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戏剧学院 201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学20064 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12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工作原则:(一) 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
2、等次结果。(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二、复试主要方式(以招生简章上各研究方向复试要求为准):(一)笔试1专业课测试:导演理论、影视创作(3 小时)2同等学力及非原 “戏剧戏曲学”本科毕业生(复试时提交成绩单为准)考生加试:(1 )中国话剧(3 小时) , (2)外国戏剧(3 小时) 。(二)实践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艺术实践和创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1编演小品2编讲故事3现场朗诵(自选并提前准备独白与文学作品各一篇)4才能展示5设计、绘画、绘景 6影视创作7专业面试(口试)8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三、复试主要内容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系可以根据各专业方向的特点决定复试内
3、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一) 专业素质和能力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方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方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外国语听说能力;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二)综合素质和能力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 、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4人文素养;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三)体检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参照教
4、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文件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12 年硕士生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市研招办2012 27 号)文件统一安排。四、复试时间、地点安排:详见2012 年中央戏剧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中“中央戏剧学院 2012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日程” 。五、复试程序(一)专业复试:专业复试成绩(笔试及专业面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满分为 100 分,拟录取分数不低于 70 分(含 70 分) 。1戏剧学、西方戏剧史论、中国戏曲史论、中国话剧史论、编剧理论与创作实践、戏剧批评与实践、电视剧编剧与理论、中
5、国话剧等研究方向,复试科目为:口试。2戏剧导演理论与实践研究方向复试科目:导演理论、口试。3戏剧(影视)表演理论与实践研究方向(1)戏剧(影视)表演理论与实践。复试科目:编演小品、编讲故事、口试。(2)舞台艺术语言理论与实践。复试科目:编演小品、现场朗诵(自选并提前准备独白与文学作品各一篇) 、口试。(3)音乐剧表演理论与实践。复试科目:编演小品、编讲故事、才能展示、口试。4舞台美术历史与理论研究、舞台设计与理论、舞台服装设计与理论、舞台化装设计与理论、舞台灯光设计与技术、舞台设计(绘景)与理论、电脑美术设计与理论、舞台美术绘画造型与理论等研究方向。复试科目为:绘画、舞台设计、舞台服装设计、舞
6、台化装设计、舞台灯光设计、舞台绘景、电脑美术创作、人物素描、口试。5电影理论与实践、电视剧理论与实践等研究方向。复试科目:影视创作、口试。6戏剧管理研究方向,复试科目:口试。(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安排在 2 个考场进行,聘请 6 名以上外国语教师参加考试,另聘请 3 名监考教师负责考试全过程的监考。1测试程序(1)用录音机播放一段外语独白或对话,考生用外语回答,主要测试考生理解特定或具体信息的能力;(2)从准备好的几篇外语文章中由考生任选一篇,阅读复述一遍;(3)主考教师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教师的提问;(4 )主考教师与考生自由对话。2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
7、分,满分为100 分,拟录取分数不低于 60 分。(三)同等学力及非原“戏剧戏曲学”本科毕业生(复试时提交成绩单为准)考生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1中国话剧(笔试)2外国戏剧(笔试)成绩评定:以百分制计分,满分为 100 分,拟录取分数每门不低于 60 分。六、复试成绩的使用(一)参加复试的考生,专业复试成绩(笔试及专业面试)每门考试满分为 100 分,合格标准为每门不低于 70 分。(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标准为不低于 60 分。(三)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以及非原“戏剧戏曲学”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复试时提交成绩单为准)考生加试课程(中国话剧、外国戏剧
8、)的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满分为 100 分,合格标准每门不低于 60 分。(四)符合(一) 、 (二) 、 (三)条件者,具体拟录取基本要求参见2012 中央戏剧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拟参加复试及拟录取基本要求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为量化标准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由中央戏剧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84032573)进行全面监督。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本人应当向中央戏剧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署本人姓名,中央戏剧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接到考生的书面复议申请后,提交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于 15 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