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结构有限公司工厂计产员工薪酬分配方案为加强员工的考勤及工资分配管理,确保各车间的生产能力,提高生产效率,以满足生产计划的任务进度按时完成,特作如下规定:一、工厂员工考勤管理及岗位系数规定1、加工厂全体员工每月上班达 26 天(月大 27 天)为满勤,可享受该岗位系数(请假需办理正常手续,未获批准按第 2 条规定执行) ;2、当月超假一天,降低系数 0.01;超二天降低系数 0.02,以此类推。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办理请假手续,过后补办手续以旷工处理,在前面规定上,再下降当月系数 0.05(与公司文件规定相抵触的,以公司文件为主) ;3、当月出勤不足 24 天者,按规定降岗位系数以外,将记严重警告
2、一次,连续3 个月达不到 24 个出勤者,视情节严重将退回人力资源部处理(特殊情况须有证明,生产任务不均衡经批准休息除外) ;4、有特殊情况请长假,需经批准,但当月降岗位系数 0.02。每年一次探亲假除外(探亲假要提前 10 天给班长请假,再向上级审批) ;5、车间原则上实行定人定岗,分工明确,按工艺要求做好每个岗位的工作,出现质量事故追查到人,并根据情节轻重,下降当月系数 0.010.1;一个月出现两次质量事故,则当事人视情节轻重,处以至少 300 元以上罚款(本条规定与质安部规定同时执行) ;6、每个车间主任及班长,随时可以按工作需要调动岗位人员,安排加班或其它工作,如有不服从者,一律下降
3、当月系数 0.2,一个月内此类现象有两次者,视情节严重将退回人力资源部处理;7、各车间员工出勤表必须依傍公布,逐日由班长认真填写,如有舞弊行为发生,将视情节轻重,处以至少 500 元以上罚款;8、生产车间岗位系数分配标准:A 准备车间工序 岗位 系数 工序 岗位 系数主操作工 1.01.2 主操作工 1.01.2等离子切割辅操作工 0.850.95 拼板 辅操作工 0.850.95主操作工 1.01.2 主操作工 1.01.2剪床辅操作工 0.850.95 数控切割 辅操作工 0.850.95数控钻床 主操作工 1.01.2 半自动 辅操作工 0.850.95下料摇臂钻床 主操作工 1.01.
4、2 辅助工 0.70.8工序 岗位 系数 工序 岗位 系数主操作工 1.01.2 主操作工 1.01.2组立辅操作工 0.850.95 埋弧焊 辅操作工 0.850.95机校 主操作工 1.01.2 火校 主操作工 1.01.2成型辅助工 0.70.8普工 0.60.65B 装焊车间工序 岗位 系数 工序 岗位 系数主装配工 1.01.2 一级焊工 1.01.2装配辅助装配工 0.850.95 CO2 焊接 二级焊工 0.850.95装焊车间 辅助工 0.70.8普工 0.60.65C 涂装车间工序 岗位 系数 工序 岗位 系数主操作工 1.01.2 主操作工 1.01.2抛丸辅操作工 0.8
5、50.95 油漆 辅操作工 0.850.95涂装车间 辅助工 0.70.8普工 0.60.65D 板材车间工序 岗位 系数 工序 岗位 系数主操作工 1.01.2 主操作工 1.01.2檩条辅操作工 0.850.95 板材 辅操作工 0.850.95板材车间 辅助工 0.70.8普工 0.60.65备注:1、班 长: 岗位工资=基本工资(2400 元)考核系数(质量、安全、产量、进度)+班组总额 3%;2、车间配送工系数按 0.851.1 进行考核;3、车间装卸工系数按 0.851.1 进行考核;3、车间叉车工:每小时 8 元结算,系数按 0.851.1 考核二、计产员工实施技能等级系数、劳动
6、态度系数1、计产员工技能等级系数分类岗位 技能档次 技能系数 备注A 档 1.2 B 档 1.15 主操作工C 档 1 A 档 0.95 B 档 0.9 辅操作工C 档 0.85 A 档 1.2 B 档 1.15 主装配工C 档 1 A 档 0.95 B 档 0.9 辅装配工C 档 0.85 A 档 1.2 B 档 1.15 一级焊工C 档 1 A 档 0.95 B 档 0.9 二级电焊工C 档 0.85 A 档 1.2 B 档 1.15 抛丸主操作工C 档 1 A 档 0.95 B 档 0.9 抛丸辅操作工C 档 0.85 A 档 1.2 B 档 1.15 油漆主操作工C 档 1 A 档 0
7、.95 B 档 0.9 油漆辅操作工C 档 0.85 A 档 0.8 辅助工B 档 0.7 A 档 0.65 普工B 档 0.6 2、劳动态度系数分类劳动态度分类 评定标准劳动态度系数A 档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完全服从车间、班 组工作分配,当月全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质量安全无投诉,对领导 安排的加班任务毫无怨言1.1B 档工作态度积极,能够服从车间、班 组工作分配,当月请假天数不超过 1 天,能够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 较大质量安全投诉,能够按领导要求加班1C 档工作态度尚可,基本能够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当月 请假天数不超过 3 天,基本能够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重大 质量安全投诉,领导要求的加
8、班有少数因个人原因不能执行0.95D 档工作态度一般,有少数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的情况,当月请假天数超过 3 天,在公司制度、质量安全方面有多次投诉,不能按领导要求加班0.9E 档 工作态度较差,当月请假天数超过 5 天,在公司制度、 质量、安全方面有多次投诉,经常不按领导要求加班 0.853、计产员工技能等级系数执行办法1)除油漆工、普工、辅助工以外,其他 计产员工均需参加技能档次考 试,对希望参加上一级技能等级考试的人员,如本人提出申请,经车间、生 产部、生产副总审核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可参加上一级技能等级考试,但各车间破格申请人员不得超过车间总人数的 10%。2)考试内容(1)电焊工:总
9、分 100 分,理论考试占 10%、实践考 试占 40%,工作态度占 30%、考勤占 20%。(2)装配工、操作工:总分 100 分,理 论考试占 10%、实践考试占 40%,工作 态度占 30%、考勤占 20%。工资范围 分值3600 以上 95 分3200-3600 90 分2800-3200 85 分2400-2800 80 分2000-2400 75 分1600-2000 70 分1200-1600 65 分劝退 60 分(3)油漆工、普工、辅助工:总分 100 分,本人最近 连续 3 个月计产平均工资占 50%,工作态度、考勤占 50%。(工 资分值参照上表)。(4)综合成绩 75
1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人员岗位技能下降一级,并按下一级最高档执行技能系数,油漆工、普工、辅助工不合格人员按技能等级最低档执行。合格人员根据成绩进行排序,凡区分 A、B、C 档分别按 20%、30%、50%比例确定技能档次;凡区分 A、B 档分别按 40%、60%比例确定技能档次。4、劳动态度系数由各车间根据评定标准每月自行评定。5、考试组织安排考试组织安排由人力资源与生产、工艺联合组织, 劳动态度、考勤 测评由人力资源部与生产部组织进行。公司将对考试结果及综合评定排序进行公布,岗位技能系数、劳动态度系数与 计产工资挂钩在月份工资中执行。6、新进人员技能系数执行办法新招聘人员按照入职考试初评技能等
11、级最低档执行技能系数,转正后根据计产员工岗位技能评定流程开展技能评定工作,需参加技能档次考试的人员于每季度末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技能档次考试,根据考试结果确定技能系数。7、其他1)计产员工月度岗位工资公式计产员工月度岗位工资=出勤小时*平均单价/小时*技能系数*劳动态度系数2)计产员工工资报表(例)序号 岗位名称姓名出勤小时平均单 价/技能系数劳动态度系数合计 质量奖罚设备奖罚 嘉奖应发工资小时1一级电焊工(A)某某 238 9 1.2 1.1 2827.44 0 0 0 2827.44备注:平均单价/小时=各班 组(或车间)吨位产量*定额工价/各班组(或车间)计产员工总出勤小时三、 维修工
12、薪资规定为加强工厂维修工工作积极性,确保各车间的设备生产能力,满足生产需要、提高生产效率,现对维修工薪资分配,特作如下规定:1、 维修工薪资由个人基本工资与考核工资、产量嘉奖结合所得:实发工资= 基本工资 +考核工资+产量嘉奖2、 基本工资的核定要求:薪 资 级 别 A B C D薪资标准(元) 2400 1600 1000 劝退1 熟练掌握相关岗位工作技能,完全可以独立操作,在问题处理上很娴熟,并且在处理设备问题时,有创新意识,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完全服从车间、班组工作分配,对领导安排的加班任务毫无怨言者;2 掌握了相关岗位技能,基本能够独立处理相关的设备问题,工作态度尚可,基本能够服从上级工
13、作安排,领导要求的加班,有少数因个人原因不能执行者;3 有一定岗位技能,可以处理一些常规的设备问题,或者工作态度一般,有少数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的情况,不能按领导要求加班者;4 岗位技能较差,不能独立处理设备问题,或者工作中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工作态度一般者;注:基本工资由车间主任和设备主管每三个月评定一次;3、 考核工资的核定要求:考核工资=全勤奖+劳动态度+规章制度1 全勤奖:满勤(每月总天数)200 元,缺勤半天扣 50 元,缺勤一天处罚 100 元,两天及两天以上者取消全勤奖;2 劳动态度:设备保养点检及任务执行方面(含其它车间的临时任务)300 元,每收到投诉一次扣 50 元,设备保养
14、点检不到位扣 50 元,拒绝执行任务或处理问题时拖拖拉拉每次扣 50 元,超过三次以上者全部扣除;3 规章制度:遵守公司及车间规章制度 150 元,每违规一次扣除 20 元,违规三次者全部扣除;4、 产量嘉奖:入库产量完成2000 吨时,按每吨 0.5 元/人结算;如 2000 吨时,超出部分按每吨 0.6 元/人结算;5、 维修工在工作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元以下时,个人需承担 10%的费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001500 元时,个人需承担 15%的费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15005000 元时,个人需承担 20%的费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000 元以上时,则另行处理;6、 工作不及时、不主动、不服从安排,造成生产班组停工,影响恶劣者,根据情节轻重另行处理;生产部201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