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局某公路日常保养工程项目招 标 文 件某局二 00 九年元月专用本目 录第 一 卷第 1 篇 招 标 公 告 4第 2 篇 投 标 须 知 7投 标 人 须 知 资 料 表 71.总 则 102.招 标 文 件 113.投 标 文 件 124.投 标 145.开 标 156.评 标 167.合 同 授 予 178.重 新 招 标 和 不 再 招 标 179.纪 律 和 监 督 1710.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18附 表 一 : 开 标 记 录 表 19附 表 二 : 问 题 澄 清 通 知 20附 表 三 : 问 题 的 澄 清 21附 表 四 : 中 标 通 知 书 22附
2、表 五 : 中 标 结 果 通 知 书 23附 表 六 : 确 认 通 知 24施 工 招 标 评 标 办 法 25第 3 篇 合 同 条 款 及 格 式 351.通 用 合 同 条 款 352.专 用 合 同 条 款 76第 二 卷某局公路日常保养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 3 -第 4 篇 技 术 规 范 821.工程日常保养标准强制性条文 822.日常保养承包经营基本要求 823.承包人驻地建设 834.保养工程管理 835.日常保养检查考核办法 856.日常保养检查考核标准 86附件 1 90附件 2 91附件 3 92附件 4 94第 三 卷第 5 篇 投 标 书 目 录 96第 6 篇
3、投 标 书 与 投 标 担 保 格 式 98 第 7 篇 标 价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102第 8 篇 投 标 书 附 表 格 式 104第 9 篇 合 同 协 议 书 格 式 115A.合 同 协 议 书 格 式 115B.廉 政 合 同 格 式 117C.安 全 生 产 合 同 格 式 120 第 10 篇 履 约 担 保 格 式 123附 篇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建 议 书 格 式 124第 四 卷第 11 篇 某 县 某 公 路 养 护 平 面 图第 12 篇 某 局 某 公 路 日 常 保 养 项 目 工 程 量 清 单 附 表第 13 篇 某 局 某 公 路 日 常 保 养
4、 项 目 桥 梁 养 护 清 单 表第 一 卷第 1 篇 招 标 公 告第 2 篇 投 标 须 知第 3 篇 合 同 条 款 及 格 式第 1 篇 招 标 公 告某局公路日常保养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 5 -某 局某 公 路 日 常 保 养 工 程 招 标 公 告1.招 标 条 件本招标项目 2009 年某县某公路日常保养工程项目由临路政发20094 号文关于规范公路日常保养工程市场化运作的试行意见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某局,项目资金由业主筹集,招标人为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本项目招标分为一、二、三、四、五、六六个合同段,各合同段独
5、立招标。第一合同段:招标路段为安艾线、伽伏线、岳下线,全长 39.2 km,沿线穿越兴明、新兴、尚岩 3 个乡镇。第二合同段:招标路段为徐河线、坦马线(北鲁城-庞户段) 、沂王线(蒙台路-王岭段) ,全长 39.2 km,沿线穿越下村、鲁城、车辋 3 个乡镇。第三合同段:招标路段为沂王线(沂堂界-蒙台路) 、义流线,全长 35.66 km,其中沂王线仲村小树林处 1.2 公里标准化路段,沿线穿越兴明、新兴、尚岩 3 个乡镇。第四合同段:招标路段为沂王线(沂堂-沂堂界) 、泉重路(沂堂-罗庄界) 、沂磨线(沂堂-神山界) 、枣北线,全长 39.4 km,其中泉重路(沂堂-罗庄界)2.5 公里为标
6、准化路段,沿线穿越沂堂、神山、卞庄 3 个乡镇。第五合同段:招标路段为卞南线、卞车线、兰韩线、车臧线,全长 36 km,沿线穿越卞庄、三合、南桥、兰陵、贾庄 5 个乡镇。第六合同段:招标路段为郯苍线、沂磨线(神山界-磨山段) 、泉重路(层山-二庙段) ,全长 34.9 km,其中泉重路(层山 -二庙段)11.4 公里为标准化路段,沿线穿越磨山、层山、二庙 3 个乡镇。保养项目工程内容为路面及路面附属物、路基及路基附属物、桥涵及附属构造物、沿线设施及绿化等工程内容。3.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3.1 本 次 招 标 要 求 投 标 单 位 须 具 备 以 下 基 本 条 件 :( 1) 、 工
7、 商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核 发 的 有 效 营 业 执 照 , 且 注 册 资 本 金 50 万 元 以 上 ;( 2) 、 企 业 法 人 证 书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证 书 及 公 证 书 ;( 3) 、 有 相 适 应 的 从 业 资 质 ;( 4) 、 安 全 生 产 资 质 (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3.2 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3.3 具 有 投 资 参 股 关 系 的 关 联 企 业 , 或 具 有 直 接 管 理 和 被 管 理 关 系 的 母 子 公 司 ,或 同 一 母 公 司
8、 的 子 公 司 ,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同 一 个 人 的 两 个 及 两 个 以 上 法 人 , 不 得 同 时投 标 。4.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4.1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于 2009 年 3 月 6 日 至 2009 年 3 月 13 日 , 每 日 上午 8: 30 至 11: 30, 下 午 2: 30 至 5: 00(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到 某 局 一 楼 养 护科 持 营 业 执 照 、 资 质 证 书 、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副 本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一 套 ( 需 盖 单 位 公 章 ) ,单 位 介 绍 信
9、 ( 或 法 人 代 表 委 托 书 ) 及 本 人 身 份 证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4.2 招 标 文 件 专 用 本 每 份 售 价 300 元 , 过 期 不 售 , 售 后 不 退 。4.3 投 标 单 位 可 以 参 加 多 个 标 段 投 标 , 但 只 允 许 中 一 个 标 段 。4.4 本 次 招 标 文 件 发 售 , 不 采 用 邮 购 方 式 。5.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5.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09 年 3 月 20 日上 午 10: 00, 地 点 为 某
10、 局 四 楼 会 议 室 。5.2 逾 期 送 达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不 予 受 理 。7.联 系 方 式招 标 人 : 某 局地 址 : 某 县 县 城 会 宝 路 中 段邮 编 :联 系 人 : 孟 令 军手 机 : 传 真 : 0539-电 子 邮 件 : 二 00 九 年 三 月 五 日某局公路日常保养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 7 -第 2 篇 投 标 须 知投 标 人 须 知 资 料 表投 标 须知 条 款号具 体 信 息 或 数 据1.1招 标 人 名 称 : 某 局地 址 : 某 县 县 城 会 宝 路 中 段传 真 : 0539
11、-手 机 : 联 系 人 : 孟 令 军1.1 项 目 名 称 : 某 局 某 公 路 日 常 保 养 工 程1.1 建 设 地 点 : 山 东 省 临 沂 市 某 县 境 内1.2 资 金 来 源 : 业 主 筹 集1.2 资 金 落 实 情 况 : 已 落 实1.3 招 标 范 围 : 某 局 某 公 路 日 常 保 养 工 程1.3 合 同 期 限 : 一 年 ( 2009 年 4 月 1 日 -2010 年 4 月 1 日 )1.3 质 量 要 求 : 月 度 验 收 的 质 量 评 定 : 符 合 公 路 技 术 状 况 评 定 标 准 ( JTG H20-2007) 要 求1.4投
12、 标 人 资 质 条 件 、 能 力 和 信 誉 :1.资 质 条 件 : 工 商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核 发 的 有 效 营 业 执 照 , 且 注 册 资 本 金 50万 元 以 上 ; 企 业 法 人 证 书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证 书 及 公 证 书 ; 与 公 路 日 常 保 养 工 程 规模 相 适 应 的 从 业 资 质 ; 安 全 生 产 资 质 (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财 务 要 求 : 申 请 人 用 于 申 请 合 同 的 营 运 资 金 ( 包 括 有 适 当 凭 证 的 现 金 资 源 、 银
13、行贷 款 和 信 用 额 度 ) 不 应 小 于 10万 元 人 民 币 ; 近 两 年 流 动 资 产 与 流 动 负 债 的 比 率 不应 小 于 1。3.业 绩 要 求 : 近 两 年 内 具 有 类 似 项 目 公 路 或 相 同 类 型 工 程 的 日 常 保 养 经 历 。4.信 誉 要 求 : 申 请 人 未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 , 投 标 资 格 被 取 消 , 财 产 被 接 管 、 冻 结 , 破产 状 态 ; 在 最 近 两 年 内 日 常 保 养 过 的 工 程 未 发 生 过 重 大 安 全 或 质 量 事 故 , 未 存 在 重大 合 同 纠 纷 ; 在 最
14、 近 两 年 内 未 发 生 过 骗 取 中 标 和 严 重 违 约 问 题 ; 在 最 近 两 年 内 未 因工 程 质 量 问 题 或 其 它 原 因 被 交 通 部 或 省 级 交 通 主 管 部 门 明 令 禁 止 参 与 投 标 。项 目 经 理 : 4年 以 上 公 路 日 常 保 养 经 验 ; 从 事 本 专 业 工 作 经 历 不 得 低 于 2年 。人 员 要 求 : 管 理 人 员 4人 以 上 , 且 熟 悉 公 路 养 护 业 务 。机 械 配 备 : 满 足 需 求 且 状 态 良 好 的 养 护 机 具 : 如 养 护 作 业 车 辆 2辆 以 上 , 路 面机
15、动 清 扫 设 备 、 绿 化 修 剪 设 备 ( 割 草 机 、 绿 篱 机 ) 、 临 时 修 补 坑 槽 压 实 设 备 ( 手动 震 动 压 路 机 或 震 动 板 等 ) 、 上 路 作 业 安 全 警 示 标 志 ( 施 工 牌 、 锥 形 标 ) 等 。 1.4 是 否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不 接 受1.9 现 场 考 察 地 址 和 时 间 : 自 行 安 排1.10 标 前 会 议 时 间 和 地 点 : 2009 年 3 月 13 日 上 午 10: 00 在 某 局 四 楼 会 议 室1.10 提 交 问 题 截 止 时 间 : 2009 年 3 月 12 日
16、 上 午 11:001.10 招 标 人 书 面 澄 清 的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之 日 7 天 之 内1.11 分 包 : 该 项 目 不 准 以 任 何 形 式 分 包 , 一 经 业 主 发 现 , 将 立 即 终 止 日 常 保 养3.2 指 明 合 同 是 否 调 价 : 不 调 价3.3 投 标 文 件 有 效 期 : 开 标 之 日 后 60 天 内3.4 投 标 保 证 金 : 人 民 币 壹 万 元 ( 现 金 或 银 行 汇 票 , 于 2009 年 3 月 13 日 上 午10: 00 前 到 账 )3.5 近 年 财 务 状 况 的 年 份 要 求 : 2 年3
17、.5 近 年 完 成 的 类 似 项 目 的 年 份 要 求 : 2 年3.5 近 年 发 生 的 诉 讼 及 仲 裁 情 况 的 年 份 要 求 : 2 年3.6 签 字 或 盖 章 要 求 : 法 定 代 表 人 逐 页 亲 笔 签 署 姓 名 , 禁 止 使 用 印 章 或 签 名 章 。3.6 投 标 文 件 的 份 数 : 正 副 本 各 1 份 , ( 附 电 子 版 一 份 , U 盘 , 工 程 量 清 单 按Excel2003 格 式 , 若 有 修 改 应 为 最 终 报 价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4.1封 套 上 说 明 : 招 标 人 的 地 址 : 某 县 县 城
18、 会 宝 路 中 段招 标 人 名 称 : 某 局2009 年 某 县 某 公 路 日 常 保 养 工 程 投 标 文 件 在 2009 年 3 月 20 日 上 午 10: 00 前不 得 开 启 。4.2 是 否 退 还 投 标 文 件 : 否4.2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地 址 : 某 局 四 楼 会 议 室5.1 投 标 截 止 期 : 2009 年 3 月 20 日 上 午 10:005.1 开 标 时 间 : 2009 年 3 月 20 日 上 午 10:005.2 开 标 程 序 : 密 封 情 况 检 查 : 密 封 完 好 , 加 贴 封 条 , 有 正 、 副 本 分
19、 别 标 记 ; 无 任 何 投标 人 的 识 别 标 志 。某局公路日常保养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 9 -6.1 评 标 委 员 会 的 组 建 : 5 人 ( 其 中 招 标 人 代 表 1 人 , 专 家 4 人 , 评 标 工 作 组 成 员应 从 全 局 从 事 养 护 工 作 的 工 程 师 、 经 济 师 以 上 职 称 人 员 中 随 机 抽 取 ) 。7.1 是 否 授 权 评 标 委 员 会 确 定 中 标 人 : 是 。7.3 履 约 担 保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壹 万 元 , 提 交 时 间 为 : 收 到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 签 订 合 同 协 议 书时 。
20、7.4 合 同 公 证 : 合 同 协 议 书 的 签 署 过 程 , 由 业 主 委 托 公 证 部 门 进 行 公 证 , 公 证 费 用 由业 主 和 承 包 人 各 承 担 一 半 。10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 中 标 单 位 收 到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15 日 内 , 签 订 合 同 。 合 同 协议 书 签 订 后 15 日 内 , 中 标 人 按 合 同 约 定 提 供 全 部 养 路 员 工 劳 动 合 同 或 劳 务 合 同 副本 及 养 路 员 工 保 额 为 20 万 元 的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购 买 证 明 复 印 件 。 承 包 方 在 招
21、 用 保 洁员 时 , 原 有 的 养 路 员 , 只 要 其 愿 意 继 续 工 作 , 承 包 方 必 须 录 用 。1 总 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日常保养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1.4 本标段日常保养地点: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22、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2 本标段的合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日常保养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招标人须知资料表;(2)财务要求:招标人须知资料表;(3)业绩要求:招标人须知资料表;(4)信誉要求:招标人须知资料表;(5)项目经理资格:招标人须知资料表;(6)其他要求:招标人须知资料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标段的监理
23、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某局公路日常保养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 11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
24、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投标人自行安排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 标前会议1.10.1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召开标前会议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标前会议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25、,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标前会议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规范(6)投标文件格式;(7)工程量清单;(8)投标书附表格式(9)合同协议格式(10)资格后审文件附则 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格式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
26、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7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7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27、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某局公路日常保养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 13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2)投标担保;(3)标价的工程量清单;(4)投标书附表;(5)资格审查资料;(6)日常保养施工组织设计;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六篇“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
28、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书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六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3.2.3 投标报价包含日常保养管理费(办公费、安全措施费、员工意外伤害保险等)及税金。3.2.4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额价不予调整。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
29、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三卷“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复印件装于标书正本中)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
30、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日常保养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
31、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6 投标文件的编制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三卷“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书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
32、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逐页亲笔签署姓名,不得使用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某局公路日常保养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 15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封套加贴封条,并在内封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
33、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34、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到场;(3
35、)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
36、人须知资料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 “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7.2 中标通知在
37、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未中标的投标人将不再通知。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九篇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某局公路日常保养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 17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
38、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 合同公证:见招标人须知资料表。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核准的项目,经原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人。9纪律
39、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 “评标办法”没有规
40、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资某局公路日常保养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19附表一:开标记录表2009 年某局某公路日常保养工程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2009 年 3 月 20 日 10 时
41、00 分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 工期 备注 签名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编号:(投标人名称): 2009 年某局某公路日常保养工程项目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某县县城会 宝 路 中 段 某局养护科或传真至 0539-转养护科 。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某县县城会 宝 路 中 段 某局养护科。招标负责人: (签字)年 月 日某局公路日常保养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21附表三
42、: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2009 年某局某公路日常保养工程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附表四: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2009 年某局某公路日常保养工程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年 月 日某局公路日常保养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23附表五: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2009 年某局
43、某公路日常保养 工程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 (盖单位章)年 月 日某 局 某 公 路 日 常 保 养 工 程招 标 评 标 办 法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招 标 评 标 行 为 , 保 护 公 平 竞 争 , 维 护 招 标 人 和 投 标 人 的 信 誉 和合 法 权 益 ,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 国 家 计 委 、 交 通 部 等 七 部 委 令 评 标 委 员 会 和 评 标 办 法 暂 行 规 定 、 国 家 计 委 关 于 进 一 步 贯 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国 招 标 投 标
44、法 的 通 知 等 有 关 规 定 ,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 国 家 计 委 、 交 通 部 等 七部 委 令 评 标 委 员 会 和 评 标 办 法 暂 行 规 定 、 国 家 计 委 关 于 进 一 步 贯 彻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的 通 知 等 有 关 规 定 , 结 合 本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编 制 。第 三 条 招 标 活 动 遵 循 公 平 、 公 正 、 科 学 、 择 优 的 原 则 。第 四 条 招 标 活 动 依 法 进 行 ,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45、 不 得 非 法 干 预 或 者 影 响 评 标 过 程 和 结果 。第 五 条 评 标 工 作 在 严 格 保 密 的 情 况 下 进 行 , 所 有 参 与 招 标 评 标 的 人 员 必 须 严 格 遵守 保 密 规 定 , 不 得 泄 露 与 招 标 评 标 有 关 的 任 何 情 况 。第 六 条 本 次 评 标 活 动 由 某 局 监 察 室 、 某 县 纪 委 、 某 县 检 查 院 进 行 监 督 。第 二 章 评 标 组 织 及 工 作 程 序第 七 条 招 标 人 按 国 家 的 有 关 规 定 邀 请 专 家 4 人 和 招 标 人 代 表 1 人 组 织 成 立 本项
46、目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第 八 条 与 投 标 人 有 利 害 关 系 的 人 员 不 得 进 入 本 项 目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第 九 条 评 标 委 员 会 负 责 评 标 工 作 。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照 本 办 法 的 规 定 和 招 标 文 件 的 要求 , 对 所 有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评 标 , 提 出 中 标 、 废 标 或 重 新 招 标 等 评 标 意 见 , 编 写 评 标 委员 会 评 标 报 告 。第 十 条 评 标 工 作 基 本 程 序1. 组 建 清 标 工 作 组 ;2. 组 建 评 标 委 员 会 ;某局公路日常保养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