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 年南通大学教材采购招标公告我校 2013 年教材采购的招、投标工作已经开始,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投标文件及要求1.出具企业的三证一照(工商税务登记证、出版物发行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2.出具单位各种资质证书(含代理各出版社的代理证书)。3.投标单位要提供为各高校服务的主要业绩佐证材料,以及服务、业绩、信誉、承诺 等相应证明材料。教材供应少于 15 所高校的 单位不能应标。4.提供单位概况及通讯地址、联系人、 电话、邮政编码 等信息。5.投标书应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另提供报价单三份,要求单独装订。标书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单 位公章或企
2、业法人章。6.凡中标单位,需缴纳 500 元评标费, 签订协议时统一到我校财务办理。二、邀标内容及要求南通大学 2013 年秋季教材采购总码洋为 1000 万元左右,分两类教材进行招标:医学类和非医学类。投标单位必须分类投标报价,报价时要求说明相应类别教材总码洋的折扣率等情况。三、评标原则和方法1.我校将本着“ 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 严格按招 标程序开展招标、 评标工作。2.学校教材招标采购工作小组负责从教材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若干专家成立评标专家组。3.不具有图书、教材经营资质的单位投标以及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内容不真实或不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和要求的标书,将作废标处理。4.对应
3、两类标段,评标专家组根据投标单位报价以及标书规范性、单位资信、业绩信誉、服务承诺、能提供的优惠条件等情况进行 综合评议。医学 类教材确定一家中标单位,非医学类教材确定三家中标单位,三家中标单位教材采购按校区分配,采购总量按排名先后 顺序适度递减。5.继续教育类教材和研究生类教材不单独招标,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结算付款参照中标价进行。四、服务要求1.对于我校提供的教材订单,中标单位应在接到征订单后 2 日内回告我校教材科,如不回告,则视为能保证供货。2.中标单位必须保证能按我校提出的到货时间、品种和数量等要求,专车送至指定校区教材仓库,不可采用委托货运公司运货或托运等方式,并按要求进行教材的卸货
4、、搬运、摆放等工作。3.无条件接收我校提供的追补教材订单(品种和数量不限),并保证在 7 日内送达指定校区教材仓库。追 补教材的折率与中标价的折率一致。4.当季教材帐结算前允许退货,所供教材如出现装订或印刷等质量问题,无条件更换或退货,并由中标单位承担所需全部费用。5.根据我校的需求,中标单位派专人参加我校学生教材的发放工作。6.及时向我校提供新华书店、相关代理、出版社等单位的教材出版信息及发行资料。7.真正兑现应标书中的所有承诺及优惠条件。8.积极、认真地做好新版教材的宣传和巡展工作,根据我校要求,定期开展教材进校园活动。9.保证不因版权、税务等法律问题受第三方起诉。五、供货时间本次所订购的
5、秋季教材必须于 2013 年 6 月 7 日前到货,追订的教材必须在接到订单后 7 日内到货,新生教材送货时间大致定在 9 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六、结算方式秋季教材一般于 2013 年 12 月底之前结算,按折扣后的实际价格付款。七、违约处理1.中标单位签订教材购销协议前,需交纳十万元人民币作为服务承诺保证金,协议履行结束即予退还(不记利息)。如果中标单位中途违约,视具体情况扣除部分保证金。2.中标单位提供了盗版教材,经鉴定情况属实, 须支付该教材总码洋 10 倍的罚金,并承担社会及法律责 任。3.对于本公告中提出的服务要求,每违约一次扣除保证金的。4.如发现中标单位有违规、违法行为,我校
6、有 权终止签定的协议。八、投标时间及地点投标单位务必将密封好的标书于 2013 年 4 月 12 日下午 5 时前送(寄)到南通大学教务处,过时不候。我校详细通讯地址:江苏 省南通市啬园路 9 号 南通大学教务处;邮政编码:226019;联系电话:0513-85012073 ;联系人:顾 昊;办公地址:南通大学主校区教学 7 号楼 414 室。九、注意事项1.上述未尽事宜将在协议中予以补充和完善。投标单位一经中标,招投标双方将签定正式协议书。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均为协议书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 协议书内容与上述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以协议书文本为准。 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均自行承担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4.如果对本次中标单位的服务满意,我校 2014 年春季教材将采取续标的方式,不另行招标。南通大学教材招标采购工作小组2013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