 73 35 108 3 12 43 43 10 108 2 41 23 643、音乐教室。主要用于上音乐课和合唱排练使用,完全小学还用于上唱游课。完全小学每间使用面积为 86m,中学每间使用面积为 96 m,室内配置桌椅、钢琴等大型乐器及乐器柜。另配备辅房一间,存放各种乐器。4、美术教室。主要用于上美术课及开展艺术教育活动使用。完全小学每间使用面积为 86 m,中学每间使用面积为 96 m。室内设置水斗,配置美术专用桌或画架。另配备辅房一间,存放石膏模型等美术教具。教室
41、宜安排在北向采光的房间。5、书法教室。供学生练习书法基本技能,培养对书法艺术的鉴赏能力。室内设置水斗、配置书法桌。完全小学每间使用面积为 86 m,中学每间使用面积为 96 m。6、史地教室(中学)。主要用于中学地理、历史课教学,室内陈列地理挂图、地球仪和地壳构造等模型,设置天象投影和多媒体等教具设备,每间使用面积为 96 m。另配备辅房一间,存放历史、地理挂图等教具。7、计算机教室。主要用于上计算机课、上机操作以及开展语言教学。其面积根据班额、计算机操作台的平面尺寸确定,操作台的平面尺寸一般为 750650。完全小学每间使用面积为 86 m,中学每间使用面积为 96 m。根据计算机教室的数量
42、不同,另配备辅房若干间,用于存放设备、器材和资料。根据需要也可单独设置为语言教室,用于外语教学、语言语音练习、音影欣赏、情景对话表演训练等。8、劳动教室。主要供小学学生学习简单的劳动知识和掌握简单的劳动技能,增强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动手能力。每间使用面积为 86,另配辅房,存放设备器材。学校也可结合各自特点和使用要求,在配置的总面积 228(含准备室)内确定间数及每间使用面积。9、技术教室。主要用于中学劳动技术课教学与实践操作。每间使用面积为 96,另配辅房,存放设备器材。学校也可结合各自特点和使用要求,在配置的总面积 254350(含辅房)内确定间数及每间使用面积。10、选修课教室。主要是为
43、高级中学课程改革要求配置,按不同规模,使用面积为 140280。学校可根据开设选修课的内容和使用要求,设置间数及每间使用面积。(三)公共教学用房1、多功能教室。主要用于视听教学、合班上课、观摩教学和小型集会,也可兼作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室内宜设置简易小舞台。使用面积完全小学可容纳一个年级的学生,中学可容纳半个年级的学生。另配备辅房一间,用于电教器材、广播器材、声像设备的存放与操作。2、图书室。包括藏书、阅览(学生、教师阅览、视听)和管理办公(含检索借阅)用房三个部分。图书室应根据藏、借、阅于一体的使用要求布置。藏书面积系根据学校规模,每生配备图书册书,每平方米藏书量计算。藏书量按小学每生 30
44、册、初中每生 40册、高中每生 50册配置。藏书面积按 300册/配置。19学生阅览用房主要供学生阅读图书、报刊杂志使用,也可用于上阅读课。阅读座位按学生人数的 4配置,小学不少于 45座,中学不少于 50座。每座阅览使用面积小学 1.8、中学 1.9配置。视听阅览用房主要供师生阅读电子读物,包括资料储藏。阅读座位按学生人数的 1配置,每座阅览使用面积小学 1.8、中学 2.0配置。教师阅览用房主要供教师查阅工具书、参考书、示范教案、教学资料等使用。阅读座位按教师人数的 20配置,阅览面积按每座使用面积 2.3配置。管理用房主要供图书管理员办公、图书登录、整修、电脑检索、办理借阅等使用。城市普
45、通中小学校图书室各类用房使用面积宜符合附表 2的规定。附表 2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图书室各类用房使用面积参考表单位:藏书 教师阅览 学生阅览 视听阅览 名 称学校规模学生人数教师人数藏书量(万册)使用面积座位数使用面积座位数使用面积座位数使用面积管理用房面积图书室面积24班 1080 43 3.3 110 9 21 45 81 11 20 15 24730班 1350 54 4.1 137 11 25 54 97 14 25 15 299完全小学36班 1620 65 4.9 163 13 30 65 117 17 31 15 35624班 1200 65 4.8 160 13 30 50 95
46、 12 24 20 32930班 1500 81 6.0 200 17 39 60 114 15 30 20 403初级中学36班 1800 97 7.2 240 20 46 72 137 18 36 20 47924班 1200 72 6.0 200 15 35 50 95 12 24 25 37936班 1800 108 9.0 300 22 51 72 136 18 36 25 548高级中学48班 2400 144 12.0 400 29 67 96 182 24 48 25 7223、学生活动室。主要用于学生开展科技、艺术等兴趣小组活动使用。使用面积按学校不同规模配置,小学为 549
47、0,中学为 72144。室内应设有工作台、橱柜和水池等。学校可根据活动项目的特点和使用要求,在配置的总面积内确定间数及每间使用面积。4、心理咨询室。主要用于心理辅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指导使用。使用面积完全小学为 25、初级中学为 50,高级中学为 54。心理咨询室宜分设 23 间,每间面积由学校确定。5、德育展览室。主要用于校史和各种荣誉证书、奖状、奖品的陈列,以及学校开展主题教育、对外宣传、德育展览使用。使用面积完全小学、初级中学为 50 m,高级中学为 60。6、体质测试室。主要用于对学生进行体质测试。使用面积完全小学为 30,中学为 40,男女生各 1间。室内应配置体质测试的仪器设备。7、体育活动室。主要用于学生上体育课、舞蹈课、锻炼身体和开展室内文体活动使用,可兼作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