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 保 公 路 货 运 北 站 附 属 泵 站 迁 建 及 应 急 管 理用 房 工 程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XDZB-2013-2086招 标 人:宁波市江北区公路管理段代 理 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XDZB-2013-2086)招标项目名称:东 保 公 路 货 运 北 站 附 属 泵 站 迁 建 及 应 急 管 理 用 房 工 程招 标 人: 宁 波 市 江 北 区 公 路 管 理 段 (盖 章 )招标代理人名称: 宁 波 欣 达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盖 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2013 年 月 日备
2、案意见:备案单位: 宁波市江北区交通运输局 (盖章)备案日期: 2013 年 月 日2第一章 招标公告东 保 公 路 货 运 北 站 附 属 泵 站 迁 建 及 应 急 管 理 用 房 工 程 ( 施 工 ) 招 标 公 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保公路货运北站附属泵站迁建及应急管理用房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2】46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公路管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东保公路货运北站附属泵站迁建及应急管理用房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建设地点:江北区公路管理段项目规模:/结构层数
3、:/工程造价(暂估):约 560万元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100%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管理用房、服务用房、设施库、应急机具库、门卫及排水泵房的土建、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等内容进行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工期要求:10 个月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信用等级:没有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 C级及以下信用等级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需提供现所属单位有效
4、的劳动合同及开标之日前 6个月内由社保部门打印的社保缴纳证明)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它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10.1.2 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招标文件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招标文件的获取开始时间:2013 年 10 月 31 日;截止时间:2013 年 11 月 6 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 】 ,招标文件书面文本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宁波市招投标有形
5、市场交易证原件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到招标代理人处购买,最终以书面文本为准。投标时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否则作废标处理。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对拟派项目经理在建施工项目的审查按关于转发甬建发【2009】42 号文件的通知 (市建招200907 号)文件精神执行,其承接的施工任务量应符合甬建发2009269 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且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尚未竣工验收的变更(包括已核准更换项目经理的)项目、不得有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在建施工项目,如有,取消其
6、投标资格。6.投标截止、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 2013年 11月 19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 499号,姚江花园对面)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公路管理段联系人:李南电话: 0574-55878571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 8 号涌金大厦 6 楼联系人:朱张杰电话:0574-89077739传真:0574-89077737监管机构:宁波市江北区交通运输局电话:0574-558781784第二章 投
7、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 1.1.2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江北区公路管理段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 637 号联系人:李南电话:0574-558785712 1.1.3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 8 号涌金物流大厦 6 楼 联系人:朱张杰电话:0574-89077739传真:0574-890777373 1.1.4 项目名称 东保公路货运北站附属泵站迁建及应急管理用房工程4 1.1.5 建设地点 江北区5 1.1.6 建设规模 /6 1.1.7 结构层数 /7 1.1.8 招标工程类别 工业与民用建筑三类工程总
8、投资 /8 1.1.9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 5574709元9 1.2.1 建设资金来源 及出资比例 自筹 100%1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11 1.11分包工程 不允许12 1.1.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13 1.3.1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管理用房、服务用房、设施库、应急机具库、门卫及排水泵房的土建、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等内容进行施工14 1.3.2 标段划分数量 及方式 1个标段15 1.3.3 质量等级要求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16 1.3.4 安全等级要求 合格17 1.3.5 计划工期要求国家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 划 工 期:10 个
9、月缩短工期比例: / 18 1.4.11.4.2 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资质: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 、项目经理: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承接业务量符合甬建发2009269 号和甬建发2011168 号文件的规定(有业务奖励的须提供获奖文件)且在宁波市外无在建5项目。其他要求: / 19 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20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21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
10、标人自行踏勘现场。22 3.2.1 投标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23 3.2.1 工程量计算依据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 ;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及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工时有关规定。24 3.2.4 合同价格类型 可调价书面格式:1、商务标封面(详见本招标文件第 44页)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详见本招标文件第 45页)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本招标文件第 46页)4、投标函(适用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详见本招标文件第47页)5、投标函附录(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 8页,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 48页)6、投标担保收执
11、证明(详见本招标文件第 49页)7、投标报价文件(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详见本招标文件第 50-71页) ) 。书面内容中除(5-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5-1-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5-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5-2-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6-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6-1-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外,其他内容应通过宁波市建设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系统投标工具(4.0 版本)打印成册;上述六项内容由中标人在中标后 3日内通过电子商务标导出并打印成册提交招标人作为签订合同及工程结算依据。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详见本招
12、标文件第 72-75页)9、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详见本招标文件第 76页)10、拟配备本招标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详见本招标文件第 77页)11、投标文件对技术部分的承诺: 施工技术方案要求的承诺(详见本招标文件第 78页)12、投标材料选用表(详见本招标文件第 79页)25 3.3.1 商务标编制内容电子格式:1 份(光盘或优盘)26 3.3.2.1 技术标编制形式 /27 3.3.2 技术标编制内容 /28 3.3.3 资信标编制内容 /29 3.3.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内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组成如下: 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详见本招标文件第 81页)2、资格
13、审查申请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 82页)3、附表及附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内容详见 3.3.2.1条,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 83页)(2)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 84页)30 2.2.1 招标文件质疑 截止时间 2013年 11月 6日 16时 00 分31 2.2.2 招标文件答疑 截止时间 2013年 11月 7日 16时 00 分32 4.3.1 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 11月 19日 9时 00分33 3.5.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起 90天。6金额:人民币 伍万元整形式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担保收件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
14、交地点: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 8号涌金物流大厦 6楼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百丈支行账 号:5302012200021428734 3.6.1 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2013 年 11月 15日 16:00 前(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凭有效的银行交款证明到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开具收据)退取时间: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3.6.8条款注:汇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单位名称35 3.4.1 投标文件份数 书面格式:一份正本,肆份副本36 4.2.1 投标文件提交收件人: 招标人 地点: 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 499号,姚
15、江花园对面)截止时间:2013 年 11月 19日 9时 00 分37 5.1 开 标开始时间:2013 年 11月 19日 9时 00 分地点: 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 499号,姚江花园对面)38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评标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9 6.4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40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2 家。形式: 现金 ;担保收件人:项目业主金额:合同总价的 10% 提交时间:签订本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前41 7.4.1
16、 履约担保担保额度浮动机制 实行。不实行。42 7.5.1 支付担保形式: 银行保函;担保收件人:承包人金额:与履约担保金额对等;提交时间:签订本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前43 7.6.1 签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将不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将同时报宁波市江北区交通运输局备案。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10.1.2 不良行为记录按宁波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 (甬建发【2007】201号)执行。查询网址:宁波工程建设网(h
17、ttp:/www.nb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10 年 10月 1日以来)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以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 。10.2 招标控制价 设置招标控制价,控制价为人民币 5574709元。10.3 投标人代表 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5.2款的约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7出席开标会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已备案的拟派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被邀请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相关人员须向招标人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委托代理人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0.4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预中标人的情况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
18、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10.5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他人。10.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本投标人须知第 8 条款约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7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 、 “专用合同条款” 、 “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的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
19、,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8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宁波市江北区交通运输局的监督。10.9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 、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
20、10 招标人的补充约定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涉及资格评审条件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在开标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原件供评审委员会审查,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复印件与提供原件不一致,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初步评审不予通过。2、原件统一放入档案袋,并提供原件清单(清单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序号 项目内容 说明与要求 备注1 施工准备时间 签 订 合 同 后 3 天2 提前合同工期奖励标准 0 元/天3 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 3000元/天4 延误合同工期赔偿限额 合同价款的 3 %5未达到工程质量验收一次性合格标准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 3 %
21、6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 2 %7 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 1 %8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 1 %各项违约金限额之和应与履约担保金额保持一致。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41项规定实行履约担保额度浮动机制的,中标人在其投标函附录中明确的各项违约金限额应按履约担保金额浮动比例进行同步调整,各项违约金额之和应与调整后的履约担保金额保持一致。9 安全文明施工费10 检验试验费11 提前竣工增加费12 其它施工组织措施费13 企业管理费、利润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按规定计入投标报价文件中。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 市区一般工程
22、 考虑、且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 47368元、检验试验费不得低于 6535元。投标人需计取的费用应在投标函附录或投标报价文件中予以明确。未明确的,结算时按不计处理。当投标函附录中的费用与投标报价文件中费用不一致时,以投标报价文件中费用作为结算依据。14 工程保修担保金额 结算价款的 5 %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可采用银行保函形式,但须在投标函附录中明确,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15 是否同意招标文件其它内容 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 投标人必须承诺“同 意“16 是否同意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 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 投标人必须承诺“同 意“9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单位: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1.6 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 本招标项目结构层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别: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 本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及工程造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
24、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质量、安全及工期要求1.3.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等级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等级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合格条件。1.4.1.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2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
25、知前附表。1.4.1.3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审核通过。1.4.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19 项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除符合本章第1.4.1、1.4.2 条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4.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1.4.3.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章并由其
26、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1.4.3.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01.4.3.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1.4.3.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1.4.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须知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27、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4.4.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4.4.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4.4.3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1.4.4.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1.4.4.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1.4.4.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4.4.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4.4.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4.4.9 被责令停业的;1.4.4.10 被暂停或取消投
28、标资格的;1.4.4.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4.4.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21 项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
29、.2 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任何判断和决策负责。111.9.4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10 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20 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本招标项目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11 项规定的承包方式。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
30、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11 项规定的允许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对分包人的要求等限制性条件。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纸;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第九章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2.1.2 根据本章第 2.2条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1.3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附
31、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1.4 投标人获取图纸时应向招标人支付图纸押金。当投标人向招标人退回图纸时,招标人将图纸押金同时退还给投标人;如图纸损坏影响使用时,投标人应按损坏图纸的复印成本赔偿给招标人。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2.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30规定的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
32、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向招标人提出。2.2.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补充,或是根据投标12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31项规定的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予以澄清、修改、补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2.3当发出招标补充文件的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过短时,招标人将适当延迟投标截止时间,以确保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补充文件的内容进行理解。具体时间在招标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2.2.4招标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
33、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招标补充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里面包含投标报价等商务性内容。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组成。3.1.1 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商务标封面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函5、投标函附录6、投标担保收执证明7、投标报价文件:书面内容中除(5-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5-1-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5-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5-2-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6-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6-1-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
34、析表外,其他内容应通过宁波市建设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系统投标工具(4.0 版本)打印成册;上述六项内容由中标人在中标后 3日内通过电子商务标导出并打印成册提交招标人作为签订合同及工程结算依据。 )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9、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10、拟配备本招标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11、投标文件对技术部分的承诺:施工技术方案要求的承诺3.1.2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如有,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应包括: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2、资格审查申请函3、附表及附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投标人资格要求133.2投标报价3.2.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22项所规定的
35、方式,工程量计算依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23项规定。3.2.2投标报价应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4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中所报的投标总价均包括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与施工方案相关的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3.2.3 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章第 1.3条款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的范围、质量、安全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3.2.4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24项所规定的合同价格类型。固定价指合同总价或
36、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不予调整;可调价指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可根据合同约定的事项和方法调整。3.2.5综合单价法是指项目单价采用全费用单价(规费、税金按规定程序另行计算)的一种计价方法。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综合单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中。综合单价法的工
37、程量计算依据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规定。3.2.6工料单价法是指项目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组成,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费用等按规定程序另行计算的一种计价方法。其计价依据按第 3.2.7.1、3.2.7.2、3.2.7.3 条款执行,其中现行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规定的施工组织措施费、综合费用,招标人在编制标底时按弹性区间费率的中值计取。3.2.7 投标报价采用暂定总价(费率招标)方式的,中标后,中标人编制并报送招标人审定的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3.2.7
38、.1 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 (包括图纸答疑纪要)等;3.2.7.2 定额采用 (1) 、 (2) 、 (3) 、 (4) 、 (6) 、 (7) :(1)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10 版) ;(2)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010 版) ;(3)现行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4)现行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 ; (5)现行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 ;(6)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 (2010 版) ;14(7)其他: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规定。3.2.7.3 材料市场
39、价格:(1)预算编制材料市场价格参照编制预算当月的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综合版)的材料信息价, 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综合版)中未列材料参照预算当月的浙江省造价信息 ,无信息价材料以招标人暂定的材料价格为准。(2)材料的结算价按合同协议条款执行。3.2.7.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确定的施工组织措施费、综合费用的费率、总价浮动率;3.2.7.5 其它相应的计价规定及文件。3.2.8 投标人应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综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检验试验费单独报价。
40、投标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检验试验费的报价不得低于现行浙江省建设工程取费定额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施工组织措施费率低限值。3.2.9投标人可先到工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予批准。3.3 投标文件的编制3.3.1 商务标编制内容至少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25项的内容。3.3.2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29项规定的内容。3.3.2.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及其年检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年检证明材料等
41、复印件。3.3.2.2投标人资格要求。3.3.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19项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3.2条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3.4 投标文件应当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3.5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报价、建设工期要求、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文明要求、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投标有效期、投标担保要求、履约担保要求、违约经济责任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主要商务条款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施
42、工机械配备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4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3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3.4.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正15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4.3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或资格审查文件)的封面及有投标人的落款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需同时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该委托代理人签字无效。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人,其委托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
43、人签署授权委托书进行授权。3.4.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3.4.5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人,其联合体各方均须受本章第 3.4.3、3.4.4 条款约束。3.5 投标有效期3.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33项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的投标人不得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
44、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章第 3.6.8条款至第 3.6.10条款关于投标担保的退取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3.6 投标担保3.6.1 投标担保一般可采用投标银行保函和投标保证金两种形式。3.6.1.1 投标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30日内继续有效。银行保函的收件人为招标人,由招标人负责出具银行保函收执证明。3.6.1.2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转账支票银行电子汇票方式支付,投标人应将该款项缴入本须知前附表一指定的帐户内。投标保证金的收款人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全称:宁波欣达
45、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由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 3.6.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34项所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提交投标担保。当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时,其投标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3.6.3 出具银行保函、支票、银行汇票的银行应当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包括受其委托的下属分支机构) 。3.6.4 银行保函中的被担保人与投标人必须一致,担保的范围、金额、责任条件及有效期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八章中投标银行保函参考格式),否则视作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招标人将不予接受。即使招标人已经接受,也不能作为其投标担保有效的理由
46、,其投标有可能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 3.6.5 投标担保的提交3.6.5.1 如投标人提交投标银行保函的,应将银行保函的原件按规定时间提交招标人,招标人按规定向投标人出具银行保函收执证明。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复印件及招标人收执证明复印件16编入投标文件中。3.6.5.2 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只有当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款项缴入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帐户时,才能获得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3.6.6 当招标文件规定采用投标银行保函形式时,投标人可以采用本章第 3.6.2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形式投标担保;而当招
47、标文件规定采用投标保证金形式时,投标人则不能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否则作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3.6.8 投标担保的退还时间3.6.8.1 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本招标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3.6.8.2 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担保最迟将在本章第 3.5条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3.6.8.3 其他未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本招标工程中标公示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3.6.9 投标保证金的退取手续3.6.9.1 投标保证金将以支票或汇票形式退还。投标人应凭投标单位介绍信到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退取投标保证金。3.6.9.2 投标人退取投标保证金时,应开具
48、地税正规收据给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据中应详细写明投标工程项目名称。3.6.9.3 中标人除上述要求外,还需持经备案的施工合同原件。3.6.10 投标人若发生违反担保责任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没收投标担保:3.6.10.1 投标人拒绝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3.1.5条款规定修正投标文件错误;3.6.10.2 投标人在规定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已经生效的投标文件;3.6.10.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3.6.10.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4.1.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资格审查申请文
49、件分别密封在不同的包封中,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商务标”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同时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4.1.2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包封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1.3如果包封没有按本章第 4.1.2条款规定密封,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如果包封上没有按本章第 4.1.1条款规定加以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4.2 投标文件的提交4.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36项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投标文件收件人提交17投标文件。4.2.2 除特殊情况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3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办理投标文件签收手续。4.2.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32项所规定的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