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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doc

上传人:dzzj200808 文档编号:2353353 上传时间:2018-09-12 格式:DOC 页数:116 大小:187.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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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2 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 150 题,每题 1 分,共50 分。1、张某从银行贷得 80 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张某尽管生活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对此,周围多有议论。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A、甲认为,房屋被洪水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张某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多此一举B、乙认为,张某已不具备还贷能力,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为难自己

2、C、丙认为,张某对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况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理。坚持还贷是一厢情愿D、丁认为,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坚持还贷是严守合约、诚实信用2【参考答案及简析】D。张某与银行存在二个合同法律关系,一是贷款合同;二是抵押合同,贷款合同是主合同,抵押合同是从合同。主合同可以单独存在,从合同不能单独存在,本题中,抵押合同法律关系虽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但贷款合同法律关系并不因此消灭,故 A、C 项错误,D 项正确。履行不能不包括下列情形:(1)履行困难;(2)债务人缺乏资力;(3)选择之债中尚有可选择的给付;(4)货币之债和利息之债。因此,张某已不具备还贷能力

3、,并非不能成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理由,故 B 项错误。2、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B、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参考答案及简析】B。社团法人,是指以人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有的社团法人属营利法人,如公司,有的社团法人不属营利法人,如工会。故 A、C 项错误。3财团法人只能为公益事业,并不得营利,而基金会法人属财团法人,故 B 项正确。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组织。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图书馆、民办博物馆、民办科技馆

4、等。故 D 项错误。3、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A、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B、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C、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D、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参考答案及简析】C。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时,遗嘱的这部分应认 定为无效。因此,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不属于可 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故 A 项错误。4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属于不当得利,故 B 项错误。甲误以为乙宾馆

5、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对行为的性质有重大误解。故 C 项正确。因乙系精神病人,无行为能力,甲与其签订买卖合同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故 D 项错误。4、甲与同学打赌,故意将一台旧电脑遗留在某出租车上,看是否有人送还。与此同时,甲通过电台广播悬赏,称捡到电脑并归还者,付给奖金 500 元。该出租汽车司机乙很快将该电脑送回,主张奖金时遭拒。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的悬赏属于要约B、甲的悬赏属于单方允诺C、乙归还电脑的行为是承诺D、乙送还电脑是义务,不能获得奖金【参考答案及简析】B。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

6、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5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根据题意 B 项正确。5、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借乙 5 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 1 周之内归还。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B、甲对乙享有 10 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 10 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C、甲向银行借款 100 万元,乙提供价值 80 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 20 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D、甲为乙欠银行的 50 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甲不知50 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参考答案及简

7、析】C。定有清偿期的债权,诉讼时效自期限届满时起算,故 A 项错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 34 条第 2 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故 B 项错误。6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1 条规定,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故 C 项正确。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1 条规定,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

8、,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故 D 项错误。6、甲、乙、丙、丁共有 1 套房屋,各占 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有效,出租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B、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占共有份额 2/3 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出租行为较处分为轻,当然可以为之C、无效,对共有物的出租属于处分,应当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7D、有效,出租是以利用的方法增加物的收益,可以视为改良行为,经占共有份额 2/3

9、 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即可【参考答案及简析】B。 按份共有人的处分权还包括对共有物的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如改变物的形状、毁坏;法律上的处分,如将物转让(出卖、互易、赠与他人,在物上为他人设定租赁使用权等债权或者他物权。故 A、D 项错误。物权法第 97 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故 B 项正确,C 项错误。7、甲对乙享有 10 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 5 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B、如未将债权

10、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C、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D、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 3 万元,因还有 7 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8【参考答案及简析】D。债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发生效力。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发生效力。因此,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要件的说法正确。A 项不当选。根据债的相对性原理,可知 B 项正确,不当选。占有人收到出质通知后,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出质财产的,该行为无效。故 C 项正确,不当选。D 项错误,当选

11、。8、甲、乙是邻居。乙出国 2 年,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期间,甲将该停车位出租给丙,租期 1 年。期满后丙表示不再续租,但仍继续使用该停车位。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甲属于恶意、无权占有人B、丙的租期届满前,甲不能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C、乙可以请求甲返还原物。在甲为间接占有人时,可以对甲请求让与其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D、无论丙是善意或恶意的占有人,乙都可以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9【参考答案及简析】善意占有是占有人不知其无占有的权利的占有;恶意占有是占有人知道其无占有的权利的占有。故 A 项正确,不当选 。丙因租赁而占有车位,在租期届满前其占有受法律保护,甲不能对

12、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故 B 项正确,不当选。物权法第 34 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故 C 项正确,不当选。物权法第 106 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故 D 项错

13、误,当选。9、甲将其 1 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 30 万元。乙先付了 20 万元,余款在 6 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 20 万元的价格卖给不10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B、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参考答案及简析】B。合同法 第 13

14、3 条规定,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 A 项错误,B 项 正确。根据物权法第 106 条规定,善意取得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显然本题情形不符合上述条件,丙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故 C 项错误。11物权法第 23 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指示交付是交付的一种,因此仅以丙依甲的指示交付这一情形判断其不能取得汽车所有权显然是错误的。

15、故 D 项错误。10、甲公司未取得商铺预售许可证,便与李某签订了商铺认购书,约定李某支付认购金即可取得商铺优先认购权,商铺正式认购时甲公司应优先通知李某选购。双方还约定了认购面积和房价,但对楼号、房型未作约定。李某依约支付了认购金。甲公司取得预售许可后,未通知李某前来认购,将商铺售罄。关于商铺认购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无效,因甲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对外销售B、不成立,因合同内容不完整C、甲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构成根本违约D、甲公司须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参考答案及简析】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

16、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故 A 项错误 。12合同法解释(二)第 1 条第 1 款规定: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 B 项错误。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约可分为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甲公司取得预售许可后,未通知李某前来认购,将商铺售罄。显然,甲公司的行为属根本违约,C 项正确。本题由于甲公司根本违约,导致履行不能,履行不能,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

17、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故 D 项错误11、甲与乙教育培训机构就课外辅导达成协议,约定甲交费 5 万元,乙保证甲在接受乙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达到二本线。若未达到该目标,全额退费。结果甲高考成绩仅达去年二本线,与今年高考二本线尚差 20 分。关于乙的承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属于无效格式条款B、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13C、因情势变更而可变更D、虽违背教育规律但属有效【参考答案及简析】D。合同法第 40 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 52 条和第 53 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本题

18、不存在上述情形,故 A 项错误。民 通 意 见 第 72 条 规 定 :一 方 当 事 人 利 用 优 势 或 者利 用 对 方 没 有 经 验 ,致 使 双 方 的 权 利 义 务 明 显 违 反 公 平 、等 价 有 偿 原 则 的 ,可 以 认 定 为 显 失 公 平 。甲与乙教育培训机构相比,并不可能存在其利 用 优 势 或 者 利 用 对 方 没 有 经验 的 情 形 ,故 B 项 错 误 。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 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本题显然不属于此种情形,故 C 项

19、正确。高考分数的高低因素很多,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仅仅是一方面,因此,乙保证甲在接受乙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达到二本线。显然是违背教育规律的,但乙的承诺并不存在无效和可撤销、可变更的情形,故 D 项正确。1412、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交付葡萄酒的合同义务。丙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对此全不知情。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丙公司的履行仍然有法律效力B、因甲公司不知情,故丙公司代为履行后对甲公司不得追偿代为履行的必要费用C、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的,甲公司需就此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丙公司

20、可就该违约赔偿金向甲公司追偿【参考答案及简析】A。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债务承担合同,不必经债务人同意即可生效。但应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产生效力。故 A 项正确,B、C、D 错误。13、甲将其对乙享有的 10 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丙,丙再转让给丁,乙均不知情。乙将债务转让给戊,得到了甲的同意。丁要求乙履行债务,乙以其不知情为由抗辩。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将债权转让给丙的行为无效15B、丙将债权转让给丁的行为无效C、乙将债务转让给戊的行为无效D、如乙清偿 10 万元债务,则享有对戊的求偿权【参考答案及简析】债权让与的效力分为内部效力和外部效力,其中债权让与在让与人和受让人之间的效力,被称

21、为债权让与的内部效力;而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的效力,则被称为债权让与的外部效力。合同法第 80 条第 1 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甲将债权转让给丙,丙将债权转让给丁,未通知乙(乙均不知情),该债权让与对乙不性效力(外部效力),但在在让与人和受让人之间是有效的(内部效力)故A、B 项错误 。合同法第 84 条也作此规定,即债务人在移转合同义务于第三人时,应当征得债权人的同意。乙将债务转让给戊,得到了甲的同意。因此,本题中乙将债务转让给戊的行为有效,故 C 项错误。乙将债务转让给戊,戊取代乙,成为新债务人。在此情形下,乙清偿 10 万元债务,

22、则享有对戊的求偿权,故 D 项正确。1614、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 2 台专业相机、2 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机构构成违约行为B、甲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C、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D、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参考答案及简析】D。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此时,丙已不再是提存受领人,其当然无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故 D 项错误。当选。提存机构应履行采取适当的方法妥善保管提存标的,以防毁损、变质或灭失的义务,但甲机

23、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构成违约,甲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乙也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故 A、B、C 项正确,不当选。15、甲公司在 2011 年 6 月 1 日欠乙公司货款 500 万元,届期无力清偿。2010 年 12 月 1 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赠送一17套价值 50 万元的机器设备。2011 年 3 月 1 日,甲公司向丁基金会捐赠 50 万元现金。2011 年 12 月 1 日,甲公司向戊希望学校捐赠价值 100 万元的电脑。甲公司的 3 项赠与行为均尚未履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B、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

24、司对丁基金会的捐赠C、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D、甲公司有权撤销对戊学校的捐赠【参考答案及简析】C。债务人为无偿行为而有害于债权时,只需具备客观要件,债权人即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其客观要件有三,即(1)须有债务人的处分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3债务人的行为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本题中,甲公司向丙公司赠送一套价值 50 万元的机器设备。甲公司向丁基金会捐赠 50 万元现金。甲公司的处分行为都发生在乙公司的债权发生之前,谈不上甲公司的行为须有害于乙公司的债权。乙公司对这两项赠与不能行使撤销权,故 A、B 项错误 。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符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要件,故 C 项正

25、确。18合同法第 186 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甲公司对戊希望学校的捐赠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赠与人不可以撤销赠与,故 D 项错误。1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在专利有效期限内独占实施甲公司的专利技术,并特别约定乙公司不得擅自改进该专利技术。后乙公司根据消费者的反馈意见,在未经甲公司许可的情形下对专利技术做了改进,并对改进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公司有权自己实施该专利技术B、甲公司无权要求分享改进技术C、乙公司改进技术侵犯了

26、甲公司的专利权D、乙公司改进技术属于违约行为【参考答案及简析】B。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方在合同范围内对专利技术的实施享有独占的使用权。转让方不得在许可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自己实施或以其他方式利19用专利,也不得再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其他形式的许可合同。故 A 项错误。合同法第 354 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故 B 项正确。合同法第 329 条规定, 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

27、无效。因此,乙公司不得擅自改进该专利技术的约定无效,故 C、D 项错误。17、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学术论文集,专门收集国内学者公开发表的关于如何认定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关论文或论文摘要。该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其内容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被选编入论文集的论文已经发表,故出版社不需征得论文著作权人的同意B、该论文集属于学术著作,具有公益性,故出版社不需向论文著作权人支付报酬C、他人复制该论文集只需征得出版社同意并支付报酬20D、如出版社未经论文著作权人同意而将有关论文收录,出版社对该论文集仍享有著作权【参考答案及简析】D。著作权法第 14 条规定,汇编

28、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故 A、B 项错误,D 项正确。我国著作权法第 22 条规定了合理使用的情形,合理使用是指根据法律的明文规定,不必征得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的行为。因此,他人复制该论文集如果符合合理使用的情形,就不必征得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故 C 项错误 。18、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A、甲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许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B、获得强制许可实施权的甲公司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C

29、、甲公司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21D、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制造其专利药品【参考答案及简析】D。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方在合同范围内对专利技术的实施享有独占的使用权。转让方不得在许可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自己实施或以其他方式利用专利,也不得再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其他形式的许可合同。故 A 项错误。专利法第 56 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故 B 项错误。专利法第 70 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

30、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此种情形仍是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只是不承担赔偿责任,故 C 项错误。专利法第 69 条第(5)项规定,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故 D 项正确。2219、如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应当委托在我国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代理B、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C、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D、如所属国商标注册主管机关曾驳回了其商标注册申请,该申请在我国仍有可能获准注册【参考答案及简析】 D。商标法第 18 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

31、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故 A 项错误。商标法第 17 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故B、C 项错误。商标 局对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的依据是我国商标法,因此,所属国商标注册主管机关曾驳回了其商标注册申请,该申请在我国仍有可能获准注册,故 D 项正确。2320、甲将某物出售于乙,乙转售于丙,甲应乙的要求,将该物直接交付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如仅甲、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甲有权向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B、如仅乙、丙间

32、买卖合同无效,则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C、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无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D、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有权向乙、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参考答案及简析】C。 民法通则第 92 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合同法第 58 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故 A、B、D 项正确,C 项错误 。21、甲聘请乙负责照

33、看小孩,丙聘请丁做家务。甲和丙为邻居,乙和丁为好友。一日,甲突生急病昏迷不醒,乙联系不24上甲的亲属,急将甲送往医院,并将甲的小孩委托给丁临时照看。丁疏于照看,致甲的小孩在玩耍中受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将甲送往医院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B、丁照看小孩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不构成侵权行为C、丙应当承担甲小孩的医疗费D、乙和丁对甲小孩的医疗费承担连带责任【参考答案及简析】A。乙将突生急病昏迷不醒的甲送往医院,既无法定义务,也无约定义务,其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故 A 项错误。丁照看小孩的行为系受乙的委托,具有约定的义务,并非无因管理。故 B 项错误。侵权责任法第 35 条规定,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

34、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丙与丁之间虽然存在劳务关系,但丁疏于照看致甲的小孩受伤,并非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故 C 项错误 。25侵权责任法第 6 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甲的小孩受伤是丁疏于照看所致,期间乙并无过错,不应与丁承担连带责任。故 D 项错误。22、甲在乙寺院出家修行,立下遗嘱,将下列财产分配给女儿丙:乙寺院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甲名下的房产;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甲撰写金刚经解说的发表权;甲的个人存款。甲死后,在遗产分割上乙寺院与丙之间发生争议

35、。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房产虽然登记在甲名下,但甲并非事实上所有权人,其房产应归寺院所有B、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目的是为推广佛法理念,其微博账号应归寺院所有C、甲撰写的金刚经解说属于职务作品,为保护寺院的利益,其发表权应归寺院所有D、甲既已出家,四大皆空,个人存款应属寺院财产,为维护宗教事业发展,其个人存款应归寺院所有【参考答案及简析】A。继承法 第 3 条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26(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

36、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意见第 38 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著作权法 第 11 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故 A 项正确,B 、C、D 错误。23、甲与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乙

37、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B、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损害赔偿C、乙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D、乙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27【参考答案及简析】C。 婚姻法第 20 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 4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

38、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故 A 项正确。婚姻法第 46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故 B 项正确。婚姻法第 39 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 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故项错误。婚姻法第 43 条第 3 款规定,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故 D 项正确。24、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

39、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28半年后甲去世。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遗赠抚养协议有效B、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C、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D、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参考答案及简析】A。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故 A 项正确,B、C、D错误。25、甲、乙、丙成立一家科贸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甲、乙、丙各按 20%、30%、50%的比例出资。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 30 万元。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当年

40、年底公司进行分红。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丙只能按 30%的比例分红B、应按实缴注册资本 80 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29C、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D、丙有权按 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参考答案及简析】B。公司法第 35 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故 B 项 正确,A 、C、D 错误。26、甲、乙、丙拟共同出资 50 万元 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

41、册中记载了甲乙丙 3 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 2 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C、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D、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公司法第 33 条第 2 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故 A、D 项错误。30公司法第 33 条第 3 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故 C 项正确。公司法第 35 条规定

42、,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故 B 项错误。27、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 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 50 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 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参考答案及简析】B。公司法第 152 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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