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XXXX 项目部项目部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XXXXX 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 XXXXXXX 局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及项目部相关文件,结合项目部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的实际,为了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规范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保证职工的健康,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项目部特制定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 。第二条 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实行项目经理领导下的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制,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本单位的工程项 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和审定及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工程技术质量部。第二章 安全技术管理职责第三条 项目部总工程
2、师安全技术管理职责:主持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各项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制定审查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主持编制本项目的安全保证措施;组织审查本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阶段性组织设计、重大施工组织设计中一并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同时督促检查作业队技术人员的交底工作;审查报送给监理工程师的全部安全施工技术文件资料。第四条 项目部工程技术部的安全技术管理职责:负责本工程项目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在项目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制定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含奖罚细则
3、)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对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负责按规定程序报批。第五条 项目部安全环境部的安全技术管理职责:负责制定本工程项目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本工程项目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检查;参与编制本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安全法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标准的有效性的确认、采购和发放、废止通知和回收。第六条 现场施工负责人员安全技术管理职责:认真执行安全技术
4、措施交底;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措施不当,要及时会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整改,做好安全记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第三章 安全技术措施分类第七条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涉及到广泛的施工技术,是保证施工安全和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而从技术上采取的措施。 第八条 安全技术措施分系统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系统安全技术措施是指在制定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中,一并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是指针对工程项目的重大危险源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加以预防。 第四章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第九条
5、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应在危险源辩识、评价的基础上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先进科学的原则,注重措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第十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范围包括:1、改善施工环境和生产条件,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2、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防止职业病发生的措施; 3、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抵御外界因素破坏的措施。第十一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由项目部工程技术质量部牵头,会同安全环境部门及作业队的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共同编制,经项目部工程技术质量部、安全环境部、材料设备部、计划合同部等部门审阅、会签,项目部总工核定、项目经理批准后,按规定程序报批,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要求
6、1、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程序审批,并按审批后的措施落实各种安全设施。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施工边界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安全技术措施亦必须相应补充和完善,并做好审批手续。第 3 页 共 7 页2、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现场环境、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及危险源辩识和安全法规、标准等进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应贯彻于全部施工工序之中,力求细致、全面而具体,要有可操作性。第十三条 对危险性较大的吊装、爆破、水下工程、深基坑工程、地下工程、有害气体、放
7、射性元素、模板支设和拆除、脚手架工程、高边坡施工等,必须按有关规程、规范要求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程序报批。第十四条 重大危险源部位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程序报批。第十五条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1、一般土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桩基施工、土方开挖、地下工程施工、高边坡施工;(2)大型排架和高栈桥施工;(3)高处临空、高处临水和高边坡施工;(4)脚手架工程,尤其是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搭设、使用和防坠等;(5)高空作业以及上下安全通道;(6)建筑围档和安全网的架设等;(7)垂直运输设备的安拆、稳定性和安全装置;(8)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作业区的隔离措施;(9)场内
8、运输及人行通道的布置;(10)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临时用电措施;建筑物(包括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间距没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时采取的保护措施;(11)防火、防毒、防雷、防爆等安全措施;(12)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爆、易燃、放射性元素等预防安全技术措施;(13)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置;(14)炸药库管理安全措施。2、水上、水下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3、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特殊工程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如爆破、起重、吊装作业、沉箱和沉井、各种特殊管架作业,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维护工程等,均应按照有关的规程规范要求、施工边界条件,编制专项
9、安全技术措施,要有计算依据、有详图和文字要求。4、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本工程项目所处地理位置的季节特征及气候条件,可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施工或安全技术措施中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但对低温期长的施工项目,应当单独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季节性主要指夏季、雨季和冬季。(1)夏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夏季施工时应根据工程项目施工情况编制:防雨水、排水、防止地基沉陷、边坡坍塌、安全用电以及防暑降温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编制防雷击的安全技术措施。(2)雨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雨季进行作业时要编制防触电,防雷击,防坍塌和防台风的安全技术措施。(3)冬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昼夜室外平均气温低于 5或最低
10、气温低于-3时,均为冬季施工。在编制冬季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同时编制防寒、防毒、防滑、防冻、防火、防风、防煤气、防爆等安全技术措施。5、其它对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程施工。第五章 文件审批第十六条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经会签后,按安全技术管理职责,有序地进入审批程序。审批分为校核、审查、核定和批准。第十七条 审批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技术管理职责,使安全技术措施对工程施工顺利实施起到有效保证。第十八条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具备设计(或拟稿) 、校核、审查、核定和批准的审批签名程序。第 5 页 共 7 页(1) 、须上报分局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总工程师核定,项目经理批准后上
11、报分局审批。大型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须上报分局,由分局审批后再报工程局审批。(2) 、对其它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总工程师核定,项目经理批准。第十九条 合同文件规定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的重要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部应将其批文报分局工程技术部备案。第二十条 对于被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部收到审批文件后,必须严格按审批意见,对安全技术措施有关内容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第六章 审批部门及审批人员责任第二十一条 审批部门要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措施、准确把握施工要点,保证工程施工科学、合理,安全、质量可靠,进度受控,以书面形式提出审批意见;审批人员应认真理解工程条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法,认真修改并在相应
12、责任处亲笔签字。第二十二条 审批部门及审批人员责任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制定和颁发的有关政策及规程、规范(质量、安全)等技术标准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工程局、分局对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3、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批复意见应符合工程项目实际、安全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安全管理规定及管理办法,应明确提出所报安全技术措施中存在的问题。6、如果工作不认真、疏忽,对上报的安全技术措施未做到全面的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批复,给工程项目造成工期滞后、经济亏损和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部将根据工程管理的有关制度
13、,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7、对于校核人、审查人、审定人和批准人未履行职责而签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过程中或实施后,给工程项目造成工期滞后、经济亏损和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部将根据工程管理的有关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 七 章 安全技术措施交 底第二十三条 在每个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技术质量部要根据施工技术文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记录。1、一级交底施工总组织设计、阶段性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一并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技术、安全、质量、生产
14、(调度) 、计划、经营管理、设备物资供应等有关部门人员及队、厂的主管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参加,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对于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组织设计中,一并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部认为有必要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应按上述程序要求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对于一般的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组织设计中,一并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部工程技术质量部负责组织、总工程师参加,对项目部机关部室、作业队的主管领导和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必须填写“一级技术交底记录表” ,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必须填写“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记录表” ,并归档保存备查。2
15、、二级交底工程技术质量部的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详细的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向生产技术骨干、现场施工负责人员及作业队主管领导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填写 “二级技术交底记录表 ”,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填写“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记录表” ,并归档保存备查。3、三级交底各作业队内部的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负责向下属班组长、生产技术骨干或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填写 “三级技术交底记录表” ,并上报项目部安全部门归档保存备查。4、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必须贯彻国家的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工程局对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
16、施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要求。第 7 页 共 7 页第八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第二十四条 工程项目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部的各级管理人员对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工程技术质量部应加强检查并落实所下达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及可行性,必要时应及时补充修订。安全环境部门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监督和检查,并将检查资料归档保存备查。第二十五条 安全技术措施实行责任追究制,即措施编制、交底、实施、监督按安全技术管理职责负责,项目经理要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所需的资源投入予以保证,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全面负责。第二十六条 安全环境部除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检查外,还应建立
17、必要的与经济挂钩的奖罚制度。第二十七条 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遇到条件变化后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后实施。第二十八条 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应列入施工计划采购,实行验收制度,并按规定要求进行检定。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建立以总工程师主管、工程技术质量部和安全环境部门主办,其他有关部门配合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分级管理责任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第九章 奖 罚第三十条 项目部对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严格认真落实执行的现场负责人及作业队,按安全环境部安全奖罚实施细则相应条款进行奖励和表扬,对不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经检查发现,根据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第十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行文之日起执行。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