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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大学教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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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国际贸易教案课程说明:1、教学对象2、课程的性质与特征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专门研究国际间商品交换的具体过程的学科,是一门具有涉外活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科学。它涉及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国际金融、国际运输与保险等学科的某些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运用,它是国际经贸类专业必修的主要基础课程。国际贸易实务是在总结我国对外贸易实践,吸收各国的实际经验和习惯做法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因此,本课程的主要任务就是从经济和法律两个侧面,分析和研究国际商品交换的各种做法,总结我国的实践经验,学会在进出口业务活动中,灵活运用既能正确贯彻我国对外经济活动的方针政策,确保最佳经济

2、效益,又能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各种经营做法。本课程的研究对象是国际间商品交换的具体过程,从一个国家的角度看,具体体现在进出口业务活动的各个环节。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出口贸易的业务的各主要环节流程,了解在外贸实践环节中涉及到的证书、文件、单据等,掌握与国际贸易相关的法律、国际规则与惯例在实践中的恰当运用。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为学生进行外贸实务操作提供了理论基础及实际操作的可模仿性。3、教学内容与时间安排(以章或者节为单位)绪论-2 课时第一讲 国际贸易概述-4 课时第二讲 国际贸易术语-6 课时第三讲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条款-6 课时第四讲 国际运输方式-=-8 课时第五讲 国际货运保险-6

3、 课时第六讲 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6 课时第七讲 合同的商定于履行-6 课时第八讲 国际贸易方式-4 课时4、使用的教材国际贸易实务黎孝先著,对外贸易大学出版社出版社5、考试的形式与安排必须课程同学:闭卷考试 40%平时+60% 考试成绩绪论1、教学目标一、国际贸易的特点(Feature)二、国际货物买卖适用的法律与惯例三、国际贸易遵守的准则2四、国际货物贸易的基本做法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及其流程六、本课程的研究对象2、教学的要点一、国际贸易的特点(Feature)二、国际货物买卖适用的法律与惯例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及其流程3、教学方法与教学思路(讲授法、习题练习法)通过练习使学生对基本的国际

4、贸易的特点(Feature)、国际货物买卖适用的法律与惯例有较为熟悉的掌握。4、教学内容一、国际贸易的特点(Feature)国际贸易是跨国,地区性质的交易,是国内贸易的延伸。其特点:(一) 、一项具有涉外性质的商业活动(二) 、情况错综复杂(三) 、变化多端(具有不稳定性)(四) 、风险远大于国内贸易(五) 、线长、面广中间环节多(六) 、领域竞争异常激烈 二、国际货物买卖适用的法律与惯例(一)国际货物贸易适用的法律有两种:P4-51 适合合同当事人所在国国内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内法)2 适合有关的国际条约、公约或协定(国际) (International Treaty or Agreemen

5、t)(1)双边协定(2)多边协定(3)国际条约或公约例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 1980 年 4 月维也纳与进出口货物关系最大的国际条约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我国是最早加入的缔约国之一。(二)国际贸易适用的惯例 (International trade practice)P5-61 国际贸易惯例的含义:指国际组织根据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般习惯做法制定成文的规则,且这些规则,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被国际上普遍接受和广泛使用,而成为公认的国际贸易惯例。2 性质与作用: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不具有强制性,合同当事人是否采用国际贸易惯例,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当事人可以约定

6、采用某项国际贸易惯例,也可以约定排出出某项国际贸易惯例。可以通过政府或国际立法,赋予国际贸易惯例法律效力。3 有关国际货物贸易的主要国际惯例简介 P6-7(1)解释贸易术语的惯例(2)关于托收的惯例(3)关于跟单信用证的惯例(4)关于国际备用信用证的惯例(5)关于银行保函的惯例3、国际贸易遵守的准则(一)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二)缔约自由(三)公平交易(四)诚实信用(五)恪守合同(六)遵守法律-是一项最基本的强制性规范,也是国际上公认的准则。四、国际货物贸易的基本做法(一)进出口贸易的一般业务程序3(二)各种贸易方式的灵活运用(三)预防与解决合同争议的办法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及其流程国际货物买卖

7、合同的基本内容:(一)合同的标的 (二)货物的价格 (三)卖方的义务 (四)买方的义务 (五)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六、本课程的研究对象1 国际货物贸易有关法律与惯例的运用2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条款的约定3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商订与履行4 国际贸易方式的运用5、讨论题(思考题或者练习题等)国际贸易管理的性质和作用6、进一步阅读的材料(参考书、文章或者一段材料)作业:国际贸易实务 黎孝先主编(高职高专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年 11 月第一版,绪论课后案例分析第一讲 国际贸易概述 1、教学目标1 国际贸易的含义2 国际贸易的性质和作用3 国际贸易的惯例4 2000 通则2、教学的要点194

8、1 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与2000 通则 (INCOTERMS2000 区别与联系 3、教学方法与教学思路(讲授法、习题练习法)A 公司以 FOB 条件出口一批茶具,买方要求 A 公司代为租船,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 A 公司在约定日期内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不同意更换条件,以致延误了装运期,买方以此为由提出撤消合同。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我国某公司按 CIF 条件向欧洲某国进口商出口一批纺织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该出口公司在规定的期限、指定的我国某港口装船完毕,船公司签发了提单,然后去工商银行议付款项。第二天,出口公司接到客户来电,称装货海轮在海

9、上失火,该批纺织品全部烧毁,客户要求我公司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我公司退回全部货款。问:对客户的要求,我公司该如何处理?4、教学内容一、贸易术语的含义及作用国际贸易术语(International Trade Terms)又称为价格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以明确国际贸易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或到货地点,划分买卖双方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等问题,并用英文缩写形式(三个大写字母)表示的一种专门用语。国际贸易作用和性质贸易术语具有两重性:4一方面可以用来确定交易条件,也就是说,它可以说明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 中各自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另一方面,它又可以用来表示交

10、易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和价格的高低。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惯例的一种。它是国际贸易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又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简化交易手续缩短磋商时间减少贸易纠纷和节约费用等。2、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Warsaw-Oxford Rules 1932 1932 年华沙-牛津规则 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1941 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2000 通则 (INCOTERMS2000三 、INCOTER

11、MS 20001、 2000 通则的适用范围 2、 2000 通侧中的贸易术语 3、 2000 通则的主要变化5 讨论题(思考题或者练习题等)课后题6 进一步阅读的材料(参考书、文章或者一段材料)暂无第二讲 国际贸易术语1、教学目标1、掌握 6 种贸易术语2、对各贸易术语的相关责任,含义,风险划分界限,变形等重点掌握3、对每一种贸易术语的掌握主要从交货地点、风险转移界限、办理运输和保险的义务及相关费用的负担、进出口报关的责任及费用的负担和适用的运输方式等方面进行考虑。4、注意在实务中灵活运用各种贸易术语。2、教学重点FOB.CIF 对每一种贸易术语的掌握主要从交货地点、风险转移界限、办理运输和

12、保险的义务及相关费用的负担、进出口报关的责任及费用的负担和适用的运输方式等方面进行考虑3、教学方法与教学思路(讲授法、习题练习法)美国出口商与韩国进口商签定了一份 FOB 合同,合同规定由卖方出售 2000 公吨小麦给买方。小麦在装运港装船时是混装的,共装运了 5000 公吨,准备在目的地由船公司负责分拨 2000 公吨给买方。但载货船只在途中遇高温天气发生变质,共损失 2500 公吨。卖方声称其出售给买方的2000 公吨小麦在运输途中全部损失,并认为根据 FOB 合同,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已经转移给买方,故卖方对损失不负责任。买方则要求卖方履行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后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问:

13、仲裁机构将如何裁决4、教学内容第一节、六种主要的贸易术语5FOB-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FR-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加运费价( .指定目的港)FCA-Free Carrier(named place)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CPT-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14、of destination)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1、FOB 装运港船上交货(一)FOB 术语的含义(二)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三)使用 FOB 术语需注意的问题(四)卖方采用 FOB 术语的特别注意事项1、 “船舷为界”的确切含义严格地讲, “船舷为界”只是说明风险划分的界限,而不能一概而论地作为费用划分的界限。就风险划分而言, “船舷为界”表明:在装船时货物跌落码头或海中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后,包括在启航前和在运

15、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坏或灭失,则由买方承担。就费用划分而言, “船舷为界”是指:在一般情况下,卖方要承担装船的主要费用,而不包括货物装上船后的理舱费和平舱费。2000 通则在 FOB、CFR 和 CIF 序言中指出:如当事人各方无意以越过船舷作为完成交货(do not intend to deliver the goods across the ships rail),则应分别采用 FCA、CPT 和 CIP.2、风险的转移风险有时会提前转移但无论是风险的正常转移还是风险的提前转移都有前提条件,即货物需特定化(Specialization)。即货物已经适当地划归本合同,即已清楚地分开或以其他方式

16、特定为该合同项下的货物。风险点的后移如 FOB 合同的买方要求卖方提交“清洁已装船提单” ,而卖方也同意提供此种运输单据,凭以向买方收款的话,则该 FOB 合同的交货点已从“船舷”延伸到了“船舱” ,从而风险点相对于2000 通则已经后移。卖方必须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安全地装入船舱,并负担货物装入船舱为止的一切灭失或损坏的风险。3、船货衔接问题买方的“充分通知”义务在 FOB 合同中,由于租船或订舱是由买方负责办理的,因此,买方必须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及所要求的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若买方没给予卖方上述通知,有可能导致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付前转移,且买方还须6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卖方仓储

17、、保险等一切额外费用。卖方按时交货的义务卖方必须负责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和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如卖方因货未备妥而不能及时装运,则卖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空舱费(dead freight)或滞期费(demurrage)在 FOB 合同下,如成交货物的数量不大,只需部分舱位而用班轮装运时,卖方往往按照买卖双方之间明示或默示的协议,代买方办理各项装运手续,包括以卖方自己的名义订舱和取得提单。除非另有协议或根据行业习惯,买方应负责偿付卖方由于代办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卖方订不到舱位的风险由买方承担。4、卖方的“充分通知”义务5、 1941 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和2000 通则对 FO

18、B 术语解释的区别6、FOB 术语的变形(Variations)(1)FOB Liner Terms(班轮条件)(2)FOB Under Tackle (吊钩下交货)涉及驳运费(Lighterage ) 时由卖方负担。(3)FOB Stowed(理舱费在内)(4)FOB Trimmed(平舱费在内)(5)FOBST(卖方承担包括理舱费和平舱费在内的各项装船费用)关于装船费用的负担 5 讨论题(思考题或者练习题等)A 公司以 FOB 条件出口一批茶具,买方要求 A 公司代为租船,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 A 公司在约定日期内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不同意更换条件,以致延误了装运期,买方以此为由提出撤

19、消合同。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4)卖方采用 FOB 术语的特别注意事项“装船”和“风险”分界点两者的统一装船费用的负担(是否用其变形)提防“偷梁换柱”的 FOB 合同,特别小心合同中的付款、检验、交货条款的规定提防买方和船方勾结骗取货物第 2 节 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一)CIF 术语的含义(二)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三)CIF 术语的特点(四)使用 CIF 术语需注意的问题(1) CIF 术语的含义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负责租船订

20、舱,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以及保险费,并自费办理出口通关手续。但交货后货物灭失风险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由卖方转移给买方。该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表达式:CIF London(二)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注意交货地点、风险转移界限、办理运输和保险的义务及相关费用的负担、进出口报关的责任及费用的负担、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和适用的运输方式等要点,学习其他贸易术语时也要注意这几点。7卖方的基本义务:1、租船订舱并支付运费,按时交货,并发已装船通知。2、办理出口结关手续。3、负担货到装运港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4、提交约定的

21、各项单证或电子信息。5、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买方的基本义务:1、领货付款。 2、办理进口结关手续。3、负担货到装运港船舷后的一切风险。(三)CIF 术语的特点在 CIF 合同下, 卖方不保证货物一定安全到达目的港CIF 合同是 “单据买卖 ”。在 CIF 条件下,买方凭单付款,卖方凭单交货在 CIF 条件下,保险是卖方必须为买方利益办理的义务。通过保单的转让(交单)使买方获得直接向保险人索赔的权利(4)使用 CIF 术语需注意的问题1、卖方办理保险问题2、卖方办理租船订舱(charter a ship or book shipping space)问题3、象征性交货(Symbolic Deli

22、very)问题4、卸货费用的负担5、称 CIF 为 “到岸价”是错误的。6、注意国外同名港问题。(五) 、象征性交货问题象征性交货与实际交货(Physical Delivery)的概念:象征性交货(Symbolic Delivery)是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 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特权凭证在内的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实际交货(Physical Delivery)是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 定的货物提交给买方或其指定人,而不能以交单代替交货。象征性交货条件下,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CIF 合同中,要防止出现“要求卖方保证到货或以到货

23、做为付款条件”的陷阱条款。第 3 节 CFRCFR 成本加运费价(1)CFR 术语的含义成本加运费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并自费办理出口通关手续。但交货后货物灭失风险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由卖方转移给买方。(二)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该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表达式:CFR London注意交货地点、风险转移界限、办理运输和保险的义务及相关费用的负担、进出口报关的

24、责任及费用的负担、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和适用的运输方式等要点,学习其他贸易术语时也要注意这几点。卖方的基本义务:1、租船订舱并支付运费,按时交货,并发已装船通知。2、办理出口结关手续。3、负担货到装运港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 84、提交约定的各项单证或电子信息。买方的基本义务:1、领货付款。 2、办理进口结关手续。3、负担货到装运港船舷后的一切风险。 4、投保并支付保险费。(三)使用 CFR 应注意的问题1、卖方的“充分通知”义务2、卸货费用的负担FOB、CFR、CIF 的比较相同点:卖方 买方1、装货,充分通知2、出口手续,提供证件3、交单 1、接货2、进口手续,提供证件3、受单、付款4

25、、都是装运港交货,风险划分一致,都是以船舷为界5、交货性质相同,都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6、都只适合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不同点:租船订舱、支付运费(F)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I)租船订舱、支付运费(F) 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I)租船订舱、支付运费(F)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I)各组贸易术语总结(一)E 组术语(启运术语,Departure)(二)F 组术语(主运费未付术语,Main Carriage Unpaid)(三)C 组术语(主运费已付术语,Main Carriage Paid)注:C 组术语的风险划分界限和费用划分界限相分离注:以 F 组和 C 组术语成交的合同都属于装运合同。(四)D

26、组术语(到达术语,Arrival)以 D 组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到达合同。D 组术语中,除 DEQ十三种贸易术语列表对比术语 交货地点风险界限 运输 保险 报关 运输方式 交货性质EXW 工厂货交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任何 实际FCA 启运地货交承运人 买方 买方 分别 任何 象征FAS 装运港船边 买方 买方 分别 水上 实际FOB 装运港船舷 买方 买方 分别 水上 象征CFR 装运港船舷 卖方 买方 分别 水上 象征CIF 装运港船舷 卖方 卖方 分别 水上 象征CPT 启运地货交承运人 卖方 买方 分别 任何 象征CIP 启运地货交承运人 卖方 卖方 分别 任何 象征DAF 边境货交买

27、方 分别 分别 分别 任何 实际9DES 目的港船上 卖方 卖方 分别 水上 实际DEQ 目的港码头 卖方 卖方 分别 水上 实际DDU 目的地货交买方 卖方 卖方 分别 任何 实际DDP 目的地货交买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任何 实际5 讨论题(思考题或者练习题等)案例一: 我国某公司按 CIF 条件向欧洲某国进口商出口一批纺织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该出口公司在规定的期限、指定的我国某港口装船完毕,船公司签发了提单,然后去工商银行议付款项。第二天,出口公司接到客户来电,称装货海轮在海上失火,该批纺织品全部烧毁,客户要求我公司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28、,否则要求我公司退回全部货款。问:对客户的要求,我公司该如何处理?案例二:某出口公司按 CIF 伦敦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 9 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货运船只不迟于 12 月 2 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 12 月 2 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试分析:合同中有关条款存在的问题。6 进一步阅读的材料(参考书、文章或者一段材料)教材中自学的部分第三 讲 国际贸易买卖合同条款1 教学目标了解与掌握商品的命名、品质、数量及包装的含义、合同条款的表示方法。2 教学重点(1)品质的含义(2)表示品质的方法(3

29、) 商品的数量及计量单位(4) 包装的种类(5) 品质的含义及表示方法3 教学方法(讲授,图片演示,直观。4 教学内容一 商品的名称(品名)(1)商品的名称(品名):他是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种称呼。 (175)(2)商品的名称(175)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自然属性、用途以及性能特征。(1)加工成都越低的商品,其名称一般较多地反映该商品所具有的自然属性;(2)加工程度越高,其名称越多地体现该商品的性能特征。(3)命名的方法1 以其主要用于命名复印机,显微镜,洗衣机,2 以其所使用的主要原料命名棉布,不锈钢锅,皮手套,毛衣,羊绒衫,貂皮大衣3 以其主要成分命名鱼肝油,珍珠霜,西瓜霜,琵琶膏

30、,云南白药,青岛啤酒,北京醇,汾酒4 以其外观造型命名灯心糕,螺纹钢5 以其褒义词命名健力宝饮料,步步高复读机,6 以人物、地名命名孔府宴酒,龙井茶,景德镇瓷器,李宁,皮尔.卡丹,圣罗兰7 已制作工艺命名二锅头烧酒,工夫茶一 商品的名称(品名)规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 此条款是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得一项主要交易条件。 商品名称内容必须具体、明确,避免空泛、笼统不具体。 针对商品的实际情况作出实事求是的规定,凡不必要的描述性词句都不应列入。 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10 注意选用合适的品名,方便货物的进出口,节省运费,降低关税。 二 商品的品质(质量)(1)商品的质量指商品的内在品质与外观形态

31、的综合,内在品质: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结构,机械性能、化学成分和生物特征等自然属性。外观形态:颜色、光泽、透明度、款式、花色、造型等。(2)表示品质的方法表示品质的方法以实物表示 以说明表示1 看货买卖 凭规格买卖(使用最广)2 凭样品成交 凭等级买卖(1)凭卖方样品买卖 凭标准买卖(2) 凭买方样品买卖 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3) 凭对等样品买卖 凭商标或品牌买卖凭产地名称买卖品质(质量)条款的主要内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卖方交货必须符合约定的质量,如果卖方交货不符合约定的品质条件,买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也可要求修理或交付替代货物,甚至拒收货物和撤销合同。订立品质条款应注意的事项正

32、确运用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1) 凡是能用科学方法说明质量的商品,适用凭规格、等级、标准买卖;(2)有特色的名优商品,适用凭牌号、商标买卖;(3)具有地方风味和特色的商品,适用凭产地名称买卖;(4)机械、电工、仪器仪表产品,适用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5)难以规格化、标准化的商品,适用凭样品买卖。 (6)在凭样品买卖时合同中药列明杨敏的编号,寄送和确认日期 (7)避免使用“大约” “左右”等含糊不清的词语品质机动幅度品质机动幅度:指允许买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指标可有一定幅度范围内的差异,只要卖方 所交货物的品质没有超出机动幅度的番风味,买方就无权举手货物。-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初级产品以及某些工业制成品

33、 品质公差(1)品质公差是指为国际同行业所公认的或买卖双方认可的产品品质的差异。这种为国际上所公认的品质误差,即使在合同中不作规定,卖方交货品质在公认的误差范围内,也可以认为符合合同。(2)不论品质机动幅度,还是品质公差,一般只对影响商品价格和使用价值的主要指标作具体规定。在品质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范围内,交货品质如有上下,一般都不另行计算增减价格,即按照合同价格计收货款。但是有的货物,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也可按比例计算增减价格,并在合同中订立“增减价条款” 。 三 商品的数量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计算重量的方法数量条款的基本内容四 商品的包装的种类:运输包装、销售包装运输

34、包装的分类运输包装上的标志销售包装11包装条款的内容条形码标志包装条款5 讨论题(思考题或者练习题等)青岛某出口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苹果,合同及来证上均写的是三级品,但到发货时才发现三级苹果库存告罄,于是该出口公司改为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苹果仍按三级计价。 ”请问,这种以好顶次的做法是否妥当?合同中数量条款规定“10 000MT 5% more or less at the sellers option”,卖方正待交货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问:(1)如果你是卖方,拟实际交货多少数量?(2)如果你是买方,在磋商合同条款时,有何注意事项?6 进一步阅读的材料(参考书、文章或者一段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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