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由 于 企 业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制 度 不 一 样 , 因 此 汇 算 清 缴 后 做 调 整 时分 录 也 相 应 的 不 一 样 , 大 家 在 这 方 面 疑 问 比 较 大 , 现 把 不 同 会 计 制 度下 , 如 何 做 会 计 分 录 发 给 大 家 , 供 参 考 。 汇 算 清 缴 是 指 纳 税 人 在 纳 税 年 度 终 了 后 规 定 时 期 内 , 依 照 税 收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及 其 他 有 关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规 定 , 自 行 计 算 全 年 应 纳税 所 得 额 和 应 纳 所 得 税 额 , 根 据 月 度 或 季 度 预
2、 缴 的 所 得 税 数 额 , 确 定该 年 度 应 补 或 者 应 退 税 额 , 并 填 写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纳 税 申 报 表 , 向 主管 税 务 机 关 办 理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纳 税 申 报 、 提 供 税 务 机 关 要 求 提 供 的有 关 资 料 、 结 清 全 年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款 的 行 为 。 一 、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1、 以 前 年 度 损 益 调 整 会 计 科 目 使 用 说 明 ( 1) 本 科 目 核 算 企 业 本 年 度 发 生 的 调 整 以 前 年 度 损 益 的 事 项 。 企业 在 年 度 资 产 负 债
3、 表 日 至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批 准 报 出 日 之 间 发 生 的 需 要调 整 报 告 年 度 损 益 的 事 项 , 以 及 本 年 度 发 生 的 以 前 年 度 重 大 会 计 差 错的 调 整 , 也 在 本 科 目 核 算 ( 2) 企 业 调 整 增 加 的 以 前 年 度 利 润 或 调 整 减 少 的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借 记 有 关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企 业 调 整 减 少 的 以 前 年 度 利 润 或 调 整 增加 的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有 关 科 目 。 企 业 由 于 调 整 增 加 或
4、减 少 以 前 年 度 利 润 或 亏 损 而 相 应 增 加 的所 得 税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应 交 税 金 应 交 所 得 税 ”科 目 ; 由 于调 整 减 少 或 增 加 以 前 年 度 利 润 或 亏 损 而 相 应 减 少 的 所 得 税 , 作 相 反 会计 分 录 。 经 上 述 调 整 后 , 应 同 时 将 本 科 目 的 余 额 转 入 “利 润 分 配 未 分 配 利 润 ”科 目 。 本 科 目 如 为 贷 方 余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利 润分 配 未 分 配 利 润 ”科 目 ; 如 为 借 方 余 额 , 作 相 反 会
5、计 分 录 。 结 转后 本 科 目 应 无 余 额 。 ( 3) 企 业 本 年 度 发 生 的 调 整 以 前 年 度 损 益 的 事 项 , 应 当 调 整 本 年 度会 计 报 表 相 关 项 目 的 年 初 数 或 上 年 实 际 数 ; 企 业 在 年 度 资 产 负 债 表 日至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批 准 报 出 口 之 间 发 生 的 调 整 报 告 年 度 损 益 的 事 项 , 应当 调 整 报 告 年 度 会 计 报 表 相 关 项 目 的 数 字 。 2、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会 计 分 录 通 过 汇 算 清 缴 , 用 全 年 应 交 所 得 税 减 去
6、已 预 交 税 额 , 得 到 的 数 额如 果 是 正 数 , 代 表 企 业 应 补 缴 税 额 , 分 录 如 下 : 借 : 以 前 年 度 损 益 调 整 贷 : 应 交 税 金 应 交 所 得 税 缴 纳 此 汇 算 清 缴 税 款 时 , 分 录 如 下 : 借 : 应 交 税 金 应 交 所 得 税 贷 : 银 行 存 款 调 整 未 分 配 利 润 , 分 录 如 下 : 借 : 利 润 分 配 未 分 配 利 润 贷 : 以 前 年 度 损 益 调 整 如 果 是 负 数 , 代 表 企 业 多 缴 税 额 , 分 录 如 下 : 借 : 应 交 税 金 应 交 所 得 税
7、 贷 : 以 前 年 度 损 益 调 整 调 整 未 分 配 利 润 , 分 录 如 下 : 借 : 以 前 年 度 损 益 调 整 贷 : 利 润 分 配 未 分 配 利 润 二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会 计 分 录 计 提 应 补 缴 税 额 , 分 录 如 下 : 借 : 以 前 年 度 损 益 调 整 贷 : 应 交 税 费 应 交 所 得 税 缴 纳 此 汇 算 清 缴 税 款 时 , 分 录 如 下 : 借 : 应 交 税 费 应 交 所 得 税 贷 : 银 行 存 款 调 整 未 分 配 利 润 , 分 录 如 下 : 借 : 利 润 分 配 未 分 配 利 润 贷 : 以
8、 前 年 度 损 益 调 整 如 果 是 负 数 , 代 表 企 业 多 缴 税 额 , 分 录 如 下 : 借 : 应 交 税 费 应 交 所 得 税 贷 : 以 前 年 度 损 益 调 整 调 整 未 分 配 利 润 , 分 录 如 下 : 借 : 以 前 年 度 损 益 调 整 贷 : 利 润 分 配 未 分 配 利 润 三 、 小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1、 小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说 明 第 八 十 八 条 小 企 业 对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和 会 计 差 错更 正 应 当 采 用 未 来 适 用 法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未 来 适 用
9、 法 , 是 指 将 变 更 后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应 用 于 变 更 日 及 以 后 发 生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 或者 在 会 计 差 错 发 生 或 发 现 的 当 期 更 正 差 错 的 方 法 。 所 以 执 行 小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企 业 , 不 需 要 使 用 以 前 年 度 损 益调 整 科 目 , 直 接 反 映 在 发 现 时 的 当 期 损 益 中 。 1、 小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会 计 分 录 计 提 应 补 缴 税 额 , 分 录 如 下 : 借 : 所 得 税 费 用 贷 : 应 交 税 费 应 交 企 业 所 得 税
10、 缴 纳 此 汇 算 清 缴 税 款 时 , 分 录 如 下 : 借 : 应 交 税 费 应 交 企 业 所 得 税 贷 : 银 行 存 款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所得税影响不在当期体现,小会计准则的账务处理模式将营销本期损益。补缴上年企业所得税在本年利润表如何体现?就是去年的企业所得税,今年入账,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现在在利润表里面是放在所得税那一栏,可是我觉得有点问题,是否应该入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这样利润表的累计数如何平呢? 报税的时候那个以前的数不是已经累计下来了,现在年报怎样.展开cherryY1 | 浏览 2167 次 2014-01-10 08:492014-01-10 09:04# 知识大富翁 值得血拼的不止双 11!#最佳答案以前年度的差错,要根据是否重大分情况处理:如果是重大差错,应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正确的做法是:1、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调整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和应交税金年初数,和本年的损益表没有关系。如果是非重大差错,就是你的做法,直接计入当然所得税费用,这样就直接反应在当期损益表里的所得税费用里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