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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doc

上传人:微传9988 文档编号:2474776 上传时间:2018-09-18 格式:DOC 页数:61 大小:53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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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2 -附件 2:建筑消防设施普查登记表(场所使用)普查人员 普查时间 场所名称: 场所所在建筑名称: 业主(经营者或物管)名称: 联系电话: 建筑(场所)基本情况- 3 -场所名称场所所在建筑名称地址最高建筑层数: 层 场所所在层数: 场所建筑面积: m2场所消防审核验收 (法律文书编号)建筑消防设施状况维保单位(资质)检测单位(资质)缺少消防设施情况建筑消防设施操控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施名称 使用部位 投入使用年份 运行正常与否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备注消防供配电火灾报警系统消防供水消火栓(消防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应急广播系统- 4 -消

2、防专用电话防火分隔灭火器其它设施业主(经营者或物管)承诺我单位(场所)已收到关于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的公告并对公告内容加以了解,明确了专项治理的要求,现已组织人员对隐患进行了全面自查。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我单位(场所)将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并落实管理责任,确保设施完整好用。签名: 年 月 日 - 5 -附件 3:建筑消防设施年度联动检查记录建筑名称 地址使用性质 层数 高度 面积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情况项 目 检查结果 存在问题或故障处理情况消防供配电火灾报警系统消防供水消火栓(消防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应急广

3、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防火分隔消防电梯灭火器其它设施检查说明:检查人(签名): 年 月 日检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被检查单位确认: (情况属实) (盖章) 年 月 日注:情况正常在“检查结果” 栏中标注“ 正常”GA .1-VI附件 4:i.ICS 13.220.20C 8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5872005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Maintenance for Fire Equipment in Building2005-12-26 发布 2006-05-01 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安 部 发 布GAI目 次前言 . 引言 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4、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15 消防控制室 .26 巡视 .26.1 一般要求 .26.2 巡视内容 .27 单项检查 .37.1 一般要求 .37.2 单项检查内容 .38 联动检查 .48.1 一般规定 .48.2 联动检查内容 .49 检查测试工具和设备 .410 维护和故障处理程序 411 档案 511.1 内容 511.2 保存期限 5表A.1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5表A.2 建筑消防设施巡视记录 6表A.3 建筑消防设施测试记录 8表A.4 建筑消防设施检验报告 .10表A.5 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11GA .1-II前 言本标准的4.1、4.3、4.4、第5章、6.1

5、、7.1、8.1、第10章、第11章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第九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9)归口。III引 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是预防火灾发生、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有效措施。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建筑物产权、管理和使用单位的法定职责。为引导和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GA .1-4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维护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要求,

6、并提供了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410793 消防基本术语 第二部分GA502 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GA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3 术语和定义GB/T 14107 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巡查 exterior inspection对建筑消防设施直观属性的检查。3.2

7、单项检查 test inspection 依照相关标准,对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单项功能进行技术测试性的检查。3.3联动检查 access inspection 依照相关标准,对整体建筑各类消防设施进行联动功能测试和综合技术评价性的检查。4 总则4.1 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应当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4.2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4.3 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的技术要求和检查方法应当遵循 GA 503 的有关规定。4.4 管理要求:a)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由归口管理消防设施的部门实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巡查的职

8、责落实到相关工作岗位。b)从事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和联动检查的技术人员,应当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单位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联动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仪器设备,可以按照本标准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或具备相应消防设施安装资质的单位依照本标准实施。c)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记录和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记录,应由检测人员和检测单位签字盖章。检测人员和检测单位对出具的建筑消防设施测试检查记录和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记录(见附录A)负责。5d)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e)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和故

9、障消除的登记制度。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护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h的,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的同时,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5 消防控制室5.1 消防控制室应制定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员职责、接处警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5.2 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应当实行每日 24h 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5.3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并填写表 A.1 的相关内容。5.4 消防控

10、制室值班人员应当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5.5 正常工作状态下,报警联动控制设备应当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6 巡查6.1 一般要求 6.1.1 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和内容,并填写表 A.2。6.1.2 依照有关规定每日进行防火巡查的单位和设有电子巡更系统的单位,应将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纳入其中。其他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周至少一次。6.1.3 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

11、标识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6.2 巡查内容6.2.1 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自备发电设备状况,消防配电房、发电机房环境,消防电源末端切换装置工作状态。6.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区域显示器运行状况,CRT 图形显示器运行状况,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消防控制室工作环境。6.2.3 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6.

12、2.4 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消防卷盘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消防炮外观,启泵按钮外观。6.2.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6.2.6 泡沫灭火系统:泡沫喷头外观,泡沫消火栓外观,泡沫炮外观,泡沫产生器外观,泡沫液贮罐间环境,泡沫液贮罐外观,比例混合器外观,泡沫泵工作状态。6.2.7 气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控制器工作状态,储瓶间环境,气体瓶组或储罐外观,选择阀、驱动装置等组件外观,紧急启/停按钮外观,放气指示灯及报警器外观,喷嘴外观,防护区状况。6.2.8 防烟排烟系统:挡烟垂壁外观,送风阀外观,送风机工作状态,排烟阀外观,电动排烟窗外观

13、,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作状态,送风、排烟机房环境。GA .1-66.2.9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外观,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6.2.10 应急广播系统:扬声器外观,扩音机工作状态。6.2.11 消防专用电话:分机电话外观,插孔电话外观。6.2.12 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外观,防火门启闭状况,防火卷帘外观,防火卷帘工作状态。6.2.13 消防电梯:紧急按钮外观,轿厢内电话外观,消防电梯工作状态。6.2.14 灭火器:灭火器外观,设置位置状况。6.2.15 其他需要巡查的内容。7 单项检查 7.1 一般要求 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并

14、填写表 A.3。7.2 单项检查内容7.2.1 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末级配电箱处主、备电切换功能,发电机自动、手动启动试验,发电机燃料检查。7.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报装置的警报功能,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CRT 图形显示器、火灾显示盘的报警显示功能,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和显示。其中火灾报警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的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 25%。7.2.3 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水箱水量,增压设施压力工况,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的启泵和主备泵切换功能,管道阀门启闭功能。7.2.4 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炮出水及压力,消

15、火栓启泵按钮,系统功能。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 25%。7.2.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放水,末端试水装置放水。其中末端试水装置放水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 25%。7.2.6 泡沫灭火系统:泡沫液有效期和储存量,泡沫消防栓出水或出泡沫。7.2.7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储存量,模拟自动启动系统功能。7.2.8 防烟和排烟设施:机械加压送风机以及系统功能,送风机控制柜;机械排烟风机、排烟阀以及系统功能,排烟风机控制柜;电动排烟窗启、闭。7.2.9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电源切换和充电功能,标识正确性。7.2.10 消防电话和应急广播:通话、广播质量,应急情况下强制切换功能。7.2.11 防

16、火分隔设施:防火门启闭功能,防火卷帘自动启动和现场手动功能,电动防火门联动功能,电动防火阀的启、闭功能。7.2.12 消防电梯:首层按钮控制和联动电梯回首层,电梯轿厢内消防电话,电梯井排水设备。7.2.13 灭火器:检查灭火器型号、压力值和维修期限。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 25%。7.2.14 其他需要测试检查的内容。8 联动检查8.1 一般规定8.1.1 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综合检查、评定,并填写表 A.4。8.1.2 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

17、全重点的年度联动检查记录应在每年的 12 月30 日之前,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8.2 联动检查内容78.2.1 消防供电设施供电功能和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检查,检验供电能力。8.2.2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层、每回路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设备的功能试验。每 12 个月对每只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检查不少于一次。8.2.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末端放水,进行系统功能联动试验,水流指示器报警,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对消防设施上的仪器仪表进行校验;每 12 个月对每个末端放水阀检查不少于一次。8.2.4 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消防炮)出水,分别用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供水。每 12 个月累计对每个消火栓、

18、卷盘、水炮检查不少于一次。8.2.5 泡沫灭火系统结合泡沫灭火剂到期更换进行喷泡沫试验;检验系统功能;校验仪器仪表。8.2.6 通过报警联动,检验系统功能,进行模拟喷气试验;校验仪器仪表,存储容器称重。8.2.7 通过报警联动,检查电梯迫降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防火卷帘门及电动防火门的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消防广播切换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正压送风或者机械排烟系统功能,并测试风速、风压值。8.2.8 对每只灭火器选型、压力和有效期检查每 12 个月不少于 1 次。9 检查测试工具和设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用的工具和设备,可按 GA 502 有关消

19、防设施检测装备的要求配置。10 维护和故障处理程序10.1 消防设备、器材应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和产品的技术性能要求及时进行保养和更换。对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10.2 检查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实施检查的人员必须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填写表10.3 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 24h 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 5 个工作日内解决,恢复系统正常工作状态。10.4 故障排除后,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

20、,故障处理记录存档备查。11 档案11.1 内容建筑消防设施的档应包含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情况。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等原始技术资料。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单项检查记录、联动检查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11.2 保存期限11.2.1 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11.2.2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 1 年。11.2.3 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 3 年。GA .1-8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

21、理记录表各种记录表见表 A.1-表 A.5。表 A.1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火灾报警控制器运 行情 况报警性质消防联动控制器运行情况报警部位、故障原因及处理情况值班人 签名值班人 签名值班人 签名正常时间正常故障火警误报故障报警漏报 自动手动故障 时/时 时/时 时/时火灾报警控制器日运行情况记录火灾报警控制器型号自检消音复位主电源备用电源 检查人 故障及处理情况火灾报警控制器日检查情况记录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 注1:情况正常打“”,存在问题或故障的打“”;注2: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注3:本表为样表,单位可根据控制器数量及值班时段制表。9表

22、A.2 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巡查情况巡查项目 巡查内容 正常 故障 故障原因及处理情况消防电源工作状态自备发电设备状况消 防供配电设 施消防配电房、发电机房环境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区域显示器运行状况、CRT 图形显示器运行状况、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工作环境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工作状态水泵接合器外观、标识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消防供水设施泵房工作环境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消防炮外观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启泵按钮外观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末端试

23、水装置压力值泡沫喷头外观泡沫消火栓外观泡沫炮外观泡沫产生器外观泡沫液贮罐间环境泡沫液贮罐外观比例混合器外观泡沫灭火系统泡沫泵工作状态气体灭火控制器工作状态储瓶间环境气体瓶组或储罐外观选择阀、驱动装置等组件外观紧急启/停按钮外观放气指示灯及警报器外观喷嘴外观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状况GA .1-10巡查项目 巡查内容巡查情况正常 故障 故障原因及处理情况挡烟垂壁外观送风阀外观送风机工作状态排烟阀外观电动排烟窗外观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作状态防烟排烟系统送风、排烟机房环境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外观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扬声器外观应急广播系统 扩音机工作状态分机电话外

24、观消防专用电话 插孔电话外观防火门外观防火门启闭状况防火卷帘外观防火分隔设施防火卷帘工作状态紧急按钮外观轿厢内电话外观消 防电 梯消防电梯工作状态灭火器外观灭火器设置位置状况其他 设施巡 查 人(签名)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注 1:情况正常打“” ,存在问题或故障的打“” ,并在备注栏中写明存在问题或故障处理情况;注 2: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注 3:本表为样表,单位可根据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情况和巡查时间段制表。11表 A.3 建筑消防设施测试记录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实测记录消防配电 试验主、备电切换功能自备发电机

25、组 试验启动发电机组消防供电 配电储油设施 核对储油量火灾报警探测器 试验报警功能手动报警按钮 试验报警功能警报装置 试验警报功能报警控制器试验报警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警优先功能、打印机打印功能、火灾显示盘和 CRT 显示器的显示功能火灾报警系统联动控制设备 试验联动控制和显示功能消防水池 核对储水量消防水箱 核对储水量稳(增)压泵及气压水罐 试验启泵、停泵时的压力工况消防水泵 试验启泵和主、备泵切换功能消防供水管道阀门 试验管道阀门启闭功能室内消火栓 试验屋顶消火栓出水及静压室外消火栓 试验室外消火栓出水及静压消防炮 试验消防炮出水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启泵按钮 试验远距离启泵功能报警阀

26、组 试验放水阀放水及压力开关动作信号末端试水装置 试验末端放水及压力开关动作信号自动喷水系统水流指示器 核对反馈信号泡沫液储罐 核对泡沫液有效期和储存量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栓 试验泡沫栓出水或出泡沫瓶组与储罐 核对灭火剂储存量气体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控制设备 模拟自动启动,试验切断空调等相关联动风机 试验联动启动风机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送风口 核对送风口风速风机 试验联动启动风机机械排烟系统 排烟阀、电动排烟窗试验联动启动排烟阀、电动排烟窗;核对排烟口风速应急照明 试验切断正常供电,测量照度疏散指示标志 试验切断正常供电,测量照度GA .1-12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实测记录扩音器 试验联动启动和强制

27、切换功能应急广播系统 扬声器 测试音量、音质消防专用电话 试验通话质量防火门 试验启闭功能防火卷帘 试验手动、机械应急和自动控制功能防火分 隔电动防火阀 试验联动关闭功能消防电梯 试验按钮迫降和联动控制功能灭火器 核对选型、压力和有效期其他设施测试人(签名): 年 月 日 测试单位(盖章): 年 月 日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年 月 日注 1:情况正常在“实测记录”栏中标注“正常” ;注 2:发现的问题或存在故障应在“实测记录”栏中填写,并及时处置;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注 3:本表为样表,单位可根据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情况制表。13表 A.4 建筑消防

28、设施检验报告建 筑 名 称 地址使用性质 层数 高度 面积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建筑消防设施检验情况项 目 检 验 结 果 存在问题或故障处理情况消防供配电火灾报警系统消防供水消火栓(消防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防火分隔消防电梯灭火器其他设施检查说明:测试人(签名): 年 月 日 测试单位(盖章): 年 月 日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年 月 日注 1:情况正常在“检验结果”栏中标注“正常” ;注 2:发现的问题或存在故障应在“存在问题或故障处理情况”栏中填写,并及时处置;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

29、理记录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检查说明”栏填写。注 3:本表为样表,单位可根据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情况制表。GA .1-14表 A.5 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检 查 时 间 检查人 签名检查发现问题或故障消防安全管理人处理意见停用系统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问题或故障处理结果问题或故障排除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15附件 5:ICS 13.220.20 C 82 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Testing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systems2004-06-09 发布 2004-10-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G

30、A .1-16GA 5032004前言本标准的4.14.16、5.1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第九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9)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淑惠、何以申、刘激扬、丁余平、黄凤梅、苏丹、刘咏梅、冯爱全。17GA 5032004引 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是预防火灾发生,及时扑救初期火灾的有效措施。为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和测试工作,确保各类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依据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

31、尚未涉及的建筑消防设施,其检查和测试可参照本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 GA .1-18GA 5032004建 筑 消 防 设 施 检 测 技 术 规 程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检查和测试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要求,并提供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和测试。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7171993 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T 471

32、81996 火灾报警设备专业术语GB140031992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141071993 消防基本术语 第二部分 GB153221994 可燃气体探测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GB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68061997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168081997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GB174291998 火灾显示盘通用技术条件GB5011619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263199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A951995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3 术语和定义 GB/T 47181996、GB/T 1410

33、71993 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使用于本标准。3.1建筑消防设施 fire equipment in building 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各消防设施的组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选型,并应具有出厂产品合格证,消防产品应具有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件。灭火剂应在有效期内。4.1.2 各消防设施的组件、设备的永久性铭牌和按规定设置的标志,其文字和数据应齐全、符号应清晰、色标应正确。4.1.3 系统组件、设备、管道、线槽、支吊架等应完好无损、无锈蚀,设备、管道应无泄漏现象,导线和电缆的

34、连接、绝缘性能、接地电阻等应符合设计要求。4.1.4 检测用的仪器、仪表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计量检定合格。GA 5032004194.2 消防供配电设施 4.2.1 消防配电 4.2.1.1 消防设备配电箱应有区别于其他配电箱的明显标志,不同消防设备的配电箱应有明显区分标识。配电箱上的仪表、指示灯的显示应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应灵活可靠。4.2.1.2 切换备用电源的控制方式及操作程序应符合设计要求。4.2.2 自备发电机组4.2.2.1 发电机4.2.2.1.1 仪表、指示灯及开关按钮等应完好,显示应正常。4.2.2.1.2 自动启动并达到额定转速并发电的时间不应大于30s,发电机运行及输

35、出功率、电压、频率、相位的显示均应正常。4.2.2.1.3 机房通风设施运行正常。4.2.2.2 储油设施 4.2.2.2.1 储油箱内的油量应能满足发电机运行38h的用量,油位显示应正常。4.2.2.2.2 燃油标号应正确。4.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4.3.1 火灾探测器4.3.1.1 点型感烟探测器 应在试验烟气作用下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并启动探测器报警确认灯;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4.3.1.2 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 当对射光束的减光值达到1.0dB10dB时,应在30s内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启动探测器报警确认灯。4.3.1.3 点型、线型感温探测

36、器 应在试验热源作用下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点型探测器报警应启动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并应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4.3.1.4 火焰(或感光)探测器 应在试验光源作用下,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动作,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具有报警确认灯的探测器应同时启动报警确认灯,并应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4.3.1.5 可燃气体探测器 应符合 GB1532294的4.1、4.6要求。4.3.2 手动报警按钮 被触发时,应向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同时启动按钮的报警确认灯;应能手动复位。 4.3.3 火灾报警控制器 4.3.3.1 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集中、通用) 4.3.3.1.1 火灾报警

37、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检功能、显示与计时功能等,应符合 GB 4717 1993 4.2.1.24.2.1.6 的相关要求。 4.3.3.1.2 主电源断电时应自动转换至备用电源供电,主电源恢复后应自动转换为主电源供电,并应分别显示主、备电源的状态。 4.3.3.2 火灾显示盘 应符合 GB174291998的3.2.1.2要求。 4.3.3.3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4.3.3.3.1 应符合 GB168061997的4.2.4、4.2.5、4.2.6条要求。4.3.3.3.2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与输入/输出模块间的连线发生断路、短路时,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

38、。GA .1-20GA 50320044.3.3.4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4.3.3.4.1 可燃气体报警功能、故障报警功能、本机自检功能、显示与计时功能等,应符合GB16808-1997的3.2.2、3.2.4 3.2.6的相关规定。 4.3.3.4.2 主电源断电时应自动转换至备用电源供电,主电源恢复后应自动转换为主电源供电,并应分别显示主、备电源状态。 4.3.4 火灾警报装置 4.3.4.1 应在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的控制信号后,发出声警报或声、光警报。 4.3.4.2 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声警报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4.4 消防供水 4.4.1 消防水池 4.4

39、.1.1 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设施应正常。 4.4.1.2 补水设施应正常。 4.4.1.3 寒冷地区防冻措施完好。 4.4.2 消防水箱 4.4.2.1 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设施应正常。 4.4.2.2 消防出水管上的止回阀关闭时应严密。 4.4.2.3 寒冷地区防冻措施应完好。 4.4.3 稳压泵、增压泵及气压水罐 4.4.3.1 进出口阀门应常开。 4.4.3.2 启动运行应正常;启泵与停泵压力应符合设定值;压力表显示应正常。 4.4.4 消防水泵 4.4.4.1 消防水泵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标志牌。 4.4.4.2 进出口阀门应常开,标志牌应正确。 4.4.4.3 压力表、

40、试水阀及防超压装置等均应正常。 4.4.4.4 启动运行应正常,应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水泵状态的信号。 4.4.5 水泵控制柜 4.4.5.1 应有注明所属系统及编号的标志。 4.4.5.2 按钮、指示灯及仪表应正常,应能按钮启停每台水泵。 4.4.5.3 主泵不能正常投入运行时,应自动切换启动备用泵。 4.4.6 水泵接合器 4.4.6.1 应有注明所属系统和区域的标志牌。 4.4.6.2 控制阀应常开,且启闭灵活;单向阀安装方向应正确,止回阀应严密关闭。 4.4.6.3 寒冷地区防冻措施应完好。 4.5 消火栓、消防炮 4.5.1 室内消火栓 4.5.1.1 消火栓箱应有明显标志。 4.5.

41、1.2 消火栓箱组件应齐全,箱门应开关灵活,开度应符合要求。 4.5.1.3 消火栓的阀门应启闭灵活,栓口位置应便于连接水带。 4.5.2 室外消火栓 4.5.2.1 阀门应启闭灵活。 4.5.2.2 地下式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井内应无积水。 4.5.2.3 寒冷地区防冻措施应完好。 GA 5032004214.5.3 消防炮 4.5.3.1 控制阀应启闭灵活。 4.5.3.2 回转与仰俯操作应灵活,操作角度应符合设定值,定位机构应可靠。 4.5.4 启泵按钮 4.5.4.1 外观完好,有透明罩保护,并配有击碎工具。 4.5.4.2 被触发时,应直接启动消防泵,同时确认灯显示。 4.5.4.3

42、 按钮手动复位,确认灯随之复位。 4.5.5 系统功能 4.5.5.1 室内消火栓 4.5.5.1.1 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大于0.8MPa。 4.5.5.1.2 触发启泵按钮时,消防水泵应启动。 4.5.5.1.3 消防水泵启动后,栓口出水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大于0.5MPa。 4.5.5.2 消防炮 触发启泵按钮时,消防水泵应启动;出水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4.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湿式、干式、预作用系统应设置在自动控制状态。4.6.1 报警阀组 4.6.1.1 湿式报警阀组 4.6.1.1.1 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保护区域的标志牌,压力表显示应符合设定值。4.6

43、.1.1.2 控制阀应全部开启,并用锁具固定手轮,启闭标志应明显;采用信号阀时,反馈信号应正确。4.6.1.1.3 报警阀等组件应灵敏可靠;压力开关动作应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信号。4.6.1.2 干式报警阀组 4.6.1.2.1 应符合 4.6.1.1。4.6.1.2.2 空气压缩机和气压控制装置状态应正常;压力表显示应符合设定值。4.6.1.3 预作用报警阀组4.6.1.3.1 应符合4.6.1.1。4.6.1.3.2 配有充气装置时,应符合4.6.1.2.2。4.6.1.3.3 电磁阀的启闭及反馈信号应灵敏可靠。4.6.1.4 雨淋报警阀组 4.6.1.4.1 应符合4.6.1.1和4.6.

44、1.3.3。4.6.1.4.2 配置传动管时,传动管的压力表显示应符合设定值;气压传动管的供气装置应符合4.6.1.2.2条。 4.6.2 水流指示器 4.6.2.1 应有明显标志。4.6.2.2 信号阀应全开,并应反馈启闭信号。4.6.2.3 水流指示器的启动与复位应灵敏可靠,并同时反馈信号。4.6.3 喷头4.6.3.1 应符合设计选型。4.6.3.2 闭式喷头玻璃泡色标应符合设计要求。4.6.3.3 不得有变形和附着物、悬挂物。4.6.4 末端试水装置 阀门、试水接头、压力表和排水管应正常。4.6.5 系统功能 GA 50320044.6.5.1 湿式系统4.6.5.1.1 开启末端试水

45、装置后,出水压力不应低于0.05Mpa 。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压力开关应GA .1-22动作。4.6.5.1.2 报警阀动作后,距水力警铃3m远处的声压级不应低于70dB。 4.6.5.1.3 应在开启末端试水装置后5min内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4.6.5.1.4 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及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4.6.5.2 干式系统 4.6.5.2.1 开启末端试水装置阀门后,报警阀、压力开关应动作,联动启动排气阀入口电动阀与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报警。 4.6.5.2.2 报警阀动作后,距水力警铃3m远处的声压级不应低于70dB。4.6.5.2.3 开启末端试水装置后1min

46、,其出水压力不应低于0.05MPa 。4.6.5.2.4 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电动阀及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4.6.5.3 预作用系统4.6.5.3.1 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火灾后,应自动启动雨淋阀、排气阀入口电动阀及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应动作,距水力警铃3m远处的声压级不应低于70dB。4.6.5.3.2 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火灾后2min,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压力不应低于0.05MPa 。 4.6.5.3.3 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电磁阀、电动阀、水流指示器及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4.6.5.4 雨淋系统 4.6.5.4.1 应能自动和手动启动消防水泵和雨淋阀。 4.6

47、.5.4.2 当采用传动管控制的系统时,传动管泄压后,应联动消防水泵和雨淋阀。 4.6.5.4.3 压力开关应动作,距水力警铃3m远处的声压级不得低于70dB。 4.6.5.4.4 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电磁阀、消防水泵与压力开关的反馈信号。 4.6.5.4.5 并联设置多台雨淋阀组的系统,逻辑控制关系应符合设计要求。 4.6.5.5 水幕系统 4.6.5.5.1 自动控制的系统应符合4.6.5.4.1条4.6.5.4.3 条。 4.6.5.5.2 人为操作的系统,控制阀的启闭应灵活可靠。 4.6.5.6 水喷雾系统 应符合4.6.5.4。 4.7 泡沫灭火系统 4.7.1 供水设施、启泵按钮 应符合4.4条、4.5.4条。4.7.2 泡沫液贮罐 4.7.2.1 罐体或铭牌、标志牌上应清晰注明泡沫灭火剂的型号、配比浓度、泡沫灭火剂的有效日期和储量。 4.7.2.2 储罐的配件应齐全完好,液位计、呼吸阀、安全阀及压力表状态应正常。 4.7.3 比例混合器 4.7.3.1 应符合设计选型;液流方向应正确。4.7.3.2 阀门启闭应灵活,压力表应正常。4.7.4 泡沫产生器 4.7.4.1 应符合设计选型。4.7.4.2 吸气孔、发泡网及暴露的泡沫喷射口,不得有杂物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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