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奇寺水库库区环湖公路(三奇水库环湖路)油化工程二期左岸项目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 : 重 庆 市 荣 昌 区 仁 义 镇 人 民 政 府(盖章)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招标代理机构:重 庆 天 健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盖 章 )编制人:陈 惠 证书编号:渝建招(2009)0295 号审核人:陈进峰 证书编号:渝建招(2009)0298 号二 O 一七年十一月0目 录第一卷 5第一章 招标公告 .61招标条件 .6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63投标人资格要求 .64招标文件的获取 .6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76发布公告的媒介 .77. 联系方式 7第二章
2、投标人须知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15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16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7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18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191. 总则 202. 招标文件 223. 投标文件 224. 投标 245. 开标 256. 评标 257. 合同授予 26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69. 纪律和监督 27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8第三章 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 .29评标办法前附表 .2911. 评标方法 312. 评审标
3、准 313. 评标程序 32附件 A:最低投标价法废标情况一览表 3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6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361.一般约定 362发包人义务 .403监理人 .404.承包人 415.材料和工程设备 44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467.交通运输 468.测量放线 47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4810.进度计划 4911.开工和竣工 5012.暂停施工 5113.工程质量 5214.试验和检验 5315.变更 5416.价格调整 5617.计量与支付 5818.竣工验收 61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6320.保险 6421.不可抗力 6622.违约 6723.索赔 70
4、24.争议的解决 712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73A、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 .731一般约定 .732发包人义务 .753监理人 .754.承包人 765材料和工程设备 .78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87交通运输 .798测量放线 .79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7910进度计划 .8111开工和竣工 .8212暂停施工 .8313工程质量 .8414试验和检验 .8515变更 .8516.价格调整 8617.计量与支付 8618交工验收 .87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8820.保险 8921不可抗力 .8922违约 .9023.索赔 9124争议的解决 .9225补充条款
5、.92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93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5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53附件二: 廉政合同 .97附件三 安全生产合同 .99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01第 二 卷 102第六章 图 纸 103第 三 卷 104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05第 四 卷 106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一、投标函部分 .108(一) 投标函 .110(二) 投标函附录 .111(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12二、商务部分 .11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组价文件 .116三、资格审查资料 .117(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19(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21(三)近年
6、财务状况表 .122(四)信誉要求 .123(五)项目管理机构 .124(六)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 .129(七)其他资料 .1304第一卷5第一章 招标公告三奇寺水库库区环湖公路(三奇水库环湖路)油化工程二期左岸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奇寺水库库区环湖公路(三奇水库环湖路)油化工程二期左岸项目已由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审【2017】229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荣昌区仁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争取上级补助和自筹、移民后扶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
7、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三奇寺水库库区环湖公路(三奇水库环湖路)油化工程二期左岸项目2.2 项目地址:荣昌区仁义镇三奇村;2.3 工程规模:项目总里程 6.594 公里。技术等级标准:四级沥青路面,路基宽为 6.5米,路面宽为 5.5 米,路肩宽为 0.5x2 米;2.4 工程投资:1231.29 万元;2.5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
8、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起,各投标人在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http:/)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与该工程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工程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4.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4.3 报名时间及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
9、获得投标资格。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 年 1 月 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昌区兴荣大厦)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8 年 1 月 3 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荣昌区仁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天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仁义镇政通街 1 号 地 址:
10、 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 74 号 11 楼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人: 王老师 电 话:13678425659 电 话: 023-88868764 传 真:023-46432208 传 真: 023-88868881 2017 年 12 月 12 日 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重庆市荣昌区仁义镇人民政府地址:重庆市荣昌区仁义镇政通街 1 号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3678425659传真:023-46432208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 74 号 11 楼联系人:
11、王老师联系电话:023-88868764传真:023-888688811.1.4 项目名称三奇寺水库库区环湖公路(三奇水库环湖路)油化工程二期左岸项目1.1.5 建设地点 荣昌区仁义镇三奇村;1.2.1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争取上级补助和自筹、移民后扶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1.3.2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
12、 1财务要求:见附录 2信誉要求:见附录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见附录 4其他要求:见附录 5注:所要求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评标委员会需要查验时,投标人应当场提供。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8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
13、源交易网(http:/ )上关于本工程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若投标人未及时下载任何关于本工程的相关文件资料,则业主视为投标人已了解,并不对此负任何责任。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7 年 12 月 17 日 17:00 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提交方式:匿名传真至 重庆市荣昌区仁义镇人民政府 。传真号码: 023-46432208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1 月 3 日 1
14、0 时 00 分(北京时间)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关于本工程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若投标人未及时下载任何关于本工程的相关文件资料,则业主视为投标人已了解,并不对此负任何责任。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1 投标报价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填写工程量清单报价3.2.5 是否接受调价函 否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缴纳1、投标人应提前
15、到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成为企业会员并激活账号。具体操作详见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通知公示栏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电子收退的通知内容。 (咨询人:张老师,段老师。咨询电话:023-46789817;023-46789715)2、企业会员账号激活后,投标人登录并查看对应项目的招标9公告,根据招标公告中指定的缴纳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直接划转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户中。3、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4、标书费不得与投标保证金一并缴纳。5、本项目保证金不接收现金存款及刷 POS 机方式缴纳。 二、投标保证
16、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拾贰万元整(¥ 220000.00 元) 。三、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有效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 年 1 月 3 日 9 时 00 分。到账时间以汇入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四、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书面通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收到书面通知 5 日内(节假日除外,以下同)退还。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
17、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收到书面通知 5日内向中标人及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注:在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前,中标人应根据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荣昌区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荣发改发201724 号)及招标文件规定计取的金额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在此费用缴纳后方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须知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6 年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本章投标人须知 3.7.3 款执行。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
18、数投标函部分: 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商务部分: 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资格审查资料: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的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10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装订要求1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袋或
19、重庆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袋。 。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 “投标函部分” 、 “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5 “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注:如因投标资料较多,无法装入一袋的,可以装成两袋或更多,但必须符合上述各相应资料袋的封装要求。4.1.2 封套上写
20、明应在“投标文件袋”和“资格审查资料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的地址: (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文件(或资格审查资料)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迎宾大道兴荣大厦内递交时间: 2018 年 1 月 3 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 2018 年 1 月 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荣昌区迎宾大道兴荣大厦内)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
21、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11. 宣布开标纪律,并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投标人不参加的,默认开标结果。3.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4. 展示保证金缴纳情况,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5.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大袋、资格审查资料袋的密封情况并记录在案。6. 宣读最高限价。7. 开标顺序:随机开启。8. 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商务部分袋、投标函
22、部分袋等;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9.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 开标结束。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评 标 专 家 确 定 方 式 : 在 重 庆 市 综 合 评 标 专 家 库 中 随 机 抽 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 推 荐 经 评 审 得 分 由 高 到 低 排 名 前 三 名 为 中 标 候 选 人 。7.3.1 履约担保1担保形式:转帐支票或银行汇票2担保金额:合同价的 10%。3.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前提交,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4.退还时间
23、: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9.5 监督部门 重庆市荣昌区交通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计价报价原则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 项中所述的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单价和总价为依据。该报价包含了为实施和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所有项目、工程数量,以及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检验试验、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规费、安全生产费、施工用水、用电、搭设费和使用费、临时用地租金、各种税金、相应的施工措施
24、费,以及本招标文书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同时建设合同工期内物价材料涨跌的风险已含在工程量清单报价12的综合单价内,除指明的暂定价格材料、设备外,中标后均不再调整材料、设备的价格,投标人必须响应。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3计价方式:投标人应按照交通部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JTG B06-2007) 、交通部颁 2008 年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JTG/TB0
25、6_022007) 、 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JTG/T B06-03-2007)的公告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JTG B06-2007)的通知 (渝交委路200831 号)和交办公路201666 号等相关文件编制。人工费按 43.15 元/工日计列。材料及机械台班单价各投标按现行市场价格自主报价,结算时不予调整。安全生产费用根据渝交委发201424 号文件要求单独计取,在投标报价中为暂定金额,结算时按实计取。5. 工程项目内容以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暂定工程量) ,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据实结算。6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清
26、单顺序、暂列及暂定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7本工程将对投标总报价和各清单子项综合单价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和各清单子项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本工程投标总价最高限价和各清单子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10.2 结算原则结算总价=交工实际收方工程量综合单价安全生产费用据实调整合同约定的其他因素。1.具体结算办法如下:(1)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按该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执行;(2)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执行(类似子项综合单价由招标人审定) ;(
27、3)工程中如有与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及因招标人原因发生的漏项,按照交通部发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JTG B06-2007) 、交通部发 2008 年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_022007) 、 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JTG/T B06-03-2007)的公告和交办公路201666 号文等配套文件13执行,人工工资按“渝交委路200831 号”中二类地区计,取43.15 元/工日,材料费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指导价的平均价执行,没有的材料价格必须经业主认质认价办理结算,总价下浮 10%(认质认价的材料价格和税金、安全生产费除外) 。2.交工实际
28、收方工程量含经招标人和监理认定的工程变更,综合单价含中标综合单价和工程变更新增的综合单价。3.本工程结算金额最终以相关单位审定为准。10.3 付款方式路基水稳层完工验收合格,专项资金到位后 30 日内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 30%;路面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专项资金到位后 30 日内支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 60%,项目审计完成,专项资金到位后 30 日内付至审定金额的 97%,留审定金额的 3%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无缺陷后 15 日内无息退还。10.4 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本工程招标工作结束后(即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应的
29、招标代理服务费用。2.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三奇寺水库库区环湖公路(三奇水库环湖路)油化工程二期左岸项目招标代理费为 27000.00 元(贰万柒仟元整);10.5 缴纳综合交易服务费 开标结束后,交易中心收取中标价的 1.2的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10.6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提 出时间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10.7 低价风险担保1.中标候选人的中标价格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百分之八十五的,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候选人须提供低价风险担保,担保金额为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与中标投标报价之差。2. 第一中标
30、候选人未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缴纳低价风险担保,依次类推。3. 低价风险担保使用:影响项目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招标人可以动用低价风险担保金开展项目建设。4.低价风险担保金退还: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如出现第 3 条的相应情形,则只退还剩余部分)。14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
31、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4.投标单位须按照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记录应用的通知渝交委路201442 号要求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未进行信息录入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内被评定为 D 级的和受到取消投标资格处罚,在处罚期内的从业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由荣昌区交委提供被评定为 D 级的从业单位名单和受到取消投标资格处罚,在处罚期内的从业单位名单)。5投标人必须提供 2016 年重
32、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体系中的信用等级(提供网页打印资料,注:打印资料上需体现出页眉和页脚内容。),2016 年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体系中没有市级信用等级的按 B 级算,荣昌区交委将对前 3 名中标候选人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体系中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 3.2.1(2)款规定进行核实,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招投标相关规定进行处理。15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 务 要 求2016 年度财务无亏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16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 誉 要 求未受到在荣昌区范围内本行业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或
33、受到行政处罚中明确规定禁止投标的且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注: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17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项目经理 1 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 2017 年 5 月至开标前一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技术负责人 1 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职称证、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 2017 年 5 月至开标前一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1
34、8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施工员 1 人 具有上岗证。质检管理人员 1 人 具有上岗证。安全管理人员 1 人 具有上岗证。造价管理人员 1 人 具有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档案管理人员 1 人 具有上岗证。材料员 1 人 具有上岗证。授权委托代理人 1 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7 年 5 月至开标前一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注:以上人员未经同意,不允许更换。19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
35、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
3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
37、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20(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6)具有投资参
38、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本工程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
39、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投标人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周边环境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招标人不对投标人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1.12 偏离本项目不允许偏离21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
40、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方式通过传真匿名通知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发布在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41、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上公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请随时关注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并在该网站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修改内容等开标前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该招标修改内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22(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组价文
42、件;(4)资格审查资料;(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网上发布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 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送
43、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书面通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收到书面通知5日内(节假日除外,以下同)退还。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收到书面通知5日内向中标人及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注:在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前,中标人应根据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荣昌区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荣发改发201724号)及招标文件规定计取的金额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在此费用缴纳后方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44、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因中标人原因 5 个工作日内未签合同协议书;(3)经查实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的行为;(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施工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资格证书、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
45、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 、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具体年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3.5.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3.5.4 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束后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 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
46、中扣除不超过 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6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47、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
48、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24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5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网上发布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