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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运河湾双创中心改扩建项目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doc

上传人:tangtianxu2 文档编号:2658158 上传时间:2018-09-24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208.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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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苏州市运河湾双创中心改扩建项目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段编号:RHZH-2018-106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8 年 08 月 17 日目 录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1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5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1. 总则 .71.1 项目概况 .7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71.3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7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81.5 语言文字 .81.6 费用承担 .82. 资格预审文件 .8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8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9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9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2、 .9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9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94. 资格预审申请 .10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0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0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105.1 审查委员会 .105.2 资格审查 .106通知和确认 .106.1 通知 .106.2 公示 .10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118. 纪律与监督 .118.1 严禁贿赂 .11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118.3 保密 .118.4 投诉 .11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12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121审查方法 .122审查标准 .1

3、22.1 初步审查标准 .122.2 详细审查标准 .133审查程序 .133.1 初步审查 .133.2 详细审查 .1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134审查结果 .134.1 提交审查报告 .13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13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14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房屋建筑工程) .151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运河湾双创中心改扩建项目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已由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8】3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4、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 ,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5、地点:苏州高新区邓尉路 1 号规模:占地面积约 15375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9753 平方米,总投资匡算 1 亿元标段划分: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E3205010304003521002001苏州市运河湾双创中心改扩建项目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422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

6、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8 年 08 月 17 日至 2018 年 08 月 23 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8 年 08 月 28 日 13 时 30 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

7、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7.其它明确事项(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4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企业资质

8、、等级要求: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同时具备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

9、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三)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的报批报审工作以及工程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他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 (四)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加固)、安装、给排水、电气、暖通、强电设计、弱电智能化专项设计、泛光照明专项设计、消防、室外工程

10、设计(含综合管线、道路铺装、景观绿化等)、室内精装修设计、外装设计(含幕墙等)、绿色建筑设计(符合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相关要求)、海绵城市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五)设计周期:方案设计 15 天内完成(具备报规要求)、初步设计 2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0内完成(满足审图中心要求);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无;(七)备注: 1、资格预审申请事宜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

11、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18 年 05 月2018 年 07 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18 年 05 月至 2018 年 07 月)社保证明扫描件5,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3、取消本公告“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条款;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

12、的实施意见);5、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 3 家(包含 3 家)全部入围,如少于 3 家的将重发公告;6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无设计补偿费,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7、本项目工期(设计周期):65 天;(八)、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http:/ 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 178 号 地址:苏州高新区马运路 248 号-3 西门

13、A 区邮编: 邮编:215129联系人:孙游天 联系人:孙绮芸电话:0512-65236208 电话:0512-68083666-6403传真: 传真:0512-68787802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http:/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6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 178 号联系人:孙游天联系电话:0512-65236208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高新区马运路 248 号-3 西门 A 入口三楼315联系人:孙绮芸

14、电话:0512-68083666-64031.1.4 项目名称苏州市运河湾双创中心改扩建项目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1.1.5 建设地点 苏州高新区邓尉路 1 号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1.2.2 出资比例 财政资金:100%;资金核定单号:教 1808-32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的报批报审工作以及工程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他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加固) 、安装、给排水、电气、暖通、强电设计、弱

15、电智能化专项设计、泛光照明专项设计、消防、室外工程设计(含综合管线、道路铺装、景观绿化等) 、室内精装修设计、外装设计(含幕墙等) 、绿色建筑设计(符合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相关要求) 、海绵城市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7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1.3.2 设计服务期限65 天(其中:方案设计 15 天内完成(具备报规要求)、初步设计 2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0 内完成(满足审图中心要求)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1.4.1 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与资格预审公告一致2.2.1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

16、间2018 年 08 月 23 日 16:00 时2.2.2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 年 08 月 24 日 16:00 时2.3.1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 年 08 月 24 日 16:00 时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资格审查申请书(具体格式以招投标制作软件中所提供的模板为准)招标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年

17、- 年);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018 年 05 月 - 2018 年 07 月)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018 年 05 月 - 2018 年 07 月)联合体成员方资质证书3.2.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 /4.2.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 截止时间: 2018 年 08 月 28 日 13 时 30 分8递交地点 递交地点: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2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9 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资格预审申请事宜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8、双面) 、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18 年 05 月2018 年 07 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18 年 05 月至 2018 年 07 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 。4、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 3 家(包含 3 家)全部入围,如少于 3 家的将重发公告。5、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无设计补偿费,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的全部费用。6、本次招标

19、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0、。1.3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91.3.2 本标段的设计服务期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 申请人资格要求1.4.1 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 申请人按第 1.4.1 项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通过

21、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5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6 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

22、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2. 资格预审文件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 2.3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10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申请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

23、答复。2.2.2 招标人将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澄清文件按本章第 2.2.2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申请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申请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资格预审文件编制申请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2.3.2 修改文件按本

24、章第 2.3.1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申请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申请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文件编制申请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1.2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2.2 电子资格

25、预审申请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期前上传至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3.2.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涉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 3.1.1 项,申请人应在相应11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诚信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成部分) 。对已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链接的企业诚信库材料进行更新的,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申请人有义务核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申请人应及时

26、更新企业诚信库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资格审查评审时该材料不予认可。3.2.4 补充内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申请人人须知前附表。 4. 资格预审申请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1.1 申请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1.2 逾期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 4.1.1 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5.1 审查委员会资格预审申请

27、文件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5.2 资格审查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6通知和确认6.1 通知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出现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行为的,招标人有权上报招投标监管部门予以公示;126.2 公示6.2.1 招标人将在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公示资格预审不合格申请人名

28、单和原因,公示期 3 日。6.2.2 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申请人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7.1 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资质、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申请人应及时向招标人告知,并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将更新的资料编制在投标文件中,供评标委员会对更新的内容进行评审。7.2 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资质、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29、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8. 纪律与监督8.1 严禁贿赂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8.3 保密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8.4 投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

30、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3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2.1初步审查标准申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申请人的资质;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项目负责人要求;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联合体投标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1.4.2 项规定其

31、他 无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第 3.2.2 条所列情形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材料资格预审申请事宜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 、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18 年 05 月2018 年 07 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2.2详细审查标准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18 年 05 月至 2018 年 07 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1审查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章第 2.1 款和第

32、 2.2 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2审查标准2.1 初步审查标准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152.2 详细审查标准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3审查程序3.1 初步审查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2 详细审查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2.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 2.1 款、第 2.2 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

33、情形:(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行贿行为的。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4审查结果4.1 提交审查报告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 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34、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 3 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16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具体格式以招投标制作软件中所提供的模板为准17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房屋建筑工程)(1) 商务分评分标准(40 分)评分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分) 评分标准 得分(分)技术实力 5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2 分。2、投标人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得 2 分。3、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得 1 分。以往业绩 51、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

35、担过类似业绩的得 1 分/个,最高得 3 分。2、投标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获得过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 1 分/个,最高得 2 分。4投标人在 2017 年度苏州设计企业信用考评中,获 A类的得 4 分,B 类的得 2 分,C 类的得 0.5 分,D 类的得 0 分;未参加考评的按 C 类处理。企业(17 分)企业信誉31、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AAA 级信誉咨询企业(机构) ”的得 2 分;2、投标人获得省辖市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证书的得 1 分。项目负责人 81、项目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2 分;2、项目负责人获得过

36、省辖市级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 0.5 分/项;获得省级的得 1 分/项;获得国家级的得 1.5 分/项,最高得 6 分;同一项目或不同等级奖项只计取最高分。 (各级别限评 2 项)设计项目组(11 分)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31、建、结、水、电、暖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的,有一个得 0.4 分;若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个加 0.4 分,最高得 2 分。2、具有 BIM 应用设计师岗位证书得 1 分。保证设计质量、进度 1根据投标人所提出的保证设计质量、设计进度计划的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分别进行评分。服务保证(2 分)服务承诺 1 服务内容、人员、响应时间等承

37、诺。设计费(10 分) 价格标准 10招标人根据项目规模、特点和市场及招标范围和内容确定本项目设计费收费为 268.668 万元,请投标单位按此金额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得分合计评委 日期18(2)技术分评分标准(60 分)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分) 评分标准 分项分值 得分(分)符合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要求得 2 分,每违反一条扣 1 分,扣完为止。 2l 规划设计指标 符合度 4 符合标书提出的其他指标要求,每违反一条扣 0.5分,扣完为止。 2建筑风格突出,建筑空间处理合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合理利用土地。 8建筑与周边及城市设计协调,功能布局科学合理。 42 建筑构思与创意

38、18建筑突出低碳、环保、绿色、智能、新技术应用。 6布局合理、土地利用率高。 6与周边环境协调、景观美化程度。 43 总体布局 14满足交通流线、人车组织体系及出入口要求。 4符合拟定使用要求(参照设计任务书) 。 5功能分区明确。 5满足消防要求。 24 平面布局及 功能配置 14地下室车位利用,地面车位规划。 2结构加固方案安全可靠;水电改造方案合理。 6环境、节能符合规范要求。 15 技术可行性和 合理性 10投资估算内容齐全,经济合理,满足标书要求。 3得分合计评委 日期(3)总得分商务分和技术分之和为投标人的总得分。备注:1、本项目所有评分项均以网上上传扫描件为准,未提供相应扫描件的该评分项不得分,投标人应保证其上传的扫描件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行负责。2、类似业绩指:改造项目设计,时限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获奖奖项以建设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协会或土木建筑学会颁发的证书为准;日期获奖证书或正式表彰文件日期为准,发文与发证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为准。4、评分项目计分时对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为该投标人该评6分项目的得分。5、百分率、得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得分的总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若综合得分相同则由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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