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xx 市银河之都人行天桥工程工程地点:xx 市民族路发包人: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人:xx 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证书等级:乙级(2427-sy)签订日期:20xx 年 7 月 日发包人: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人:xx 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xx 市银河之都 A、C 栋人行天桥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设计规模:约 74 二、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该项目设计图肆套,电子文档壹份。三、设计费用期限及交付进度:1、设计费用为一万元(壹万元整)人民币包干;设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十天内。2、设计人按
2、要求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图纸后,三日之内发包人认可,发包人认可后三日内支付 60%设计费给设计人,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给设计人。四、双方责任:1、发包人协调设计人与该项目总设计单位的对接工作。2、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范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4、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为:50 年5、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将根据损失的程度,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6、设计人必须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7、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肆份,设计人两份。发包人: 设计人:签 字(盖章): 签 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