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一、编制依据本施工安全组织设计根据 210 国道榆林至陕蒙界公路改建工程 N7标合同段,中华人民共和国 JT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 JTJ075-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文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达标标准进行编制。二、工程概况210 国道榆林至陕蒙界公路改建工程 N7 标合同段位于孟家湾乡孟家湾村与四道河则村之间,由德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桩号K265+000K269+500, 二级公路设计标准,路面宽 10 米,总线路全长 4.5 公里,整个工程由路基、桥涵等项目组成。三、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根据工程项目情况本合同段项目部领导班子
2、设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及专职安全员等职位。四、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生产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遏制并杜绝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生产安全保证体系,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第三条 生产安全必须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协同,层层负责,人人把关,群防群治的管理格局,积极营造良好生产安全环境。第四条 本
3、办法适用于 210 国道榆林至陕蒙界公路改建工程 N7标合同段项目部及各施工队。 第一章 安全生产目标第五条 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生产安全、公路交通安全一般以上责任事故,消灭车辆、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或火灾等造成一次经济损失 10 万元(含)以上的事故;年因工死亡率小于 0.15,年重伤率小于 0.5,年轻伤率小于 5。第六条 项目部所属各级单位要细化安全生产目标,把生产安全指标层层分解到每个作业队、班组和员工,一级保一级,一级包一级,逐级落实。第三章 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 项目部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各工队成立相应的安全生
4、产领导小组,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研究确定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制定本项目安全健康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研究决策安全生产重大事项。2、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本项目综合应急预案。监督各分部、各队制定专项、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演练。3、对本项目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 ”原则提出处理建议或做出处理决定。4、研究表彰、奖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处罚在生产安全事故中有重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第八条 项目部设立安质部,配备 1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各施工队配备 1 名专职安全员,工班设兼
5、职安全员。安全管理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并保持稳定。第九条 项目安质环保部职责1、依照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对工程项目施工的人身、设备、财产等安全工作实施监管;2、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紧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实施。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预防事故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3、贯彻执行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等安全控制重点,随时了解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4、严格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抓好标准化管理和文明施工,监督防护用品的管理与使用;5、组织本项目定期与不定
6、期安全检查,及时掌握和了解施工生产场所安全现况,及时对现场事故隐患立即或限期整改,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有权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停工整顿或罚款等措施;6、定期向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严格奖惩;7、监督检查外部劳务队伍安全生产情况,制止“三违” ;8、按规定报告事故,组织和参加或协助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负责一般未遂和轻伤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安全报表和员工伤亡事故调查、统计、报告和处理。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实施。第十条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与权限一、职责1、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2、对生产物资、机具、设备、锅炉、压力
7、容器的安全装置、作业现场等进行监督检查。3、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中有关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并监督按期实现。4、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发放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报告并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二、权力1、有权制止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错误行为,对情节严重的,建议严肃处理。2、有权责令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设备停止使用,生产场所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3、有权制止“三违” ,对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施工现场,责令停止作业,并建议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对弄虚作假、隐瞒员工伤亡事故的单位有权监督检查。5、安全监察人员检查发现问题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
8、程度,有权填发生产安全隐患罚款通知书实施处罚。第十一条 队专职安全员,在本队范围内,履行下列职责:1、专职安全员在队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业务上受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和安监人员指导;2、协助队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防护措施,检查督促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安全施工作业;3、督促班(组) 长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并做好安全日志;4、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纠正和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对违章违纪责任者有权按规定处以罚款;5、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安全员检查证,上岗时必须佩带标志,秉公办事,尽职尽责;6、对因失职而造成伤亡事故承担责任。第十二条 施工作业班组设兼
9、职安全监督员,在本班组范围内,履行下列职责:1、协助班组长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2、检查本班组作业区域内的安全防护设施等,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班组长或相关人员处理;3、指导本班组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协助处理伤亡事故。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三条 项目部各级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起严密、有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项目实行安全包保责任制,形成安全工作一级保一级、一级包一级的格局,以保证项目总体安全目标的实现。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责任项目经
10、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和管理者,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1、负责组织和督促本项目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主持制定执行规定和细则等。2、完善本项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合理配置安全管理资源,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4、组织本项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5、组织编制本项目安全施工措施。抓好标准化管理,保证安全体系有效运行。6、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对上级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存在问题,按照“三定”原则予以及时整改,并
11、按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反馈。7、组织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按工程项目合同要求,合理配置安全生产要素,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防止不顾安全片面追求工程进度、经济效益行为的发生,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责任事故。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按照“ 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分析、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第十五条 项目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责任1、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工作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劳保法规和上级规章制度,督促、检查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3、抓好安全教育培训、文明施工和标准化管理,保证安全体系有效运行;4、组织
12、和参加定期或专项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评比,对检查出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威胁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5、对分管单位、外部劳务队伍严格监督管理,加强过程监控;6、具体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安全事故并如实上报。第十六条 项目总工程师责任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安全技术工作;2、参加编制审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处理和解决施工现场安全技术问题;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识别重大危险源,制定、审查危险源控制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有可行性和针对性,并认真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主持制定工程项目技术措施计划和季
13、节性施工方案时,必须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5、主持项目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设施、设备,按规定组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及重要工序施工前,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7、组织安全技术培训,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在使用“四新”技术时,必须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的预防和整改提出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8、组织或参加本项目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危及员工生命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停止施工,以确保员工人身安全;9、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技术
14、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承担技术上领导责任。第十七条 工队长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项目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办法细则、安全补充规定等。2、运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为他们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组织员工安全生产的思想和劳动纪律教育。认真落实“三工制” ,并督促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每周组织一次员工安全技术操作教育。4、主持安全生产碰头会议,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人员、负责项目、完成时间、地点、数量和衡量标准,确保实现安全生产。5、负责本作业项目危险源控制,具体实施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15、和保证安全的措施。并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措施和预案告知员工。6、负责定期月检、旬检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各工种、各工序存在的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本身无力解决的问题,报请项目部给予解决。7、督促有关人员按规定及时申请、购置、发放施工防护和防寒用品。 8、严格审查外部劳务队伍安全资质,签订有效施工合同,审核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加强过程监控。9、组织轻、重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追查、分析,实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10、组织对伤亡事故的现场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对责任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11、有权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的奖惩事项。第十
16、八条 班(组)长责任1、贯彻执行上级和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本班、组作业人员制订安全守则,以身作则,带头实施。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听从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指导,制止违章操作,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3、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地,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坚持交接班制,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对不能解决的问题,立即报告上级处理。4、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防护、防寒用品,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保管,并教育工人充分注意,正确使用。5、在工作期间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如情况紧急排除有困难时,先通知工人离开危险区后,再报告上级处理。
17、6、发生工伤事故,在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或工地负责人。组织本班、组员工协助调查、处理。7、负责本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坚持“三工”制度和周一安全活动。8、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要进行教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9、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指令,必要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10、对“三违”制止不力或因失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第十九条 岗位作业人员责任1、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素质,严格执行“两纪一化” ,保证安全生产。2、了解和熟悉其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
18、应急措施,严格执行“三工”制度,提高自防、互防、自控、联控的安全技能。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持证上岗。4、服从管理,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生产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做到“三不伤害” 。5、发生事故,积极进行抢救,并立即向上级报告。6、对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权建议改进,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行为,并可越级反映。7、因违章操作或不听从指挥造成的事故,承担直接责任。第二十条 项目部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1、施工技术部: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合同要求,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规范
19、施工作业秩序,选定安全可靠施工方法,文明施工。组织科技攻关,积极推行“四新”技术,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对于本项目中施工作业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的特殊项目,施工作业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参加安全检查,提出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2、物资设备部:负责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物资管理规定。负责对物资管理人员,机械、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机械车辆和设备的调配验收、使用、检查、维修等管理工作。负责汽车运输安全管理;负责采购供应符合设计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物资和器材,严格对危险品请领、贮存、保管和发放规定。
20、组织或参加由机械设备和交通运输造成伤亡事故的调查与处理。3、财务部:负责在编制施工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安排安全生产费用。财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安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劳保费用,做到专款专用。认真执行有关安全奖惩规定,按时拨付安全奖励经费,收扣对事故责任单位或人员罚款。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资金,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4、综合办公室: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对新工人、特殊工种、外部劳务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作业场所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监测,做好职业病健康防治工作,对因工伤残和患有职业病的员工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5、试验室:负责对试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
21、对试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的维护维修,确保设备性能良好。妥善保管试验用化学试剂,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有关条例。第五章 安全教育培训第二十一条 安全教育制度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安全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建设主管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证书;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资格培训, 经考试合格,取得建设主管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 C 类安全证书;3、其它管理人员教育。项目部行政、工程技术、后勤保障等管理人员, 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4、队教育。每月安全教育周制度。为员工上安全技术课、学习安全文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分析事故、交流经验等;5、工班教育。每周安
22、全活动日制度。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等,总结一周安全生产情况;6、 “三工”教育。工前提施工安全要求;工中检查施工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对隐患及时整改;工后讲评,严格奖惩;7、 “三级”教育。新员工必须经项目部、分部(队) 、工班三级安全教育后上岗。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主要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较大事故应急予案;事故案例等。分部(队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案例等。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岗位
23、安全操作规程;各种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在熟练工带领下上岗操作。对换岗工人,必须经过培训教育合格后上岗。第二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对电工、焊工、起重工、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爆破工等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操作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上岗。汽车起重驾驶人员,应持“双证”上岗。第二十三条 安全宣传制度在施工现场及员工生活区要张贴或悬挂安全生产标语、安全生产宣传栏、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等;充分利用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氛围。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
24、检查制度1、定期检查。项目部每月由项目经理、副经理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分队每旬由分部队长组织一次全面检查,班组每周一次,专业人员每日检查。2、不定期检查。做好防暑、防洪、防寒、防风及沙尘暴等季节性检查, 节日前安全、防火检查。3、专项检查。对危险因素较大的施工项目必要时进行检查。隧道爆破、高边坡施工等。检查均应做好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落实措施的时间和责任人,切实消除隐患。各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情况,要及时汇总,对存在问题及时梳理,消除隐患。 第二十五条 安全检查内容:各层次人员安全意识的树立,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劳动纪律
25、、作业纪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警示标志,文明施工,作业区域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等。检查重点: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查危害、推广经验、吸取事故教训。一般性的安全检查内容见附表 1,特殊性的检查提前编制检查计划进行检查。第七章 安全管理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安全一般要求根据施工现场地形、地貌详细规划施工平面布置,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仓库、加工车间,主要机械设备位置及工地办公、生活设施等临时工程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在危险地段或部位等场所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一切建筑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施工设施构件等)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各类材料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项
26、目部各级单位要建立安全防火、防洪责任制,并划分防火责任区。建立施工动火审批制度,防火期内禁止野外吸烟、取暖、野炊等野外用火,防火期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森林防火区域,不得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域野外用火,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域施工经过批准。易燃及可燃材料建立专门仓库,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 20m 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方,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宿舍内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生产生活临时用电符合用电安全规程。第二十七条 安全标准工地建设1、按照公司规定,达到“三化、三全”标准。2、项目部每半年要对开展安全标准工地活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7、年终评比。第八章 外部劳务队伍安全管理第二十八条 外部劳务队伍招聘、选用、管理按公司工程项目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第二十九条 项目使用外部劳务队伍,必须坚持标准,严格资质审查。与劳务队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同要有安全规定、安全责任、双方约定其他安全事项及违约责任等有关安全生产内容,此外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书。对外部劳务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必须纳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三十条 项目部各级把外部劳务队伍安全管理纳入全员安全管理,项目部在实施安全生产奖罚时,外部劳务队伍安全生产情况要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第三十一条 外部劳务队伍日常安全管理自行负责。但必须遵守和执行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
28、,服从项目部安全管理与监督。第三十二条 项目部各工队单位必须对外部劳务队伍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实施加强对外部劳务队伍劳动保护监督,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第三十三条 项目部各级单位对使用外部劳务必须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结合工程特点,对其进行安全规程、操作方法、技术规范等基本生产技能的培训,进行法规法纪、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消防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教育。第三十四条 要认真对外部劳务工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让外部劳务单独在现场作业。必须选派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对施工中每道工序进行现场监理,组织外部劳务严格按技术规范、安全规定操作规程作业,加强对外部劳务施工安全监控。第三十
29、五条 项目部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加强对外部劳务队伍安全生产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档案、台帐等基础资料。按时准确收集汇总逐级上报,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用工单位外部劳务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本规定有效实施。第三十六条 项目部用工单位做好外部劳务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提供确保外部劳务安全和健康作业环境,推广使用安全先进设施,积极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和成果保障外部劳务人员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劳动保护等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强令外部劳务违章冒险作业。第三十七条 外部劳务工班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不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并拒绝接受整改,应予辞退;不能保证工期和质量,应予辞退;出现工程
30、质量事故、工伤事故频发或发生重大死亡事故均予辞退。第三十八条 项目部对劳务队伍安全教育与培训必须纳入管理范畴,建立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制定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第九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第三十九条 各分队应进行危险源辨识,对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预案和措施。第四十条 各工队工程技术、物资设备等有关部门,在编制生产计划或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第四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中,由施工技术部门编制安全技术
31、措施,其内容主要有:防止人身伤亡、行车、设备、交通事故、职业中毒,保暖、降温等技术要求和措施;作业场所、设备的安全技术设施以及劳动保护措施等。由物资设备部门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第四十二条 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爆破、高边坡施工、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吊装、脚手架、拆除等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对重大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及水中、有毒、高空、交叉、高温、冬季、防洪等作业,均应编制专业安全技术措施。第四十三条 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将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专业安全技术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交底,交底时应作出详
32、细说明,并经双方签字确认。第十章 安全生产投入及实施第四十四条 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第四十五条 安全费用计提标准与依据。以财政部财企2006478 号文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依据。第四十六条 项目部在每年 12 月需确定项目下年度用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第四十七条 投入计划内容充分考虑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器材、安全技术、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辅助设施、应急救援、隐患整改及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的相关费用。第四十八条 项目部认真实施“安全资金投入计划” ,设立台账进行记录、统计
33、,定期上报相关部门,财务部门列账管理。安全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第四十九条 开展安全成本统计核算,安全成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控制成本。即为了保证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与人身安全发生费用。二是事故成本。即未达到安全生产而造成损失。事故成本包括设备损坏费、事故处理费、停工费、返工损失费、复检费、间接损失费、诉讼费、被索赔费、罚款、维修费、复工安全条件认证费、保险费增加等费用。通过各项费用所在占比重,找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中存在问题,有的放矢地改进管理,以必要控制成本投入,提高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十一章 例行会议第五十条 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并协调解决现场安全、职业健康管理工
34、作中的具体问题;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制定阶段性安全工作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各单位在定期召开的工程例会上,按照“五同时”的要求,研究、协调解决与布置安全工作。第五十一条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会议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第五十二条 项目部安质环保部门每周召开一次由队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管理专业例会,及时掌握和了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安全管理工作。第五十三条 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专业例会有完整记录,并立卷存档。第十二章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第五十四条 事故统计范围1、凡在项目施工生产现场或工作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均列入统计。2、因施
35、工造成的交通事故。3、在国有公路上发生由我方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4、非责任安全事故,由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单位无权认定事故性质。5、负伤人员在事故结案(60 日)后死亡,一般不再组织调查或统计,如有必要,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重新调查。第五十五条 事故报告及报表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1、报告时间:项目部凡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立即电话报告项目经理,在 1 小时内逐级上报监理单位、建设和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并在事故发生小时内书面报告上述单位。任何人不得瞒报、迟报或拖延不报。2、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项目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伤亡人数和估计经济损失、已
36、采取应急措施。3、报告程序:项目发生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按隶属关系分别上报公司安质环保部;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在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时,上报公司安质环保部。4、事故抢救:一般以上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书面报告: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交通、火灾 7 日内,伤亡人数有变化的,应及时补报,负伤后超过 1 月死亡者,不再补报。二、事故报告和事故报表上报责任1、项目部各级主要领导是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不及时、准确上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负领导责任。2、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统
37、计报告的具体管理工作,部门领导和专业岗位人员对不及时、准确上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负直接责任。第五十六条 事故的调查处理: 1、轻伤事故由项目部或工程队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结案,结案资料备案存档。2、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由项目部会同属地设区的市级安监部门或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调查,重大以上事故公司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调查。60 天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政府在 15 天内批复结案。特殊情况,事故调查报告延长时间不得超过 60 天,特别重大事故批复不得超过 30 天。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财物,做好现场记录,为事故调查提供依
38、据。第十三章 项目安全生产奖惩第五十七条 结合项目实际,实行 “安全包保责任状”和日常检查奖罚结合的奖罚方式,做到奖罚严明。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第五十八条 年度获得市级、建设单位安全文明工地,对各施工队奖励 2000 元。第五十九条 项目部每月对施工安全进行检查评比。项目部每年评选一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按 1000 元进行奖励。对及时发现的事故,避免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人员,报请项目部领导给予500 2000 元的奖励。日常巡查处罚收入作为奖励基金,项目工程安全巡查处罚项目见附件。对于交通
39、部信用评价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扣分情况,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双倍处罚。第六十条 项目部依据安全工作包保责任状,年终兑现时,对未达标的队领导实施处罚。第六十一条 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罚(一) 发生因工生产安全事故,每重伤 1 人处以罚款 10 万元,每死亡 1 人处以罚款 30 万元。(二) 一年内发生两次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第二次以后(含第二次) ,增罚 100%。(三)发生机械设备或火灾、爆炸等经济损失事故,对责任单位按直接经济损失的 20%罚款。(四)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每重伤 1 人处以罚款 5 万元。每死亡 1 人处以罚款 20 万元。(五)发生员工非因工责任死亡事故的,每死亡
40、1 人处以罚款10 万元。(六) 发生未遂责任事故,一般未遂事故处罚 10 万元,重大未遂事故处罚 20 万元。(七) 谎报或隐瞒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被群众举报查实或查出的,每起事故对单位加罚 20 万元;单位和领导已获得的荣誉或奖金,除追回奖金、奖牌外,再处以奖金额的 2 倍罚款。(八) 重大安全隐患逾期不整改的,处以 3 万元罚款。第六十二条 发生安全事故后对责任人的经济处罚(一) 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按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根据项目部规定处以罚款,其罚款内容与标准:1、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单位的主管领导,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40%至 80%
41、的罚款。(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80%的罚款; (2)迟报或漏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40-60%的罚款;(3)在事故调查期间擅离职守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60-80%的罚款; 2、 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单位的主管、分管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60%至 90%的罚款。(1)谎报或瞒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60-80%的罚款;(2)伪造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4)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5)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有第 25 项行为之一的,均处上一年年收入
42、 80-90%的罚款。3、 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单位的主管、分管领导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30%的罚款;(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40%的罚款;(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60%的罚款;(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80%的罚款;4、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经理部主管、分管领导和其它管理人员,事故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的罚款,比照上述规定执行。(二) 发生未遂事故的工程队主管、分管领导和其它管理人员,事故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按以下规定罚款:事故等级队正职,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直接责任人
43、 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一般未遂事故 800 元 1000 元 800 元 500 元重大未遂事故 1500 元 2000 元1500元 1000 元第六十三条 对领导及责任人的安全责任追究对领导及责任人的安全责任追究由上级部门按规定执行。第十四章 附 则第六十四条 “未遂事故”是指已发生,但未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1、一般未遂事故:涉险 10 人以下的事故。2、重大未遂事故:涉险 10 人以上(含 10 人)的事故;涉外事故。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涉及到的专业术语解释。三工制:即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议。三化、三全:即现场规范化、作业标准化、施工生产科学化;制度健全、资料
44、齐全、总结经验全面。三违:即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四新: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两纪一化:即劳动纪律、作业纪律、标准化作业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三定:即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项目结束后自动废止。本办法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附件:安全巡查处罚一览表德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0 国道榆林至陕蒙界公路改建工程N7 标项目经理部2016 年 4 月
45、22 日附件 安全巡查处罚一览表序号 类别 危险源名称(处罚项目) 罚款金额(元) 整改期限 检查情况 整改情况1 未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及设立专职安全员 100 2 天2 未逐层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 100 2 天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齐全。缺一项罚款 50 5 天4 安全学习、宣传、教育、培训不健全。对各类人员进行有针对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面达到 100%;缺一项目罚款 30 5 天5 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罚款 100 立即整改6 未成立抢险队伍(小组) 100 2 天7 分项工程开工未及时上报专项安全措施。每项罚款 50 立即整改8 安全隐患在整改期内未及时整改。一项罚款 100
46、 2 天9 发生安全事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者。每次罚款 500 按有关规定 处理10 安全员日常不巡视检查工地,关键工序不在现场。罚款 100 立即整改11 不定期检查施工安全、无记录。罚款 50 立即整改12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无记录。罚款 50 立即整改13 按照公司规定,安全台帐不健全 100 5 天14 未进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100 立即整改15 逐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100 立即整改16 专项安全技术方案、评审验证记录 100 立即整改17 安全操作规程 100 立即整改18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100 2 天19 建立适用法律法规和其
47、他要求 50 5 天20 未建立安全投入与管理方案 50 5 天21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应急准备与响应机制 100 5 天序号 类别 危险源名称(处罚项目) 罚款金额(元) 整改期限 检查情况 整改情况22 临时道路未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 100 2 天23 临时房屋修建选址不当,存在安全隐患的 100 3 天24临设施工 临时房屋用材质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100 3 天25 临时用电未采用绝缘的低压线路,存在安全隐患的 100 立即整改26 工地用电不符合“三相五线制”,配电箱接线不规范,不关门不上锁。每项每次罚款 50 1 天27 配电箱、开关箱用铜、铝线替代保险丝(片)。每处罚
48、款 100 立即整改28 进行检修时也不断开电源; 每次罚款 50 立即整改29 工地用电不架空,地上乱拉乱扯;电(缆)线老化不更换,破损及接头包扎不牢靠。每次每处罚款 50 立即整改30 变压器超负荷运行、发电机室无防火设备、发电机运转时人体接触带电部分。每次罚款 50 立即整改31 变压器安装在地面上时,周围没有设围栏; 50 立即整改32 电线上晾晒衣物及其它物品 10 立即整改33施工用电宿舍及工棚内随意乱拉电线,并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有可能超负荷运行的,每处罚款。 50 立即整改34 支架搭设不规范,使用锈蚀严重扭曲变形的脚手架;基底不平不实;未有上下阶梯、斜道;未经安全自检、监理
49、同意擅自作业。每处罚款 100 立即整改35 高空作业平台脚手板未满铺,有探头板。每处罚款 50 立即整改36 高空作业平台无护栏及张拉安全网。每处罚款 50 立即整改37 双重作业无有效的安全措施;上层作业人员向下掷材料、工具及其他物件。每处每次罚款 50 立即整改38 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扣好钩环或用绳索、软线、链条等代替安全带,每人一次罚款 20 立即整改39 高处作业点下方,有人逗留,且不带安全帽,每人一次罚款 20 立即整改40 在-10以下寒冷地区施工时,在没有防寒措施情况下,在高空作业超过 2 小时,检查发现一次罚款 30 立即整改41高空作业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仍进行高处作业;发现一次罚款 50 立即整改序号 类别 危险源名称(处罚项目) 罚款金额(元) 整改期限 检查情况 整改情况42 起吊或搬运未设专人统一指挥和制定明确的信号及具体的安全措施,夜间作业没有照明设施; 100 立即整改43 起重机在运行中作业人员站在起吊物上,物件悬空时,指挥或驾驶人员离开岗位; 500 立即整改44 千斤绳夹角过大,钢绳安全系数小、打结、扭曲、断丝、摩擦物体或使用不当 50 立即整改45 特种设备未经当地质监部门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便投入使用,起重机的制动、限位、联锁及保护装置等不齐全,在轨道上移动时未设车档 50 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