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浅论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摘要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孝通先生提出了著名的“差序格局”概念。这一概念十分符合中国乡土社会中的社会结构和人际关系的本质。关键词 差序格局 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 20 世纪 40 年代写成的一本社会学著作,也是他早期学术研究的代表性作品。在这本书中,先生细致而又深刻的分析了中国乡村社会的传统特点,创造性提出了如“差序格局” “礼治秩序”这样具有描述乡村社会特点普遍性意义的概念,尝试性的回答了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精辟的分析了中国的乡土社会何以发生、何以可能的历史传统,对于今后的中国农村社会研究具有极大的启发和
2、指导作用。费先生在文章中提到了“差序格局” , 以差序格局这个概念来说明乡土社会的社会结构,书中有如下两段直白、形象的文字:“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与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费孝通,2006:21) “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了(费孝通,2006:22-23) 。我们社会的亲属关系、朋友关系都是这
3、种“差序”的体现。这种格局关系是有着深厚历史传统的。 “我们儒家最考究的是人伦。伦是什么呢?我的解释就是从自己推出去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费孝通,2006:23) 。这种“差序格局”强调的是以“己”为中心,用孔子的话说就是“克己复礼” “推己及人” 。在费孝通看来,我们传统社群扩展的极限是模糊的“天下”,“国”是皇帝之家,人们可以着手的不过是从自己这个中心点扩展出去,及至家庭的社会圈子而已。所以,在乡土社会中,“己”是个人生活的中心,每个人的社会关系也是由这个中心逐渐推出去的。正因为存在这种“差2序”的格局,一种普遍性的道德观念标准是不容易在此中存在的,也是
4、难于被接受的。维系私人道德的基础是对个人修养的要求,是一种“反躬自省”式的要求。于是在“差序格局”的社会中,社会是由无数私人网络搭建成的,普遍性标准的效力是微弱的,任何事情的评判都是相对的,“私”的问题也就有了解释的根据。费先生的“差序格局”为国际社会学界所接受,费先生通过波纹比喻和它所代表的“差序格局”的概念,提出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这些特点是:第一,规范的特殊性。在以血亲关系联结成的社会网络中,社会关系像丢石头所形成的同心圆波纹一样,那么,人既有远近亲疏之别,权利义务关系也就不同,因而待人处事所要遵循的规则也就不同。这就是规范的特殊性。这同团体格局中每人都要遵守相同的规则,是判然有别的,
5、团体格局社会中的规范具有普遍性。不但在私人关系领域中是这样,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中也是这样。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由于其身份和地位的不同,其权利也就不同。在差序格局下,是不可能在法律面前和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因此人们也就不会有法治的观念。第二,公私界限不清。社会关系既然是以己为中心的波纹性质的,社会组织也就没有清楚的界限。家庭在“西洋”是一种界限分明的团体(夫妻及未成年的孩子都站一个平台上),中国却含糊得很。我们平时说的“自家人” ,可以把亲热之人都拉进来,既包括自己的家庭、家族、亲戚,也包括同村、同乡、同地区。这样,在大圈子里是“私”者,在小圈子里又是“公” 。小团体主义和地方主义却具有合理性,
6、就一点也不奇怪了。第三,社会关系的等级性。差序格局是一种讲身份的社会。儒家提倡的人伦,就是以这个基调展开的。伦,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的波纹的差序,其实质是有等级差别的。那么,这种等级差别是按什么标准决定的呢?是由亲子、同胞、血缘以及血缘的扩大决定的,宗族统治是其集中表现。社会上倡行男尊女卑,妇女地位被压得很低;家庭以父子关系为主线,妻女则是次等的。顺着这种同心圆的伦常,向外推,由己至家,由家至国,由国至天下,都是这种人伦。第四,伦理型交往。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3交往范围的扩大仅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成为一缕缕私人联系所构成
7、的网络。因此,在社会交往中重人情,重关系,重圈子。乡土社会以理来判断交往行为的是非和处事的正当性,喜欢拉关系,形成互惠互利的小圈子,往往与法理相冲突。在非正式群体的内部人际关系中,交往靠义气、声誉作保证,不用法律。具有上述特点的差序格局社会,自然和现代社会有很大差别。在现代社会的团体格局中,个人人格是独立的,平等的,互惠的。团体格局中,人与人之间讲资格,讲契约,讲法理,人人都是站在一个平台上,相互间没有远近薄厚之分。团体格局讲究个人利益,但这种应得的个人利益不是靠人情和拉关系获致,而是靠能力,靠效率,靠适度竞争,靠契约和法律。在团体格局中,人际关系是一种法理型交往,以契约信用和法律来判断行为的
8、正当性,以法理保护社会公正、公平。20 世纪 40 年代,费先生提出了“差序格局”的概念,直到现在, “差序格局”仍然具有着生命力,但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行和城乡现代化进程的开始, “差序格局”的内涵己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姻亲”进人差序格局包含了两层含意。第一,这意味着它进人了过去只包容血缘关系的这样的同心圆中,并且也可按与配偶的血缘远近而分出关系的远近。第二,与姻亲关系的亲疏也受这种血缘的远近和互惠原则的双重影响。很显然,当姻亲关系能进人当代中国农村社会的差序格局之时, “互惠”或者利益在决定一方和另一方关系的亲疏中己经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农村中拟似家族关系的形成和发展以农民对资源
9、和合作的需求在原有的差序格局中无法得到满足为前提。但是农民将原本可通过建立契约关系这种方式达到实现合作或获得资源的目标的做法改为建立拟似血缘关系,这反映了中国社会尤其是乡土社会的特点。发展拟似血缘关系的结果是原有的差序格局的扩大。它通过认同宗、认干亲、拜把子等形式把原来的业缘关系(正式)转换成一种类似血缘的关系(非正式),从而纳入差序格局的范围。无论姻亲关系还是拟似血缘关系对农村中原有的差序格局来说,意味着内涵的改变、范围的扩大及关系亲疏格局的变化。原有的差序格局强调血缘,以己为中心,以生育为手段,亲疏关系由近及远一圈一圈向外推去。而姻亲关系4和拟似血缘更多的注重商业化的利益,以能否获得利益得到保障为目的,人际或家庭间的亲疏关系由利益大小多寡来决定。参考文献:费孝通.2006.乡土中国.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