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家居安装合同范本.doc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2616274 上传时间:2018-09-23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22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家居安装合同范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家居安装合同范本.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家居安装合同范本.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家居安装合同范本.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家居安装合同范本.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家 居 五 包 合 作 协 议 书NO:甲 方 :乙 方 :甲 乙 双 方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本 着 平 等 互 利 、 合 作 共 羸 的 原 则 , 经 双 方 友 好 协 商 , 就 乙 方 向 甲方 提 供 家 居 五 包 服 务 事 宜 达 成 一 致 , 具 体 条 款 如 下 :1. 合 作 项 目甲 方 有 意 将 其 承 运 的 产 品 的 配 送 安 装 服 务 外 包 给 乙 方 , 乙 方 愿 意 接 受 产 品 的 配 送 、 上 楼 、 安 装 和 售 后 维 修业 务 。定 义1.1 产 品 : 甲 方 承 运 并 需

2、 要 乙 方 提 供 上 门 安 装 服 务 的 各 类 家 具 及 相 关 物 品 。1.2 客 户 : 指 购 买 产 品 的 消 费 者 以 及 甲 方 承 运 的 产 品 的 收 货 人 , 包 括 自 然 人 、 法 人 和 非 法 人 组 织 。1.3 配 送 : 指 甲 方 的 产 品 到 达 客 户 城 市 后 , 乙 方 给 予 从 物 流 点 到 客 户 家 的 产 品 配 送 服 务 。1.4 安 装 服 务 : 指 由 乙 方 针 对 甲 方 需 向 客 户 提 供 的 有 关 产 品 初 次 使 用 前 的 安 装 及 调 试 服 务 。1.5 签 收 : 乙 方 引

3、 导 收 货 人 或 客 户 在 签 收 单 ( 或 甲 方 的 出 仓 单 ) 上 按 要 求 签 字 , 并 将 其 按 双 方 约 定 的 时 间 返 回给 甲 方 。2. 服 务 流 程2.1 甲 方 按 照 约 定 的 时 间 把 产 品 的 有 关 信 息 给 乙 方 , 确 保 委 托 产 品 包 装 符 合 运 输 要 求 , 符 合 国 家 的 法 规 。乙 方 必 须 在 到 货 当 天 24 小 时 内 到 双 方 约 定 的 提 货 点 提 货 , 并 与客户确认送货上门安装时间(即预约时间)。乙 方 需耐心、详细咨询客户实际在家时间、是否有电梯、卸货点离楼梯口的距离、

4、是否还有其他特殊要求;预约完成后按预约时间到达;如客户有特殊时间要求,则以客户时间要求为准。客 户 确 认 后 ,乙 方 应 当 在 约 定 的 时 间 内 到 达 客 户 指 定 地 点 , 若 客 户 未 能 及 时 赶 到 指 定 地 点 , 则 乙 方 等 候 30 分钟 , , 超 过 30 分 钟 客 户 仍 未 赶 到 的 (特 殊 情 况 可 延 长 30 分 钟 ) , 乙 方 将 再 与 客 户 预 约 下 一 次 安 装时 间 , 甲 方 需 支 付 二 次 上 门 费 。2.2 乙 方 应 提 供 固 定 的 提 货 人 姓 名 、 身 份 证 号 码 、 车 牌 号

5、码 、 手 机 号 码 给 甲 方 备 案 , 以 便 甲 方 核 对 乙 方 提货 人 员 及 车 辆 等 信 息 , 确 保 货 物 安 全 。 当 乙 方 需 要 变 更 提 货 人 及 车 辆 信 息 时 应 提 前 将 相 关 资 料 提 交 给甲 方 变 更 备 案 信 息 , 否 则 由 此 造 成 的 损 失 乙 方 全 部 承 担 。2.3 乙 方 要 确 保 运 输 车 辆 手 续 合 法 , 检 查 车 容 是 否 整 洁 , 货 厢 卫 生 是 否 合 格 , 确 保 产 品 表 面 不 被 沾 污 。2.4 乙 方 应 在 提 到 货 后 30 分 钟 内 通 知 甲

6、 方 客 户 , 以 便 甲 方 客 户 做 好 货 物 接 收 准 备 。2.5 开 始 安 装 前 乙 方 应 检 査 产 品 配 件 是 否 齐 全 , 有 无 磕 碰 损 伤 。 如 有 问 题 立 即 将 破 损 处 拍 摄 留 档 ,并将 照 片 及 客 户 签 字 证 明 的 照 片 给 到 甲 方 , 如 未 能 提 供 证 明 , 乙 方 承 担 所 有 损 失 责 任 。2.6 乙 方 应 严 格 查 验 收 货 人 的 身 份 , 安 装 交 货 程 序 与 收 货 人 办 理 收 货 签 字 手 续 并 交 货 。 若 乙 方 没 有 严 格 查验 收 货 人 信 息

7、, 致 使 客 户 收 错 货 或 没 有 收 到 货 , 由 此 造 成 的 损 失 有 乙 方 全 部 承 担 。2.7 除 与 客 户 约 定 好 的 时 间 外 , 乙 方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对 甲 方 货 物 进 行 留 置 。2.8 安 装 时 必 须 客 户 在 场 , 及 时 沟 通 安 装 位 置 , 快 速 解 决 问 题 。 在 与 客 户 沟 通 交 流 中 言 行 举 止 要 有 礼 貌 ,严 禁 与 客 户 在 语 言 和 行 为 上 发 生 冲 突 。 货 物 安 装 应 遵 守 作 业 流 程 和 安 装 标 准 , 保 证 安 装 和 服 务 质 量

8、 。2.9 当 甲 方 向 乙 方 查 询 其 产 品 状 态 和 产 品 配 送 安 装 等 服 务 情 况 时 , 乙 方 有 义 务 将 产 品 、 车 辆 及 收 货 人 的 真实 情 况 告 知 甲 方 , 不 得 对 车 辆 损 坏 、 堵 车 、 交 通 意 外 、 客 户 不 在 家 等 异 常 情 况 进 行 隐 瞒 , 如 在 配 送 途中 路 况 、 车 况 等 发 生 异 常 时 , 如 交 通 事 故 、 车 辆 损 坏 、 车 辆 维 修 等 等 有 可 能 影 响 到 乙 方 装 配 时 效 的 ,乙 方 有 义 务 和 责 任 在 10 分 钟 内 通 知 甲

9、方 , 并 及 时 做 好 和 客 户 的 沟 通 解 释 工 作 , 否 则 由 此 造 成 的 损失 有 乙 方 全 部 承 担 。2.10在 乙 方 验 货 签 收 接 受 委 托 后 , 至 甲 方 的 客 户 签 收 前 , 如 发 生 货 物 丢 失 、 破 损 、 变 质 和 污 染 等 , 属 乙 方操 作 失 误 , 乙 方 需 以 产 品 实 际 损 失 价 值 的 100%赔 偿 给 甲 方 。2.11安 装 完 毕 、 产 品 包 装 物 清 运 干 净 、 自 检 合 格 后 乙 方 必 须 要 求 客 户 亲 自 检 査 并 确 认 有 关 内 容 及 意 见 ,且

10、 在 安 装 确 认 单 上 签 字 确 认 。 产 品 安 装 完 照 片 和 安 装 签 收 单 或 签 收 单 照 片 乙 方 需 在 次 日 工 作 时 间 内 无条 件 提 供 给 甲 方 。3. 服 务 时 间3.1 配 送 安 装 时 , 甲 方 托 运 的 产 品 送 达 甲 方 运 单 指 定 的 物 流 点 后 , 当 天 乙 方 与 客 户 预 约 具 体 的 服 务 时 间 ,乙 方 应 当 在 产 品 送 达 甲 方 运 单 指 定 的 物 流 点 后 次 日 起 48 小 时 内 完 成 上 门 安 装 服 务 。 ( 与 客 户 预约 好 上 门 服 务 时 间

11、在 48 小 时 之 后 的 除 外 ) 。 乙 方 在 甲 方 提 货 时 需 认 真 检 查 产 品 的 外 包 装 , 外 包 装完 好 签 名 提 货 。3.2 因 产 品 存 在 瑕 疵 导 致 无 法 完 成 安 装 的 , 乙 方 应 当 立 即 联 系 甲 方 , 按 照 甲 方 要 求 处 理 。 3.3 家 具 维 修 : 自 接 到 甲 方 维 修 通 知 起 , 当 天 联 系 客 户 , 48 小 时 内 完 成 维 修 ( 客 户 指 定 预 约 上 门 服 务时 间 在 48 小 时 之 后 的 除 外 ) 。3.4 当 天 与 客 户 预 约 时 间 不 包 含

12、 在 服 务 时 间 内 。 如 在 预 约 过 程 中 客 户 要 求 推 迟 收 货 时 间 超 过 7 天 以 上的 , 乙 方 需 第 一 时 间 知 会 甲 方 , 以 便 甲 方 对 产 生 的 仓 储 费 进 行 收 取 。4. 服 务 标 准4.1 安 装 配 送 报 价 见 附 件 一 。 供 应 商 考 核 条 款 购 买 附 件 二 。4.2 维 修 按 实 际 维 修 内 容 协 商 计 费 。4.3 因 客 户 原 因 造 成 乙 方 二 次 上 门 服 务 , 甲 方 需 要 承 担 乙 方 二 次 上 门 费 用 :50 元 /次 , 材 料 费 另 计 。4.4

13、 二 次 上 门 包 含 上 门 服 务 时 客 户 有 急 事 需 要 另 约 时 间 , 安 装 时 候 发 现 配 件 少 件 或 者 货 物 原 因 造 成 的 无 法安 装 成 功 , 需 要 乙 方 安 排 再 次 上 门 服 务 的 情 况 。4.5 价 格 有 效 期 : 自 协 议 签 订 之 日 起 壹 年 内 有 效 ,前 三 个 月 为 试 行 期 ; 如 需 调 整 ,一 方 将 提 前 一 个 月( 30 天 ) 书 面 通 知 另 外 一 方 , 经 双 方 同 意 后 使 用 新 报 价 。4.6 乙 方 提 供 安 装 服 务 重 点 内 容 : 有 无 预

14、约 客 户 、 是 否 按 预 约 时 间 到 达 、 服 务 态 度 和 安 装 质 量 是 否 令 客 户满 意 。 服 务 态 度 包 括 未 主 动 拆 包 , 垃 圾 未 清 , 未 按 约 定 的 时 间 准 时 到 达 , 需 要 客 户 帮 忙 , 收 取 额 外 费用 等 。5. 特 殊 情 况 约 定5.1 乙 方 在 甲 方 提 货 点 提 货 时 需 认 真 检 查 货 物 的 外 包 装 状 况 是 否 完 好 , 如 有 外 包 装 损 坏 , 需 第 一 时 间 向甲 方 反 映 , 经 甲 方 处 理 备 案 后 再 提 货 ; 如 乙 方 没 有 履 行 检

15、查 货 物 的 职 责 , 出 现 货 损 的 责 任 由 乙承 担 ; 乙 方 提 货 时 外 包 装 是 完 好 的 , 在 客 户 家 出 现 外 包 装 损 坏 、 内 货 损 坏 的 情 况 , 并 且 客 户 在 签 收单 上 注 明 外 包 装 破 损 、 异 常 征 收 , 此 责 任 由 乙 方 承 担 ; 如 产 品 是 完 好 和 完 整 的 , 若 由 于 乙 方 的 失误 导 致 货 损 , 甲 方 遭 受 的 损 失 由 乙 方 承 担 。5.2 甲 方 应 考 虑 产 品 长 途 运 输 可 能 会 造 成 产 品 损 坏 , 做 好 相 应 产 品 的 包 装

16、及 保 护 措 施 。 外 包 装 完 好 的情 况 下 , 拆 封 时 发 现 货 物 已 损 坏 的 , 乙 方 应 立 即 拍 照 及 将 客 户 签 字 证 明 给 到 甲 方 ; 如 未 能 提 供 证 明 ,乙 方 承 担 所 有 损 失 责 任 。5.3 如 甲 方 或 产 品 托 运 人 需 乙 方 协 助 售 后 维 修 ,双 方 约 定 按 以 下 方 式 处 理 :a 由 乙 方 责 任 造 成 零 部 件 损 坏 的 , 甲 方 邮 寄 配 件 后 , 乙 方 免 费 完 成 安 装 工 作 , 并 承 担 包 括 运 费 、零 部 件 费 用 等 的 一 切 相 关

17、费 用 。 由 甲 方 责 任 造 成 零 部 件 损 坏 的 , 相 关 费 用 由 甲 方 承 担 。b 货 物 有 小 损 伤 , 毛 笔 修 补 即 可 完 成 修 补 工 作 的 , 乙 方 免 费 提 供 。c 非 拼 装 类 家 具 , 发 生 掉 漆 , 需 进 行 补 漆 、 修 复 工 作 的 , 或 客 户 不 愿 接 受 货 物 维 修 ,而 导 致 退货 的 , 所 有 责 任 甲 方 承 担 ;d 无 法 修 复 或 客 户 不 愿 接 受 货 物 维 修 而 导 致 退 货 的 , 所 有 责 任 甲 方 承 担 ;5.4 所 有 货 损 只 要 是 因 为 乙

18、方 在 服 务 过 程 中 , 由 于 操 作 不 当 或 违 规 操 作 引 起 的 货 损 , 所 有 责 任 乙 方 承 担 。其 他 非 乙 方 原 因 造 成 的 无 法 安 装 成 功 的 , 甲 方 需 自 行 与 客 户 协 商 退 换 货 操 作 。 退 换 货 期 间 仍 需 乙 方 为客 户 提 供 服 务 的 , 需 主 动 通 知 乙 方 , 并 承 担 因 此 产 生 的 上 门 费 等 相 关 服 务 费 用 。5.5 产 品 安 装 完 毕 交 付 给 客 户 使 用 中 出 现 因 安 装 质 量 问 题 或 安 装 操 作 不 当 造 成 返 修 或 重 新

19、 上 门 安 装 的 情 况 ,乙 方 需 积 极 配 合 上 门 维 修 , 产 生 的 所 有 费 用 由 乙 方 承 担 。5.6 产 品 安 装 完 毕 乙 方 安 装 人 员 自 检 合 格 后 需 主 动 向 甲 方 客 户 介 绍 使 用 要 求 和 注 意 事 项 、 保 养 常 识 。5.7 乙 方 必 须 协 助 甲 方 保 障 合 作 过 程 的 廉 洁 公 正 , 对 甲 方 人 员 不 得 发 生 给 回 扣 等 贿 赂 行 为 , 否 则 甲 方 有 权拒 付 所 有 应 付 服 务 费 以 及 单 方 面 终 止 合 作 关 系 , 同 时 保 留 追 究 乙 方

20、 法 律 责 任 的 权 利 。5.8 上 述 处 理 的 依 据 为 本 协 议 所 标 明 服 务 标 准 , 客 户 与 甲 方 沟 通 的 记 录 , 并 须 有 系 统 平 台 的 相 关 确 认 。5.9 乙 方 需 配 备 机 动 安 装 人 员 和 车 辆 , 以 便 应 付 各 种 突 发 订 单 和 加 急 订 单 ; 在 旺 季 到 来 之 前 ( 如 双 十 一销 售 旺 季 ) 提 前 两 个 月 以 上 准 备 安 装 人 员 和 车 辆 。6. 服 务 管 理6.1 乙 方 提 供 的 上 门 安 装 服 务 仅 限 于 室 内 操 作 , 不 含 高 空 作 业

21、 、 室 外 作 业 等 。6.2 乙 方 提 供 的 服 务 严 禁 出 现 转 包 、 分 包 给 其 他 公 司 或 个 人 承 接 ; 如 有 出 现 , 视 为 乙 方 违 约 ;6.3 乙 方 保 证 其 服 务 人 员 均 具 备 提 供 服 务 所 需 的 技 能 和 资 质 和 具 有 三 年 以 上 的 从 业 经 验 , 必 须 对 服 务人 员 在 服 务 质 量 和 安 装 质 量 方 面 进 行 严 格 管 理 , 接 受 甲 方 工 作 人 员 的 安 排 和 管 理 。6.4 乙 方 有 义 务 就 以 下 情 况 向 甲 方 汇 报 真 实 信 息 : 是 否

22、 有 预 约 客 户 、 是 否 按 预 约 时 间 到 达 、 是 否 客 户 本人 或 指 定 人 员 签 收 货 物 、 货 物 是 否 受 损 等 实 际 情 况 , 乙 方 不 得 向 甲 方 提 供 虚 假 信 息 , 如 有 发 生 三次 /月 , 视 为 乙 方 违 约 。6.5 乙 方 不 得 另 行 向 客 户 收 取 任 何 费 用 。 特 殊 情 况 需 经 甲 方 事 先 同 意 。6.6 乙 方 应 当 提 前 或 按 时 到 达 指 定 地 点 , 不 得 缩 短 等 待 时 间 或 恶 意 催 促 客 户 。6.7 服 务 情 况 回 访 工 作 由 甲 方 完

23、 成 , 有 关 乙 方 的 服 务 情 况 和 客 户 的 建 议 和 意 见 , 甲 方 第 一 时 间 反 馈 给 乙方 , 乙 方 需 针 对 性 地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改 善 服 务 品 质 。7. 结 算7.1 合 同 付 款 方 式 : 月 结 。 乙方每月一日前将上月甲方的发货明细和应支付款项的费用清单发送给甲方(需提供纸质版并签名),甲方应在收到上月发货明细和费用清单的 七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完成清单核对,并通知对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开具收据,经双方核实金额无误后 15 个工作日内付款,付款日如为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乙方账号: ,户名: ,开户行: )7.2 甲 方 应

24、 根 据 乙 方 实 际 产 生 的 服 务 支 付 服 务 费 , 不 得 以 非 乙 方 责 任 造 成 的 其 他 相 关 交 易 失 败 作 为 不 支 付费 用 的 理 由 。7.3 合 同 价 格 不 含 税 。8. 违 约 责 任8.1 如 果 甲 方 未 能 根 据 本 协 议 向 乙 方 按 时 结 算 , 乙 方 可 就 所 拖 欠 的 款 项 书 面 通 知 欠 款 方 还 款 , 如 果 欠 款 方自 收 到 通 知 之 日 起 三 十 ( 30) 日 内 仍 未 能 完 全 偿 付 该 款 项 的 , 乙 方 有 权 终 止 本 协 议 , 但 乙 方 提 供 服务

25、不 符 合 约 定 导 致 甲 方 不 按 时 结 算 的 除 外 。8.2 乙 方 未 能 按 时 按 质 提 供 上 门 安 装 服 务 的 , 该 次 费 用 甲 方 不 予 支 付 , 甲 方 可 委 托 第 三 方 提 供 同 类 服 务 ,费 用 由 乙 方 承 担 , 一 个 自 然 月 内 , 乙 方 3 次 未 能 按 时 按 质 提 供 上 门 安 装 服 务 的 , 甲 方 有 权 解 除 本 协议 , 乙 方 赔 偿 甲 方 因 此 遭 受 的 损 失 。8.3 乙 方 未 提 前 1 个 月 通 知 甲 方 即 终 止 本 协 议 的 或 者 拒 绝 提 供 服 务

26、的 , 乙 方 应 当 赔 偿 甲 方 人 民 币 5万 元 整 , 上 述 违 约 金 不 足 以 弥 补 甲 方 损 失 的 , 乙 方 应 当 补 足 。8.4 乙 方 在 服 务 过 程 中 导 致 甲 方 、 客 户 或 第 三 人 遭 受 人 身 损 害 、 财 产 损 失 的 , 或 者 乙 方 服 务 人 员 、 分 包 、转 包 方 在 提 供 服 务 的 过 程 中 遭 受 的 人 身 损 害 、 财 产 损 失 均 由 乙 方 自 行 承 担 , 和 甲 方 无 关 , 发 生 上 述 情形 导 致 甲 方 遭 受 损 失 或 遭 受 处 罚 、 诉 讼 、 仲 裁 等

27、的 , 甲 方 所 有 损 失 和 支 出 由 乙 方 赔 偿 。8.5 乙 方 对 产 品 有 掉 包 、 窃 取 、 损 坏 等 行 为 的 , 应 赔 偿 甲 方 遭 受 的 全 部 损 失 。 上 述 行 为 一 个 自 然 月 内 发 生3 次 的 , 或 者 甲 方 当 次 遭 受 较 大 损 失 的 , 甲 方 可 根 据 情 况 解 除 本 合 同 。8.6 合 同 任 何 一 方 不 得 擅 自 变 更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服 务 内 容 、 价 格 标 准 的 , 否 则 守 约 方 有 权 要 求 对 方 赔 偿 其 遭受 的 全 部 损 失 , 并 可 解 除 合

28、同 。8.7 客 户 对 乙 方 每 季 度 累 计 超 过 6 次 以 上 投 诉 的 , 甲 方 可 以 单 方 解 除 协 议 。9. 争 议 解 决 与 协 议 终 止9.1 由 本 协 议 所 引 起 的 或 与 本 协 议 有 关 的 任 何 争 议 , 双 方 应 通 过 协 商 解 决 ; 协 商 解 决 不 成 的 , 双 方 均可 向 甲 方 所 在 地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本 协 议 以 及 双 方 之 间 的 法 律 关 系 应 受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管 辖并 进 行 解 释 。9.2 任 何 一 方 有 权 在 任 何 时 候 提 前

29、1 个 月 书 面 通 知 对 方 终 止 本 协 议 。 双 方 互 不 付 赔 偿 责 任 。9.3 如 果 一 方 严 重 违 反 本 协 议 约 定 条 款 , 违 约 方 接 到 另 一 方 书 面 通 知 之 日 起 三 十 ( 30) 日 内 未 补 救 违约 行 为 的 , 另 一 方 有 权 终 止 本 协 议 。9.4 本 协 议 的 终 止 , 不 影 响 双 方 在 终 止 日 前 应 履 行 的 本 协 议 项 下 的 各 项 义 务 。10. 协 议 有 效 期10.1 协议有效期为壹年,前三个月为试行期。10.2 试行期满后, 乙 方 需 缴 纳 保 证 金 人

30、民 币 叁 仟 元 ( 可 用 上 月 安 装 费 抵 扣 , 如 解 除 合 同 , 甲 方 一 次 性 无 息退 还 ) 。 正 式 合 作 期 间 ,双 方 视 对 方 为 长 期 合 作 伙 伴 , 乙 方 需 保 证 甲 方 为 重 点 客 户 ,在 每 年 的 6.18 和 双 十一 网 购 促 销 活 动 中 优 先 安 排 甲 方 的 订 单 。10.3 合同期满如需续签,提 前 至 少 三 十 ( 30 )日 书 面 通 知 另 一 方 后 进 行 续 签 。11. 保 密 条 款双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为签订本协议而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自行使用或以任何方式

31、泄漏给第三方;在本协议 有效期间及终止后壹年内,协议双方有责任对在合作中了解到的有关对方的各种商业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外泄,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泄密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12. 宣 传符合各自利益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经双方确认,可以采用适当的方式共同在行业内进行宣传推广,如:新闻媒体、门店、报纸、网络等各种渠道。13. 效 力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双方已于本协议首页载明的日期签署了本协议,以昭信守。甲 方 : ( 盖 章 ) 乙 方 : ( 盖 章 )甲 方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乙方

32、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附件一:家居服务安装价格表 产品类别 产品类型 计件数量 单位 价格(元) 备注床头柜 1 个仅限 2 个抽屉,超过每个抽屉加收 元床头柜(整装) 1 个空格柜(高度1m) 1 个 不限宽度空格柜(高度1m) 1 个 不限宽度衣柜 1 门衣柜(推拉门) 1 米 顶箱柜 1 门斗柜 1 斗鞋柜(宽度1m) 1 个 含抽屉鞋柜(1m宽度1.5m) 1 个 含抽屉鞋柜(宽度1.5m) 1 个 含抽屉酒柜 1 门书柜 1 门间厅柜(普通) 1 组间厅柜(组合) 1 组 带酒柜、酒架电视柜(长度1.5m 整装) 1 个电视柜(长度1.5m 组装) 1

33、个电视柜(长度1.5m 整装) 1 个电视柜(长度1.5m 组装) 1 个组合电视柜(带附柜) 1 组组合电视柜(带挂柜) 1 组 含三个挂柜组合电视柜(带背景墙) 1 组组合电视柜(带附柜、挂柜、背景墙) 1 组餐边柜 1 组 含三门以内角柜 1 个门厅/玄关柜(整装) 1 组门厅/玄关柜(组装) 1 组挂柜 1 个柜类储物柜 1 个软体床 1 张软体床(高箱) 1 张 实木床(普通) 1 张实木床(气压高箱) 1 张 板式床(普通) 1 张 板式床(气压高箱) 1 张藤艺床 1 张 床类婴儿床 1 张 儿童床(普通) 1 张 儿童床(高箱) 1 张高低/子母床 1 张高低/子母床(独立梯步

34、) 1 张 高低/子母床(独立梯步+抽床) 1 张梯柜组合床 1 张法式床(普通) 1 张法式床(高箱) 1 张铁艺/钢木床 1 张 铜床 1 张充气床 1 张折叠床/午休床 1 张罗汉床 1 张拔步床/架子床 1 张钢木床 1 张床垫、圆床垫(厚度 8 厘米内,含8 厘米) 1 床 与床配套,含拆包、摆放含拆包、摆放、清运包装物床垫、圆床垫(厚度 8 厘米外) 1 床床配套,含拆包、摆放含拆包、摆放、清运包装物床垫类电脑桌 1 个书桌 1 个书桌(带书架) 1 个 餐桌(玻璃) 1 张餐桌(大理石) 1 张梳妆台/桌 1 张 吧台 1 张桌类儿童学习桌 1 张茶几(玻璃、板式) 1 张 带抽

35、屉茶几(大理石) 1 张 带抽屉茶几(整装) 1 张角几/边几(整装) 1 张角几/边几(组装) 1 张套几 1 个茶几类炕几 1 个书报架 1 个衣帽架 1 个组合衣架 1 个架类花架/花几 1 个布/皮艺沙发(单人位) 1 个布/皮艺沙发(双人位) 1 个布/皮艺沙发(三人位) 1 个沙发类实木沙发(单人位) 1 个实木沙发(双人位) 1 个实木沙发(三人位) 1 个全套沙发 1 套 1+1+3、1+2+3、2+3、3+3、3+转安装沙发脚 1 套 含四件套铁艺沙发 1 套沙发拆装后背 1 套藤/竹沙发 1 套 1+1+3+2 几,或1+2+3+2 几沙发床 1 套沙发床(全拆装) 1 套

36、懒人沙发 1 套儿童沙发 1 套贵妃椅 1 套充气沙发 1 套餐椅 (整装) 1 张餐椅 (组装) 1 张沙发椅 1 张转椅 1 张按摩椅 1 张摇椅 1 张儿童椅 1 张折叠椅/躺椅 1 张围椅 1 张交椅 1 张圈椅 1 张躺椅 1 张充气凳 1 张贵妃榻 1 张矮凳 1 张梳妆凳 1 张换鞋凳 1 张儿童凳 1 张折叠凳 1 张床尾凳 (整装) 1 张坐具类床尾凳 (组装) 1 张备注:以上安装费已含整装家具或组合家具的拆包费、摆放费、清运包装费。备注一、床垫配送上楼作为单独业务签定服务费:(1)服务内容: 送货、搬楼、拆包、摆放、清运包装物(2)基本服务费:床垫不论厚度、大小、重量,一

37、个床垫的 元/票(提货点到客户家距离 40 公里内),同一客户每增加一个床垫只收 元/件的服务费用(即第二张(含)床垫以上不计取配送费;赠品、厚度 8 厘米(含)内薄床垫不计取任何费用),免费上楼拆包摆放包清运包装物(3)搬楼费:有电梯搬楼费免费;无电梯十楼(含)以下免费搬楼;十一楼(含)以上搬楼费: 元/层楼/件(赠品免费搬楼,床垫不论大小、厚度、尺寸按件收费;进不了电梯的床垫以现场照片和客户确认为准);搬楼费上限费为 400 元/张。(4)平移费:床垫不收取平移费(5)原在客户家的床垫经包装后退回新邦提货点,劳务费按原来价格的 50%计取。吊装费等所有超出协议而增加的费用,乙方必须第一时间

38、与甲方联系,严禁与甲方客户直接收取。(6)超出服务范围 40 公里外,每 10 公里加收 元/票,不足 10 公里按 10 公里计算。二、家具配送上楼收费细则:(1)搬楼费:有电梯的不收上楼费;大件货物不能进电梯,按上楼费计取;无电梯免费搬运至七楼(含),八楼(含)以上按 元/层/大件。搬楼费上限费为 600 元/大件;小件货物无电梯的,超高楼层按 元/层/立方米计取,不足一立方米按一立方米计算; (2)配送费:4 立方米内 元/票(提货点到客户家距离 40 公里内),超出 4 立方米外的家具另外按 元/立方米计费;40 公里外每增加 10 公里按 元/票计取,不足 10 公里按 10 公里计

39、算;(3)货物平移费:免费。(4)需从客户返回货物的,按原货物送货费的 50%计取;如产生拆卸费,按安装费的 50%计取。吊运货物产生的劳务费必须经甲方同意。三、其他事项:。(1)乙方需在新邦微信公众号上查货物到达时间,并预约客户上门服务时间,按预约时间到达,保证服务态度和安装质量。(2)服务区域: (3) 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四、以上所有报价不含税。附件二:供应商考核条款考核项目 服务标准 异常说明 处罚标准安装及时性 货到提货点次日起 48 小时内完成安装任务(含预约),如果客 户原因改期,乙方需将信息反馈到甲方处备案乙方未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安装服务100 元/票说明:以收货客户、寄件网点

40、投诉或甲方抽查为依据。安装异常反馈及时性 安装途中遇到异常需当场电话联系甲方人员及时处理,拿出解决方案乙方安装服务遇到异常未及时上报处理造成收货客户、寄件网点投诉 的50 元/票说明:免费二次上门安装(乙方原因造成的)安装质量 按照厂家质量要求合理安装 安装过程中由于乙方失误造成货物破损或零件丢失按实际损失金额赔付,并免 费二次上门安装安装签收单或签收照片完整正常安装签收单或签收照片需完整保存上传,作为结 算凭证 安装签收单或签收照片需保存一年,此期间 甲方需要查看,乙方应随时 提供。按造成实际损失赔付,最低100 元/票说明:甲方需要提供的签收记录乙方未能及时提供,造成 纠纷,使 责 任无法认 定的服务态度乙方作为甲方的分包方代表甲方的形象,按质按量完成安装工作安装服务中与客户发生争吵,冲突等不正当理由造成服务终止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200-1000 元/票(如果出现客人投诉,供应商通过与客人的沟通,客人同意撤销投诉 的,可以不进行处罚。)以上考核指标为月度指标;根据绩效考核标准,产生的赔付,甲方在当月乙方体现应支付安装服务费中扣除。(以下空白无正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教育范文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