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1 / 2借款合同解除协议甲方: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乙方: 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电子邮箱:鉴于:201 年 月甲、乙双方签订了 XX 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XXXXXXX,以下简称“原合同” )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不高于人民币(大写)XX圆整(xx 元)(累计不高于 xxx 元,上述金额可分一笔或多笔转入甲方账户)。项下借款用途仅限于甲方用于 xxxxxxxxx。现因合同履行情况发生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解除上述合同的相关事宜,特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履行。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 2018 年 月 日起,双方解除上述xx借款合同及甲、乙双方已经形成的与
2、此相关的一系列书面、非书面、电子等法律文件(以下简称“原合同” ) 。双方在原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全部终止,任何一方不得以原合同约定向另一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出索赔、主张支付违约金等) 。二、甲乙双方确认一致,原合同履行期限内,共发生借款 ,双方对此如何承担返还一事,另行达成书面协议确认,作为附件列在本协议后。三、其它1、本合同相关通知、函件、文件等应以书面签收或者以特快专递/挂号信邮寄、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有证据证明该通知、函件、文件等已按本合同注明的通讯地址投邮的,则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过 3 个日历天后,中国境外或者港澳台地区经过 5 个日历天后,无论其它方是否收到和
3、/或签收该通知、函件、文件等,均视为已送达,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该邮件到达合同编号:2 / 2对方邮箱服务器之日即为送达。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还包括但不限于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2、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应将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3、本协议系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4、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签订日期:2018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18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