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树 苗 采 购 合 同 甲方(购方):乙方(供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种苗品种、规格、价格、数量、金额甲方向乙方樱桃苗,规格 h1.5m、d3cm 的树苗 ,带土球,每株价格 38 元(含运费) ,数量 3000 株;早酥梨苗,规格 h2m、d3cm 的树苗 ,带土球,每株价格 40 元(含运费) ,数量250 株;苹果苗,规格 h2m、d3cm 的树苗 ,带土球,每株价格40 元(含运费) ,数量 250 株,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 元 ) 。第二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树苗全部到货并验收合格后,按验收苗木实际数量一
2、次付清苗木款。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对乙方供应的树苗必须及时验收。2.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树苗,有权拒收。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合同规格向甲方供应树苗。2.在乙方正常供应种苗时间内,甲方无故不接受树苗,所造成的损失有甲方承担。第五条甲方违约责任1.在正常或预约交苗时间内,甲方无故不接受,造成树苗变质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偿付苗款金额的 1%违约金。第六条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如不按规定供应树苗,甲方有权拒收树苗,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责任。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