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停业预登记说明欢迎使用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停业税务登记系统。您可以选择在网上直接填写变更登记内容申请办理停业登记。请您下载网上税务登记操作手册到本地后,认真阅读该手册和以下说明的内容。纳税人须在停业之前提出申请,认真完整地填写停业登记表的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系统会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登记信息给具一份网上税务登记回执,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携带的资料等。网上登记行为仅为预登记行为。纳税人应在停业之前,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登记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否则将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网上税务登记有效期为停业之前。即纳税人提交税务登记信息后,如在停业之前仍未到税务登记部门审核登记资料等手续的,则税务登记
2、内容不予保留,网上登记行为自动失效。停 业 复 业 ( 提 前 复 业 ) 报 告 书填表日期: 年 月 日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经营地点纳税人基本情况停业期限 复业时间种 类 号 码 本 数 种类 号 码 本 数缴回发票情况领回发票情况发票领购簿 税务登记证 其他资料 发票领购簿 税务登记证 其他资料缴存税务资料情况 是(否) 是(否) 是(否)领用税务资料情况 是(否) 是(否) 是(否)应纳税款 滞纳金 罚款 已缴应纳税 款 已缴滞纳金 已缴罚款结清税款情况 是(否) 是(否) 是(否)停业期是(否)纳税 是(否) 是(否) 是(否)纳税人(签章):年 月 日税 务机 关复 核 经办人: 年 月 日 负责人: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注:1.申请提前复业的纳税人在表头“提前复业”字样上划钩。2.已缴还或领用税务资料的纳税人,在“是”字上划钩,未缴还或未领用税务资料的纳税人,在“否”字上划钩。3.纳税人在停业期间有义务缴纳税款的,在“停业期是(否)纳税”项目的“是”字上划钩,然后填写后面内容;没有纳税义务的,在“停业期是(否)纳税”项目的“否”字上划钩,后面内容不用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