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 件 名消 防 火 灾 应 急 预 案文 件编 码页 码1、 总 则1.1 遵 循 “预 防 为 主 , 防 消 结 合 ”的 原 则 , 为 做 好 沈 阳 大 悦 城 购 物 中 心 的 消 防 安全 工 作 , 提 高 购 物 中 心 ( 以 下 简 称“中 心 ”) 内 全 体 顾 客 及 员 工 的 消 防 安 全 意 识和 自 防 自 救 能 力 ,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火 灾 并 降低 火 灾 所 造 成 的 危 害 , 制 定 本 预 案 。1.2 本 预 案 以 突 发 事 件 预 防 为 原 则 , 以 快 速准 确 扑 救 火 灾 为 目 标 , 以 统 一 指
2、 挥 和 明 确 职 责为 重 点 , 力 求 在 中 心 发 生 火 灾 时 , 能 快 速 、 有序 、 有 效 地 组 织 扑 救 并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人 员 伤亡 和 财 产 损 失 。1.3 购 物 中 心 物 业 中 心 每 年 按 照 本 预 案 至 少组 织 一 次 演 练 。2、 应 急 预 案 内 容2.1 现 场 应 急 指 挥 领 导 小 组 及 其 职 责2.1.1 现 场 应 急 指 挥 领 导 小 组现 场 应 急 指 挥 领 导 小 组 由 总 物 业 经 理 和 公 司有 关 负 责 人 组 成 , 成 员 如 下 :总 指 挥 : 赵 宇副 总
3、指 挥 : 张 成 宇成 员 : 李 可张 鑫曲 艺2.1.2 现 场 应 急 指 挥 领 导 小 组 的 职 责1) 接 到 中 心 发 生 重 大 火 情 的 报 告 后 , 立 即赶 赴 火 灾 现 场 组 织 成 立 现 场 指 挥 部 , 在 公 安 消防 部 队 到 达 前 制 定 并 指 挥 实 施 扑 救 火 灾 的 工 作方 案 ;2) 根 据 火 情 下 达 部 分 疏 散 或 全 部 疏 散 的 命令 ;3) 确 定 各 专 业 应 急 小 组 的 组 成 人 员 和 职 责并 对 其 职 责 履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 检 查 ;4) 向 开 发 商 公 司 领
4、 导 汇 报 消 防 事 故 有 关 情况 ;5) 组 织 对 一 般 火 灾 事 故 的 调 查 , 协 助 公 安消 防 机 关 做 好 重 大 火 灾 事 故 的 调 查 。2.2 专 业 应 急 小 组 成 员 及 职 责 :2.2.1 扑 火 抢 救 组组 长 : 李 可成 员 : xxxxxxxx职 责 : 在 发 生 火 情 的 第 一 时 间 , 采 取 及时 、 有 效 的 灭 火 措 施 , 组 织 灭 火 队 员 迅 速 扑 救火 灾 或 尽 最 大 努 力 防 止 火 势 蔓 延 。2.2.2 警 戒 疏 散 组组 长 : xxx副 组 长 : xxx成 员 : xx、
5、 xx、 xx、 xx职 责 : 划 定 警 戒 区 域 , 疏 散 楼 内 滞 留 人员 , 保 护 好 火 灾 现 场 , 维 护 现 场 秩 序 。2.2.3 后 勤 保 障 组组 长 : xxx成 员 : xxXxx职 责 : 为 救 火 工 作 提 供 必 要 的 物 质 保 障 。2.2.4 安 全 救 护 组组 长 : xxx成 员 : xx、 xx、 xx、 xx2.3 应 急 通 讯 号 码物 业 中 心 总 值 : xx物 业 中 心 中 控 室 : xx2.4 危 急 事 件 的 预 防2.4.1 购 物 中 心 作 为 大 型 购 物 休 闲 娱 乐 场所 , 一 旦
6、发 生 火 灾 , 其 影 响 和 危 害 巨 大 , 损 失难 以 挽 回 。 因 此 , 购 物 中 心 消 防 安 全 工 作 必 须遵 循 “预 防 为 主 , 防 消 结 合 ”的 原 则 ,预 先 采 取 有 针 对 性 的 防 范 工 作 。2.4.2 要 建 立 健 全 各 项 消 防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加 强 用 火 、 用 电 的 管 理 , 加 强 楼 内 的 日 常 巡 回检 查 和 对 重 点 部 位 的 防 火 检 查 , 发 现 隐 患 及 时整 改 。2.4.3 要 加 强 对 楼 内 外 消 防 设 施 、 器 材 、标 志 的 检 查 和 维 护 ,
7、 确 保 其 有 效 性 。2.4.4 要 加 强 消 防 安 全 知 识 的 宣 传 和 培 训 ,在 员 工 中 普 及 消 防 知 识 , 达 到 “三 懂 三会 ”, 实 施 组 织 楼 内 常 驻 人 员 进 行 消 防 演 习 ,不 断 提 高 员 工 消 防 安 全 意 识 和 防 火 技 能 。2.4.5 要 定 期 对 中 心 消 防 安 全 工 作 进 行 检查 , 对 发 现 的 问 题 及 时 督 促 整 改 , 确 保 消 防 安全 工 作 可 控 在 控 。2.5 应 急 信 息 报 告2.5.1 一 旦 在 中 心 内 发 现 火 情 , 如 果 是 初起 小 火
8、 , 应 在 利 用 身 边 消 防 设 备 进 行 扑 救 的 同时 , 迅 速 通 知 物 业 中 控 室 。火 势 较 大 个 人 难 以 组 织 扑 救 时 , 应 按 以 下 程序 处 理 :1) 立 即 向 购 物 中 心 物 业 中 控 室 打 电 话 报 告火 情 ;2) 电 话 接 通 并 得 到 值 班 人 员 肯 定 的 答 复 后迅 速 报 告 火 情 ;3) 报 告 火 情 时 要 保 持 冷 静 , 注 意 讲 清 起 火地 点 ( 楼 层 和 部 位 ) 及 火 势 情 况 , 如 有 人 被 围困 必 须 立 即 告 知 中 控 值 班 人 员 ;4) 待 中
9、控 室 值 班 人 员 问 清 情 况 后 方 可 挂 断电 话 ;5) 根 据 火 灾 情 况 决 定 留 在 现 场 救 火 或 撤 离现 场 。2.5.2 中 控 室 值 班 员 接 到 火 情 报 告 时 , 要详 细 问 清 情 况 并 做 好 记 录 。2.6 先 期 处 置 及 应 急 预 案 的 启 动2.6.1 中 控 室 值 班 员 接 到 火 情 报 警 或 通 过监 控 系 统 发 现 火 情 后 , 立 即 开 展 以 下 工 作 :1) 安 排 一 名 值 班 员 带 上 对 讲 机 和 应 急 照 明灯 赶 到 现 场 确 认 火 灾 情 况 ;2) 向 当 班
10、物 业 最 高 领 导 报 告 火 情 。2.6.2 当 班 物 业 最 高 领 导 接 到 火 情 报 告 后立 即 开 展 以 下 工 作 :1) 组 织 中 心 内 当 班 物 业 灭 火 队 员 ( 须 指 定一 名 现 场 临 时 负 责 人 ) 携 带 灭 火 器 材 赶 到 现 场救 火 ;2) 将 火 情 向 物 业 各 部 门 值 班 人 员 通 报 。2.6.3 如 火 情 现 场 须 使 用 钥 匙 开 门 , 按 以下 程 序 办 理 :1) 在 火 情 允 许 的 情 况 下 , 现 场 临 时 负 责 人通 过 对 讲 机 呼 叫 总 值 请 其 携 带 备 用 钥
11、 匙 到 场 开门 ;2) 如 情 况 紧 急 , 经 采 取 “触 、 闻 、听 、 看 ”的 方 法 进 行 确 认 后 , 由 现 场 临 时 负责 人 下 达 破 门 救 火 的 命 令 。2.6.4 现 场 临 时 负 责 人 随 时 将 火 情 向 当 班物 业 最 高 领 导 报 告 , 当 班 物 业 最 高 领 导 在 确 认火 情 重 大 时 , 本 预 案 按 以 下 程 序 启 动 :1) 当 班 物 业 最 高 领 导 向 中 控 室 值 班 人 员 下达 向 市 “119”消 防 指 挥 中 心 报 警 的 命 令 ;2) 当 班 物 业 最 高 领 导 要 求 物
12、 业 各 部 门 按 照本 预 案 2.7 条 “物 业 各 部 门 接 到 火 情 通 报 后的 应 急 响 应 ”做 好 应 急 准 备 工 作 ;3) 当 班 物 业 最 高 领 导 将 火 情 通 知 物 业 中 心总 物 业 经 理 ;4) 物 业 中 心 总 物 业 经 理 接 到 火 情 报 告 后 ,立 即 将 火 情 向 现 场 应 急 指 挥 领 导 小 组 总 指 挥 汇报 , 并 要 求 当 班 物 业 最 高 领 导 迅 速 通 知 各 专 业应 急 小 组 组 长 和 现 场 应 急 指 挥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赶赴 现 场 ;5) 现 场 应 急 指 挥 领
13、导 小 组 在 现 场 组 织 成 立现 场 指 挥 部 , 制 定 救 火 方 案 并 组 织 实 施 ;6) 各 专 业 应 急 小 组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和 现 场 指挥 部 的 指 挥 展 开 工 作 ;7) 在 现 场 指 挥 部 成 立 前 , 现 场 救 火 的 指 挥工 作 有 当 班 物 业 最 高 领 导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8) 在 公 安 消 防 部 队 赶 到 后 , 现 场 指 挥 部 和各 专 业 应 急 小 组 按 照 消 防 部 队 的 要 求 开 展 工 作 。2.7 物 业 各 部 门 接 到 火 情 通 报 后 的 应 急 响 应2.7.1
14、中 控 室1) 向 “119”火 警 指 挥 中 心 报 警 后 , 指 派保 安 人 员 到 中 心 外 疏 导 消 防 通 道 、 等 候 消 防 车辆 到 来 , 引 导 车 辆 到 达 适 当 位 置 灭 火 ;2) 开 通 应 急 广 播 准 备 通 知 火 情 现 场 附 近 人员 进 行 疏 散 ;3) 将 主 机 设 置 为 联 动 状 态 , 启 动 排 烟 风 机 ,切 断 新 风 和 非 消 防 电 源 , 电 梯 迫 降 首 层 , 并 随时 根 据 现 场 要 求 通 知 消 防 泵 房 起 泵 。2.7.2 工 程 部1) 工 程 部 值 班 员 接 到 火 情 通
15、 报 后 , 立 即 安排 人 员 到 达 火 情 现 场 , 切 断 该 层 盘 管 风 机 电 源 ,切 断 照 明 电 源 , 保 留 应 急 照 明 电 源 ;2) 如 果 火 势 有 蔓 延 趋 势 , 则 切 断 火 情 所 在楼 层 上 一 层 、 下 一 层 的 电 源 ;3) 如 果 电 源 线 路 起 火 , 则 由 配 电 室 切 断 相应 线 路 的 总 电 源 ;4) 水 泵 房 接 到 起 泵 通 知 后 , 开 启 消 防 泵 并注 意 观 察 消 防 水 泵 的 运 行 情 况 , 确 保 正 常 运 行 ;5) 工 程 部 水 工 打 开 所 有 消 防 供
16、水 管 道 的 阀门 ;6) 迅 速 将 易 燃 易 爆 危 险 品 ( 包 括 地 下 车 库 、餐 厅 燃 气 等 ) 实 施 有 效 隔 离 或 转 移 到 安 全 地 点 。2.7.3 物 管 部1) 物 管 部 接 到 火 情 通 报 后 , 立 即 组 织 本 部门 人 员 做 好 疏 散 楼 内 人 员 的 准 备 工 作 ;2) 在 现 场 指 挥 部 发 布 疏 散 命 令 后 , 将 本 部门 人 员 分 配 到 各 个 楼 层 负 责 指 挥 、 引 导 楼 内 人员 疏 散 。2.7.4 保 安 部1) 保 安 部 大 堂 岗 执 勤 保 安 接 到 火 情 通 报 后
17、 ,要 坚 守 岗 位 , 指 挥 到 达 首 层 的 楼 内 人 员 迅 速 疏散 , 并 防 止 无 关 人 员 进 入 中 心 , 维 护 好 现 场 秩序 ;2) 按 照 物 业 当 班 最 高 领 导 的 指 令 , 当 班 领导 带 领 救 火 队 员 乘 消 防 电 梯 到 现 场 抢 救 , 电 梯应 停 在 火 灾 楼 层 的 下 一 层 ;3) 安 排 保 安 对 中 心 的 消 防 电 梯 实 施 消 防 管制 。2.7.5 后 勤 办 公 室在 安 全 救 护 组 成 立 前 , 做 好 对 中 心 内 伤 员 进行 救 护 的 准 备 工 作 。2.8 疏 散 预 案
18、2.8.1 如 果 火 情 未 能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 现 场指 挥 部 根 据 火 情 下 达 部 分 疏 散 或 全 部 疏 散 的 命令 , 中 控 室 开 始 进 行 疏 散 广 播 。2.8.2 应 首 先 对 发 生 火 情 楼 层 的 人 员 进 行疏 散 ; 如 果 火 情 层 以 下 没 有 火 情 , 应 先 组 织 火情 层 以 上 的 人 员 进 行 疏 散 。2.8.3 接 到 组 织 疏 散 工 作 的 命 令 后 , 负 责指 挥 、 引 导 各 楼 层 疏 散 工 作 的 物 业 人 员 应对 疏 散 人 员 作 如 下 提 醒 :1) 停 止 使 用
19、电 器 , 关 闭 所 有 电 源 开 关 ;2) 妥 善 保 管 好 重 要 文 件 ( 重 要 文 件 档 案 应采 取 异 地 备 份 ) ;3) 请 现 场 职 务 最 高 的 员 工 协 助 指 挥 撤 离 工作 ;4) 互 相 谦 让 , 不 要 惊 慌 , 请 勿 停 留 , 防 止堵 塞 ;5) 请 按 一 路 纵 队 排 列 , 从 消 防 楼 梯 疏 散 ,不 要 乘 坐 任 何 电 梯 , 应 迅 速 从 消 防 楼 梯 步 行 离开 。2.8.4 疏 散 完 成 后 , 物 业 人 员 在 确 认 每 个房 间 ( 含 卫 生 间 ) 无 人 后 , 关 闭 所 有 用
20、 电 设 备 ,关 好 门 窗 , 将 房 门 锁 好 。2.8.5 上 述 工 作 完 成 后 , 物 业 工 作 人 员 从消 防 楼 梯 撤 离 至 安 全 地 带 。2.8.6 撤 离 人 员 的 临 时 停 留 地 点 要 尽 量 远离 中 心 , 并 注 意 不 要 阻 塞 消 防 通 道 。3、 事 后 处 理3.1 火 灾 事 故 调 查3.1.1 火 灾 扑 灭 后 , 由 保 安 部 负 责 保 护 现场 , 并 对 现 场 进 行 监 护 , 防 止 余 火 复 燃 。3.1.2 初 起 小 火 经 中 心 内 人 员 自 行 扑 灭 后 ,要 按 照 “四 不 放 过
21、”的 原 则 , 由 灭 火 现 场指 挥 部 对 现 场 进 行 勘 查 , 查 明 起 火 原 因 , 如 属责 任 事 故 应 追 究 责 任 人 责 任 。3.1.3 对 于 重 大 火 灾 事 故 , 要 根 据 公 安 消防 部 门 要 求 保 护 好 现 场 , 并 协 助 公 安 消 防 机 关做 好 现 场 调 查 、 取 证 等 工 作 。3.1.4 将 事 故 情 况 向 开 发 商 相 关 领 导 做 初步 汇 报 。3.2 现 场 恢 复3.2.1 火 灾 扑 灭 并 经 现 场 应 急 指 挥 领 导 小组 总 指 挥 或 公 安 消 防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进 行 现 场恢 复 。3.2.2 现 场 恢 复 前 , 要 详 细 清 点 受 损 的 情况 , 并 做 好 记 录 。3.2.3 根 据 现 场 的 恢 复 情 况 , 由 总 指 挥 宣布 本 次 消 防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工 作 结 束 。3.2.4 保 安 部 做 好 资 料 的 收 集 工 作 并写 出 详 细 事 故 报 告 , 整 理 后 通 知 保 险 公 司 同 时上 报 公 司 副 /总 物 业 经 理 。消防、治安应急组织架构总指挥(总物业经理)副指挥(保安部经理)义务消防队(保安员)工程部经理 物管部经理 后勤办公室人员物管部员工工程部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