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洗钱非现场监管 报表填报规范,主要内容,一、非现场监管报表新模板填报格式要求 二、非现场监管报表填报内容规范 三、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交互平台用户范围,(一)交互平台的金融机构用户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他机构不直接使用该系统。 (二)金融机构原则上应指定本系统的一家机构作为报告机构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辖内汇总后的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 (三)全国性总部机构及区域性总部机构需报送两份报表,一份为西安地区数据,一份为全系统数据。 (四)业务操作员应在首次登陆系统后,通过“系统管理”“本机构资料修改”功能完整填写报告机构的基本信息,并随时更新相关信息。未联网金融机构应及时将报告机构的基本信息
2、及变更情况告知人民银行。,报表报送规范,报送方式:联网报送或光盘报送 报送时间:年度报表:年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报送 表1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 表2金融机构反洗钱机构和岗位设立情况统计表 表3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表4金融机构反洗钱培训情况统计表 表5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内部审计情况统计表,报表报送规范,季度报表 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报送 表6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情况统计表(识别客户) 表7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情况统计表 (重新识别客户) 表8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情况统计表(涉及可疑交易识别情况) 表9 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情况统计表 表10 金融机构协助公安机
3、关、其他机关打击洗钱活动情况统计表,数据范围,全国性总部及区域性总部机构报送两份报表,一份为西安市数据,一份为全系统数据。 证券公司有多家营业部的,由一家牵头汇总数据进行报送。,新模板填报格式要求,1、注意:不能变动模板。 2、文件名 3、文头项 4、标注项 5、文体项,注意事项,报表内单元格的内容有可能被其他报表引用,其物理地址不能改变,因此,请不要在报表的报文头、报文体的中间做插入、删除、合并行、列、单元格的行为,但单元格的大小可以改变。,文件名重命名规则,文件名重命名规则,1、文件名称的长度为25位。 2、文件名称只能由大写英文字母或数字组成。 3、报文文件格式为Excel文件,文件名后
4、缀为“xls”。 4、文件名称的组成结构为: (1)第115位:表示报送机构的总行机构代码(即反洗钱监测中心报告机构编码); (2)第16位:数据类别:A-内控制度;B-机构与岗位;C-宣传;D-培训;E-内部审计;F-识别客户;G-重新识别客户;H-涉及可疑交易识别;I-可疑交易报告;J-打击洗钱活动; (3)第1720位:表示业务数据的年度,格式为“YYYY”; (4)第21位:表示业务数据的季度:0-年度报表;1-第一季度;2-第二季度;3-第三季度;4-第四季度; (5)第22位:数据来源: F-本机构发生数;Z-全系统合计数; (6)第23位:报文类型:0-正常报文;1-覆盖报文;
5、(7)第2425位:预留,全部用0填充。,报文头的填报,报文头的填报规则,1、数据类别。是指该报文反映的反洗钱信息的类别,根据报表填报内容的不同分别以10个大写英文字母代替,具体为:A-内控制度;B-机构与岗位;C-宣传;D-培训;E-内部审计;F-识别客户;G-重新识别客户;H-涉及可疑交易识别;I-可疑交易报告;J-打击洗钱活动。 2、数据来源。主要用于区分数据来源于“F-本机构发生数”,还是“Z全系统合计数”。 3、年度。以“YYYY”格式填报,反映业务数据所属的年度。 4、金融机构类别代码。反洗钱监测中心为各金融机构总行编制的15位报告机构编码。,报文头的填报规则,5、填报单位机构代码
6、。是指由当地人民银行在“新增金融机构信息”中录入的机构代码,一般是报告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或者是由当地人民银行自行编制的代码。联网金融机构可从系统的“修改金融机构资料”界面中看到该“机构代码”。未联网金融机构的机构代码,由当地人民银行告知。 6、零报告标志。如未发生报表所述事项,则选择“是”,除填写完整报文头的其他信息外,无需填写报文体的任何内容,包括“无”,但该报表仍需导入交互平台中 7、季度。指业务数据所属的季度,一季度填1,二季度填2,三季度填3,四季度填4。 8、填报日期。只能是“YYYYMMDD”,且只能是8位数。 9、 填报单位名称、制表人、联系电话,按照常规格式填写即可。,错误示
7、例,标注项,共三张表格涉及标注项 内部审计情况 可疑交易报告 协助打击洗钱,内部审计情况,可疑交易报告,协助打击洗钱,报文体的规范,表1、2、3、4、5、10必须整行填写; 表6、7、8、9全部填写。 注意:部分“合计”项由系统自动生成,金融机构无需填写。系统增加了相关数据的校验功能,对于不符合校验规则的数据,系统会进行提示。,报文体的规范,表1 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金融机构应如实填写截至报告期仍在执行的由上级单位或自行制定的内控制度文件。在报送统计表时,应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备具体的规章制度,如制度在年度内发生变化的,金融机构应及时报告更新情况。,表2 反洗钱机构和岗位设立情
8、况,金融机构应如实填写本单位反洗钱岗位设置以及专兼职人员配备情况。如在年度内发生变化的,金融机构应于变化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当地分支机构报告更新情况。 “反洗钱人员”项要求分别填写填报单位专、兼职人员人数。,表3 反洗钱宣传活动情况,金融机构应如实填写由机构本身举办的对外宣传活动。,表4反洗钱培训活动情况,金融机构应如实填写由机构本身举办的内部人员培训。,表5反洗钱工作内部审计情况,金融机构应如实填写上级内部审计(稽核)部门或本业务条线部门,以及填报机构内部审计(稽核)部门(与填报机构反洗钱部门相互独立)开展的反洗钱审计活动,不包括填报机构反洗钱部门开展的自查工作。审计期限跨年
9、度的,填报年度为审计工作开展年度。,表6 客户身份识别(识别客户),此表填报的主要依据为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身份识别办法)。 报表中的勾稽关系合计数=对公客户总数+对私客户总数 对私客户总数=居民+非居民的合计数 与“总数”相对应的分别为新客户(总数)、一次性交易(总数)、跨境汇兑(总数)、其他情形(总数)。“总数”应大于“通过代理行识别数”、“通过第三方识别数”、“与离岸中心有关的”的各项值,总数与“受益人数”无勾稽关系。,表6 客户身份识别(识别客户),“新客户”指新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新客户”统计原则上以与金融机构新建立业务的自然人、法人、
10、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为单位进行填报(银办函2007562号)。保险公司所填的“新客户”是指与金融机构新建立业务关系且保费为规定金额以上的客户。,表6 客户身份识别(识别客户),“通过代理行识别数”是指身份识别办法第六条中规定的由境外代理行代为识别的客户数。此项只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填写。 第六条 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行或者类似业务关系时,应当充分收集有关境外金融机构业务、声誉、内部控制、接受监管等方面的信息,评估境外金融机构接受反洗钱监管的情况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书面方式明确本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在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方面的职责。金融机构与境
11、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行或者类似业务关系应当经董事会或者其他高级管理层的批准。,“通过第三方识别数”指身份识别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通过金融机构以外的机构和个人识别的客户数。 保险或基金公司通过银行销售保险或基金,由银行来识别客户,不计入“通过第三方识别数”。 保险公司通过自己聘用人员识别的客户数,不计入“通过第三方识别”的客户数;保险公司通过非本公司聘用的且不在金融机构任职的人员识别的客户数,计入“通过第三方识别”的客户数(局函2007674号)。,第二十五条 金融机构委托金融机构以外的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能够证明第三方按反洗钱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要求,采取了客户身
12、份识别和身份资料保存的必要措施。 (二)第三方为本金融机构提供客户信息,不存在法律制度、技术等方面的障碍。 (三)本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能立即获得第三方提供的客户信息,还可在必要时从第三方获得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识别客户身份的,金融机构应当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表6 客户身份识别(识别客户),“一次性交易”指身份识别办法第7条所规定的“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的业务。此项目只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填写。 “跨境汇兑”
13、指指汇款人或收款人一方在境外的汇款业务(银办函2007562号),不包含信用证、托收等方式(局函2007674号)。此项目只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填写。,表6 客户身份识别(识别客户),“离岸中心”指境外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避税型离岸金融的特点是:大量离岸公司出于避税、规避管制等方面的需要,在离岸金融中心注册,但并不在注册地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注册地监管当局对在当地注册的离岸公司不实施或者很少实施监管。当前离岸金融中心主要有:英属维尔京群岛、巴拿马、开曼群岛、百慕大等。,表6 客户身份识别(识别客户),“受益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类人员:一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二是未被客户披露,但实际控制着金融交易过
14、程或最终享有相关经济利益的人员(被代理人除外)(银发2008391号)。 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分别填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和信托合同受益人的相关情况;其他金融机构填写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的相关情况(银办函2007562号)。 账户所有人不是此处所指的“受益人”,但控制户主开立、使用账户行为的自然人和户主以外最终享有账户利益的人为此处所指的“受益人”,不能笼统界定取款人是否为此处所指的“受益人”。 “犯罪嫌疑人”主要指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依法要求金融机构协查或者关注的犯罪嫌疑人、洗钱和恐怖融资分子的姓名或者名称相同的人。,表6 客户身份识别(识别
15、客户),居民:是国际收支手册中所指在中国居住1年以上,外国留学生、就医人员及使领馆工作人员及家属除外。中国短期出国人员(在境外居留时间不满1年)、在境外留学人员、就医人员及中国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在外国各级政府及国际组织驻中国的机构中工作的中国员工。非居民:因公或因私到中国旅行(不超过一年)的外国旅游者;因公或因私到外国旅行(超过一年)的中国旅游者;因工作的季节需要到中国工作后又回到国外的外国公民;在中国连续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外籍员工;在外国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中国员工;在外国各级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外的大使馆、领事馆等机构工作的外籍人员;在中国各级政府驻外的机构中工作的外国员工;在中国留学(
16、包括超过一年)的外国学生;在中国治病(包括超过一年)的外国病人。,表7 客户身份识别(重新识别),报表中的勾稽关系 合计=变更重要信息数+行为异常数+犯罪嫌疑人数+涉及可疑交易数+其他情形数 查实合计数=各项查实合计数 “变更重要信息”指身份识别办法第三十三条包含的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如下: 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 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住所、经
17、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 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表7 客户身份识别(重新识别),“行为异常”指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客户的行为与本人的身份、经济和经营状况、交易习惯、类似市场主体的惯常行为模式等情况不符,且可能涉及洗钱、恐怖融资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银办函2007562号)。 “涉及可疑交易”指客户有洗钱、恐怖融资活动嫌疑的。,表7 客户身份识别(重新识别),“其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18、情景:获得的客户信息与先前已经掌握的相关信息存在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的;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的;认为应重新识别客户身份的其他情形。 “其中查实的”是指金融机构经过重新识别后确认与查证的问题一致的。例如:客户变更注册资本,金融机构经过重新识别后确认其属实的。 “留存证件失效”是指截至报告期末,留存证件失效的存量数,“已更新数”是指报告期内更新失效证件的数量。“留存证件失效”数应大 于或等于“已更新数”。,表8 客户身份识别(涉及可疑交易),该表所填报的内容为金融机构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发现的可疑交易。包括初次识别和持续识别两类。 客户身份可疑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19、情况: 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依法要求金融机构协查或者关注的犯罪嫌疑人、洗钱和恐怖融资分子的姓名或者名称相同的。 若客户可疑的情况同时满足“身份可疑”和“交易行为”的情况,“客户身份可疑数”和“客户交易行为可疑数”可同时填写。,表9可疑交易报告情况,“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的可疑交易报告”是指金融机构一般通过人工报送方式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的重点可疑报告。 “当期可疑交易报告”是指金融机构通过系统向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的,且通过二次校验的一般可疑交易报告的份数(非笔数)。 可疑交易报告的金额单位均为“万/万美元”。,表10协助打击洗钱活动情况,“其他机关”不含人民银行和公
20、安机关。如果金融机构不能确定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工作是否涉及反洗钱,可不将有关情况填入“金融机构协助公安机关或其他机关打击洗钱活动”一栏。 “协助内容”中不要出现具体的人名、身份证件号码或账户号码。名字可采用如“赵XX”,身份证号码采用“510102xxxxxxxx5511”的形式对部分信息进行保密的方式录入。 “执行临时冻结措施情况”是指反洗钱法第二十六条中提及的人民银行要求采取的临时冻结措施。 “向人民银行报告涉嫌犯罪情况”是指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第十三条规定的金融机构同时向当地人民银 行和公安机关报告的可疑交易份数和金额。,非现场监管,定义反洗钱非现场监
21、管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法收集金融机构报送的反洗钱信息,分析评估其执行反洗钱法律制度的状况,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预警、限期整改等监管措施的行为。,非现场监管四个阶段,1、信息收集2、信息分析评估3、非现场监管措施4、信息归档,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信息收集 信息分析评估 现场检查 非现场监管措施,信息收集内容,1、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2、反洗钱工作机构和岗位设立情况; 3、反洗钱宣传和培训情况; 4、反洗钱年度内部审计情况; 5、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情况; 6、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 7、协助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情况;,信息收集内容,8、配合人民银行及
22、其分支机构开展反洗钱调查的情况; 9、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涉嫌犯罪情况; 10、执行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临时冻结措施情况; 11、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情况; 12、总行确定的其他反洗钱工作信息指标,信息取得方式,1、金融机构报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要求其补充报送。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补充报送通知书 2、从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获得。 3、媒体报道的金融机构反洗钱信息。 4、其它方式。,日常报送信息内容,内控制度修订 重点可疑 宣传培训审计等内容。 变更事项(十个工作日内报备)机构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更换反洗钱部门调整反洗钱部门负责人更换反洗钱日常联系人员更换公司地址、传真变更。
23、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变更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分析和评估,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根据各自的监管范围建立具体的非现场监管工作目标和对非现场监管资料的分析指标。 评估依据: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反洗钱监管动态评价及风险预警实施办法,非现场监管措施,1、电话询问 2、书面询问 3、走访金融机构 4、约见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谈话,非现场监管措施,处理方式:1、存在问题的发出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意见书或风险预警进行风险提示。 2、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给予行政处罚的,按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 3、对涉嫌违反反洗钱规定且需要进一步收集证据的,进行现场检查。对第1、2项再次评估,未采取整改措施,或采取整改措施但不足以防范洗钱风险,现场检查。,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