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宣城市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考评细则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制定本考评细则。本考评细则适用于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市、县级教研机构教研员,市、县级 以及学校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少年宫、工读学校教师参照执行。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3、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为人师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者,不能申
2、报或延期申报:(1)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或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2)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教学岗位 1 学期以上,任期顺延;(3)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能申报;(4)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无理取闹或挟私报复的,3 年内不得申报。二、申报条件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2、学历(系国民教育系列)及任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硕士学位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 4 年;2(2)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双专科毕业证书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 5 年;(3)大学专科毕业满 20 年,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 5 年;(4)大学专科毕业满 15 年,在农村中学(不含县城,下同)任教
3、,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 5 年;(5)大学专科毕业后,现已取得本科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 年;(6)小学教师申请中学高级教师资格适用上述条款外,中师毕业后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满 25 年,且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 5 年;(7)取得高、初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其中学一级教师任期比具备本科、专科学 历的相应延长 1 年(只限于 1951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生)。不具备上述学历、任期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申报 破格评审。3、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含专业课和公共课培训),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4、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高级
4、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5、担任校长(含副职)的,应完成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取得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培训计划接受提高培训。6、参加宣城市中小学教师全员业务水平考试,并取得良好等次或符合表彰免试条件。三、教育教学条件(一)学校教师1、对所教学科(专业)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或必备的专3业技能,能熟练担任 1 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须提供任期内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某一学年的经学校验证的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并从中自选 2-3 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体现新课程改革理念的教学设计。2、能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课程计划内安排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出勤率正常。兼任学校
5、中层以上干部,教务员、电教员、实验员或兼职从事校办产业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任期内授课平均课时不得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超过 24 个班规模的学校,上述人员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四分之一。申报者教学工作时间必须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且现仍在教学岗位。须提供近三年经验证的原始授课计划、学校任职任课表、总课表或复印件(与所提供教学成绩和任职情况相关学期的也需提供)和学校出勤情况证明。3、贯彻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要求,了解所教学科教材体系,准确把握教学原则,恰当适用教学方法,较好地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课程目标。申报者须参加当年由市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教学考评课并取得合
6、格以上等次。被评为市级“青年骨干教师” 、“教坛新星” 的考评课 可免。须提供考评课教学设计、听 课考核组各人的记录和评价意见(听课考核组由不少于 3 人的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中学高级教师组成)。4、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年 级组长、教研 组长、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或兼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 2 年以上(不同职务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并胜 任该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班级、教研组、年级组、课外活动小组或本人获得过学校以上表彰奖励)。须提供两学年的原始班主任工作手册(含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实录等)和任职证明材料。未担任班主任的,须提供相关工作计划、总结、 组织开展活 动的实绩材料和任职证明。4
7、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课改、业务培训或传授教育教学经验等校本教研、培训活动,经常听同行教师的课,每学期听课及参与研讨次数不少于 10 节(次),并开设 1 节校内公开课;任现职期间开设 2 次校际公开课,且获 好评。 须附 经验证的近 3 年的原始听课记录、研究活动记录和公开课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及评价意见。6、县城以上(含县城,下同)中小学教师,任现职以来,必须有在薄弱学校或农村中小学任教或支教(职业学校教师可以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调研或锻炼)1 年以上的经历。从教以来,有农村中小学 1 年以上任教经历的除外。7、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累计不少于 10 分:(1)在县以上教育
8、部门统一命题、阅卷的考试或抽测中,所任班级学科成绩(平均成绩或合格率)名列同层次、同类型学校前茅(高中前三分之一名,初中前四分之一名,小学前五分之一名),每次赋 4 分,每学期计一次;没有安排统考或抽测的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初中和小学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以及职业学校教师,在本校教师年度考核中获“优秀” 等次或排名前三分之一,每次赋 3 分。须提供经验证的原始成绩统计表或年度考核成绩统计表复印件、优秀等次证书原件。(2)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参与组织的学科竞赛、技能 竞赛、科技评奖、研究性学 习成果 评选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取得省一、二、三等奖,每次分 别赋 1
9、0、5、3 分;市一、二、三等奖赋 5、3、1 分;县一、二等奖赋 3、1 分(同一参评项目多层次获奖,只计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除省一等奖外,该项累计赋分不超过 6 分)。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经验证的文件复印件。(3)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等级考核,参考率和通过5率均达 80%以上,每次赋 5 分,每学年计一次。须附该专业学生学籍名册复印件和技能鉴定部门的成绩统计表原件。(4)担任班主任,关心学生,言传身教,深受学生爱戴,在建设班集体、培养良好班风等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获得县、市和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每次分别赋 3、5、10 分;或所带班级获得县
10、、市和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部门授予先进集体(文明班级、日常行为规范示范班级或优秀团支部)称号每次分别赋 3、5、10 分。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经验证的批文复印件和事迹材料。(5)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县、市、省 级教育部门、教育和人事部门表彰的每次分别赋 3、5、10 分,受到 县、市政府表彰的每次分别赋 5、10分(表彰名称仅限于“优 秀教师” 、“模范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 “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和“ 先进工作者 ”、“拔尖人才”)。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经验证的批文复印件和事迹材料。(6)承担残疾少儿教育教学工作(含随班就读),关心爱护残疾学生,能针对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制
11、订教育教学计划,并有独到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使残疾学生在文化知识、思想品德、社交技能和缺陷矫正等方面都有明显进步,受到县、市、省以上主管部 门 表彰的分别赋 3、5、10 分。 须提供表彰证书原件、经验证的批文复印件和事迹材料。(7)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县、市、省 级“ 教坛 新星”称号分别赋2、5、8 分, 获得县、市级“ 青年骨干教师”称号分别赋 4、7 分,获得县、市级“ 学科带头 人” 称号分 别赋 5、10 分,获得市第三层次、第二层次以上“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 称号分别赋 5、10 分。不重复 计分。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经验证的批文复印件。(8)任现职以来,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改
12、善办学条件、建设文明学校、创建特色学校、示范学校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学校被评为县、市、省级文6明单位、示范学校、特色学校,校级分管领导分别赋 2、5、8 分,主管中 层干部分别赋 1、3、5 分。只计一次最高分。须提供相关工作原始计划、总结材料、学校领导分工证明材料和经验证的批文复印件。(二)教研员1、具有科学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理念,有一定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理论,掌握教学工作的一般规律,能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教学研究,积极组织并参与课程改革实验,注意发现、培养优秀教师,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 须附 组织课程改革实验方面的计划、总结材料或参加本地课改评选工作的材料。2、对所任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基
13、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任 现职以来,必须有在中小学任职(或兼课)1 年以上的经历。3、有很强的组织、指 导、管理教学 实践活动的能力,能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教研活动。须附组织本地区教研活动的计划以及本人开展教研活动的工作总结等书面材料。4、能深入基层, 为教学第一线服务, 经常深入学校开展校本教研、帮助广大教师钻研、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须附在一定层次教学研讨会上就课程标准、教材或教法、学法改革方面的书面发言稿或文章及开展校本教研、进行专业引领的书面报告材料,近 3 学年原始规范的听课笔记。听课节次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和小学语文、数学学科每学年不少于
14、80 节,其他学科不少于 60 节。5、按照素质教育要求,能做好新课程的发展性评估工作;或在参与组织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的统一考试工作中,能正确把握命题导向或做好试卷分析工作。须附课程评估或考试改革研究,如学生发展性评估研究,教师评估、教学评估研究,试卷分析等方面的材料或文章。6、贯彻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要求,独立掌握本学科教材、教学原则和7教学方法,准确把握本学科改革和发展的前沿动态,较好地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课程目标。申报者须参加当年由市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说课)或新课程研究演讲并取得优秀等次(市级以上教研员由省级教研部门组织)。须附考评课教学设计或演讲
15、稿、考核组各人的记录和评价意见。(三)电化教育教学人员1、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电化教育教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指导教师进行电化教学的课堂教学设计,电教教材的制作。须附所在电教馆、学校验证的原始电教资料和 1 篇结合电化教育教学实际有一定见解的经验总结。2、能完成电教馆、学校在教学(工作)计划内统一安排的教学(工作)任务,工作量 饱满,出勤正常。 须附任期内本 电教馆、学校提供的电教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3、熟悉学科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掌握教学环节和教学进度,及时收集提供相关的电教教材,协助专业教师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须附所在电教馆、学校验证的本人设计的 12 篇电教教案。4、积极参加县级以
16、上电教馆或电化教育研究会(协会)组织的电教人员业务培训, 传授电化教育教学经验。须附有关证明材料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能说明在本县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证明或指导他人电教设计并获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奖励的优秀教案。5、县级以上电教馆电化教学人员,任现职以来,必须有在学校兼职电教工作 1 年以上的经历;县城以上中小学电化教学人员,任现职以来,必须有在薄弱学校或农村中小学支教 1 年以上的经历。四、教研、科研条件(一)任现职以来,城区学校教师教研、科研成果累计不少于 10 分,8农村学校教师不少于 8 分:1、在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论文(包括教学设计、课例、课件、教学反思、教育叙事等)评选中,获省一
17、、二、三等 奖 ,每篇分别赋 10、7、5 分;市一、二、三等奖赋 7、5、3 分;县一、二、三等奖赋 5、3、1 分。电教部门组织的电教论文、 课件评选比照执行。须提供获奖证书、论文原件和经验证的文件复印件(凡以报刊社、出版社以及学校名义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不予认可,下同)。2、承担省、市、县级教研部 门组织的研究课、课例分析课并获得好评,每次分别赋 10、5、3 分;参加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优质课、教学基本功评选), 获市一、二、三等 奖分别赋 10、5、3 分;县一、二、三等 奖赋5、3、1 分。 须提供研究 课、课例分析课开课 通知、教学设计(教案)和评价意见,或提供 获奖证书原件
18、和经验证的文件复印件。3、在县、市和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具有 CN 刊号或准印号,不包括增刊及以报刊社、出版社、学校或社团等名义出版的论文集,下同)上发表 1篇有一定水平和价值的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分别赋 2、4、8 分。须提供刊物原件。4、受聘参加县、市和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地方课程教材、选修课教材、活 动课教材、教学指导用书(不包括未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复习资料、试题、习题册等,下同)的编写工作,所编 教材在县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分别赋 3、6、10 分;受聘参加校本课程教材编写工作,所编教材、教学指导用书正式出版或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赋
19、3 分。须提供教材样本、聘书、推广使用证明和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意见。5、作为主持人或主要研究人员承担县、市和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分别赋 1、3、5 分。 须提供课题申请书、立项批9文、阶段性研究报告、相应教育科研规划部门的认定意见;取得终结性研究成果并已结题的分别赋 4、7、10 分。 须提供课题申请书、立项批文、终结性研究报告、专家鉴定意见、验收回复。6、在参与课程改革实验中,所取得的典型课程资源开发成果、教学改革经验、课 例或主讲的新课程录像课、观摩课在县、市和省以上范围内交流推广,分别赋 3、6、10 分。须提供典型课程 资源开发成果、教学经验总结、 课例资
20、料, 录像课 、观摩课教案和经验证 的县以上教育部门的证明材料。7、从事艺术、体育和幼儿教学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 妇联等部门主办的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全国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赋10、7、5 分;省一、二、三等奖赋 7、5、3 分;市一、二、三等奖赋 5、3、1 分(同一级别、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取得高、中级技能等级证书,分别赋 5、3 分;取得与任教专业有关的非教师系列的助级职称(双师型教师),赋 3 分。须提供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和经验证的批文复印件。8、获市一、二、三、四等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前三名主要完成者,分别赋 10、7、5、3 分;获得
21、与教学 业务有关的国家专利每项赋 8 分。须 提供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项目资料原件。(二)任现职以来,教研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二、电化教学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论文(包括教学设计、课例、课件)评选中,获市一等奖 2 次或省一等奖 1 次以上。须提供获奖证书、论文原件和经验证的文件复印件。2、作为主持人或主要研究人员承担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或课程改革实验项目,取得明显研究成果,市级 2 项或省级以上 1 项。须提供课题10(项目)申请书、立项批文、研究(实验)报告、专家鉴定意见、验收回复。3、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具有 CN 刊号或准印号,不包括增刊及以报刊社、出版社、学校或
22、社团等名义出版的论文集)上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和价值的专业性论文,市级教研员 2 篇,县级教研员 1 篇。须提供刊物原件(此项条件为教研员申报的必备条件)。4、积极参与课程教材的改革工作,受聘参加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国家课程、地方 课程教材(含选修课教材、活动课教材、音像教材和教学指导用书,不包括未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审查通过的复习资料、 试题、 习题 册等)的编写与制作工作,市级 2 次或省级以上 1 次。所编教材、教学指导用书在县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须提供教材校本、聘书、推广使用证明和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意见。5、从事艺术、体育和幼儿工作的教研员,在教育、体育、文化、
23、 妇儿工委等部门主办的与本人业务有关的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得市级一等奖 2 次或省级二等奖 2 次以上。须提供获奖证书和经验证的文件复印件。6、市级科技进步、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前三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市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的获得者的前三名主要负责人。7、主持一项由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现代教育技术实验课题已经结题,并取得一定价值的实验成果。须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批文、课题研究报告和成果鉴定书等。五、破格评审的补充条件申报破格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资格,除具备上述有关正常晋升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近 5 年内年度考核至少获得过 1 次优秀。(二)参加市教育部门统一
24、组织的破格答辩取得良好等次以上。11(三)任现职以来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两项:1、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教师或在推广新课程实验过程中,成绩突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被选拔为省级“ 教坛新星”、市级“ 学科带头 人” (均 须附证书)。2、公开出版 6 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 1 部,或本人撰写 6 万字以上的学术合著 1 部(篇幅以书中署名的部分或章节计算,须经同行专家鉴定,确具较高水平)。3、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 2 篇以上(须经同行专家鉴定,确具 较高水平)。4、参加省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或省级专业研究会活动,教学论文(包括教学课件或软件)获一等奖 2 次以上
25、;或本人主讲的新课程录像课、 观摩课 被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推广 2 次(附推广文件或正式出版光盘)。5、参加省级专业研究委员会组织的省级优秀课评比获一等奖 2 次以上;或参加全国专业研究委员会组织的全国优秀课评比获得二等奖以上。6、所任班级学科的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学科竞赛(不含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及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奖 3 人次以上,其中 1 人次获国家一等奖或2 人次获省级一等奖以上。7、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市 级一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前 3 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承担部级规划课题研究并已结题(课题组成员排名的前三位,不含子课题), 经专 家组鉴定获得好评。8、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
26、在教育、体育、文化部门主办的全省性汇演、汇展和比赛中获奖 2 次以上(其中一等奖 1 次)。9、职业中学教师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含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六、有关问题的说明121、学历资历等方面的条件按当年上级有关部门新的规定适时调整;2、担任多学科教学的教师只需提供申报学科的教案,担任同学科多课头教学的教师须提供两个课头的教案;3、各类评选、 竞赛取得第一、二、三名成 绩按同层次第一、二、三等 奖计分,上一 级二、三、四等 奖按下一级一、二、三等 奖计分。4、同层次论文评选、教学竞赛获奖计分每年均不超过一次(只计一次最高分)。论 文评奖面不超过 70%,其中一等 奖不超过 10%、二等
27、奖不超过 20%、三等奖不超过 40%;教学竞赛评奖面一等奖不超过 10%、二等奖不超过 20%。5、本细则每一条款最高赋分为 10 分。合计赋分超过 10 分时,按 10分计分;不超过 10 分时,按实际赋分计分。宣城市中学一级教师资格考评细则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培养造就一支13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制定本考评细则。本考评细则适用于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市、县级教研机构教研员,市、县级 以及学校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少年宫、工读学校教师参照执行。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
28、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3、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为人师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者,不能申报或延期申报:(1)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或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2)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教学岗位 1 学期以上,任期顺延;(3)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能申报;(4)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无理取闹或挟私报复的,3 年内不得申报。二、申报条件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2、学历(系国民教育系列)及任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满 3
29、 年(本科毕业先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满 1 年,累计满 3 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中学一级教师资格;14(2)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双专科毕业证书后,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 4 年;(3)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 5 年;(4)取得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仅限于农村教师)、 大专专业证书,其中学二级教师任期比具备本科、专科学历的相应延长 1 年。不具备上述学历、任期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申报 破格评审。3、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含专业课和公共课培训),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4、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中级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5、担任校长
30、(含副职)的,应完成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取得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培训计划接受提高培训。6、参加宣城市中小学教师全员业务水平考试,并取得良好等次或符合表彰免试条件。三、教育教学条件(一)学校教师1、对所教学科(专业)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或必备的专业技能,能熟练担任 1 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须提供任期内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某一学年的经学校验证的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并从中自选 2-3 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体现新课程改革理念的教学设计。2、能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课程计划内安排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出勤率正常。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教务员、电教员、实验员或兼职1
31、5从事校办产业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任期内授课平均课时不得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超过 24 个班规模的学校,上述人员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四分之一。申报者教学工作时间必须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且现仍在教学岗位。须提供近三年经验证的原始授课计划、学校任职任课表、总课表或复印件(与所提供教学成绩和任职情况相关学期的也需提供)和学校出勤情况证明。3、贯彻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要求,了解所教学科教材体系,准确把握教学原则,恰当适用教学方法,较好地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课程目标。申报者须参加当年由县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教学考评课并取得合格以上等次。被评为县级“青年骨干教师”
32、、“教坛新星” 的考评课 可免。须提供考评课教学设计、听 课考核组各人的记录和评价意见(听课考核组由不少于 3 人的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中学一级教师组成)。4、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年 级组长、教研 组长、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或兼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 2 年以上(不同职务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并胜 任该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班级、教研组、年级组、课外活动小组或本人获得过学校以上表彰奖励)。须提供两学年的原始班主任工作手册(含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实录等)和任职证明材料。未担任班主任的,须提供相关工作计划、总结、 组织开展活 动的实绩材料和任职证明。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课改、业务培训或
33、传授教育教学经验等校本教研、培训活动,经常听同行教师的课,每学期听课及参与研讨次数16不少于 10 节(次)。须附经验证的近 3 年的原始听课记录、研究活动记录。6、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累计不少于 10 分:(1)在县以上教育部门统一命题、阅卷的考试或抽测中,所任班级学科成绩(平均成绩或合格率)名列同层次、同类型学校中上等(前二分之一名),每次赋 4 分,每学期计一次;没有安排统考或抽测的中学音乐、美术、体育、初中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在本校教师年度考核中获“ 优秀”等次或排名前三分之一,每次赋 4 分。须提供经验证的原始成绩统计表或年度考核成绩统计表复印件、优秀等次证书原
34、件。(2)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参与组织的学科竞赛、技能 竞赛、科技评奖、研究性学 习成果 评选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取得省一、二、三等奖,每次分 别赋 10、6、4 分;市一、二、三等奖赋 6、4、2 分;县一、二、三等奖赋 4、2、1 分(同一参评项目多层次获奖,只计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除省一等奖外,该项累计赋分不超过6 分)。须提供 获奖证书原件和经验证的文件复印件。(3)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等级考核,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 70%以上,每次赋 5 分,每学年计一次。 须附该专业学生学籍名册复印件和技能鉴定部门的成绩统计表原件。(4)担任班主任
35、,关心学生,言传身教,深受学生爱戴,在建设班集体、培养良好班风等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获得学校、县和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每次分别赋 1、5、10 分;或所带班级获得学校、 县和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部门授予先进集体(文明班级、日常行 为规范示范班级或优秀团支部)称号每次分别赋 1、5、10 分(其中校级表彰每学年只计一次,表彰面不超过 30%,累计赋分不超过 217分)。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经验证的批文复印件和事迹材料。(5)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县、市级教育部门、教育和人事部门表彰的每次分别赋 5、10 分,受到县政府表彰的每次赋 7 分(表彰名称仅限于“
36、 优秀教师 ”、“模范教 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 、“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先进工作者”、 “拔尖人才”)。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经验证的批文复印件和事迹材料。(6)承担残疾少儿教育教学工作(含随班就读),关心爱护残疾学生,能针对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制订教育教学计划,并有独到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使残疾学生在文化知识、思想品德、社交技能和缺陷矫正等方面都有明显进步,受到县、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赋 5、10 分。须提供表彰证书原件、经验证的批文复印件和事迹材料。(7)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县、市、省 级“ 教坛 新星”称号分别赋3、6、10 分, 获得学校、县、市级“青年骨干教师”称号分别赋
37、 2、5、8 分,获得县、市级 “学科带头人” 称号分别赋 6、10 分,获得市第三层次、第二层次以上“ 中青年学 术技术带头 人” 称号分别赋 6、10 分。不重复计分。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经验证的批文复印件。(8)任现职以来,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改善办学条件、建设文明学校、创建特色学校、示范学校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学校被评为县、市、省级文明单位、示范学校、特色学校,校级分管领导 分别赋 2、5、8 分,主管中 层干部分别赋 1、3、5 分。只计一次最高分。须 提供相关工作原始计划、总结材料、学校领导分工证明材料和经验证的批文复印件。(二)教研员1、具有较为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理念,有一定的教育
38、学、教育心理学18理论,掌握教学工作的一般规律,能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教学研究,积极组织并参与课程改革实验,注意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须附组织课程改革实验方面的计划、总结材料或参加本地课改评选工作的材料。2、对所任学科具有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任现职 以来,必须有在中小学任职(或兼课)1 年以上的经历。3、有较强的组织、指 导、管理教学 实践活动的能力,能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教研活动。须附组织本地区教研活动的计划以及本人开展教研活动的工作总结等书面材料。4、能深入基层, 为教学第一线服务, 经常深入学校开展校本教研、帮助广大教师钻研、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不断改进
39、教学方法。须附在一定层次教学研讨会上就课程标准、教材或教法、学法改革方面的书面发言稿或文章及开展校本教研的书面报告材料,近 3 学年原始规范的听课笔记。听课节次语文、数学、英 语学科每学年不少于 80 节,其他学科不少于 60节。5、按照素质教育要求,能做好新课程的发展性评估工作。须附课程评估、学生发 展性评估、教师评估、教学 评估研究的材料或文章。6、贯彻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要求,独立掌握本学科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准确把握本学科改革和发展的前沿动态,较好地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课程目标。申报者须参加当年由市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说课)或新课程研究演讲并取
40、得良好等次。须附考 评课教学设计或演讲稿、考核组各人的记录和评价意见。(三)电化教育教学人员1、具有系统的电化教育教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指导教师进行19电化教学的课堂教学设计,电教教材的制作。须附所在电教馆、学校验证的原始电教资料和 1 篇结合电化教育教学实际有一定见解的经验总结。2、能完成电教馆、学校在教学(工作)计划内统一安排的教学(工作)任务,工作量 饱满,出勤正常。 须附任期内本 电教馆、学校提供的电教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3、了解学科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掌握教学环节和教学进度,及时收集提供相关的电教教材,协助专业教师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须附所在电教馆、学校验证的本人设计的
41、12 篇电教教案。4、积极参加县级以上电教馆或电化教育研究会(协会)组织的电教人员业务培训, 传授电化教育教学经验。须附有关证明材料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能说明在本县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证明或指导他人电教设计并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奖励的优秀教案。5、县级以上电教馆电化教学人员,任现职以来,必须有在学校兼职电教工作 1 年以上的经历;县城以上中学电化教学人员,任现职以来,必须有在薄弱学校或农村中小学支教 1 年以上的经历。四、教研、科研条件(一)任现职以来,城区学校教师教研、科研成果累计不少于 10 分,农村学校教师不少于 8 分:1、在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论文(包括教学设计、课例、课件、教学
42、反思、教育叙事等)评选中,获市一、二、三等 奖 ,每篇分别赋 10、7、5 分;县一、二、三等奖赋 7、5、3 分;片一、二、三等奖赋 3、2、1 分,片级获奖赋分累计不超过 3 分。电教部门组织的电教论文、课件评选比照执行。须提供获奖证书、 论文原件和经验证的文件复印件(凡以报刊社、出版社以及学20校名义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不予认可,下同)。2、承担市、县、片 级教研部 门组织的研究课、课例分析课并获得好评,每次分别赋 10、5、3 分;参加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优质课、教学基本功评选), 获县一、二、三等 奖分别赋 10、5、3 分;片一、二、三等 奖赋3、2、1 分,片 级获奖赋 分累
43、计不超过 3 分。 须提供研究课、课例分析课开课通知、教学设计(教案)和评价意见,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经验证的文件复印件。3、在县和市级以上学术期刊(具有准印号,不包括增刊及以报刊社、出版社、学校或社团等名义出版的论文集,下同)上发表 1 篇有一定水平和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分别赋 4、8 分。 须 提供刊物原件。4、受聘参加县和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地方课程教材、选修课教材、活 动课教材、教学指导用书(不包括未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复习资料、试题、习题册等,下同)的编写工作,所编教材在县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分别赋 6、10 分;受聘参加校本课程教材编写工
44、作,所编教材、教学指导用书正式出版或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赋 5 分。须提供教材样本、聘书、推广使用证明和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意见。5、作为主持人或主要研究人员承担县、市和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分别赋 2、4、7 分。 须提供课题申请书、立项批文、阶段性研究报告、相应教育科研规划部门的认定意见;取得终结性研究成果并已结题的分别赋 5、8、10 分。 须提供 课题申请书、立项批文、终结性研究报告、专家鉴定意见、验收回复。6、在参与课程改革实验中,所取得的典型课程资源开发成果、教学改21革经验、课例或主讲的新课程录像课、观摩课在片、县和市以上范围内交流推广,分别赋 3
45、、6、10 分。须提供典型课程资源开发成果、教学经验总结、课例资料, 录像课、 观摩课教案和经验证的县以上教育部门的证明材料。7、从事艺术、体育教学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等部门主办的汇演、汇 展或比赛中获全省一、二、三等 奖 ,每次分别赋 10、7、5 分;市一、二、三等奖赋 7、5、3 分;县一、二、三等奖赋 5、3、1 分(同一级别、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取得高、中级技能等级证书,分别赋 6、4 分;取得与任教专业有关的非教师系列的助级职称(双师型教师),赋 5 分。须提供获奖证书、 资格证书和经验证 的批文复印件。8、获县一、二、三、四等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
46、成果奖的前三名主要完成者,分别赋 10、7、5、3 分;获得与教学 业务有关的国家专利每项赋 8 分。须 提供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项目资料原件。(二)任现职以来,教研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二、电化教学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论文(包括教学设计、课例、课件)评选中,获市二等奖 2 次或省二等奖 1 次以上。须提供获奖证书、论文原件和经验证的文件复印件。2、作为主持人或主要研究人员承担市级教育科研课题或课程改革实验项目,取得明显研究成果。须提供课题(项目)申请书、立项批文、研究(实验)报告、 专家鉴定意见、验收回复。3、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具有 CN 刊号或准印号,不包括增刊及以
47、报刊社、出版社、学校或社团等名义出版的论文集)上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22和价值的专业性论文,市级教研员 3 篇,县级教研员 2 篇。须提供刊物原件(此项条件为教研员申报的必备条件)。4、积极参与课程教材的改革工作,受聘参加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地方课程教材(含选修课教材、活动课教材、音像教材和教学指导用书,不包括未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审查通过的复习资料、试题、 习题 册等)的编写与制作工作,县级 2 次或市级以上 1 次,所编教材、教学指导用书在县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须提供教材校本、聘书、推广使用证明和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意见。5、从事艺术、体育和幼儿工作的教研员,在教育、
48、体育、文化、 妇儿工委等部门主办的与本人业务有关的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得市级一等奖 2 次或省级二等奖 1 次以上。须提供获奖证书和经验证的文件复印件。6、县级科技进步、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前三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市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的获得者的前三名主要负责人。7、主持一项由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现代教育技术实验课题已经结题,并取得一定价值的实验成果。须附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批文、课题研究报告和成果鉴定书等。五、破格评审的补充条件申报破格评审中学一级教师资格,除具备上述有关正常晋升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近 5 年内年度考核至少获得过 1 次优秀。(二)参加市
49、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破格答辩取得良好等次以上。(三)任现职以来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两项:231、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或在推广新课程实验过程中,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被选拔为省级“ 教坛新星”、市级“ 青年骨干教 师” (均 须附证书)。2、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教研论文 2 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有较高水平的教研论文(包括教学课件或软件)2 篇(次)以上(须宣读或获奖)。3、受聘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教材(含教师教学指导用书)的编写工作。4、参加市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或市级专业研究会活动,教学论文(包括教学课件或软件)获一等奖 2 次以上;或本人主讲的新课程录像课、 观摩课 被市级以上教育部门推广 2 次(附推广文件或正式出版光盘)。5、参加市级专业研究委员会组织的市级优秀课评比获一等奖 1 次以上。6、所任班级学科的学生参加学科竞赛(不含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及科技创新活动获奖 3 人次以上,其中 1 人次获省级二等奖或市一等奖以上。7、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部门主办的汇演、 汇展和比赛中获市级一等奖 2 次以上。六、中学初级教师资格的认定条件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可认定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大学本科毕业后,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大学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