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合贷款协议书甲方: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证号:丙方: 身份证号: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现就联合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贷款银行 ”)贷款一事达成协议如下:一、本协议项下贷款以甲方的名义向贷款银行申请办理,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小写:2000 万元) ,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贷款利率为年息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等均以审批通过的贷款合同载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项下贷款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采取以下担保措施:1、乙方以其享有所有权的房地产(地址: ,房屋面积: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房产证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向贷款银行提供抵押
2、担保。2、丙方作为保证人向贷款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三、本协议项下贷款取得之后由甲方使用 万元,乙方使用 万元,丙方使用 万元;由甲方负责在银行贷款到达甲方贷款账户后 日内分别付至乙、丙方指定账户。如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不足,各方使用的贷款按照本条第一款约定数额所对应的比例分配。四、各方一致确认:本协议项下的贷款系各方共同向贷款银行申请并借贷的贷款,各方同意按照各自的份额履行贷款合同约定的内容,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约定。虽然该贷款仅以甲方名义办理贷款手续,但不视为甲方单方的贷款;同时,乙方提供抵押担保和丙方提供保证担保,系为各方本次共同贷款所用,并非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及保证合同中载明的仅为甲方单
3、方贷款提供担保。如贷款出现逾期或抵押财产被处分,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执行。五、因办理本协议项下贷款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抵押登记费用、交通费、公关费用等由各方按照实际使用贷款的比例分担,上述费用先由 方垫支,待银行贷款发放后从各方应分贷款中扣除返还 方。如贷款申请未能通过银行审批,各方应在得知未能通过银行审批之日起三日内将 方垫付费用按承担比例将应承担的份额支付 方。六、本协议项下贷款利息由各方按照实际使用的贷款本金金额分别承担,各方应于贷款合同约定的每月还息日前 日将贷款利息付至甲方贷款账户。七、本协议项下贷款本金及到期应付利息由各方按照实际使用的金额,于贷款合同约定的到期
4、日前 日将相应款项支付至甲方贷款账户。八、贷款责任的分担和问题处理。1、本协议项下贷款为各方共同的贷款,各方对各自取得的贷款份额并以该份额为限在各方之间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乙方抵押担保和丙方保证担保所对应的实际借款人为甲、乙、丙三方,并非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以及保证合同载明的甲方一方,甲、乙、丙三方对法律规定的借款人应对担保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3、各方应保证按照各自的贷款份额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任何一方逾期偿还的,应按照银行限定的期限补足逾期的利息,并承担相应的逾期罚息、滞纳金、违约金等贷款银行依照贷款合同收取的各项费用。4、任何一方或多方因违反本协议或贷款合同、
5、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的约定,致使甲方被贷款银行追究贷款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的,各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未还贷款本金及约定利息部分由各方在各自的用款份额内承担; (2)未还贷款本金及约定利息之外的违约责任部分由违约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3)违约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贷款本金总额 1%的违约金。5、任何一方或多方因违反本协议或贷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的约定致使丙方被贷款银行追究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责任的,各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未还贷款本金及约定利息部分由各方在各自的用款份额内承担; (2)未还贷款本金及约定利息之外的违约责任部分由违约方向丙方承担赔偿责任;(3)违约方还应向丙方支付贷款本金
6、总额 1%的违约金。6、任何一方或多方因违反本协议或贷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被实现抵押权用以偿还本协议项下的未还贷款本息的,各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未还贷款本金及约定利息部分由各方在各自的用款份额内承担; (2)未还贷款本金及约定利息之外的违约责任部分由违约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违约方还应赔偿乙方抵押财产评估价格与变现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7、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其他方造成损失的,除本协议另有规定之外,均应承担赔偿责任。九、协议各方应对本协议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向协议外第三方泄露。十、甲方或乙方、丙方与贷款银行签署的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约定的内容,与本协议冲突的,各方之间应按照本协议执行。十一、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二、未尽事宜,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