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 40533 93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31227 批准 19940701 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的主要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中的平台、人行通道、升降口等有跌落危险的场所。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交通及其他移动设备。 2 引用标准GBJ 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3 术语31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沿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敞开边缘固定安装的防护设施(见图) 。32 立柱:栏杆的垂直构件。33 扶手:固定于立柱上端的水平方向设置的防护构件。34 横杆:固定于立柱中部的连接杆件。35 挡板;固定于立柱下部的
2、防护板。 4 技术要求41 防护栏杆的高度宜为 1050mm。在离地高度小于 20m 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 1000mm,在离地高度等于或大于 20m 高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不得低于 1200 mm。42 栏杆的全部构件采用性能不低于 Q235AF 的钢材制造。43 栏杆的结构宜采用焊接,焊接要求应符合 GBJ 205 的技术规定。当不便焊接时,也可用螺栓连接,但必须保证第 5 章规定的结构强度。44 扶手宜采用外径 33.550mm 的钢管,立柱宜采用不小于 50504 角钢或 33.550mm 钢管,立柱间隙宜为 1000mm。45 横杆采用不小于 25
3、4 扁钢或 16 的圆钢。横杆与上、下构件的净间距不得大于 380mm。46 挡板宜采用不小于 1002 扁钢制造。如果平台设有满足挡板功能及强度要求的其他结构边沿时,允许不另设挡板。47 室外栏杆、挡板与平台间隙为 1020mm,室内不留间隙。48 栏杆端部必须设置立柱或与建筑物牢固连接。49 所有结构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安装后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缺陷。410 栏杆表面必须认真除锈,并做防腐涂装。 5 强度要求栏杆的设计,必须保证其扶手所能承受水平方向垂直施加的载荷不小于 500Nm。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本标准由吉林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起草。本标准起草人唐石河、徐世荣、宋元兴、王玉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