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全面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在确保安全、进度、质量、文明施工及规范化等目标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抓目标责任制,实现公司制定的各项责任目标。现结合公司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揽的所有工程项目。第三条 项目经理责任制和成本核算制,是项目管理的两个“中心”。项目经理责任制是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的施工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度,是项目管理的基本制度,项目经理责任制是搞好项目管理的关键。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制是“二制”的重点和核心问题。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企业是利润中心
2、,项目是成本中心”的原则。第四条 公司实行项目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既要做好优质服务又要进行综合协调与监督控制。实行“两制”,主要是项目经理责任制而不是项目承包制,也不是项目经理负责制,而是责任制,指标考核,严格奖惩。将突出项目的目标控制这条主线,以制造成本为基准和依据,进行项目成本核算和风险管理。2第五条 项目管理必须坚持责、权、利、效相统一和效率优先的原则;项目经理的聘任、目标责任书的签订与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同步的原则;兼顾公司、项目和员工三者根本利益的原则;项目经营管理人性化、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原则。第六条 实行项目管理必须贯彻执行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考核体系。第七条 工
3、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之两个主体:公司为发包方,项目经理为承包方。第二章 项目管理的方式和内容第八条 项目经理责任制和成本核算制是以整个项目工程为对象,以内部施工定额为依据,优良工程和责任成本为目标,目标责任书为纽带,从项目开始到缺陷责任期满及结算完成为止。第九条 公司所有中标的项目,项目经理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聘产生。全面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成本核算制。第十条 公司和项目经理实行:经理负责、全员管理、标价分离、指标考核、项目管理、确保上缴、集约增效、超额奖励的复合性指标考核责任制。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考核兑现:坚持交工验收、中间考核兑现和缺陷责任期内总兑现原则,确保项目工程的最终效益
4、,做到项目单位工程核算、审计兑现。公司项目管理部将根据工程项目规模、技3术难易及经营方针等确定责任成本,责任成本测算内容包括:工、料、机等直接费及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管理费。(一)公司对项目实行包死责任成本基数,项目经理一次性向公司交纳风险抵押金。具体指标是:2000 万元以下的小型项目按 10万元交纳;2000-5000 万元的中型项目按 15 万元交纳;5000-10000万元的大型项目按 25 万元交纳;10000 万元以上的特大型项目工程按 30-50 万元交纳。(二)合同签订一月内将风险抵押金交到公司指定账户,逾期不交按万分之三交纳滞纳金,此金额从工资基本收入中扣除。(三)待工程竣工交付
5、,项目总承包完成后,公司对项目工程责任人的工程实行考核兑现。经公司成本核算小组、项目管理部、财务审计部考核审计后,按目标责任书约定实现各项指标,兑现其工资收入。所降低的项目责任成本,扣除应交企业所得税后其余额的 50%对项目予以奖励,其中项目经理一次性兑现不低于总兑现奖的40%,项目经理部其它人员奖励原则上按与项目经理签订的责任书考核兑现。在其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必须按月进行成本核算,按季向公司成本核算小组上报核算情况。由公司成本核算小组在 15 日内对项目成本进行核实。并在每年的元月 25 日前对项目进行年终考核。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管理目标(一)经济指标41.工程责任成本及上缴指标:以公司成本
6、核算小组核定的金额为准。2.质量目标(1)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2)单位工程交、竣工验收优良品率:85%以上;(3)杜绝重大质量责任事故。3.安全目标(1)伤死亡人数:0 人;(2)千人重伤率:0.45;轻重伤安全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下;(3)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进度及产值目标:分年、季、月形象进度和目标计划产值,确保业主及公司所制定的进度计划和产值目标实现。5.成本效益目标:以核定的项目责任成本为底线,以降低成本为目的,实现项目利润最大化。(二)管理指标1.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文明、有序和高效,及时制订相关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使其标准化和制度化。2.按照公司相关
7、管理规定,搞好项目的合同、质量、资金、成本、安全、物资、设备、劳资等方面的管理。53.严格执行国家、公司制订的各项标准和定额,加强计量器具的正常使用和管理。4.加强原始数据、记录、资料、台帐、报表等工作的管理和归档。5.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设,以一流的质量,一流的管理在项目综合评比中名列前茅。第三章 项目责任人的工资收入及其它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享受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两部分。当完成成本指标,则支取基本工资收入部分;当成本降低,则根据目标责任书的约定提取奖励工资。(一)项目经理完成并实现其项目的目标责任成本指标,其基本工资收入等于核定的项目工程月数乘以每月的工资额(月工资根据各项目具体
8、情况核定)。(二)项目经理降低其项目的责任成本,其降低的成本额扣除应交的所得税后的 50%作为项目经理可支配的奖励工资。其中项目经理不少于兑现奖励工资的 40%,项目部成员按与项目经理签订的责任合同予以兑现。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按目标责任内容造成项目成本增加的,以其增加部分的金额为基数,按 50%的比例从风险抵押金中扣减,若造成较大成本超支甚至亏损,其风险抵押金不足以抵消亏损或超支额6部分,要采取行政措施处理,如有违法可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第十五条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获得省级工程优良奖或奖杯,公司奖励项目部 5 万元的现金。第十六条 项目部在施工期间所获得的奖金或罚金由项目经理累计兑现。公司项目管
9、理部、财务审计部负责监督执行。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的工薪发放。(一)项目经理在责任期间每月按 3000 元在公司预发,待工程责任期结束后按第十三条、十四条予以兑现其所得收入。项目经理不得在项目工地领取其他工资性收入。(二)项目经理部其它人员的工资由项目经理根据聘用合同条款予以兑现。第十八条 项目应按时上交公司管理费用,首次上交额不低于开工预付款的 40%,于开工预付款到位时一次性交纳,剩余上交额应于每次结算款到位时按合同工程量清单核定比例上交公司。项目工地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上交时,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交公司项目管理部和财务审计部审定,报公司领导批准。第四章 合同管理第十九条
10、 工程中标后,由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承包合同。承担施工的项目经理与公司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由公司法人代表授权项目经理代表公司全面履行建设承包合同。7项目部分项工程的分包及主要材料供应,报项目管理部审批备案,由项目经理签订合同后实施。第二十条 项目经理作为责任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法规,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确保项目的各项指标全面实现。第二十一条 项目经理具有法人代表授权范围和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书中所规定的权力和责任。第二十二条 公司为发包方,要以国家的政策、法令为准则,根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履行责任和行使权力。(一)维护项目责任方的合法权益,积极组织职能部门
11、对工程项目实行对口协调、帮助,解决在施工过程中设备、资金、人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对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检查、监督、指导,负责全过程监控,必要时按公司有关规定调整和处理。(三)项目经营管理不善或严重违反承包合同规定,致使承包合同难以履行,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同时项目经理离岗接受公司相关部门的审计和检查,并视情节轻重可依法追究项目经理的相关责任。第五章 考核及奖罚第二十三条 公司项目管理部及相关部门将定期对项目工程进8行定期考核,主要为季度考核、年终考核和工程最终竣工考核。第二十四条 考核形式和内容(一)成立以副总经理为组长、其它相关部门成员为组员的检查考核小组,对项目责任人进行考核。(二)
12、依据合同、公司的质量管理手册及工程项目管理文件,对工程项目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评分。第二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在工程责任期满后实施奖罚兑现。(一)若在责任期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除扣罚事故责任人当年收入部分的 25%外,再扣除成本降低额兑现奖励金额的 25%;(二)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其每季度的考核,其考核结果一次不合格,应立即整改,如仍不合格,给予罚款 10000 元直致终止合同和扣发所交风险抵押金。(三)项目工程全部交竣,工程结算终结,工程款 90%收回,资产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后,公司相关组织对项目进行终结审计、考核,实行总兑现奖罚。1)如实现责任成本目标,则
13、兑现其全部基本工资收入总额的 80%。首先全额退还抵押金;其次对项目部兑现一倍抵押金,如不足一倍抵押金时,按照实际赢余额等比例兑现。若降低项目成本,责任人暂按提取额的 50%兑现,其余部分在工程款全部收回,工程缺陷期满后再全部予以兑现。2)如未完成指标公司将从9项目经理部的抵押金中扣除亏损额,余额退还项目经理部;若抵押金不足亏损额时,按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处理。第六章 其 它第二十六条 工程变更:由于主体结构设计等大的变更,由项目经理部配合项目管理部、经营公司和建设单位办理变更费用的洽商,并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由此而发生的工程费用的增减,公司应进行有关费用的分解,并调整责任成本总额。鼓励二次变更,工程变更获取的收益返还 15%由项目经理支配。第二十七条 其它未尽事宜经协商,在签订项目管理责任书时作具体约定。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司职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分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