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细则为建立规范、科学、客观的学位论文评价体系,切 实 把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关,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 公室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博士、 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的通知(沪学位办 200324 号)和上海戏剧学院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一、盲审的意义及原则学位论文“双盲 ”评审是指在学位 论文评审过程中,隐去作者、导师的信息,送审时按照学科、专业与相关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或院系直接联系,不直接将学位论文寄往论文评阅人的一种评审方式。 “双盲”评审的论文评阅人一般不得为校内导师或兼职导师。评
2、阅人 应为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教授、相当职称的专家、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 双盲 ”评审,是 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的质量进行把关的一项措施。只有顺利通 过专家评审的论文才能进入答辩的程序,才能算质量合格的论文。通过“双盲”评审提高学生对学位论文撰写的重视程度,促进导师在指导工作上的责任心。激发 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保证论文评审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最大程度地减少论文评审者受到的影响和干扰,保证论文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和权威性,增加论文评审结果的有效性和可信度。二、盲审对象和范围凡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在答辩前均应接受上海市学位办或我校组织的盲审,鉴于实际情况,规定现
3、阶段抽中比例如下:1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则上 100%;2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则上不低于 20%;3 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不低于 10%;4 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原则上不低于 20%5 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100%。6、除以上之外,以下论文全部送审:(1)新任研究生导师独立指导的第一届毕业生;(2)未按时提交开题报告或中期检查而又无正当理由的研究生的论文;(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后被列为需调整修改进行质量跟踪者;(4)导师要求盲审的论文,或学生自己提出要盲审的论文;(5)以上规定之外,经研究决定需要盲审的研究生的论文。三、盲审的时间和办法1、学位论文
4、“双盲”评审工作由研究生部组织,一年分二批集中进行审核和送审。一般安排在每年 3 月和 10 月,一次性 对本学期 拟参加答辩的所有研究生论文送审。2、原则上硕士论文每篇送 1-2 位校内外专家评审,博士论文每篇送 2 位外校专家评审。在送审前作者 应将学位论文中的作者、导师姓名及有关反映作者和导师的相关信息隐去。论文 评阅书中也要隐去对应的研究生姓名、学号、指 导教师姓名, 栏内只填上相应的 编号。3、论文“ 双盲”评议的送审时间及时效(1)研究生应在答辩前 20 个工作日(硕士论文)(以下简称“硕 20”)或 30 个工作日(博士论文)(以下简称“博 30”)按我院研究生盲 审论文规定格式
5、打印装订后送交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负责送审。申 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提交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材料,由此造成学位论文答辩延期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硕 20”或“博 30”的时间自研究生部收到符合要求的学位 论文起计算。研究生部在收到符合要求的论文后,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分送 “双盲”评议专家。(2)论文在“硕 20”或“博 30”时间内“双盲” 评议全部合格,可以组织该研究生论文答辩。(3)论文在“硕 20”或“博 30”时间内收到有“双盲” 评议不合格的,按第四条规定办理。(4)如在第 1 个“ 硕 20”“博 30”时间段内评审结果未返回,则重新递交论文 1份,由研究生部直接聘请专 家评审。
6、(5)博士如在第 1 个“ 博 30”时间段内有 1 份评审结 果返回并通过,在认同剩余盲审论文的“ 否决” 效力的前提下(即如果答 辩完成后,第 2 份盲审论文结果不合格,答辩结果作废),可先组织答辩。(6)如果在论文答辩之后、院学位委员会召开之前,博士第 2 份盲审结果返回且未通过, 则答辩无效,不予提交院学位委员会讨论 ;如果在院学位委员会召开之前,第 2 份盲审结果在超 过第 1 个“博 30”时间段后仍未返回,则视为通过,允许相关研究生进行学位申请。4、论文评阅书及打分表由评阅专家封存后直接返回研究生部。研究生部收到后,由专人拆封并做隐名和保密处理,以保 证评阅 人的隐名权益,同 时
7、向学位论文作者及导师反馈评阅结果,但不得出现评阅专家的单位和姓名。5、如硕士论文只送一份盲审,答 辩前需再聘请 1 位院外专家做论文评阅,博士论文还需 6 份通讯评议(由导师确定评议人名单)。6、研究生部每年做出“双盲”评议结果汇总表,报学位委员会和市学位办备案。四、 “双盲”评议不合格的处理办法1、对不合格的学位论文作者,暂缓接受其学位申请。不合格的学位 论文是指评议及复议的单项指标(选题、创新性、学 术性、应 用性、准确性等)中含有 D 或E、或综合成绩 小于 60 分的 论文。2、相关的院系或导师应在收到研究生部有关学位论文“ 双盲”评议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后的 7 天内,以书 面的形式向研
8、究生部提出以下处理方式(附表 1):(1)院系认定学位论文不需修改,直接向研究生部提出复审申请,并推荐熟悉该论文内容的专家 3 名(附表 2),由院系组织专家分别撰写评阅书。(2)同意论文作者修改学位论文。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修改期限为 4-6 个月;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修改期限为 6-12 个月。自研究生部下达通知之日起计算。根据“双盲” 评议意见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原则上送原评议专家复议;也可根据院系及导师的申请,聘请其他专家复议。提交复议的学位论文份数同“双盲” 评议不合格的份数。3、因修改论文或者重做论文超出正常学期时间的培养费自理。4、凡“双盲”评议不合格者的研究生导师,学校将在一定范围
9、内给予通报,并将视情况限招或停招研究生。五、其他说明事项1、学位申请者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得干扰学位论文“ 双盲”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有违反,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学位申 请资格。2、本细则从 2011 年 9 月开始实行,研究生部 负责解释。附表 1:对盲审评议为不合格学位论文的处理意见表附表 2:学位论文复审申请表附表 1对盲审评议为不合格学位论文的处理意见表论文作者姓名 学号申请学位类别 专业论文题目论文作者意见(可另加附页):签名: 年 月 日论文指导教师意见(可另加附页):签名: 年 月 日院系意见(可另加附页):处理办法:无需修改,申请复审(同时提交附表 2学位论文复审申请表修改后再申
10、请复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附表 2学位论文复审申请表论文作者姓名 学号申请学位类别 专业论文题目论文修改简介(可另加附页):签名: 年 月 日论文指导教师意见(可另加附页):签名: 年 月 日院系意见(可另加附页):院系推荐复审专家(至少 1 名校外专家):1、专家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2、专家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3、专家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送审学位论文格式说明根据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凡我校“双盲”送审的学位论文,均不能含有涉及学位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姓名的信息。 具体送审论文排版格式统一要求如下: 一、论文封面右上角由研究生部加印论文编号。 二、论文封面、中英文扉页和书脊隐去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学号等信息。 三、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和原创性声明请勿签名。 四、删去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创作的作品等个人研究成果。 五、删去致谢页。 六、其他格式参照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 。 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部2011 年 9 月