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告示牌项目全体农民工: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的规约定或劳动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特别提醒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工资支付协调不成的情况下,请及时向所属区政府清欠追薪办公室或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施工企业劳工管理员: 联系电话:分包企业劳工管理员: 联系电话: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 联系电话:区政府清欠追薪办公室联系电话: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 )街道协调办联系电话:( )街道社保所联系电话:处理一下网址标记在建工程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