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垃圾焚烧厂的厂址选择在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 2001)提出,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原则为“选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规定,并符合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保护的要求” 。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发200882 号)中,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的厂址选择要求中提出:按照原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部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建城2000120 号)的要求,垃圾焚烧发电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 5000 千焦/千克、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选址必须符合所在城
2、市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或城市管理科学垃圾集中处置规划等) ;应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计规划规范(GB50337-2003) 、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CJJ902002) 对选址的要求。 城市环境卫生设计规划规范(GB50337-2003 ) 对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要求:1、 当生活垃圾热值大于 5000kj/kg 且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选址困难时宜设置生活垃圾焚烧厂。2、 生活垃圾焚烧厂宜位于城市规划建成区边缘或以外。 除国家及地方法规、标准、政策禁止污染类项目选址的区域外,以下区域一般不得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城市建成区; (2)环境质量不能达到要求且
3、无有效削减措施的区域; (3)可能造成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 根据以上的一些要求对项目初期的三个选址进行了比较论证如下: (1)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 根据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三个厂址均位于城市规划区外。由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卫生防护间距要求较低,一般为 300m。因此,项目三个备选厂址均满足要求。 (2)环境目标的分布情况 经过对各处备选厂址的实地调查,得出三处备选厂址周围的敏感点分布情况和集中程度如下: 厂址一:邱家冲,厂址内无庄稼,灌木丛生,植被茂密,只有 7 户居民,将作拆迁。根据现场调查的结果显示,该地区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平淡,项目建设支持率一般。 厂址二:倒窝里
4、,位于城市规划区外,厂址内无农田和居民,但场址外东南面和西北面各有一村落,由于现有垃圾卫生填埋场在运行,气味污染较大,因此该地区对于本项目建设的反对意见比较明显。 厂址三:梽木冲,位于城市规划区外,厂址影响范围内拆迁的居民极其少,项目厂址内主要植被为灌,有少量竹林,无民房和庄稼,周边人口较少。 该地区因此,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分析,厂址三最优,厂址一和厂址二较差。 (3)厂址周围土地利用情况 厂址一:邱家冲,厂址内无农田无庄稼,主要为林木和灌木,仅仅有 7 户居民需要搬迁,为林地。 厂址二:倒窝里,厂址内无农田和居民,植被茂盛,无民房,也没有种植庄稼,为林地。 厂址三:梽木冲,项目厂址内主要植被
5、为灌木,有少量竹林,无民房和庄稼,为林地,非农用地。 (4)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 1)交通情况 厂址一(邱家冲):根据调查,省道 1806 从厂址南侧通过,距离厂址1.5km 左右,需要修建一条 7m 宽的进厂道路及可以解决交通问题,交通条件比较便利。 厂址二(倒窝里):厂址道路已经形成,东侧为京珠高速公路,仅留出一个高 5m,宽 4m 的涵洞与省级公路梁马公路(老 1813 线)相连接,通行能力出现瓶颈。今后垃圾运量大的话,交通存在一定的问题。 厂址三(梽木冲):国道 107 从厂址东侧通过,距离厂址 600m 左右,需要修建一条 7m 宽的进厂道路及可以解决交通问题,交通条件十分便利。 2)
6、运输距离 运输距离中主要为包括垃圾运输距离,各个备选厂址的运输距离如下: 厂址一(邱家冲):主城核心区到厂址平均垃圾运输距离约 9.5km 厂址二(倒窝里):主城核心区到厂址平均垃圾运输距离约 8.0km 厂址三(梽木冲):主城核心区到厂址平均垃圾运输距离约 13.5km 3)取水条件 厂址一(邱家冲):自来水已经接到厂址附近,生活用水方便,但工业用水管径过小,可以考虑从附近的同心河及其水库取水,取水管道长度仅仅为2.5km 左右,项目用水条件最好。 厂址二(倒窝里):自来水已经接到厂址附近,生活用水方便,但工业用水需要从东面的郴江取水,取水管道约 7.5km,管道投资费用高。 厂址三(梽木冲
7、):自来水已经接到厂址附近,生活用水方便,工业用水取自用地西面的西水河,水量大且受季节影响较小,取水管道要翻越海拔 325米的自然山体,管道约 2.5km 左右。 (5)大气污染控制条件 厂址一(邱家冲):位于主城区西面,主导风向(北风,南风次之)的垂直方位,主城区最小风频的上风向,满足厂址选择风向要求,峡谷高差较小,风速大,利于烟气扩散,总体说来,污染控制条件较好。 厂址二(倒窝里):位于位于主城区北面,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对城区有一定的轻微影响,而且其东南面有村落,污染控制条件欠佳。 厂址三(梽木冲):位于位于主城区西北面,距离主城区较远,对城区的影响很微弱。厂址峡谷高差大,烟气扩散条件一般
8、,染控制条件也一般。 (6)厂址比选小结 比选项目 厂址一 厂址二 厂址三 地理位置 所在地 邱家冲 倒窝里 梽木冲 相关规划 城市规划 限制了城市拓展 对城区有影响 不影响城市发展 敏感目标 与敏感目标距离 7 户居民需搬迁 东南面有村落 附近无居民 支持度 公众支持程度 一般 反对意见明显 反对意见不明显 工程量 厂区 较大 大 很大 进场道路 需新修建 1.5km 可利旧,存在瓶颈 需要新建 0.6km 交通条件 较好 一般 好 取水条件 好 一般 好 排水条件 好 较差 一般 配套设施 供电并网条件 好 好 好 土地利用 好 好 好 垃圾运输 距离适中 距离较短 距离较远 污染控制 大
9、气扩散条件 距城区近,周边无居民点,风向合适,有利扩散, 距城区近,位于城区上风向,周边有村落,扩散不利 距城区远,周边无居民点,风向合适,有利扩散 除此以外,项目选址郴州市马头岭板子楼龚家组的梽木冲,具有优越的交通条件、土地利用条件,且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分析结果,目前项目所在区域总体环境质量良好,声环境、环境空气、土壤等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具有较大的环境容量。 根据项目在厂址三梽木冲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地质灾害报告 ,项目厂址所在地基本适宜建设;从现场踏勘情况来看,从环境保护方面来看,项目的建设无环境限制条件,且项目已取得了郴州市等相关部门初步选址论证意见书,与国家对于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选址要
10、求要比,符合其要求;经过环境影响预测和分析,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当地环境功能,项目方所进行的公众参与调查中被调查人均赞同项目的建设,通过采取相关措施,可将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影响降低,因此本报告认为厂址三(梽木冲)从环境角度上来看,是满足环保要求的。 1.4 政策与规划符合性分析 1.4.1 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经查阅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 20 点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同时鼓励类的第四条第23 点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第五条新能源中的第 6 点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技术开
11、发与设备制造也反应了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制造也属于鼓励类范畴。 1.4.2 与当地规划的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郴州市规范区范围外,因此,项目与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不矛盾。且项目已经通过了郴州市组织的初步选址论述,因此项目选址符合有关城市规划。 2 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项目环境功能区划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情况见表 2.1-1。 表 2.1-1 环境功能区划表 类别 功能区 空气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区;Cd 参考执行前南斯拉夫环境标准,二噁英年均浓度执行日本标准 0.6pgTEQ/m3; 水环境 农灌渠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西河(西河源头治耒水汇入口,136km
12、),渔业用水区,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83838-2002)中类标准; 声环境 项目拟建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 类;沿运输道路临G107 的 35m 内居民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 类; 地下水 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类标准; 土壤 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中二级标准; 2.2 项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项目拟建地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采用现场监测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 (1)地表水环境 厂外农灌渠项目雨水排水点下游 200m 监测断面水质各监测因子低于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
13、084-2005)水作类标准;西河上农灌渠汇入上游及下游两个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的监测值也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所规定的 III 类标准要求。区域水环境质量较好。 (2)地下水环境 经过对项目拟建厂址西面竹林泉水、马头岭乡马头岭牛家坳居民点井水、板子楼村石冲龚家居民点井水进行的采用分析,项目拟建地附近地下水各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93 )中类标准要求,区域地下水未受到相关污染。 (3)环境空气 监测数据显示,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 2、 PM10、TSP、HCl、NH 3、H 2S、铅、镉各指标相应监测结果浓度满足(GB309
14、5-1996)及修改单的二级标准要求。 (4)声环境 现状监测结果显示,拟建地四周及 G107 旁 35m 内集中居民点声环境质量均分别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类、4a 类标准 2.3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各评价要素的评价范围见表 2.3-1,附图 1。 表 2.3-1 各评价要素的评价范围 评价专题名称 评价范围 大气环境 以厂锅炉烟囱为中心, 半径为 3km 的圆形区域 地表水 西河上游 200m 至排污口下游 1000m 声环境 厂区边界向外沿 200m 范围 生态环境 厂区边界向外沿 500m 范围 3 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 污
15、染源分析 3.1.1 施工期污染源 项目建设期污染源以施工污染为主,施工结束后污染源消失。施工建设期内,由于施工人员的集聚,所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扬尘、水土流失、工程占地、土地利用功能改变等都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1.2 营运期污染源 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源汇总情况见表 3.1-1。 表 3.1-1 拟建项目营运期污染源汇总 项目 种 类 污染物 产生量 治理/处置措施 排放量 烟尘 8999.84t/a 44.96t/a SO2 648.00t/a 97.20t/a NOX / 611.52t/a 二噁英 7.6510-6 t/a 1.5310-7 t/a HCl 516.64 t
16、/a 25.84t/a CO / 229.36t/a 汞 2.29 t/a 0.304t/a 镉 1.52t/a 0.152t/a 焚烧烟气 铅 15.28t/a 采用炉排炉进行垃圾焚烧,烟气经预除尘,旋转喷雾法去除酸性气体+ 活性炭吸附二噁英和重金属+ 袋式除尘器去除颗粒污染物 2.448t/a 垃圾坑和渗滤液池废气 H2S NH3 5.68t/a 115.36t/a 垃圾坑上方设二次风抽气装置,把臭气抽入炉膛内作为助燃空气,让臭气彻底转化为一般物质 0.24t/a 5.76t/a 废 气 水泥仓除尘装置 水泥尘 / 仓顶设置有布袋除尘器 0.7t/a 固化车间 飞灰尘和水 泥尘 / 采用袋
17、除尘装置在飞灰和水泥 拌口 0.84t/a 石灰仓 石灰尘 / 在仓顶设置有布袋除尘器 0.7t/a 水量 8.26 万 m3/a / BOD 2313.85t/a / COD 4131.88t/a / 渗滤液、地坪、设备清洗水 NH3-N 123.97t/a 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经过厌氧+MBR+NF 工艺后 ,进入工业用水系统回用,不外排 / 水量 4635.36m3/a / BOD 1.16t/a / COD 1.63t/a / 生活污水 NH3-N 0.11t/a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渣后,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水量 136m3/次 / BOD 25.8
18、4kg/次 / 初期雨水 COD 34kg/次 分 4 天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冷却循环旁滤系统 盐类 11.99 万 m3/a 回用于循环、消防用水,不外排 / 化学制水排水、锅炉排水 盐类 2.4 万 m3/a 用于锅炉渣冷却,循环使用, 不外排 / 废 水 纳滤浓液 盐类及重金 属 6660m3/a 经过浓缩装置后,送至污泥干化池干化,与污泥一同进入焚烧炉 / 炉渣 SiO2,CaO,CaSO3 重金属等 64229.04t/a 外卖至砖厂再利用制砖 / 旋转喷雾塔、除尘器收集飞灰 SiO2,CaO,CaSO3 重金属等 9219.44t/a 固化后,经检测满足生活
19、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则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指定区域填埋;不满足则送相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 污水处理站污泥 Al(OH)3,Fe(OH) 3,重金属、大肠菌群 521.69t/a / 垃圾贮坑臭气吸附废活性炭 BOD、COD、重金属等 8.33t/a / 固废 办公、生活垃圾 纸类、瓜果等有机物以及砂土、玻璃等无机物 21.32t/a 脱水后,送回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 噪声 生产设备 正常声源一般在 6895dB(A)之间,突发噪声超出 140 dB(A)。对噪声产生源装设噪音隔离罩,使噪音达到环保要求。 3.2 环保目标 项目主要保护目标见表 3.2-1,附图 2。 表 3.2-1 主
20、要保护目标 类 别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功能、规模 相对主厂区厂界 环境功能及 保护级别 兰王庙村,约 900人 西,2km,与厂区有山阻隔 高冲村,约 600 人 西南,24.5km,与厂区有山 阻隔 高冲村肖家,约 60人 南,2km,与厂区有山阻隔 荷叶坪乡 荷叶坪村,约 1200人 西南,33.5km,与厂区有山阻隔 板子楼村,约 961人 东、东南、南,0.83km,与厂区有山阻隔 马头岭村,约 2383人 东北,1.53km,与厂区有山 阻隔 马头岭社区,约449 人 东北,3km,与厂区有山阻隔 七洲村,约 890 人 西北,2.5km,与厂区有山阻 隔 株梓塘村,约 890人 西
21、北,3km,与厂区有山阻隔 马头岭乡(电厂所在乡,共 7 个村 1个社区,约 11000人) 板子楼学校,师生共 40 余 人 东南,1km 市郊乡 龙女温泉风景区 东南,4.5km 郴州师范学院新校区 东南, 5km 环境空气 郴州市区 郴州市区 南、东南,最近 5km GB3095-96二级 农灌渠 小溪, 南,西南,0.5km 水环境 西河 中河, 西,2.5km GB3838-2002 类 板子楼村长毛冲,约 70 人 东南,2.5km 声环境 临 G107 道路沿线 板子楼村村委会,约 150 人 东,东南,800m GB3096-2008 4a 类 生态环境 普通灌木植被、经济林,
22、拟建厂址内的古树 施工期尽量减少因占地或人为因素而导致的植被破坏 社会环境 G107、白总洞水电站 减少因施工和运营对设施设备的影响 3.3 环境保护措施 3.3.1 水污染防治措施 3.3.1.1 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设置施工废水沉淀设施和留泥池,对冲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循环使用。 (2)合理选择施工期,尽量避免雨季开工。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施工完成后,尽快建设水土保持设施或进行环境绿化。在工地四周设截水沟,防止下雨时裸露的泥土随雨水流进入沟港,造成水体 SS 增加,泥沙淤积。 (3)运输、施工机械临时检修所产生的油污应集中处理,擦有油污的固体废物不得随意乱扔,集中收
23、集后妥善处理,以免污染水体。 3.3.1.2 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对于锅炉排污水(28.8m 3/d) 、循环冷却系统旁滤排水(360m 3/d) 、锅炉化学水处理(43.2m 3/d) ,这三部分污水由于使用过程中没有被直接污染,含的污染物少,水质简单,主要为盐类,属于清洁下水,本工程拟将这些清洁的排水回用于生产中用水水质要求不高的环节。将锅炉排污水及锅炉化学水处理排水均用于锅炉的炉渣冷却使用,不外排。将循环冷却系统旁滤排水排入厂内消防、循环水池作为补水,也不外排。 (2)对于垃圾贮坑渗滤液(200m 3/d) 、场地设备清洗水(48m 3/d) 、生活污水(13.92m 3/d)
24、、初期雨水(136m 3/次) ,这部分废水收集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系统,采用 UASB+MBR+NF 工艺,处理规模为 300m3/d,处理后的水均回用至工业补水系统,不外排。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和纳滤浓缩液经浓缩和干化后,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 3.4.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3.4.2.1 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形地势及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分布,合理布置沙石料堆场、混凝土搅拌场等施工场地。 (2)土方开挖等施工作业尽量避开风速较大的季节,针对易扬散物料的运输及堆存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露天堆置,减少扬尘散失量。 (3)易扬散粉尘的施工作业面,应
25、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4)施工作业期间,采用清洁燃料作为能源,减少气型污染物排放量。 (5)减少植被破坏,应边建设,边植树增加绿化覆盖率。 3.4.2.2 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垃圾坑和渗滤液池废气 (1)焚烧锅炉烟气 烟气经预除尘,旋转喷雾法去除酸性气体+活性炭吸附二噁英和重金属+袋式除尘器去除颗粒污染物。 (2)垃圾坑和渗滤液池废气 垃圾坑上方设二次风抽气装置,把臭气抽入炉膛内作为助燃空气燃烧除臭。(3)水泥仓、石灰仓、固化车间 设布袋除尘,废气经除尘后达标排放。 3.3.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3.3.3.1 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
26、术,从源头削减噪声强度; (2)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规避声环境敏感时段,合理布设高噪声强度的施工设备。 (3)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段,尤其是基础和结构施工阶段,在学校附近禁止强噪声机械施工,居民区夜间禁止强噪声机械施工。 3.3.3.2 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重视平面布置,进行合理布局,将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鼓、引风机、硝铵破碎机、凉水塔、空气压缩机、泵等尽量布置在厂区中央,利用其他建筑物隔声降噪,同时还可有效利用距离衰减,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减少噪声对厂区外声环境的影响。 (2)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各种制备选用装配质量好、低噪音的设备,以此减少噪声影响。 (3
27、)高噪设备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经厂房隔声、其它建筑物隔声以及距离衰减后传播到厂界的噪声很低,对外界声环境影响较小。 3.3.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炉渣 按 GB18485-2001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规定,焚烧炉渣可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本项目采用外卖制砖的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 (2)炉灰 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飞灰则应按危险废物处理,焚烧飞灰首先再厂内采用水泥固化处理,通过固化系统固化后,经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后,送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3.3.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工程的施工严格执行防治水土流失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地表的剥离面积和上层土壤
28、的破坏。 (2)加强施工管理,不随意弃土、弃渣,减少因取土和弃渣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 加强厂内的绿化。通过增加种树、植草增加厂区内的绿化率,改善厂区内的环境。 3.4 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3.4.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3.4.1.1 废气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过程中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车辆行驶、施工机械动作、砂土等建材露天堆放引起的二次扬尘。主要污染因子为总悬浮颗粒物。因此,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带来的不利影响。 3.4.1.2 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产废水:混凝土物件养护过程中有少量含悬浮物废水排放,其产生量较小,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地浇洒抑尘、设备车辆冲洗,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29、。 生活污水:施工生活污水主要来自食堂、浴室、厕所等,施工人员生活区一般就近安排,生活区生活污水主要成份为 CODcr、BOD 5 等有机物,施工设旱厕,收集后定期由当地农民挑走灌溉,不外排。 3.4.1.3 噪声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有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机械噪声包括吊车、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输送泵、压路机、发电机等产生的噪声,运输车辆噪声主要为各种型号的大型运输汽车所产生的噪声。主要声源为发电机、混凝土搅拌机、吊车、施工车辆产生的约 8598dB(A)的噪声(测点距声源 5m),尽管施工是个临时、间歇的过程,但在大型机械施工或集中施工时应对当地居民进行告知
30、,同时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降低施工噪声对运输道路沿线居民的影响。 3.4.1.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完成后,残留的固废若处置不当,遇暴雨降水等会被冲刷流失到水环境中造成水体污染,遇上大风会产生扬尘或者到处飞扬,影响景观。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施工、运输,不能随路洒落或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可回收的垃圾应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应及时清运,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应及时收集填埋处理。 3.4.1.5 生态影响分析 (1)水土流失影响 本项目占地范围内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林地,其次为荒草地。根据水土保持报告,本工程水土流失预测总量为 592.80t,通过采取各种防护措施以后,可减少水土
31、流失量 570.27t,拦渣率可达到 96.20%,达到标准。施工迹地等裸露地表采取了场地平整、排水、护坡和植物恢复或复垦措施,林草长成后,土壤侵蚀模数可控制在 500t/km2.a,水土流失控制比大于 1,达到标准。 (2)动植物影响 评价区内由于人为干扰较严重,野生动物的种类及数量均较少,主要是小型的鸟类及蛇、野兔等小型的动物。植被主要为常见种的檵木、竹林、樟树以及荆棘、刺梨等灌木。项目在施工期,频繁的人为活动及施工机械噪声会对区域内,特别是施工地周围的动物活动及植物产生一定影响,但由于评价区动、植物种类不丰富,且施工为短期行为,所以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当地的动植物产生较大的影响。 3.4.2
3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3.4.2.1 废气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 焚烧炉正常排放烟气 SO2 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 8.3240ug/m3,最大占标率为1.66%,对应的距离为 1010m;NO 2 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 19.6419ug/m3,最大占标率为 8.18%,对应的距离为 1010m;TSP 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 3.8506ug/m3,最大占标率为 0.43%,对应的距离为 1010m;二噁英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1.310610-8ug/m3,最大占标率为 2.18%,对应的距离为 1010m;HCl 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 2.2129ug/m3,最大占标率为 4.43%,对应
33、的距离为 1010m;CO 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 19.6419ug/m3,最大占标率为 0.20%,对应的距离为1010m;Hg 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 0.0260ug/m3,最大占标率为 0.29%,对应的距离为 1010m;镉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 0.0130ug/m3,最大占标率为 0.13%,对应的距离为 1010m;Pb 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 0.2096ug/m3,最大占标率为 4.66%,对应的距离为 1010m;PM 10 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 15.59ug/m3,最大占标率为3.46%,对应的距离为 1010m; (2)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营运期焚烧炉排放烟气中各指标,经过净化处理后
34、经 80m 烟囱外排,其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相应排放的排放要求,经过预测,项目正常排放条件不会使对周围空气质量超标,对周围敏感点也无明显不利影响。 根据生物质发现厂的相关规定垃圾焚烧发电厂需设置至少 300m 的防护距离。 3.4.2.2 废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建成营运后,产生的地坪及设备冲洗水、渗滤液、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后在厂内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表 1 和表 4 的一级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内的工业用水系统,不会对污水处理厂和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 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化学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清洁下水回用用于锅炉炉渣冷却和消防循环水池备用水不外排。 3
35、.4.2.3 噪声影响分析 (1)工业噪声的影响 根据相关预测公式进行预测,项目生产车间对建设单位厂界和周边环境的噪声预测贡献值,并叠加现状背景值,得到项目运营后厂界各方向及周边环境噪声预测值。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建成营运后,厂界各预测点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 2 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 A) ,夜间 50dB( A) ) ,无超标现象。 3.4.2.4 固废污染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弃主要为三类,一类为一般工业固废,包括了焚烧炉运行中产生的炉渣、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和垃圾贮坑配置的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二为危险固废,为烟气
36、治理系统的脱硫装置和收尘装置收集的飞灰,三为场区内的办公和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定员 80 人。根据工程分析结果,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 21.32t/a。在厂区内设置固定垃圾收集点收集后,就近送本项目垃圾贮坑,与其他生活垃圾一并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焚烧炉产生炉渣 按照工程分析,本工程焚烧炉炉渣产生量为 64229t/a,由项目建设方与相关方签订协议外卖用于制砖,将炉渣经破碎后,与水泥混合后,通过制砖生产线制砖,既解决了炉渣的处理去向,还实现了综合利用。 将炉渣单独设置了一个炉渣处理及养护棚,进行炉渣的堆存。为防止暂存的炉渣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炉渣处理及养护
37、必须做到防雨、防渗、防扬尘的“三防措施” 。只要做好渣库的“三防措施” ,产生的炉渣及时入棚,并按要求外运制砖,项目产生的炉渣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除尘设施收集的飞灰 本项目飞灰主要来自反应吸收塔的排出物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尘,年产生量为 9219.44t/a。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飞灰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使用专用设施,不得与其他类似设施混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焚烧飞灰应按照危险废物处理。在厂内采取预处理,经水泥固化后外运垃圾填埋场处置。水泥固化对含有微量重金属的有害固废效果良好。在固化中,由于水泥具有较高的 pH 值,使飞灰当中的重金属离子在碱性环境下,可生成难溶于水的氢氧化物
38、或碳酸盐等。同时部分重金属离子可以固化在水泥基体的晶格中,从而有效防治重金属的浸出。在项目运营期,只要按照处理后的飞灰的性质对飞灰进行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飞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4)污水处理系统污泥 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的浓缩液和污泥通过浓缩和离心式污泥脱水机脱水后,由于泥中含致病菌、重金属等污染物,将返回炉排炉进行焚烧,一般半个月焚烧一次,其产生及处理量为 521.69t/a,其增加量仅为炉排炉设计规模的0.156%,不会影响炉排炉的焚烧状况。污泥与入炉生活垃圾一同焚烧,不向外排放,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5)废活性炭 项目运营过程中,焚烧炉检修中,垃圾贮坑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除臭,一
39、般 3 天后将失去活性,将更换活性炭;经过分析,每年产生的废活性炭的量为 8.33t,计划将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在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得到妥善处置的情况,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3.2.5 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通过增加种树、植草增加厂区内的绿化率,改善厂区内的环境。 3.5 环境风险分析 生活垃圾从运至焚烧处理厂到处置完毕的整个过程中,主要产生的风险为焚烧炉爆炸,由于爆炸为瞬时发生,炉内焚烧烟气在短时间内降低,二噁英的产生量不大,经过预测,在风险事故情况下排放的污染物中的二噁英的落地浓度随与锅炉的距离增大而逐渐减少,二噁英的最大落地浓度在厂址内
40、,其浓度仅为 0.043pgTEQ/m3,远低于经呼吸进入人体的允许摄入控制浓度2.38pgTEQ/m3;风险排放仅为 1 分钟,由此计算出最大落地浓度处厂址内的人体摄入量为 5.0210-6pgTEQ/kg,远低于人体可耐受摄入量 0.4pgTEQ/kg 的限值,即在出现锅炉爆炸事故时,风险外排二噁英对人群的影响在可耐受范围内。但考虑到二噁英的影响,需将厂界内区域设置为风险防护区,而在出现非正常排放情况下,需禁止人员随意进入。为防止风险事件的发生,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做到风险防范警钟常鸣,安全生产、环境安全管理常抓不懈。 项目建设过程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三同时”和污染控制措施的“三
41、同时” ,生产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从设置卫生防护距离、风险防范、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四个层面制定并建立、健全和完善风险防范及管理体系,才能有控制风险事故的发生,保障周边环境和公众的安全。 3.6 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3.6.1 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的垃圾进入场地后需在垃圾贮坑中进行堆存,增加垃圾的热值,垃圾中的水分会形成渗滤液,进入渗滤液池,产生量最大不超过 200t/d。由于渗滤液中含水率高,会影响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的热量供应和燃烧率,因此单独设置渗滤液处理装置, “可研”提出采用 UASB 厌氧 +MBR+NF 工艺进行处理。从设计的各工序的处理率来看,均
42、在合理的设计范围内,从出水指标来看,完全能达到工业回用水要求。但应注意各个收集处理措施的防渗,避免出现渗漏。在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地表水环境质量不会发生明显变化,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6.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高效的烟气净化系统的设计和运行管理,是防止焚烧厂二次污染的关键。本工程采用了先进、成熟的半干法工艺流程为主的烟气净化方案,它具有净化效率高且无需对反应产物进行二次处理的优点。垃圾焚烧烟气经旋转喷雾塔、活性炭喷射系统、布袋除尘器后,烟气中的污染物可以达到规定标准,净化烟气最终通过烟囱排至大气,以提高烟气扩散能力,减轻本工程空气污染物排放对当地特
43、别敏感受体的影响。本工程通过采取半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措施后,可使烟气中的二噁英浓度达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控制在标准限值以内。 对于恶臭,主要采用隔离的方式处理,将恶臭集中产生的装卸、储运、废水处理系统均封闭,再通过风机引风入焚烧炉,根据工程实践,采取上述措施可使厂界恶臭浓度控制在要求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标准以下。 通过上述措施,项目周边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质量可维持现有环境功能,环境质量不发生明显变化。 3.6.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采用工艺先进、噪声小的机械设备,设备采购合同中提出设备噪声的限制要求,从噪声源头控制。对高
44、噪音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如在高压蒸汽紧急排放口、风机进出口、余热锅炉安全阀排气和点火排汽口、主蒸汽母管排汽口都装有小孔消声器;发电机和水泵等设备外加噪音隔离罩;风机进出口、水泵进出口加装橡胶接头等振动阻尼器;水泵等基础设减振垫,从传播途径控制噪声的传播。主厂房合理布置,噪声源相对集中,控制室、操作间采用隔音的建筑结构。总图合理布局并加强厂区绿化,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利用绿化带降低噪声,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车辆产生的噪声,可以通过加大车辆行驶管理力度,如限制鸣笛和车速来降低交通噪声。 以上措施可使车间噪声水平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J86-97)所规定的限值。再经过厂房建筑
45、的隔声、空气的吸收以及噪声传播过程中的衰减,厂界噪声水平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 2 类区规定,对环境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3.6.4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分析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送厂内焚烧炉焚烧;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泥及废气处理系统的废活性炭也送厂内焚烧炉焚烧;对于炉渣,外运交砖厂制免烧砖;飞灰厂内水泥固化稳定后送垃圾填埋厂处置;做到了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厂内的炉渣、飞灰暂存分别设暂存库、加盖、封闭,避免堆存过程的二次污染。项目固废处置措施可行,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大的影响。 3.6.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 目前项目拟建地主要为荒地和林地。建设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开挖,改变用地功能,破坏地表
46、植被,减小地表植被覆盖率和生物量,引起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对于项目拟建地红线内的自然山体,尽量依势而建,尽量避免大开大挖,深挖高填,做好边坡防护工作。在落实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特别是施工期的临时防护工程,裸露边坡、堆渣区等施工区的治理防护,并采取植物措施防护等措施下,能有效减小水流冲刷侵蚀,减少水土流失,恢复一定的植被生物量,增加一定的植被覆盖率。在落实好各项生态保护措施下,由于区域内未发现野生的珍稀濒危动植物,建设运营对动植物的影响可控制在能接受的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 3.7. 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3.7.1 环境效益 本工程利用垃圾焚烧发电,年均发电量为 121
47、50104kWh。该焚烧发电厂建成后,年可处理垃圾 33.3 万吨,垃圾热值按 6500kJ/kg 计,折算成标准煤量,年可节约标准煤 4.91 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 12.77 万吨。扣除焚烧工程所需的厂用电量后,可向电网供电 10327.5104kWh。 3.7.2 经济效益 本项目正常运营后能实现年均上网电量达到 6893 万度,平均年售电收入3651 万元。建成之后还可以申请 CDM 项目,利用国外资金补助焚烧厂的运行,将可以减少政府垃圾处理费用,从而降低政府垃圾贴费的支出。 3.7.3 社会效益 本工程是一项保护环境、建设文明卫生城市,为子孙后代造福的公用事业工程,项目实施后可有效解
48、决郴州市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的完善配套,为城区服务,为社会服务,可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城市卫生水平,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城市全面发展和提升。 3.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3.8.1 环境管理 (1)项目建设前 项目在建设前期,即应设置环境管理的专门机构,设 1-2 名环保工作人员,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专门负责项目建设前期、建设期及运行期的环保管理工作,并配合各级环保部门进行环境监理。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建立、健全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监测分析报告制度、定期报表制度、技术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内各项环境保护法规、政策,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增加施工人员和营运期管理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3)参与施工队伍的招标工作,对承包商在投标书中应有的环境保护内容予以审核。 4)要求各施工队伍必须配备一名环保专职人员,用于监督、管理本队伍环保措施的实施。 5)编制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规划,监督设计和施工单位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6)组织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7)组织制定和实施污染事故应急计划。 8)组织制定和实施环境监测计划。 (2)项目建设中 1)对施工单位提出要求,明确责任,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以减少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水环境的影响及地面扬尘、建筑粉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对空气环境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