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除双重征税方法 投资所得定率抵扣 饶让抵免 备注免税法 抵扣法单方面给予中国与中国相互给予期限 单方面给予中国与中国相互给予期限 原捷克斯洛伐克除适用抵扣法的所得外,采取免税法对于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董事费、艺术家和运动员的所得采取抵扣法;对于股息税收准许间接抵免,条件是捷居民公司拥有支付股息的中国居民公司不少于 10%的股份股息10% 利息 10%特许权使用费 20%参阅:中捷税收协定第二十三条波兰主要采取免税法对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采取抵扣法股息10% 利息 10%特许权使用费 10%。 参阅:中波税收协定第二十三条国家 消除双重征税方法 投资所得定率抵扣 饶让抵免 备注免税法
2、 抵扣法单方面给予中国与中国相互给予期限 单方面给予中国与中国相互给予期限 澳大利亚采取抵扣法对股息税收准许间接抵免,条件是:澳居民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支付股息的中国居民公司不少于10%选举权股份。股息 15%利息10%特许权使用费 15%(条件:除特别规定外,中国所得税税率不少于15%)适用于协定生效后第一个十年及以后双方同意的所得年度对于中国方面根据以下法律规定而减免的税收,澳大利亚予以饶让抵免: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六条及其施行细则第三条;2.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五条;3.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十四个港口城市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暂行规定第一部分第一、二、三、
3、四、十条;第二部分一、二、三、四条;第三部分第一、二、三条;4.国务院关于鼓励开发海南岛的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九条;5.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的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6.财政部关于发布沿海经济开放区鼓励外商投资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暂行规定第一、二、三条;以及以后类似性质的为澳大利亚财政部长以及中国国家税务局长所同意的减免税其他规定上述 1 和 2 应替换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五条的规定。适用于协定生效后的第一个十年以及以后双方同意的所得年度参阅:1.中澳税收协定第二十三条2.本表附件国家 消除双重征税方法 投资
4、所得定率抵扣 饶让抵免 备注免税法 抵扣法单方面给予中国与中国相互给予期限单方面给予中国与中国相互给予 期限 保加利亚对适用抵扣法以外的所得,采取免税对于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采用抵扣法对于缔约国双方现行法律和规定,对营业利润的限期减免税,相互给予饶让抵免参阅:中保税收协定第二十二条巴基斯坦采取抵扣法 对于股息税收准许间接抵扣,条件是:巴居民公司拥有支付股息的中国居民公司不少于 10%的股份股息 15%利息 10%特许权使 用费15%技术服务费15%一、巴基斯坦方面对于中国根据以下法律规定而减免的税收予以饶让抵免:1.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六条及其施行细则第三条;2.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
5、条、第五条;3.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十四个港口城市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暂行规定第一部分第一、二、三、四、十条;第二部分第一、二、三、四条,第三部分第一、二、三条;4.国务院关于鼓励开发海南岛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九条;5.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的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6.财政部关于沿海经济开放区鼓励外商投资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暂行规定的第一、二、三条;7.双方同意的其他类似特别鼓励措施上述 1 和 2 应替换为外商投资企业参阅:1.中巴税收协定第二十四条2.本表附件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二、中国方面对于巴基斯坦根据以下法律规定而减免的税收予以饶让抵免;1.巴基斯坦 1979 年所得税法及随时修订的税收鼓励措施而给予的减免税或退税;2.本协定签订后,巴方为促进经济发展而在其法律中采取的经缔约双方主管当局同意的其他类似特别鼓励措施。(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 1997 年 7 月 15 日国税外函1997047 号通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1997年 9 月 27 日新地税一字1997087 号通知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