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铁建设2010196 号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投资、集装箱公司:根据铁路各类工程劳动用工的特点,在关于补充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类别划分的通知 (铁建设200826 号)基础上,现对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铁建设2006113 号,以下简称“113 号文 ”)表 3 中的综合工费标准调整如下。综合工费类别 工程类别综合工费标准(元 /工日)-1 类工路基(不含路基基床表层及过渡段的级配碎石、砂砾石) ,小桥涵,一般生产及办公房屋和附属、给排水、站场(不含旅客地道、天桥、雨棚)等的建筑工程,取弃土(石
2、)场处理,临时工程43.00-2 类工 路基基床表层及过渡段的级配碎石、砂砾石 44.00-1 类工特大、大、中桥(不含箱梁的预制、运输、架设、现浇、桥面系) ,通信、信号、信息、电力、电力牵引供电、机务、车辆、动车、工务等的建筑工程45.00-2 类工箱梁(预制、运输、架设、现浇) 、钢梁、钢管拱架设,桥面系,粒料道床,站房(含站房综合楼) ,旅客地道、天桥、雨棚47.00-1 类工 隧道,设备安装工程(不含通信、信号、信息、电力、电力牵引供电的设备安装) 46.00-2 类工 轨道(不含粒料道床) ,通信、信号、信息、电力、电力牵引供电的设备安装 50.00类工 计算机设备安装调试 67.00注:大型旅客站房(含站房综合楼)及其他房屋工程,若采用工程所在地地区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定额的,采用与其定额相匹配的工程所在地综合工费标准。本综合工费标准语“113 号文”表 3 中综合工费标准的差额,按人工价差处理。本通知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2011 年 1 月 1 日后批复初步设计的项目,均应按本通知发布的综合工费标准编制设计概预算。铁道部关于补充铁路工程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类别划分的通知 (铁建设200826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