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工程名称 房(户)号分户验收时 间 开、竣工日期序号 验收项目 验收内容 验收结论1 室内空间尺寸 层高、开间净尺寸2 楼地面、墙面 和天棚 裂缝、空鼓、露筋、地面起砂、墙面爆灰3 门 窗 窗台高度、渗水、门窗开启、安全玻璃4 栏杆、护栏 栏杆高度、竖杆间距、防攀爬措施、护栏玻璃5 防水工程 屋面渗水、厨卫间、阳台地面渗水、外墙渗水6 给排水工程 管道渗水、管道坡向、安装固定、地漏水封7 采暖系统工程 管道、散热器安装、8 室内电气工程 接地、相位、控制箱配置9 建筑节能 外窗传热系数、气密性能检验、保温层综合验收结论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物业单位单位名称:验收人
2、员:年 月 日单位名称:验收人员:年 月 日单位名称:验收人员:年 月 日单位名称:验收人员:年 月 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竣工)监督抽查复核记录表工程名称 结构层次 单元户数 总计 单元 户验收时间 有无甩项或 重大变更现场随机抽查确定户数、公共部位户号部位验收内容 户号 户号 户号 户号 户号公共部分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门窗安装质量防水工程质量采暖系统安装质量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观感和功能质量项目建筑节能抽查项目部位 合格率房间方正(对边长度误差)10偏差项目 房间层高净高 10抽查复核结论监督人员:年 月 日建设单位:年 月 日监理单位: 年 月 日施工单位:
3、年 月 日注:1、分户验收抽查,单位工程随机抽查户数的 10%,且不少于 5 户;抽取的每户按要求检查,通过检查核查其相符率,当不一致时,责令重新验收;具体按文件执行;2、分户验收不得代替正常规定的验收行为和要求;3、 “其他”栏中应包含对节能工程的质量验收。4、对违反强条、影响使用功能、观感差、尺寸偏差过大等问题,应责令整改,并重新组织分户验收;5、对观感和功能质量项目: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的打,对偏差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不符合要求的画圈 O。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手册(验收项目、内容、检查方法及参照标准、条文)序号验收项目 验收内容检查方法及数量 参照标准、条文楼地面空鼓、裂缝、起砂小锤
4、轻击和观察检查GB50209-2002 第 5.3.4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注:空鼓面积不应大于 400C?,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处可不计。5.3.6 面层表面应洁净,无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墙面、天棚脱层、空鼓、裂缝、和爆灰(鱼裂除外)观察检查,距检查面1m 处正视无裂缝和爆灰GB50210-2001 第 4.3.5 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GB502010-2001 第 4.2.6 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
5、,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GB50204-2002 第 8.2.1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设计无找平的楼面)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强)1楼地面、墙面和天棚厕、浴、阳台地面表面坡度观察和泼水检查GB50209-2002 第 5.3.5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屋面渗漏雨后或蓄水试验检查GB50207-2002 第 10.0.5 检查屋面有无渗漏、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 2后进行。有可能作蓄水检验的屋面,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 24。厨
6、、卫、阳台防水工程施工尺量检查 GB50327-2001 第 6.3.3 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100mm;浴室墙面的防水层不得低于 1800。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蓄水24h,深度不得小于20mm,观察检查GB50209-2002 第 4.9.8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的立管、套管、地漏处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无积水。2 防水外墙渗漏淋水 24h或雨后观察检查建筑法第六十条: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经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外窗台钢尺检查,每个窗台不少于一处GB50352-2005 第 6.10.3 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7、1 窗扇的开启形式应方便使用,安全和易于维修、清洗;2 当采用外开窗时应加强牢固窗扇的措施;3 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底面高度不应低于 2m;5 防火墙上必须开设窗洞时,应按防火规范设置;6 天窗应采用防破碎伤人的透光材料;8 天窗应便于开启、关闭、固定、防渗水,并方便清洗。注:1 住宅窗台低于 090m 时,应采取防护措施;2 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GB50096-1999 第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 0.90m 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 (强)钢尺测量,每片栏杆不少于一处栏杆高度
8、检查:GB50368-2005 第 5.1.5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阳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阳台栏杆应有防护措施。防护栏杆垂直间距净距不应大于0.11mGB50368-2005 第 5.2.2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 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 1.10m(不得有负偏差) 。栏杆应防止攀登,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 0.11m。用垂直检测尺、钢尺、拉通线检查竖杆间距检查:临空处栏杆净间距不应大于 0.11m,正偏差不大于 3mmGB50210-2001 第 12.5.9 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
9、偏差应下列规定:.护栏垂直度允许偏差mm。.栏杆间距允许偏差mm。.扶手直线度允许偏差mm。.扶手高度允许偏差mm观察检查防攀爬措施检查:GB50352-2005 第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 临空高度在 24m 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05m,临空高度在24m 及 24m 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 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10m;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 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 0.
10、45m 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 0.10m 高度内不宜留空;4 住宅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0.11m;外窗台或护栏高度栏杆间距 护栏观察检查3C 安全标识,卡尺测量护栏玻璃检查:GB50210-2001 第 12.5.7 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 12mm 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m 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3 门窗外窗渗漏 雨后观察 检查 建筑法第六十条: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经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门窗质量观察
11、,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GB50210-2001 第 5.3.9 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GB50210-2001 第 5.3.4 金属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GB50210-2001 第 5.1.11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强条)门窗玻璃观察检查安全认证标识GB50210-2001 第 5.4.11 玻璃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缝应平整,不得卷边、脱槽。GB50210-2001 第 5.6.2 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单块玻璃
12、大于 1.5?时应使用安全玻璃。发改运行20032116 号:第六条 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一)7 层及 7 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二)面积大于 1.5m2 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 500mm 的落地窗;(三)幕墙(全玻幕除外) ;(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 、吊顶;(五)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六)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七)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八)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九)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十)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十一)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管道
13、渗漏管道堵塞观察试水检查GB50242-2002第 4.2.2 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并做好记录。管道坡度 观察检查GB50242-2002 第 5.2.3 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本规范表 5.2.3 的规定。表 5.2.3 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1、管径50mm,标准坡度 25,最小坡度 12;2、管径 75mm,标准坡度15,最小坡度 8;3、管径 110mm,标准坡度 12,最小坡度6;4、管径 125mm,标准坡度 10,最小坡度 5;5 、管径160mm,标准坡度 7,最小坡度 4。4室内给排水安装地漏水封 尺量检查 GB50242-2002 第 7.2.
14、1 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应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 50。5室内电气安装插座相序、接地使用“漏电开关测试仪”逐个检查“漏电开关测试仪”无接错显示GB50303-2002 第 22.1.2 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或接零()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接地()或接零()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第 3.1.7 接地()或接零()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或接
15、零()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强条)户内配电箱(盘)观察和开、关触电保护器动作GB50303-2002 第 6.1.9 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箱(盘)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不伤芯线,不断股。垫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积相同,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带有漏电保护的回路,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大于 30,动作时间不大于 0.1。照明箱(盘)内,分别设置零线()和保护地线(线)汇流排,零线和保护地线经汇流排配出。第 6.2.8 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位置正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适配,暗装配
16、电箱箱盖紧贴墙面,箱(盘)涂层完整;箱(盘)内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箱(盘)不采用可燃材料制作;箱(盘)安装牢固,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1.5;底边距地面为 1.5,照明配电板底边距地面不小于 1.8。照明试验 通电检查GB50303-2002 第 23.1.1 照明系统通电,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应正常。等电位 观察检查GB50303-2002 第 27.1.1 建筑物等电位联结干线应从与接地装置有不少于处直接连接的接地干线或总等电位箱引出,等电位联结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间的连接线形成环形网路,环形网路应就近与等电位联结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连接。支线间不应串联连接。第 27.2.1 等电位联结的可接近裸露导体或其他金属部件、构件与支线连接应可靠,熔焊、钎焊或机械紧固应导通正常。外窗传热系数、气密性能检验检查检验报告 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6建筑节能(内保温)保温层观察检查或小锤轻击无脱层、空鼓、无损伤烟囱道设置及附件烟雾或火苗试验观察检查住宅厨房排烟道 JG/T3028-1995,无漏风、串风现象7 其它墙面空调孔 观察检查 无渗漏、反坡,位置正确,与插座位置协调,孔周边墙面装饰无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