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真理的价值性与实用主义真理观2004 年第 5 期总第 140 期兰州学刊LmzhouxuekanNo.520o4Genera1.No.140?哲学研究?真理的价值性与实用主义真理观刘锦(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院,上海 200436)摘要真理问题与价值问题是人类实践和理论上始终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也是学界讨论颇多的 I1 题,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作为对客观现实正确反映的真理是内含有价值性的,即对人类来说是有用的,但这并不表示对实用主义真理观的认可,二者是有着本质的差异的.本文就真理的价值性及其与实用主义真理观的区别展开了论述,并认为真理与价值最终是统一于人类的实践活动中的,即实践是检验真理价值性的惟
2、一标准.关键词 真理 ;价值; 实用主义;实践中图分类号3023.3(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53492(2004)05007302一,真理与价值的内涵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正如艾思齐 50 年代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提出的“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里的正确反映“,即真理是与外界的客观实在相符合的认识,故凡是真理都具有客观性,在真理性的认识中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真理中不含有同客观实际相违背的主观成分.因此,客观性是真理的本质属性.价值是指事物(物质的和精神的现象)对人的需要而言的某种有用性,是标志客
3、体与主体特定关系的范畴,即客体的自身属性满足主体需要和主体需要被客体满足的效益关系.马克思说:“价值 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1J 价值既不是作为人和事物,主体和客体任何一方的实体或属性而独立静止的存在,也不是作为抽象的存在,它恰恰是作为一定的“关系质“ 或“关系态“而产生和存在着的.价值是作为现实的人同满足其某种需要的客体的属性之间的一种关系,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发生和发展的,既有客观性,又有主体性.二,何为真理的价值性及其表现真理的价值性首先表现在它的认识功能,它可以帮助人们追溯过去,解释现在,预见未来.在人类早期,由于人们还不能正确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4、,因而他们在向大自然的进军中虽然获得了某些成功,但更多的时候却受着盲目的自然力的支配,对纷繁复杂的自然现象感到迷惑不解,于是就产生了虚幻的,歪曲的,唯心主义的宗教观念.随着时间和认识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多地揭示了自然界的奥秘,掌握了越来越多的真理,为人类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改造世界的知识和手段,并给宗教迷信以沉重的打击.由于科学越来越广泛地揭示了世界的客观规律,人们也就越来越深刻地把握了事物发展的趋势,预见和预测到事物的未来进程,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诞生,更为人类认识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客观规律提供了锐利的武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真理的价值性,除表现为认识功能之外,主要的还是其实践功能.因为认识功
5、能最终将体现在对实践活动的指导上.收稿日期:20040530真理可以使实践者了解事物的发展进程,以确定自己的行动;真理可以渗透到实践的对象当中,不断扩大实践对象的范围;真理还可以走到某一实践活动的前面,成为实践活动的先导,为人类开辟新的实践领域.三,真理的价值性并不等于实用主义真理观真理是有用的,对人类具有价值,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但是这与实用主义真理观还是有着本质上的差异的.实用主义作为一种资产阶级的哲学流派,产生于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发展到今天,这个流派内部在理论上并不完全一致.但从根本上说,实用主义是把人的主观经验看作是世界的基础和人们认识的出发点.它的核心命题是:有
6、用即真理.也就是将是否有用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众所周知,实用主义的代表人物有三:皮尔士,詹姆士,杜威.此三者是美国实用主义运动的创始人和奠基人.人们曾把他们三人喻为美国实用主义“神圣家族“中的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他们关于真理观方面都有自己的论述.(一)皮尔士的信念即真理 .皮尔士曾提出“真正的信念或意见是人们借以准备行动的东西“,【2J 把真理看作是“将引起一种有助于满足我们当前愿望的行为“-3J 的信仰,“真理不同于谎言的地方,只在于以真理为依据的行为必然达到我们指向的地方,而不是离开它“.【4J 在皮尔士那里,压根儿就不存在区别真理和谬误的客观标准,而只是根据人们主观的确信或怀疑
7、来谈真伪.所谓真理,就是注定要为大家所信仰的东西,就是大家的信仰.所以,皮尔士认为,真理就是信了它会导致愿望的满足的东西,以真理为依据的行动必然达到我们指向的地方.由此出发,皮尔士必然否定客观真理.对于皮尔士来说,“产生信仰就是思想的惟一功能“,“ 一旦达到一种坚定的信仰,我们就十分满足了,不管这信仰是真还是假“.不仅如此,他还认为,“这种注定要为所有从事研究的人所终于要一致的意见,就是我们所说的真理,而这种意见所表象的客体,就是实在.这就是我要解释实在的方法“-5.(二)詹姆士的有用即真理 .詹姆士认为“有用即真理“,他特别强调,“它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真的,或者说 它是真的,因为它是有用的,
8、这两句话的意义是一样的.“-6J 詹姆士74 兰州学刊总第 140 期把真理当成了依个人利益为转移的纯主观性东西,而完全否定了客观真理.他依据这种真理观直言不讳地抨击“独立“ 的“客观 “真理论说 :“要是说纯粹的客观真理在它建立之中,结合旧经验与新经验而给予人的满足的这种功能不起作用,那么这种客观真理是哪里也找不到的“,“独立的真理,仅仅由我们发现的真理,不能再加以锤炼,使之适应人的需要的真理,总之,无法修正的真理;这些真理之存在,不过是说明真理也有它的石化期,也有它的时效而已.“L7J 接着,他把真理和有用直接等同起来.他写道:“真是任何开始证实过程的概念的名称.有用 是它在经验里完成了的
9、作用的名称.除非真的观念在一开始就是这样有用,真的观念决不会被挑选出来,它决不会成为一个类名,更不会成为一个引起价值意义的名称.8(三)杜威的效用即真理 .杜威曾提出:“真理就是效用“,“效用是衡量一个观念或真理的尺度“; 同时指出:“如果观念,意义,概念,学说和体系,对于一定的环境的主动的改造,或对于某种特殊的困苦和纷扰的排除确是一种工具般的东西,它们的效能和价值就会系于这个工作的成功与否,如果它们成功了,它们就是可靠,健全,有效,好的,真的.“L9又说:“既然工具既不是真的,也不是假的,因此真假均不是判断的特性.工具往往是有效或无效的,适当的或不适当的,经济的或浪费的.“HoI 他强调 ,
10、“所谓真理即效用,就是把思想或学说认为可行的拿来贡献于经验改造的那种效用“.但此处的效用绝非对于纯个人的效用.杜威认为:“当真理被解作效用的时候,它常被认为对于纯个人的目的的一种效用,或特殊的个人所着意的一种利益“,他申斥“ 把真理当作满足私人野心和权势的工具的概念非常讨厌“,而强调“所谓真理即效用,就是把思想或是学说认为可行的拿来贡献于经验改造的那种效用“ull.可见,实用主义真理观把有用性视为真理的根本特性,把真理问题和价值联系起来加以考察以肯定真理的价值性,不可否认,它从意义的角度给出了关于真理问题的一种解释模式,从而给人一种不同于知识论真理观的全新视角,这一点是值得称许的.然而它却离开
11、了真理的客观性,只是片面强调了它的有用性.真理的价值性与真理的客观性是统一的,价值性是以客观性为前提的,是根源于客观性的价值性.一个认识是不是真理,惟一的标准就是看其是否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是否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而价值性为许多事物所共有,它只是真理一个方面的属性.总之,真理之为真理,主要的不在于它有用,而在于它正确;只是因为它正确 ,它才有用.我们坚持真理的价值性以客观性为基础,就是坚持了认识的唯物论.实用主义之所以是错误的,并不在于它承认了真理的有用性,价值性,而是它以有用性,价值性代替并否认了客观性,从而否认了认识论的唯物主义基础.实用主义之所以遭到指责不在于它肯定了真理
12、的“效用“, 而在于它把真理归结为“效用“. 实用主义把 “有用与否“作为真理的标准,只是对真理作了价值检验而未做事实检验,这种离开事实检验的价值评价的观点,实际上就是用价值标准取代事实标准,这种逻辑上的混乱必然导致否定真理的客观性,陷入唯心主义的泥坑.四,真理价值性的检验在实践基础上的真理与价值的统一真理和价值各有不同的规定和特性,又有统一的基础和形式,这个基础就是人类的实践活动.马克思主义认为,无论是真理的客观性还是真理的价值性,都不是主观上的认定,而需要通过实践检验得到证实.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既是对真理客观性的检验,也是对真理价值性的检验.首先,实践过程既是人实现其价值追求的过程,也
13、是把主观目的与物的客观规定性相统一的过程.诚然,在人的实践中,对象的客观规定性作为外部条件规范和制约着主体的活动;但是,人对物的尺度的遵循并非如同动物那样只是本能 ,消极被动地简单适应,而是基于人自身的需要,追求和目的,以其特定的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去能动地,创造性地改变外物,从而使物按照主体的内在尺度和价值取向发生变化.所以,马克思说:“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1J 在这里,显然不是外在的客观对象单方面地规定主体的认识,更不存在衡量主体认识的纯客观的标尺.恰恰相反,倒是主体创造历史的
14、实践活动构筑了人的主观目的与物的外在尺度的有机统一.实践活动一方面肯定了主体价值目标的现实性,另一方面也肯定了对象的客观规定性.正是主体与客体,人的尺度与物的尺度基于实践的相互作用,造成了既合目的又合规律的社会历史过程.其次,在实践基础上,真理与价值是相互贯通,相互引导的.一方面,二者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互为前提,没有真理原则的指导,价值原则就不能成功地贯彻下去;没有价值原则的推动,真理原则也得不到坚持和发展的动力.另一方面,它们又是互相适用的.真理原则在价值生活中普通适用,对于任何价值特别是评价的认识,人们总是要解决它“是真是假“ 的问题,以便去伪存真;同样,价值原则也适用于真理问题 ,对于每个
15、具体真理,人们也要解决它“有何价值“ 的问题,以便依据和利用真理,推动人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另外,真理与价值在发展中也是互相引导的.在人类实践活动中,总是不断地从价值走向真理,从真理走向价值,实现着相互之间的过渡.最后,实践是真理和价值共同的检验标准.在社会实践中,不仅人的认识和行为的真理性得到确定和检验,而且,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价值评价也得到确定和检验.人的实践目的不仅反映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更反映这两种尺度在人的实践中的统一与整合.正因如此,列宁指出:“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包括到事物的完整的定义中去“, 列宁所说的“事物
16、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就是指价值.由此可见,实践不仅是认识的源泉及检验真理的标准,而且是价值的源泉及价值的确定者即检验者.参考文献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9 卷)M.406.2皮尔士文集(第 2 卷)M.148.3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教程 M.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5.208.4678美威廉?詹姆士.实用主义M.商务印书馆,1979.246,246,104,36,105.5英 莫里斯?柯亨.机会,爱情和逻辑M.1956,177.9美杜威.哲学的改造M.84.1O美杜威.逻辑:探索的理论M.287.11 美杜威.哲学的改造 M.85.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2 卷)M.97.责任编辑: 刘俊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