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存状况与社会保护以天津太阳村为例陈钟林 黄洁南开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未成年人是一个国家人口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成年人群体不仅是弱势群体,也是祖国的希望和我们民族的未来,其基本权利保护始终都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主题。然而有这样一群孩子:因为父亲或母亲犯罪服刑,没有了正常的生活来源,失去家庭管教,他们或游荡社会,乞讨为生;或寄人篱下,受尽歧视;或流落街头,自暴自弃;或为生活所迫,行走在危险的边缘,对这些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社会上把他们称为“特殊孤儿”或“法律孤儿” 。为解决这些孩子的生存与发展的问题,主要收养服刑人员子女的特殊儿童中心(NPO组织)在一些地区成立,目前
2、,特殊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已经被送到这些特殊儿童中心抚养,还有更多的孩子等待被机构接收,那么在机构中,这些孩子是怎样生活的?他们的生存状况是怎样的?我们应该以怎样的方式去保护这样一群特殊的孩子?出于这些目的,笔者到天津太阳村进行了调研,对“村长”王爱丽女士和在那里固定生活的八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了访谈,在调研过程中笔者发现了许多问题。一、天津太阳村简介天津太阳村全称是天津市太阳村特殊儿童救助服务中心,是王爱丽女士在天津爱婴服务中心的基础上于 2003 年 4 月开始筹建的,主要救助因父母服刑或由此导致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采取集中供养、代养的方式,运行资金以自筹为主,社会各界的捐助为辅。
3、太阳村坐落于天津市北辰区的一个普通四合院中,从外表看与那里的普通住户没有任何区别,门外也没有任何标识,当笔者向当地的住户询问太阳村的所在时,他们竟然不知道自己所居住多年的村子里有个“太阳村” 。王爱丽女士是在经营爱婴服务中心的过程中偶然遇到了在监服刑人员子女,深切感受到他们是需要帮助的人群,由此筹建起了太阳村。目前村中有十八位在监服刑人员的孩子,常住的孩子只有八位,其它上初中和高中的孩子都住校,不在村中居住。在这八个孩子中,除了不到两岁的妞妞还有一个女孩患有精神病,真正能与笔者交流的只有六个孩子。笔者的这次调研历时近两个月,前前后后到天津太阳村调研了三次,中间有一些电话访谈,主要是询问一些孩子
4、们的近况,由于这些孩子的防范意识强,与人交往的意愿低,所以笔者取材困难,所以资料也显得非常珍贵。个案基本状况列表 1个案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C1 文文 男 6 甘肃C2 大黑 男 16 陕西C3 小黑 男 14 陕西C4 平平 女 15 天津C5 玉亭 女 7 天津C6 美美 女 9 贵州二、在机构生活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存状况司法部于 2005 年组成课题组,对 “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问题”进行了调查。此次调查以全国 31 个省(区、市)所有在押的有 18 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为总1 为了保护孩子,文中被访者的姓名全部为化名。体,分别抽取了 12 个省、区、市的 36
5、 座监狱中(重型犯监狱、普通犯监狱、女犯监狱各占三分之一)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样本 11527 个,采集数据超出 50 万条。调查的结果显示:45.9的监狱服刑人员表示,孩子目前的生活状况没有保障,25的监狱服刑人员表示,对孩子目前的生活状况是否有保障不清楚;在监服刑人员子女辍学严重,生活以流浪、乞讨为主,严重受到社会排斥。那么这些孩子被机构收养以后,他们的状况又是怎样的呢?1 基本生活状况在太阳村,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他们不用再为现在的生活担忧,下面是笔者与文文的对话:笔者:在来太阳村之前跟谁一起生活?文文:自己。 (他很不爱说话,沉默了许久才低头说出了这两个字) 笔者:
6、你自己怎么生活呢?你这么小,又不能挣钱。文文:拾破烂卖。笔者:那时生活有保障吗?每天都能吃上饭吗?文文:不能。笔者:现在呢?文文:能。一方面,这些孩子进入太阳村后突然感觉有了归属和保障,另一方面,他们也很担心王阿姨能救助他们多久。为了保护孩子,天津太阳村对外宣传很少,所以外界对其了解得也很少,得到的捐助也相对较少。虽然王爱丽个人有一些积蓄,但常年维持太阳村的运行很难,目前他们承包了 200 亩农田,进行蔬菜、瓜果种植,以解决部分资金短缺问题,每个孩子都要参加劳动。笔者第一次见到这群孩子时,他们正好在田地里种植西瓜秧,那是五一长假的一天,他们早晨六点就下地了。当问到现在的生活状况时,16 岁的大
7、黑表达了他自己的理解:(这时笔者在跟他一起辨认西瓜秧,他光着脚、裸着背蹲在地上一边干活一边喃喃的说)这些西瓜秧很难认的,跟草长得差不多,这活看着简单实际很难。去年我们都不爱干(旁边他的弟弟也附和着) ,为此我还出去过 2,不过看到王阿姨很辛苦的种地我们也就干了,自己种得东西也不错,省钱,我再过几年能打工去了(说这句话他浅浅的笑笑) ,他们怎么办,阿姨会越来越穷的。 (C2)2 受教育状况“阿姨你真的接我走吗?真的管我吃、管我住吗?我能继续读书吗?”王爱丽说这是 15 岁的平平对她讲的第一句话。家住天津市武清区的平平母亲在一场买卖婚姻中被人从四川老家带到天津,丈夫长期以来待虐妻子,一次丈夫又用惯
8、用的手段虐待妻子时,妻子忍无可忍失手打死了丈夫,那时平平 8 岁,从此平平失学了。在她的心里,很想上大学,很想念书:以前我学习很好的,老师表扬我,我妈妈也说我能上大学,上大学就有出息了,我爸就不敢欺负我妈了(说到这她哭了) 。 (C4)知道笔者从南开大学来,平平也表现出向往的神情。但是,这些孩子在经历了他们父母变故以后,都曾经历过或长或短的一段时期的失学,对于正处于学习知识时期的他们有很深的影响。大黑从陕西来,13 岁时王阿姨把他和弟弟从老家接来才开始念书,现在 16岁了才读小学三年级,敏感的他认为他跟同学们不一样,同学、老师都看不起他,所以他不喜欢学习:我比同学们都高、又壮,他们说我是“鹤立
9、鸡群” ,还有的女生说我是骆驼,老师把我2 这里所说的“出去”指逃离太阳村出去流浪。放在最后一排,根本就不管我,我念课文,同学和老师都笑(因为他说话陕北口音很重) 。后来我就不念了,也觉得我这么大了不用学习了,得出去挣钱了。 (C2)7 岁的玉亭刚上小学一年级,在此之前她非常希望能去上学,总是很羡慕哥哥姐姐们,但是现在上学了老师却不怎么重视她,还总把她和班里学习成绩最差的同学放在一起说,这让她很受伤害,太阳村里最听话的她为此离家出走了,王阿姨带着孩子们找了她一整天,她决定以后再也不去上学了。由此,我们就可以看出来,虽然在抚养机构中能够从经济上保证服刑人员子女入学,受教育,但是由于社会排斥,孩子
10、们承受了很大的心理压力,使他们不愿意与社会主流群体接触,不愿意以受教育的途径融入主流社会。3 心理状况和被爱的满足在太阳村生活的孩子中,他们大部分都经历了或者是亲眼目睹了他们父母犯罪的经过,父母服刑以后,对于他们的影响绝不仅仅是家庭的缺失、父母角色的缺位、生活没有保障,心理方面的影响和父母事件给他们带来的道德观、价值观方面的困扰更是深层次的。在社会主体价值观中,让我们热爱自己的父母,憎恶罪犯,但当这两种身份合二为一时,这种矛盾和挣扎无疑在这些孩子身上表现出来,当他们入住天津太阳村,生活得到基本解决后,这方面的问题表现得就更加突出,有两个女孩子表达出了这种矛盾心理,美美用简笔画的方式说明这种矛盾
11、: 我很恨他们,他们不管我了,家里的其他人都躲着我,好像我也是罪犯,但有时我又很想他们,希望见到他们。同学们都觉得罪犯很可怕,我不知道是可怕还是不可怕,有时我觉得很可怕,有时不是,我不想想但还是会想。 (C4 )我觉得很烦,尤其是在我听到妈妈的消息或者见到她之后,我就没心思干什么了,以前她对我还是蛮好的,现在她那个样子管不了我也没资格管我了,但她是我妈。 (C5)可能由于笔者是女性的缘故,男孩子在女性面前不愿表达他们内心深入的感情,所以对于看待父母的问题他们都没有说,大黑只是说笔者是女的,不知道怎么跟笔者说。三、社会性特征及其理论解释在与太阳村的孩子接触的过程中,笔者感受到了这些孩子与一般的孩
12、子有很大的不同,他们有自身的心灵世界,外界很难介入,同时以往的生活和家庭环境使他们社会化不成功,集中表现在具有如下社会性特征:1 标签内化:社会标签理论是越轨社会学的重要理论流派之一,由社会学家埃德文雷梅特和霍华德贝克尔等学者提出的这一理论认为社会生活中原本并不存在所谓越轨行为。社会中之所以有越轨行为,是因为社会中的某些权力集团,给某些社会成员及其行为贴上了越轨的标签。所以,所谓越轨行为,只是某些权力集团的主观认定,而不是它的本质属性。在这一理论看来,越轨行为是相对的。一个行为及其行为者,只有被其他人标签为越轨时,才会成为越轨行为和越轨行为者。这一理论集中探讨的是越轨的过程而不是越轨的原因。我
13、们在这里并不是要探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越轨行为,而是要探讨他们接受了社会偏见赋予他们的标签,并在日常生活中强化着这种标签使其内化。文文觉得自己很笨,把自己做错事归结为自己的笨,当笔者第一次见到他时,因为他不好好干活,在田里玩,还把自己的鞋丢在田地里了,王爱丽正在跟他生气,他这样跟王爱丽道歉:王姨,您别生气了,我就是笨,我笨嘛。您别生气了。 (他重复着我笨和您别生气了这两句话) (C1)当笔者追问文文谁说他笨的时候,文文说他就是笨。 “笨”本是一个含贬义色彩的词,一般孩子都不会把这个词用于自己的身上,但文文却把这个词内化,产生强烈的认同,并不“笨”作为犯错误的理由。2 排斥性强:社会排斥概念起
14、源于 20 世纪 50、60 年代的法国。法国学者拉诺首先提出社会排斥的概念(拉诺,1974) 。欧盟在 80 年代的文件中开始使用社会排斥的概念,在 90 年代,社会排斥成为欧盟社会政策的焦点(彭华民,2004;曾群,2004) 。社会排斥的概念有多种解释。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对社会排斥的理解。在社会分化和社会整合、参与和参与不足、中心和边缘三个相互有所关联而实际意义不尽相同的话语中,社会排斥概念被定义和使用(彭华民,2004) 。在本文中我们所提到的排斥性一方面指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所受到主流社会的排斥性强,参与社会活动不足,处于边缘地位,另一更重要的方面指他们自身对社会主流社会的排
15、斥性强,这可能是他们受到主流社会排斥和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主动应对。当笔者第一次走进太阳村时,孩子们听说有外人来了全部都躲在被子里面不肯出来,后来听说是来做研究的大学生他们才陆续出来,但都自己干自己的事不愿与笔者接触,王爱丽女士做了如下的解释:这些孩子不愿意见生人,他们很自卑,刚才你都看到了,他们就是一来人就躲起来的,而且有些事我都不好说(说这句话时她很激动,话里也透着气愤) 。有些企业来给我们帮助,也不问我们孩子愿不原意,拉过来就照相,好做宣传,他们都是有思想、意志健全的孩子,这对孩子的伤害太大了,他们以后长大了看到那些照片怎么办?他们最终还是要回归他们本身的家庭,他们跟儿童院的智障儿童又不同
16、。所以为了这个原因,我也不祈求有什么社会帮助了,我能撑多久就撑多久,而且孩子们跟我说只希望我一个人来帮助他们。(W:1)3 人格发展不完善:本文中所涉及的人格是指相对稳定的思维方式、情感方式、行为方式和与他人交往的方式(姚萍,2006) ,精神分析理论强调早年经历和发展对人格形成的重要影响。在太阳村生活的孩子大部分表现出人格发展不完善的特征,首先表现在其暴力性,对此王爱丽深有感触地说:我们这些孩子砸玻璃是家常事,你看这些玻璃好多都贴着胶带纸,都是他们生气砸的,用拳头直接砸,下地时生气对着庄稼发狠,踹树。以前我们雇的几个阿姨照顾他们都被他们打跑了,不满意他们就这样。而对于暴力性这一点笔者也略有所
17、觉察,当 9 岁的女孩美美与笔者签被访者同意书时,笔者告诉她“这是一个针对服刑人员子女的研究,有很多问题会涉及到她的亲生父母,她可以拒绝访谈,但如果同意希望能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时,她用双手握拳使劲砸桌子,敲得很响,片刻之余她竟然同意作我的访谈对象,这样的举动让笔者很吃惊。其次,表现在大部分孩子价值观构建不完整,是非判断不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犯罪率远高于社会未成年人的平均犯罪率(司法部,2005) ,据广东司法厅调查显示,截至2005 年 5 月,广东省未成年管教所收押的未成年服刑人员中有 15是父(母)服刑和有家庭缺陷的,这与孩子的人格发展不完善有重要的关联。在太阳村生活的孩子他们都曾经
18、做过小偷小摸的事,在他们的观念里这样生活容易,而且不是犯罪也很从容,有的甚至进入太阳村后还做过类似的事情被当地公安人员抓获,对此小黑给了笔者这样的解释:(这是笔者第二次去太阳村,小黑正被当地派出所人员遣送回来)我饿了,就拿别人的钱去买吃的了,买了许多好的,我们以前都这样,想吃什么买什么,吃得也好我还想给阿姨和他们带回来一些。 (C3)4、 “生存能力强”:在这里指的“生存能力”只要指他们“喜欢”流浪,似乎在他们入住太阳村之前已经习惯以流浪的方式来讨生活,所以现在有不顺心的事他们就会出走:他们的生存能力都强极了,哪个孩子没出走过,我都找不着,奔着一个方向都能走到外省去,十好几天不回来,我急也没有
19、用,后来人家孩子给我打电话说阿姨我在哪哪呢,我想回去,你来接我吧,我就去接他,那地方都很难找。 (W:2)综合上述在机构集中供养的服刑人员子女的基本生存状态和其本身的特征,我们可以发现抚养机构虽然起到了为孩子提供生活和教育保障的作用,但是孩子的健康发展方面的需求还不能给予完全的满足,而且五湖四海的这样的孩子在一起生活,由于背景的不同也会相互学习一些坏习惯,如果教育、引导跟不上,就会产生更加严重的问题。所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和保护方式是我们值得探讨的主题。四、救助与保护的相关探讨1 社会救助与保护的价值观探讨在做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研究时,笔者首先面临的重要问题是这些孩子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是
20、不是社会的责任,该不该纳入到社会救助的体系中。这个涉及价值判断的问题决定了研究的最终意义。目前,司法、民政、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都或多或少做了一些帮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工作,但由于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也没有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依据,所以也没有相应的工作机制,各部门都是“顺便做” ,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援助这些“法律孤儿”是执法者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张学珍,2007;郭建安,2007;张文娟,2007) ,国家有权依法剥夺犯罪人员的自由权甚至是生命权,以保障社会秩序的实现,但是与此同时,也使犯罪人员客观上难以尽抚养子女的义务,这对于这些无辜的子女是不公正的,社会有责任承接这项义务,将
21、抚养义务转交给我们这些社会秩序的受益者。2 我国目前的救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途径目前,我国救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方式主要就是集中在机构供养,这些机构的建立监狱管理部门做了很多工作,另外民政部门主办的儿童院主要接收孤儿、弃婴,对于服刑人员子女只是“顺便”照顾,还有一些无人照料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则被视为流浪儿被收容所收容。比较成型的主要接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特殊儿童中心有陕西源县太阳村、陕西陇县太阳村、北京顺义太阳村、河南新乡太阳村、天津太阳村、北京三元儿童村和大连爱在海边儿童村。其中前四个太阳村属于一个体系的四个机构,北京顺义太阳村有服刑人员子女 100 名左右,规模较大,其余机构服刑人
22、员子女在 2030 名左右,这些儿童救助中心的运行规模有所不同。天津太阳村希望建成小型连锁的儿童村,以保留家庭的原生态,机构运行目标更类似于香港的中途之家,北京等四个太阳村的运行模式更趋向于普通的儿童福利院,而大连的爱在海边儿童村希望以完全的家庭模式运行,进入儿童村的孩子全部姓“海” 。3从儿童保护的视角谈特殊儿童机构运行模式的政策建议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一类既普通又特殊的孩子,他们是身体健康、思想健全的,即使在成长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认知或者行为偏差,但完全可以矫治,这一点与普通孩子没有什么区别,所以我们在救助这类儿童时首先是要避免他们不受伤害,尊重他们个人隐私和意愿。他们有
23、权利接受或者不接受救助。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认识到对他们的救助方式应该与弃婴、孤儿不同,他们有自己的父母,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他们的父母只是暂时离开了他们,所以机构的教育者应该帮助他们处理好父母在他们心中的形象,树立一个孩子心中的正确的父母的形象,多为孩子进行这方面的心理疏导,以便他们正确认识父母的行为,日后很好的回归到亲人的生活中。从这一角度讲,笔者不主张特殊儿童中心太过家庭式或者家长式,因为儿童中心的教育者始终不能代替他们的父母,而且大部分孩子在这样的儿童中心生活是一个或长或短的过渡。第二,特殊儿童救助中心的理想运营模式应该是公助民办,在上文的叙述中我们可以清晰地认识到:仅靠个人的力量太有限
24、,要满足孩子的生存发展需要很难,孩子的教育、引导上存在很大的瓶颈,而社会的零星捐助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有时“献爱心”的方式还会伤害到孩子。所以最好采取政府主导,民间公益组织参与的互补式发展模式。第三,笔者更倾向于以教育任务为主导的救助中心的建立而不是目前的以生活为主导的救助中心,主要是考虑到目前我国的生活主导救助模式使生活在其中的孩子“标签性”太强,而专业性教育资源相对不足。或者像台湾和香港的“中途之家” ,主要是接收家庭功能丧失或者暂时丧失以及经评估无法在原生家庭居住(如与家庭成员暂时不和)需要社会资源介入的孩子,使孩子的成分多样一些,这样也不至于“标签性”太强。在德国,为了配合服刑人员安心服
25、刑,德国开办了专门针对一部分有需求人员子女的配套学校,以完全寄宿式的方法给予服刑人员子女以生活、教育等各方面的帮助。在美国的底特律有一个民间组织叫星星共同体,其救助对象三分之二的人父母有服刑的经历,拳王阿里还是这个组织的形象代表。每增加一个这样的孩子,政府就会给一大半补贴,另外不足的部分靠社会救助,共同体采用很多有益的方式吸引捐助,使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的同时保留一颗感恩的心,办得很成功。这些国外的经验也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参考文献:1司法部2005 年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情况调查报告中国网,http:/ 彭华民社会排斥概念之解析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第二辑)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年3 曾群、魏雁滨失业与社会排斥:一个分析框架社会学研究2004 年,第 3 期4张学珍服刑人员子女:期待社会关爱中国妇女报,2007-02-135郭建安需要填补法律空白人民日报,2007-02-07,第二版6 张文娟社会福利机构中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青少年维权中心,http:/www.chinachild.org/zhi/rdgz/3txt.asp?id=1717姚萍人格发展水平的评估及其对心理治疗的意义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6 年第 11期,第 768-77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