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婚姻家庭法作业全.docx

上传人:cjc2202537 文档编号:240969 上传时间:2018-03-24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83.5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婚姻家庭法作业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婚姻家庭法作业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婚姻家庭法作业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婚姻家庭法作业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婚姻家庭法作业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婚姻家庭法作业 1一、填空题1、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办理结婚登记。P119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征得军人统一,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除外。P1233、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于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且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 ,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P994、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 ,应当依法做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5、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

2、记之日其(一年内)提出。6、有关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P1047、张某于 20 岁的时候入伍,24 岁结婚,25 岁退伍,获得国家发给的一次性复员费 20 万元。现在与之结婚有 10 年之久的配偶王某离婚,此复员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4)万元。P145二、不定项选择题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或者中止妊娠后()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A)P124A、一年、六个月 B、二年、一年 C、六个月、三个月 D、三年、一年2、婚姻家庭关系具有双重属性,即(AB ) 。P23A、社会

3、性 B、自然性 C、阶级性 D、群体性3、群婚制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即(AB )P26A、血缘群婚制 B、亚血缘群婚制 C、一夫一妻制 D、对偶婚制4、从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来看,结婚程序可以分为(ABC)P97A、仪式制 B、登记制 C、登记与仪式结合制 D、自由制5、以下婚姻属于有偿婚(ABC)P87A、买卖婚 B、交换婚 C、劳役婚 D、掠夺婚6、以下关于对偶婚说法正确的是(ABC)P27A、与一夫一妻制相比,对偶制的同居仍然显得十分脆弱,稳固性差B、与群婚相比,配偶的范围在逐步缩小,最后相对集中为一对配偶C、对偶婚是具有过渡性质的婚姻形态D、对偶婚是人类继群婚制之后出现的

4、第三个婚姻家庭形态7、婚姻法具有以下哪些特征?(ABCD)P4A、调整对象的广泛性 B、调整对象身份的多重性 C、具有明显的伦理性 D、具有法律的强制性8、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ABC)P89-96A、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B、未到法定婚龄的 C、重婚的 D、有吸毒恶习的9、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ABCD)P156A、重婚的 B、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C、实施家庭暴力的 D、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10、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有(ABCD)P148A、一方的婚前财产 B、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医疗费、残疾人生后补助费等费用;C、遗嘱或者赠与合同

5、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 D、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三、判断题1、离婚后的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望子女,但如果其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取消其探望的权利。 (错)P1432、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对)P106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一律要征得军人同意,这是我国婚姻法对于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 (错)P1234、婚姻法第 11 条规定的“一年“,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错)P1065、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且询问相关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自离婚申请之日起 1 个月内,对符合离

6、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错)P1206、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的约定,对善意第三人有约束力。 (错)P1547、有负担能力的兄,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的妹妹,有扶养义务。 (对)P2358、因为受到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够是受到胁迫的一方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对)P1049、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P10610、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对)P

7、98四、简答题1、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P106-107答:(1)婚姻自始不发生婚姻的法律效力;( 2)当事人自始不具有因为结婚而产生的法律约束力以及后果;(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4)对于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2、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哪些?P156答:配偶一方的行为有重大过错的,而对方本身的行为无过错;因为上述重大过错而导致夫妻离婚的损害结果;无过错方因为对方的过错行为而受到精神或者物质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一方须主观上有过错。3

8、、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有哪些?P89-96答:(1 )积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必须达到法定的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2 )不具有消极条件: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五、案件分析张某(男,1977 年 12 月出生)与李某(女,1982 年 5 月出生)是自由恋爱,于 2001年 11 月通过虚假手段骗取婚姻登记机关结婚。婚后两人感情不和,经常吵架。2002 年 8月,张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宣告其与李某的婚姻无效。法院经过审理后对于张某的请求不予支持。问:(1 )法院为什么对于张某的请求不予支持?P106因为该婚姻在宣告婚姻无效的时候,已经是达

9、到婚姻有效的年龄。所以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 10 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以支持。(2 )张某与李某的婚姻效力如何?P106有效。只能够申请离婚。婚姻家庭法作业 2一、填空题 1、养子女与生父母与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的成立而消除。P2252、我国古代亲属分为(宗亲) 、 (外亲)和妻亲三种。P653、 (亲系)是指亲属间的血缘关系、或者称亲属的系统。P684、因为婚姻终止的原因有(配偶死亡)和(离婚) 。5、根据罗马法亲等计算法,我与舅舅的女儿为(四)亲等的(旁)系血亲。P706、根据中华人民共

10、和国收养法 的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被收养人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P2187、我国古代的收养制度分为立嗣和(乞养)两类。P210-211二、不定项选择题1、同一外祖母的表兄弟姐妹是(B)P73A、二代旁系血亲 B、三代旁系血亲 C、二代直系血亲 D、三代直系血亲 E、二代旁系姻亲 F、三代旁系姻亲2、下列观点正确的有(BC )P226-227A、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确认之日,其收养行为无效。B、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从行为开始之日起无效。C、生父母送养子女,必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的可以单方送养。D、生父母送养子女,在一定期限内可

11、以反悔,解除收养关系。3、亲属是指基于(A ) 、 (B)或者(C)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P65A、婚姻 B、血缘 C、法律拟制 D、契约4、我国现代法学理论将亲属分为(ABC)P67A、血亲 B、姻亲 C、配偶 D、妻亲5、下列亲属中属于血亲的有(ABCD)P67-68A、姐妹 B、哥弟 C、养父母 D、父母三、判断题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配偶不属于近亲属,但是其法律地位与近亲属相同。( 错)P672、外祖父母与外孙女属于旁系血亲。 (错)P693、寺院法亲等计算法相对于罗马法亲等计算法而言,更加显得科学和精确。 (错)P714、为了保证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我国收养法规定,不管在什么情况下,

1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当 40 周岁以上。 (错)P2185、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和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解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对)P230四、名词解释1、亲属 P63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或者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2、亲等 P70计算亲属关系亲属远近的标准单位。3、旁系血亲 P69也就是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4、收养 P208是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从而使得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了拟制亲子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四

13、、简答题1、简述罗马法亲等计算法。P70 71答:(1)直系血亲的亲等计算法从己身往上或者往下数,以一世代为一亲等,世代数之和,为直系血亲的亲等数,应当注意排除己身的世代。(2 )旁系血亲的亲等计算法:首先,从己身数到同源最近的长辈直系血亲,再从该同源人下数到要计算的旁系血亲。其世代数相加之和,也就是己身与该旁系血亲间的亲等数。同样注意排除己身的世代。2、简述收养终止的效力。P230答:(1 )直接后果1)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衣物关系即行消除;2 )未成年养子女和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3)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衣物关系是否恢复,双方

14、可以协商确定。(2 )间接后果1)对经过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2)对于因为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3)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当然,因为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导致生父母起诉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3、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有哪些?P214-221答:(1 )被送养人的条件:应当是不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者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的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年满 1

15、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2 )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必须年满 30 周岁并且无子女;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3 )送养人的条件:送养人可以是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经过双方共同送养;送养必须为自愿送养;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五、案件分析题王先生 10 年前收养了一个 5 岁的男孩,后来他自己生了一个男孩子,不想在收养这个已经 15 岁的孩子。问王先生能否解除收养关系?P229-230答:不能够解除。根据收养法第 26 条的规定,收养

16、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洋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婚姻家庭法作业 3一、填空题1、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P2922、受遗赠人应当自直到受遗赠后(2 个月内) ,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P2863、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P2784、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 ,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P301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果不能够确定死亡先后事件的

17、,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 ,彼此不发生(继承) ,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P242二、不定项选择题1、继承开始,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并且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AB)P266A、未成年子女 B、配偶 C、晚辈直系血亲 D、后代2、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A)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 。P244A、遗产分割、接受继承 B、遗产分割、放弃继承 C、遗产所有权转移、接受继承 D、遗产所有权转移、放弃继承3、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

18、下列哪些行为必然导致继承人将丧失继承权(ABCD)P247-248A、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B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D、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根据我国继承法的具体规定,下列哪些人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身份参与继承(ABCD)P263A、配偶 B、子女 C、父母 D、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5、我国继承法所称的“子女“包括以下哪些?P261A、婚生子女 B、非婚生子女 C、养子女 D、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三、判断题1、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律应当均等。 (错)P2632、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

19、嘱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效力待定。 (错)P2713、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的,以最初的遗嘱为准。 (错)P2784、以录音行为立的遗嘱,应当有三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错)P2785、一般情况,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 (对)P245四、名词解释1、法定继承 P259也称呼为无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等,均是按照法律的直接规定予以确定的继承方式。2、遗嘱继承 P271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3、代位继承 P264也称呼为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

20、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4、转继承 P266也就是再继承,连续继承、第二次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制度。五、简答题1、遗嘱有效的条件有哪些?P277-278答:遗嘱的有效条件:遗嘱人必须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2、比较遗嘱与赠与。P286-287答:(1 )性质不同:遗赠是遗赠人的单方法律行为;而作为赠与则是双方法律行为。(2 )意思表示的方式不同遗赠是要式法律行为;而作为赠与则是不要式法律行为。(3 )发生效力的事件不同遗

21、赠是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而作为赠与则是生前生效的法律行为。(4 )处分财产的范围不同遗赠应当符合法律规定;赠与则一般不加以限制。3、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哪些区别?P266-267答:(1 )发生的事实根据不同转继承人是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且继承开始以后死亡的事实;代位继承则是基于继承人先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2 )继承人的范围不同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而且转继承人还可以是遗嘱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只能够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3 )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代位继承人是法定继承的补充和特殊形式

22、,遗嘱继承的不能够适用代位继承的继承方式。六、案件分析张某与刘某在 1996 年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和睦,一直与刘某的父母居住在一起。1997 年 3 月,刘某考虑到自己从事的运输业务危险比较大,而且自己的兄弟一直都很蛮横,于是刘某留下了一个遗嘱,约定自己死亡后所有的财产由张某与刘某自己的父母各自继承一半,并且将遗嘱进行了公证。1998 年 5 月,刘某出事身亡。张某仍然与刘某的父母生活在一起,后来刘某的父母双双因为丧子而瘫痪在床,作为张某对于他们二老非常照顾。相反,刘某的兄弟则是不闻不问。1999 年 2 月,刘某父母双双过世。后来刘某的兄弟强行将刘某父母以及张某的家产給独占。作为张某不

23、服,诉到法院。刘的兄弟称(1)张某对于其弟刘某的财产不享有继承权(2 )其父母的财产,作为媳妇的张某是没有继承权的。问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P263答:这种说法不正确。张某根据遗嘱的规定,是能够根据死者的遗志是能够获得遗产的。另外,作为其父母的遗产,由于其对于公公婆婆进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因此,能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刘某家的其他兄弟共同继承。婚姻家庭法作业 4一、填空题1、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2、根据寺院法亲等计算法,我与哥哥的女儿为(二)亲等的(旁系)血亲。P71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

24、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 周岁)以上,但是收养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到此限制。P2184、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财产制有(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两种。P1735、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时候,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P1076、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所有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P179二、不定型选择题1、某女结婚一年后父亲病故,她和母亲、三个弟弟继承了父亲

25、的遗产。为了使得母亲的晚年生活更加好,她想把继承的遗产送给母亲,为此她必须(D)A、征得三个弟弟的同意 B、征得丈夫的同意 C、征得母亲的同意 D、无需征得别人的同意2、受继父抚养长大的继子,在继父、生父死亡后(C)P262A、只能够继承继父的遗产 B、只能够继承生父的遗产 C、能够继承继父的遗产,也能够继承生父的遗产 D、不能够继承生父和继父的遗产3、以下婚姻属于有偿婚的是(ABC)P87A、买卖婚 B、交换婚 C、劳役婚 D、掠夺婚4、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下列哪些人可以以第一顺序继承人身份参与继承(ABCD)P263A、配偶 B、子女 C、父母 D、对岳父进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5、根据

26、我国继承法,遗嘱的形式有(ABCDE)P273A、公证遗嘱 B、自书遗嘱 C、代书遗嘱 D、口头遗嘱 E、录音遗嘱四、名词解释1、事实婚姻 P107在我国,事实婚姻通常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过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系的,被有条件地确认为事实状态的婚姻。2、夫妻约定财产制 P173法律允许夫妻双方以契约的形式确定使用的财产制形式的制度。3、重婚 P41有配偶者与再行结婚的违法行为。4、共诺婚 P88自由婚或者契约婚,它是以男女双方合意而成立的婚姻。五、问答题1、简述寺院法关于亲等计算方法的内容 P71答:(1 )直系血亲的琴等计算法,与罗马法的直系血亲的计算法

27、完全相同。(2 )旁系血亲的琴等计算法,首先从己身和改旁系血亲分别上数到最近的同源的长辈直系血亲。如果两边的世代数相等,这一相同的数为双方的亲等数。如果两边的世代数不等,则取世代数多的一边作为双方的琴等数。计算的时候,应当主义排除己身与旁系血亲本身的世代。2、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有哪些?P178答: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3、简述遗嘱的概念及其有效条件?P271、P277-278答:(1 )遗嘱是公民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

28、式对于自己的财产或者其他事务作出除非并且于死亡时发生执行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2 )遗嘱的有效条件:遗嘱人必须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六、案件分析题陈某与李某是夫妻,生有三个女儿:陈甲、陈乙、陈丙,李某早年去世。1990 年陈甲、陈乙先后结婚离开陈家,只有小女儿随父生活,陈甲、陈乙在节假日也常来看望父亲。1995 年陈某因为癌症,经过手术治疗后出院后,一直由小女儿陈丙照顾。1996 年陈某自书遗嘱将其所有的一套三居室住房由陈丙继承并且作了公证。1998 年 6 月 12 日陈某去世,料理完丧失后,三个女儿为了遗产纠纷发生纠纷。经查,陈某的遗产包括:一套三居住房,银行存款以及现金和家具、衣物等物品价值 30000 元。问:(1 )陈某的遗嘱是否有效?P277答:有效。根据法律规定的订立遗嘱的有效条件:遗嘱人必须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来看,显然陈某的遗嘱都符合要求,因此,其遗嘱应当具有法律效力(2 )陈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分割?答:陈某的遗产中三套房屋按照遗嘱的要求,归小女儿陈丙。作为银行存款、现金和家具、衣物由于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要求,由三位女儿共同继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教育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