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信息网络安全责任状根据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落实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责任,我单位、部门承 诺履行以下法定义务:一、负责对本单位、部门入驻中心窗口人员的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二、不得制作、复印、发 布、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信息;三、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在电脑上玩游戏、QQ 聊天、炒股、上 电影网站、浏览 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等;四、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1、未经允许, 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 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2、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账号、密 码登录中心政府网审批系统的;3、未经允许,放任外来非工作人员随意操作计算机或相关设备;4、未经允许,将本窗口的软件或光盘随意外借;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6、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如有违反上述行为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单位、部门及窗口人员进行处理。出现犯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我单位承诺履行上述法定义务和责任。单 位 名 称:单位负责人 :联系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责 任 单 位: (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