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XXX 年销售人员年终奖金发放方案一、目的与意义:明确销售人员年终奖金的计算标准,同时为销售人员的薪资调整、职务晋升及年终奖的发放提供依据。二、发放时间:春节前指定日期发放。三、奖金构成:年终奖金由“第 13 个月工资”与“奖励基金”构成。四、第 13 个月工资:数额构成:年度月平均工资(在职月数12 个月)五、奖励基金:1、奖励基金:年度实际销售总额5。2、奖励基金划分:省区经理设名次两名占“奖励基金”的40%;业务代表设名次三名占“奖励基金”的 60%。3、奖励基金发放:以“年终绩效分值”排名,省区经理:第 1名 60%、第 2 名 40%,共计 2 名;业务代表:第 1 名 40%、第
2、 2名 35%、第 3 名 25%,共计 3 名。六、年终绩效分值计算方法:1、年终业绩绩效分值=年度实际销售额年度目标销售额权重(60%) ;2、年终工作绩效分值=年度工作绩效总分在职月数权重(40%) ;3、年终绩效分值=年终业绩绩效分值+年终工作绩效分值。例:小林 2013 年目标销售额为 20 万,实际完成销售额为 15 万,且 12 个月的平均工作绩效达成率为 80%,小林的年终绩效分值为:1、年终业绩绩效分值=15000020000060%=75%60%=45%2、年终工作绩效分值=80%40%=32%3、年终绩效分值=45%+32%=77%既:小林年终绩效分值为:77 分(注:在绩效考核中达成率1%即为 1 分)七、相关规定:1、在公司工作时间6 个月或年终绩效分值低于 60 分的人员不参与奖励基金发放方案。2、公司领导或部门主管提出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计发第13 个月工资及奖励基金。3、年底发薪当日必须仍在公司工作岗位,如发薪前离职,包括发薪日前提出辞职或者过失、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将不计发第 13 个月工资及奖励基金。销售部2013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