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塘坝乡干部管理制度总 则为加强全乡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乡范围内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经乡党委研究同意,制定以下若干制度。一、学习制度1、学习形式。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办法,以自学为主,促进集中学习。2、学习内容。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县的工作思路、路线、方针,在工作实践中准确运用并指导开展工作。做到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及时学习和掌握中央、省、市、县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领会各级组织对各个阶段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精神,准确把握工作
2、重点和上级意图,努力贯彻执行好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加强对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及农业高新技术的推广运用知识。支持、鼓励干部参加与自己所从事的业务和专业相符的培训、函授学习、自学考试等。在业务技术上力求精益求精,在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中能独当一面。3、学习要求。集中学习时,每位干部应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不得随意进出、高声喧哗、接听电话,要认真作好笔记,通过学习不段提高自身素质。个人的学习笔记全年不得少于 2 万字。每位干部在坚持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每年写两篇心得体会文章,每篇不得少于 1000 字。乡党委中心学习小组应坚持
3、每月集中学习两次,做到有学习计划,确保学习取得实效。二、工作制度1、全乡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做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准确的完成各种数据和统计资料的上报,年终要写出个人总结及下年度工作打算。- 2 -2、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职责。上班办公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办理公务,加强学习;下村前先向分管领导说明下村地点和事项。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不深入实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应的给于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3、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出勤情况每月统计一次。
4、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 10 元,凡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 6 次,除罚款外,大会通报批评;旷工一天罚款 50 元,月旷工累计超过 3 天以上者,除罚款外,大会作检讨;参加会议迟到一次罚款 10 元,一次不参加会议按旷工一天处理。年累计旷工 10 天以上 15 天以下者,写出书面检讨,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年内连续旷工 15 天以上者,上报调离或停岗。4、严格执行“三严禁,四不准”制度。严禁工作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上报调离或停岗;严禁干部职工参与赌博、吸毒贩毒、封建迷信活动,违犯一次除罚款 100 元外,建议司法机关立案查处;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一经发现,报司法机
5、关立案查处。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辱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酗酒闹事;不准在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三、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在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但为照顾部分干部职工家庭生产生活,每月请事假不超过 8 天,超过按旷工处理。在计划生育突击活动期间,任何人不得请假。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以假条为准,除特殊情况外,可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打电话请假,事后要及时补写假条,否则按旷工论处,请病假的需出示医院的诊断证明。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假后交办公室存档。副科级干部
6、需请假的,一律由乡主要领导批准,如遇开会、外出办事,需向主要领导说明情况。一般干部请假 4 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4 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再报主要领导批准,超假按旷工论处。产假、婚假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执行(产假 90 天,晚育延长 15 天,护理假 7 天,婚假 15 天,晚婚延长 15 天) 。假满归来后须向准假的领导销假。谎请假的,一经发现,除批评教育外,以后不再给予请假。四、财务管理制度- 3 -1、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现行财会工作规定,熟悉业务,做到帐目日清月结,帐务、报表、资金三对口,坚持每月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资金运转情况。在财政支出上要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要做到收支平衡,
7、略有节余,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2、支票现金管理。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现金只限支付部门少额办公用品、补贴、差旅费及百元以内的零星开支;百元以上的支出一般使用转帐支票,采购不得携带空白支票,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乡长签字制方可生效。3、差旅费报销。工作人员出差借款,应按出差远近、时间长短,核实借款数额,经政府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借给。出差返回一周内主动报销票据、结清帐目,逾期不结者,从本人下月工资中扣除,前帐不清,不借新帐。报销标准按市内每人每天补助 20 元,市外每人每天补助 30 元的标准,其余住宿费、交通费凭票据报销(非食宿自理者,不予报销) 。4、票据的审批:报销票据必须是盖有财政或税
8、务监制章的正式发票。票据必须开明单位名称、时间、货物、数量、单价、金额,并盖有单位的财务专用章,经手人要签名,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5、乡政府的办公用房、车辆、电话、沙发、电视音响设备、电脑、传真机、桌凳、等各种公用设施均由办公室造册登记,统一管理。未经乡政府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外借或该做它用,工作人员要爱护公共财产,对于人为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干部、职工个人使用的单位财产要据实登记。工作变动或调离时,应办理财务清交手续、财物移交清楚后由财会人员出据转移介绍信,否则,不予办理。6、单位购置物品必须提出计划,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购回后由管理人员验收实物,登记、
9、发放,凭签字报销。7、单位重要财产的损耗和报废由使用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参与审验后,由管理人员注册报销。8、乡财务人员要定期清理帐务,财税所负责定期向全体干部通报财政运行情况,做到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提高透明度。五、内务管理制度1、车辆管理- 4 -(1)车辆由主要领导统一管理、调度,未经领导同意,不准私自出车。(2)车辆维修要事先请示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擅自作主修理,购买零部件,所花费用不予报销。 (3)司机要爱护车辆,随时检查维修,保持良好车况,服从调配,不误工作。(4)在保证公务用车的前提下,本单位干部、职工特殊情况的用车,需自己购买燃油。2、卫生(1)每位干部必须自觉维
10、护办公室、过道、院子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不得随便乱扔果皮、烟头、纸屑。(2)机关后勤人员要及时打扫办公室、会议室、领导办公室,楼道及厕所、院内卫生,保持机关面貌干净、整洁,公务车及摩托车等要按指定地点停放。(3)各办公房间及宿舍卫生自行负责,玻璃要定期擦洗。3、24 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正常上班期间,由办公室负责 24 小时值班;如遇汛期、放假等特殊时期,专门安排值班人员 24 小时值班。对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延误工作或出现事故的,坚决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严禁值班人员将办公室及大门钥匙外借或供其它人再配,一经发现,罚款 100 元,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六、工作考评制度1、
11、乡纪委依据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上级督办要求,对年度、季度和阶段性工作、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所有干部工作情况、工作纪律进行监督,督查督办结果定期公布,作为干部奖惩、评优树模、升迁调动的依据。2、各分管工作的领导、干部要认真搞好各自分管的工作,按时完成县直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报表、信息、总结等要按时上报,不得推诿撤皮,年终县级对各分管工作的考核结果直接计入本人工作考核责任序列。 3、包村领导、驻村干部必须对村干部严格管理,督促检查,统筹安排本村工作。对于工作不力、作风不实、严重贻误工作,经教育批评后工作没有起色变化的干部,包村领导有权在本村内辞退。乡党委、政府年终严格按照当年年
12、初与各村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各村进行考核。- 5 -七、处罚与奖励制度为保持干部队伍活力,在干部管理工作中形成激励竞争机制,结合年终考评,应兑现下列处罚与奖励措施:1、处罚措施分为谈话诫勉、扣发工资、待岗学习、停职下岗四种。(1)岗位工作中不服从领导,又提不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影响工作任务完成者,工作长期滞后,软弱无力,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者。由党委书记进行谈话诫勉,经三次谈话诫勉,思想没有根本性转变的,由党委会作出决定,按待岗论处。(2)对县直单位垂直管理的干部,旷工后由本乡领导同其主管单位联系扣发工资。对拒不服从本乡领导管理,影响严重者,除扣发工资、奖金、福利费外,可建议调回原单位重新安
13、排工作。(3)平时工作任务完成差,干部群众反响大的按待岗处理。待岗学习期最短期限为一个月,如本人有所改进,愿意上岗,可写出书面申请,经乡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上岗。待岗期间每月发给工资总额 60%的生活费。(4)待岗期满,如无较大转变,本人无书面申请,不愿上岗者,建议人事管理部门以停职下岗论处。2、奖励。(1)奖励分月奖和年终奖,月奖金按照将违纪人员扣回的工资按比例重新分配后奖励给工作优秀的干部;年终奖按指标完成得分多少确定等次,重奖重罚。(2)受表彰的年轻干部,符合选拔条件的可向上级组织部门予以推荐做为后备干部。八、科级干部管理细则1、科级干部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
14、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团结,分工协作,切实维护乡党委的核心地位。2.科级干部要结合分管工作,每周定期不定期向党委书记综合汇报一次。平时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难以处理的及时与主要领导沟通。3.科级干部所分管的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经县年终考核,所分管工作不得低于前一年名次,排名前三名且获得- 6 -上级表彰奖励的,分别从获得奖金中给予奖金基数的 30%,20%,10%奖励;名次下滑到后三名的,分别给予奖金基数的 30%,20%,10%处罚,尤其是与县委、县政府签定的实行一票否决的工作,年终被否决的,对分管领导年终考核给予不称职,问题严
15、重的报县委组织部,按“不在状态”干部建议进行调整。对科级干部工作中不尽职尽责,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问题严重的除追究责任外,同时上报县委组织部。九、一般干部管理细则1.一般干部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树立强烈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争创一流的意识。一般干部所分工的工作、所驻村,年终考核不得低于前一年的考核名次,凡考核名次排名低于前一年的,酌情处罚;所分工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并给予一定处罚。2.严格遵守单位各项制度,爱岗敬业,树立主人翁意识。对不遵守各项制度的干部,按照相应管理制度进行处罚。3.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一般干部,按照标准给予表彰奖励。十、计划生育专干管理细则(一)日常
16、工作1、驻村工作。计划生育专干对所驻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负全责,经常入户造册登记,及时更新台帐。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各种形式(包括入户随访、村广播、发放宣传品)宣传计生政策、卫生健康知识。2、统计报表。统计员准时每月参加计生局月例会,负责各种台帐、卡、表、册运转及时,报表数据准确无误。3、药具工作。药具管理员负责药具的领取和发放,发放按计划 100%完成。负责汇总各村上报的药具年度计划报表,每月药具使用人数报表,保证各类报表完整。4、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 90%以上。5、流动人口。建立管理卡、数字姓名准确无误、宣传到位率 90%以上。6、完成上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二)
17、奖惩规定- 7 -1、对完成规定的村,年底乡党委、政府召开表彰会,给予先进集体表彰。对村主要领导和专干给予精神和物质上同时奖励。2、对未完成规定的村实行一票否决。村主要干部在年底评定奖金时扣去计生工作分。专干按比例扣掉相应奖金,工作严重失职的撤销其职务。3、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个人,在任用干部、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党员等称号上不予提名,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十一、综合办公室人员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线路、方针、政策和乡党委、乡政府作出的各项决定。坚持为基层服务,为机关服务,为领导服务的原则,处理好日常工作,上传、下达及时沟通,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2、负责乡党委、乡政
18、府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工作,并督促检查各项决定、决议的办理落实情况。3、负责各种文件的收发、传阅、起草、打印等工作,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的要求,妥善保管各类档案资料,不准遗失,不准泄密,归档装订要规范。4、负责接听电话,做好记录,重要事项要向主要领导及时报告。5、领导有批示的各类文件,要及时督促办理,催办结束后要向领导汇报落实情况。6、及时了解掌握各村计划生育、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中心工作情况,收集和报送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7、负责上级来人的接待工作,既要节俭,又要热情,接待标准、规模要经主要领导同意。8、负责节假日的值班工作,按要求出示值班名单,交清责任,做好记录,搞好衔接,确保安全。9、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及时给分管领导反馈,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对不合理要求要及时给群众合情合理的做好解释,避免矛盾激化和问题升级。群众来信来访要有记录,有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