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流程采购人提交采购申请表 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统一受理 局领导审批 确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明确经办人员。 代理处拟定单一来源采购方案 征求采购人意见后拟定 交易中心负责人复核 局领导签发 成立采购小组 由采购人代表 1 人和有关专家共 3 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直接从某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处采购采购小组同单一供应商进行直接谈判(供应商可多次报价),在保证采购项目性能、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合理商定合同价格及有关合同条件。监督人员现场监督谈判过程。 主办人拟定成交公告 公告与办理过程主要资料同时提交审核 交易中心负责人复核、局领导签发 网站公布成交公告 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甲乙双方按规定格式文本签订合同,县招标采购管理局见证,经办人签办,局领导签字后盖章。 合同履行及验收 采购人验收,填写验收单,重大采购项目局领导及经办人等参与验收。 支付资金 依据合同和验收单办理政府采购专户支付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